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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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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朝臣貫之【1】擔任土佐國守五年,任期終了,於當年十二月某日,前往京都述職。國人聞訊,紛紛扶老攜幼來到碼頭,與紀貫之依依惜別,就像父母泣送兒子一般。大家對他戀戀不捨,都說:“從古至今,何曾見過如此賢明的父母官啊!”即使紀貫之已經登船蕩波而去,仍有不少百姓攜餚提酒趕來,更有人在岸上懇求紀貫之作歌相贈。

舟船逆風而進,航行甚為吃力,比起平時慢了許多。紀貫之在船上聽到海盜正尾隨追趕的訊息,心緒難寧,便於每日早晚兩次向海中揮撒幣帛,祈求海神保佑一路平安。船長安慰說,等到了和泉國便安全了。闔船人眾聽了,紛紛在甲板上跪倒,面朝大海祈願,希望儘快到達和泉國。紀貫之夫婦的幼子在土佐夭亡,心中不勝哀痛,更是無心觀賞沿途的海岸風光,只想著早點到達京都。

過得數日,船長向大家宣佈,已抵達和泉國。船上眾人都長吁了一口氣,個個歡呼雀躍,精神為之一振。

突然,一葉小舟從海面上如箭般飛速划來,離紀貫之搭乘的大船船頭只有一小段距離時,舟苫下站起一條漢子,語氣粗豪,高聲喊道:“在下特來拜會前土佐國守大人。”大船上的人問道:“來者所為何事?”漢子道:“自國守乘船離岸以來,在下便一路追隨,只因風急浪惡,小舟難以靠近大船,所以直到此刻方才追上大人。”大船上眾人聽了,無不驚慌失措,譁道:“不好啦,這人肯定是海盜!”

紀貫之聞聲從船艙裡走出來,問道:“閣下找我有何貴幹?”

“是些私事想要請教。不過隔舟談話不方便,等我過去再說吧!”說完,那個海盜似肋生雙翼一般,縱身一躍,輕輕巧巧就跳到了大船上。紀貫之上下一打量,見他全身毛髮濃密,腰插一柄寬刃劍,目露兇光,顯得十分狠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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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貫之卻鎮定如恆,淡然問道:“閣下長途尾追,究竟意欲何為?”海盜解下腰間佩劍,拋回自己的小舟上,說道:“在下雖身為海盜,卻也知恩怨有主,既與國守大人無冤無仇,絕不會妄加傷害,請大人放心。大人任土佐國守五年,在下本欲登門造訪,不料因築紫九國與山陽道國守瀆職枉法,便到那裡盤桓了不少時日,直到最近才抽得出閒暇。其實我等海盜都是性情豪爽之人,大人廉政愛民,名聲頗佳;土佐國又地瘠人貧,沒多少油水,所以也懶得前去叨擾。在下曾想去大人在京都的府邸拜訪,無奈京城地方狹窄,人口耳目眾多,只好趁今日海上之便,斗膽懇請大人不吝賜教。您且聽我道來:

“延喜五年【】,奉天皇敕命,開始編選和歌集,聽說大人系編撰之長。此和歌集題名為《續萬葉集》【】,僅就字面來看,自然是因襲前人的《萬葉集》而定名,倒也可以理解。倘若窮究‘萬葉集’三字的本意,‘萬’字寓意和歌數目眾多,尚能說得通,但‘葉’字,據後漢劉熙《釋名》一書解釋:‘人聲曰歌,歌,柯也,所歌之言是其質也。以聲吟詠有上下,如草木之有柯葉也。’也就是說,歌聲依曲調高低變化,如風吹柯葉,使草木有聲。人們將內心的喜怒哀樂,寄託在歌聲中,所以聽者也會產生同樣的喜怒哀樂之感。因此歌聲有長短緩急、曲調亦有抑揚頓挫之分。可是風動草木枝葉,簌簌有聲,誰聽了都不會牽動情感。故而在下認為以‘柯葉’比擬歌聲,實是無法令人信服。古人受時代限制,當時以‘萬葉’為名,可能僅參考了《釋名》一書,因此流於草率。同在漢代,許慎的《說文》則解釋道:‘歌,詠也’,這一解釋系依據《尚書·舜典》中的‘詩言志,歌詠言’而來。如此解釋,則《萬葉集》當為《萬詠集》,才有道理。由此看來,漢字的解釋,可謂言人人殊,而做學問就更是百家爭鳴了。

“國守大人在《續萬葉集》的序中寫道:‘夫和歌者,託其根於心也,發其花於言之葉也。’這句話,初讀之下,頗感流暢,但細品則有微瑕。例如‘言’、‘語’、‘詞’、‘辭’,一向都讀作‘こと’,而序中的‘言之葉’,卻從未見過。難道是大人按照《釋名》對‘葉’字的解釋,自行想當然耳?此等做法違背了古語本意,於歌於文,皆有害無益。大臣參議等人,對此卻不聞不問,故意長期閉目塞聽。

“大人在序文中又提及:‘和歌有六義。’即使是詩有六義,在唐國都被認為是偽妄之說。若言詩有三義三體,還勉強可行。但和歌體也以數字歸結,未免生拉硬扯,不夠合情合理。須知人的喜怒哀樂等情感,也只是大略分類,難以逐一細數,更何況是表達情感的和歌?浜成在《歌經標式》【4】中分和歌為十體,與大人的‘六義’一樣膚淺。國守大人雖然是和歌聖手,但在古語的修為上尚嫌不足,所以進呈給陛下的和歌集,仍有疏漏之處。”

海盜侃侃而談,話鋒一轉,又道:

“本朝《大寶令》【5】,系效仿唐律而定,其中規定:男女無媒苟合,則類同貓犬狎交,必亂人倫。因此立法禁止。然而大人在編撰和歌集時,竟滿紙濫情,不加節制地編入大量誨淫之歌。或鼓吹情侶幽會私奔、或煽惑與有夫之婦偷情、或同情男女灑淚分別,簡直是敗壞世道人心,干犯國家律令。可是編選者不但未予問罪,書中的‘戀歌部’竟多達五卷,實在是近於荒唐了。

“所謂淫穢之事,在上古神話時代,即使兄妹相戀也只被看作平常事,不以其有罪。後來人皇治世,儒教勃興,遂有‘夫婦有別’、‘娶妻不娶同姓’云云。本朝承襲了唐國儒家的倫理觀,於是大內也分建清涼殿、後涼殿,以厚綱常之別。其實唐國在上古之世,男女反而是只能在同姓間交往,後來國勢日張,為開疆拓土、繁殖人口,才鼓勵男女與他姓交往。漸漸地,將‘娶妻不娶同姓’定為律法。(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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