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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第三章回家·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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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饒有興致的看著熊孩子, 挺好玩的, 不過這是基於他不是我幼崽的前提,若他是我的幼崽....我覺得自己特別能理解為何老孃有時會很想掐死我。

我雖然不沉迷網路,但當年熊得貌似也沒差太多。

這麼一比,當年創造的初代種真是乖啊....好吧, 不乖也不行,加起來連我一根手指都打不過。咳, 非我暴力,著實是那會大家都沒經驗,每個生靈都是天生天養, 誰都沒爹更沒媽, 想找個前輩學學經驗都找不到。養幼崽時自然是按著平日裡的畫風來,而那時候的畫風....武力至上。

我道:“你爸來了。”

熊孩子嗤道:“大姐你聽說過狼來了沒有?”

我瞅了眼門口的馬大哈, 又憐憫的瞅著熊孩子。

熊孩子沉迷遊戲不可自拔。

然後....他就被按地上暴揍,真的是暴揍, 屁股都打紅了。

我怎麼這麼篤定屁股都打紅了?

自然是因為看到了唄,馬大哈脫了兒子褲子抽屁股的。

熊孩子哭得臉都要紅得滴血了。

馬大哈揍了熊孩子好幾分鍾, 最終還是我看不過去, 再揍下去熊孩子真得羞死了。哪怕我當年收拾初代種幼崽也沒在眾目睽睽之下脫了幼崽褲子打屁股, 我都是直接上手揍, 脫褲子多麻煩。

我給馬大哈遞了一瓶水。“揍這麼久了, 要不喝口水休息下再接再勵?”

馬大哈用一種很是一言難盡的神情看著我,彷彿見著了什麼非常稀奇的東西。

我指了指猴屁股:“不打就穿上吧,你們人族好像很在意這個。”光溜溜的, 也沒個鱗片或羽毛遮掩一下。

馬大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兒子悲憤欲絕的模樣,終於冷靜下來了。

只是老子冷靜了,兒子卻不冷靜了,氣憤的不理會馬大哈,嚷嚷著要離家出走,再也不回家。

我道:“兄弟,你現在就是離家出走又被逮住的情況。”這會嚷嚷著離家出走不是皮癢癢了覺得方才被揍得還不夠嗎?

熊孩子聞言不解:“我什麼時候離家出走了?”

看著熊孩子臉上的神情,貌似沒撒謊而是認真的,我詫異道:“你不是離家出走了,這一個星期幹嘛去了?”

熊孩子聞言道:“我被傳/銷的人給抓了,辛辛苦苦才逃回來的,一回來你就打我,我到底是不是你親兒子?我是你撿回來的吧。”

熊孩子指著馬大哈的鼻子越說越氣憤。“我要去找媽,我不要跟你了。”

馬大哈趕緊道歉,表示自己也沒想到熊孩子是被傳銷給帶走了,只是熊孩子既然逃出來了為什麼不給家裡打個電話,他這個當爹的也不會以為兒子是離家出走了而氣得快爆炸。

熊孩子聞言略有些理虧。“不小心....忘了,但你也不能打我啊,你不知道你勁多大嗎?想打死我....”

我很清楚的看到了馬大哈額頭上突突暴跳的青筋,蹦躂得力度,嘖嘖,皮膚要撐不住了。

我好奇的問:“你是怎麼逃出來的?”好好說話啊,不然馬大哈遲早氣得再揍你一頓。

熊孩子回道:“傳/銷窩點沒有電腦打遊戲,我花了好幾天時間才說服了三分之二的人跟我一起來打遊戲,他們可大方了,我這幾天在網咖的錢都是他們幫忙付的。”

我看向馬大哈。“你確定你兒子沒有完整的繼承讙的天賦?”

馬大哈確定以及篤定的道:“我很確定沒有,他也就控制一下寵物,還堅持不了多久,更別說人了。”

那就是沒靠天賦,純粹靠嘴炮說服傳/銷窩點三分之二的人來打遊戲的?

我頓覺驚為天人,人才啊。

馬大哈聽了兒子的遭遇倒沒意識到自己的兒子做了怎樣驚人的事蹟,而是慶幸不已。

不管怎樣,人找回來了就是好事。

道別時我好奇的問了下馬大哈父子倆的情況,戶籍上沒有熊孩子親媽的資訊,但聽這父子倆之前的對話,顯然親媽還活著,並且熊孩子也知道自己媽是誰,這就有些令人詫異了。

馬大哈是人,這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不是返祖,那麼熊孩子的非人血脈必然來自母親。

妖族與人族的婚姻不能維持到人族老死的也不是沒有,別看聊齋裡很多女妖女鬼跟人類書生的故事,實際上很多女妖與人族男子在一起不是為了精氣就是為了玩,分手後贈予書生錢財或什麼好處也是分手費。在一起那麼多年,書生已經從鮮肉變成臘肉了,啃著沒滋味了想換個鮮肉繼續啃,自然要處理好後續,分手費儘量大方。至於女鬼與書生,純粹害人性命,鬼的陰氣極為濃郁,普通人族根本吃不消,嗚呼哀哉是必然。

露水情緣時有了孩子,女妖一般都會自己帶走而非留給人族,自然,留給人族的也有,那就生下的是個純粹的普通人。

只是,熊孩子都能嚷嚷著要找親媽,我估摸著親媽和馬大哈並非露水情緣,所謂露水情緣,睡完就走,哪還會留下聯絡方式讓人找上門?

馬大哈估計也沒想到我會好奇這個問題,猶豫了下,還是跟我說了怎麼回事。

還真是露水情緣。

馬大哈早些年也是下鄉的知青,也是屬於被批成臭老九,日子特別難熬的那種。他全家也就他一個人活了下來,因為他當年年紀還小,因此他的親人打點操作了很多,將他送到了既偏僻又封閉的山村,使他受到的波及少一些,因此得以生還,但他的親人們卻都在那場動盪中死去了,有自殺的,也有熬不過去而病逝的。

馬大哈去的地方不是一般的偏遠,那片山林還是妖怪在華夏的重要聚居地之一。

馬大哈是在一次採藥的時候認識熊孩子他媽的,一見鍾情,注意,是熊孩子他媽對馬大哈一見鍾情,原因很簡單,馬大哈生得很好看。

忠於美貌的顏狗一枚。

一般來說,知青返鄉時,在鄉下的婚姻多會結束,拋妻棄子在那年頭不是稀奇事。

馬大哈因為家人都死光了的關係並不想回城,但他想完成學業,因此回城完成學業後他又回去了。

只是,人族不是妖族,妖族千年萬年不老,而人是會老的。

馬大哈被分手了。

那隻讙愛的是馬大哈的美貌,當鮮肉變成臘肉後,很多人都會想換口味。

為什麼人族有句古話叫做人生三大喜事為升官發財死老婆?

熬到升官發財的時候老婆的年紀必然已經不小了,想換口味,這個時候老婆死了如何不是好事?老婆死了正好光明正大的娶青春少艾的續絃。

讙還不至於想弄死馬大哈,她和馬大哈本身也沒有婚姻。就算有,妖族對於婚姻也沒人族那麼看重,覺得離婚彷彿十惡不赦,合則聚,不合則分,只要沒有利益糾葛,連離婚程式都不用走。

動輒千年萬年的光陰裡永遠對著一張臉,很容易審美疲勞。

讙便是以鮮肉變成臘肉不合口味了的理由跟馬大哈分手的,相當耿直。

馬大哈在分手後傷心回城的第二年收到了來自妖族的快遞——一個活生生的孩子。

分手的時候讙已經有了孩子,只是沒告訴馬大哈,但生下來後發現這只是一個普通的人族孩子,沒有任何法力。一個沒有任何法力的幼崽養在妖族未免有些造孽,妖族的幼崽除非是剛出生的,不然都有些法力,平日裡打打鬧鬧也會用上法力,好吧,放只人族幼崽在其中那不是造孽,那是要命,因此讙給孩子他爹發了快遞,和孩子一起的還有一大塊狗頭金,足夠父子倆一輩子衣食無憂。

馬大哈大抵是化悲憤為動力,更加刻苦的學習,在農學的領域越走越高。

這....要我來說,讙的做法沒毛病。

露水情緣嘛,色衰自然愛弛。

快遞嘛,這只幼崽顯然不適合按著妖族的風格去養,很容易養死,那麼快遞給馬大哈也很正常,而且她也不是完全不負責任,撫養費一次性付清了,相當大方。

不僅付了撫養費,熊孩子每年放長假時去山林找她都能找到,有時她在山林呆膩了跑來人類社會玩也會來看看兒子。

憑心而論,我是真心覺得,讙並無不是的地方。

只是,瞧著馬大哈的神情,以及委婉套出這位一直沒再婚的事,我著實沒好意思說讙一點不是都沒有。

回到山莊的時候我將自己的心情與塵寰說了說,並沒有期待他說什麼,純粹是倒個垃圾而已,誰讓他是準男朋友。“總覺得馬大哈挺倒黴的。”

塵寰不以為然。“你沒覺得這就是個現代版的聊齋嗎?”

我道:“也不是完全一樣。”

塵寰點頭。“聊齋裡的書生拿了分手費後都麻溜的娶妻納妾,而馬大哈卻認真了。”

我無法反駁。

塵寰道:“談不上對錯的,讙是妖,只要不被殺死,她能一直活下去,萬年乃至幾十萬年。讓她的生命裡就一個男人是不可能的事,而且,都說了是顏狗,就更不可能永遠了。她若是對一個人族認真了,只會比馬大哈更慘。”

我點頭,道理我懂。

青蛟就是個活例子,他老婆都死了幾百年了,他現在都還忘不了,走不出來。

馬大哈很倒黴,但他的放不下只是幾十年,百歲之後歸於地府,一碗孟婆湯,前塵盡忘,包括曾經深愛的人。而讙,她若是認真了,放不下了,將是永生永世。

物種的不同從一開始就註定讙不會對馬大哈永遠,除非有自虐傾向。

只是,我道:“讙不應該去招惹一個認真的人。”如果大家都是走腎不走心倒也罷了,但問題是你走腎,別人走心啊,這樣就造孽了。

塵寰嗤道:“馬大哈如今認真,並不代表它初識時也是認真的。”

我擼了把塵寰的毛。“什麼意思?”

“我曾在妖族中生活,我知道妖的習慣,遊戲人間時它們很少會招惹認真的人,一來怕對方認真了給自己帶來麻煩,二來怕自己被對方的認真給帶溝裡去了跟著認真起來。前者還算小事,但後者,那是必然的悲劇。”塵寰道。“古早的時候不少妖就是這麼被短命的人族帶溝裡去認真了起來,最終,萬劫不復。”

的確是悲劇,一個百歲而終,另一個長生不老,前者看著後者數十年不變的容顏很難心理平衡,後者看著前者臉上漸漸爬滿皺紋離死亡越來越近更是鈍刀子剜心,真正意義上的對彼此都是一種折磨。

唔,莫名想到了少凰與劉元,或許少凰始終沒意識到自己對劉元的異樣不僅僅是因為心大。更可能是她不想找虐。世間無真正的永恆,哪怕是神也會有消亡的一日,只是還沒哪個神能夠活到壽終正寢,但那一日仍舊是存在的。誠然,到了少凰這個境界,盤古世界毀滅了她都消亡不了,但它仍非真正的永恆,這世間,或者說混沌虛空亦無真正的永恆,根據神界一些科學家的研究,哪怕是混沌也是會消亡的時候,只是那很漫長,漫長到可能神界如今所有的神都消亡了都看不到那一日。

若是不出意外,劉元會消亡在少凰的前頭,不論是軀體還是靈魂。而劉元消亡之後,少凰仍會存在很久很久,久到超乎所有人與神能夠想像的漫長歲月。

只怕她潛意識裡是拒絕相信自己對劉元的感情的,然而....那團乾淨純粹的感情糊了她一臉讓她不得不面對現實。

更令人驚奇的是,不復少年時的意氣與莽撞,她仍做出了同樣的抉擇。

我慶幸道:“幸虧咱倆都是長壽種。”

塵寰贊同的點頭。

何其有幸愛上的人和自己是壽命差不多的存在。

***

一口氣將熊貓留下的初級教材全都翻譯了甩給姑獲鳥的時候我被塵寰壓著去見了朏朏,朏朏和我聊了半個小時後果斷給我了一份輕度神經衰弱的診斷書,同時好奇的問我:“你做什麼了竟然將自己給弄得這般慘?”

我疲憊的抹了把臉,不是我做了什麼,是熊貓太特麼的牛,丫寫個醫學教材都還不忘坑人族一把,你究竟是看人族多不順眼啊。

什麼叫一人造孽,全族背鍋。一時造孽,全族永世背鍋。

熊貓這就是個代表啊。

初開始翻譯時我只以為它編寫教材時是思維轉不過來,習慣了神界的思維三觀,不適應人族的,但本身又不是人族,因此下意識的就寫出了神的思維三觀。但越往後翻譯我就覺得不對味,這是醫學教材不假,但怎麼還有洗腦教材的味道?專門將人往變態的方向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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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種潤物細無聲的洗腦,若非我同時瞭解神與凡人的思維三觀,估摸等我發現的時候也該被洗腦得差不多了,熊貓你丫的心理學造詣已然可以證道了。

臨走都不忘擺一道,儘管知道熊貓已經看開放下,如今純粹是順手而為,都沒過腦子,純粹是習慣,但能夠養成這種逮著機會就坑人族一把的習慣,不管是熊貓還是人族都挺不容易的。

出了醫院,塵寰揹著我往回走,同時建議道:“要不,別翻譯了?”

我道:“不行,雖然死熊貓編的教材裡有坑人的部分,但將那部分給剔除了,剩下的都是精華,若是能夠吃透,地球的醫學水平能漲一大截。”

“可你才翻譯了初級教材就已經神經衰弱了。”

我嘆道:“之前有容還沒走的時候就應該找她收房租伙食費的。”

可惜有容現在已經走了,更無奈的是,別人旅遊還能聯絡上,而有容,哪怕她帶著手機你都很難聯絡上她。別人旅遊是往風景好的地方跑,純粹是為了放鬆,或是為了豔/遇,有容卻不是,它喜歡看文明的心血。

沙漠中的金字塔、熱帶雨林裡的印第安金字塔、巍峨長城、吳哥窟、楔形文字石板.....當文明逝去,當創造者已歸於黃土,唯有它們曾留下的造物證明著它們存在過。

有容對這些極為有感觸,感觸深得它還特別整理了收集到的資訊,若非地球人族還沒滅亡,她當時就想將資訊給順手傳給文明墓園的。

我有點好奇她以前給多少文明收過屍,整理的檔案順手發過我,內容非常的有條理,一字虛言都沒有,清晰得....我有點懷疑她是否穿過了時光海去親眼欣賞了一番那些已消亡的古代文明。

感覺很專業,專業收屍,給文明收屍。

明明影像都很好很漂亮,我愣是看得無比悲涼與心塞,彷彿在看一具栩栩如生的美麗屍體。

我覺得照這個趨勢下去,有容離開地球之前肯定能將地球上所有古文明不管是已發現的還是沒發現的都給發掘一遍。

當然,都說了是古文明,自然不會在什麼繁華之都,想要找神....呵呵噠。

我對塵寰道:“初級教材夠姑獲鳥用很久了,剩下的我休息好了再翻譯,咱們先做點別的。”

塵寰贊同道:“可以,不過你打算做什麼?不能是這種對精神損耗嚴重的事。”

我道:“不損耗精神,我就是想建一座學校,類似少凰跟我提過的雛宮那種。”

“雛宮?南明神族養育幼崽的地方?”

“對啊,現在也收別的種族的幼崽,還是盤古世界第一學府,盤古世界所有知道它存在的種族都渴望自己種族的幼崽能進入其中學習,不過雛宮招人特別嚴格,每十年招一次生,還只招一百億名新生。”

塵寰很是無語道:“一次招一百億名新生還嚴格?”

我道:“一百億名是挺多,但問題是它的招生範圍是整個盤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無數小世界啊。”

一百億算什麼?君族一整個種族的純血人口就有幾千億。而考慮到君族是繁衍能力只能在古神類身上找優越感的古神神民,不能拿來做種族人口標準,如人族這樣的凡人種族,敞開了生,幾萬億人口都是小意思。

塵寰也無語了。“忽然覺得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高考也不算什麼。”

我點頭,跟雛宮一比,高考的確不算什麼。

“你是因為之前那只半妖才有這個想法的?”

“是,也不是,很早就有這個想法,但下決定是這段時間的事。那只半妖還是好的,它的能力很差,但它的智商很高,這本身也是混血所致,被傳/銷帶走他卻能反過來洗腦別人。”我很是佩服。

“人/妖混血還能讓幼崽更聰明?”

“大部分時候能,妖透過修煉來完善自身,它們的軀體因此越來越完美,自然也影響了基因,使得正常情況下後代不容易有什麼疾病,身體也比普通人健康。”智商也可能比較高。

而人和妖的混血,兩種不同的基因相互補充,若能得了雙方的優勢,無疑是一個很有天賦的幼崽,不是棟樑就是禍害。當然,也有倒黴的澤了兩者的缺陷基因來繼承,畢竟,不論是人族還是妖族的基因都還沒進化到古神類那般變態,可以補完自身剔除缺陷。

“你會教幼崽?”

我說:“君族的初代種都是我養大的,幼生期加成長期有幾千年,我當年連一群熊孩子的幾千年都熬過來了,我就不信自己還收拾不了一群最多鬧個十年八年的幼崽,再鬧也不可能比當年的初代種更能鬧騰。”

“幾千年?君族純血不是兩百歲成年嗎?”

我道:“你說的是現在的君族,漫長的歲月為了適應環境,很難說是進化還是退化,我個人的話覺得應該是進化,雖然成長期減短了,但成年後隨著修煉血脈也會慢慢提純,增加壽命,不過力量就只能靠自己修煉了。不似大洪荒時代的純血君族雖然幾千年才成年,成年時都擁有很強大的力量。但總的來說,前者比後者更容易延續下去。”

對於一個種族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強大,而是延續,然後才是強大。

“不過以後的話,君族的血脈應該會越來越接近初代種。”我感慨道。

“這又是為何?”

“算是另一種進化吧,現在的君族已經沒有以前那麼大的生存壓力了,延續不再是問題,自然就得追求強大,再加上做為始祖的我的甦醒會對後裔血脈的影響,返祖的初代種以後必然越來越多,直至整個種族的血脈恢復至大洪荒時代那般。不過,壽命增加了,人口出生率也一定跳樓式下降,所幸如今的君族人口也不少。”我感慨道。“每個種族都會走上這樣的路,壽命與人口增長率只能二選一,君族有以前的底子倒是可以免了走冤枉路的時間。”

幾千億雖然少了點,但想想古神類的人口以及那聞著傷心見著落淚的出生率,好吧,一點都不覺得少了。

作者有話要說:  這裡有個重點,古神神民的繁衍能力只能在古神類身上找優越感,而古神類的出生率,很慘,特別慘淡的那種。

還有,討論個事,構思新文大綱人設時設計了兩個角色的人設,都是智商200(因為智商值最高200,實際上肯定更高)的天才,一個是機關術天才,能夠改進與發明農具等諸多工具,研發青黴素等推動文明更進一步,但全族因為人類的權力爭鬥被陷害,導致全族被屠,做為倖存者它活著的唯一意義就是報仇,因為別人屠了她全族,所以她的目標是屠了當年所有參與者的全族,總結:人生目標與意義,屠殺四分之一的人類。

另一個是擁有讀心能力,能夠感知別人的慾望,知道別人心裡想什麼的天才,沒有人生目標,唯一算是追求的就是因為好奇心旺盛而喜歡研究,會因為好奇人腦的結構而抓幾個活人解剖大腦,對活人實驗毫無心理障礙。

一個王,挑選繼承人時就這倆選擇,如果是讀者你們,你們會選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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