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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德美蘇主要輕型裝備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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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時,德國的所有裝備都是對其他國家形成碾壓之勢的,甚至可以說是有代差的優勢,再加上德國陸軍極高的素質,無論是平推法國,還是毆打蘇聯,都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我們看雙方的裝備就知道了。

在步槍方面,德軍的制式步槍是98K,也就是吃雞遊戲裡面著名的98K,這是毛瑟兵工廠的經典之作。

這個槍非常有意思,設計很完整,工藝很精良,即使是普通版,也能加上瞄準鏡之後,當短距離狙擊步槍用(制式版的98K射程都有800米),而換一下槍管和零件,這把槍就能成為狙擊步槍,這把槍讓德軍在交火距離的選擇上有巨大的優勢,一直到二戰後期,盟軍開始裝備半自動步槍之後,德軍才在火力密度上處於劣勢。

在二戰初期,同時期的美軍用的是M1903春田步槍(春田這個名字看起來很像日本名字,但實際是直譯的結果,春田兵工廠實際上應該是斯普林菲爾德兵工廠,位於美國伊利諾伊州,是伊利諾伊州的首付,英文單詞為Springfield,意思是:綠色牧場,而不是春天的田野)。

這玩意是早期毛瑟步槍的仿製貨,是美國在聖胡安山戰役中,以15000人對西班牙700人,卻依然被打得抬不起頭,付出1400人傷亡之後,美國武器研發部門實在是不行,於是抄襲毛瑟兵工廠的專利。

這就是Gewehr98(Gewehr98是98K的前身),因為這個事情,春田還被毛瑟起訴,但是由於美帝鋸短了槍管和加入了橋夾設計(玩過使命召喚2和5的都知道這玩意),居然被他打贏了官司,只給了很少的專利費,就得到了毛瑟的特許生產權。

當然,“照抄”並非是因為想偷懶,而是因為Gewehr98的結構在當時已經非常成熟,也比較先進,還真沒有改進的必要,也沒有改進的餘地。時至今日,手動式的狙擊步槍依然採用這種套路,除非你有顛覆性的設計(比如後來的半自動步槍,典型的有巴雷特系列,德拉貢諾夫等,但栓動步槍的精度依然是最高的,精度最好的狙擊槍,目前來說,依然是栓動的)。

到二戰開始的時候,德軍裝備的是Gewehr98改進後的98K,美軍這時候還沒參戰,也還沒給英國支援,所以這時候的英國,用的是李恩菲爾德步槍,這玩意是1885年設計的貨色,到1895才正式服役,一直到二戰時期,英國還是裝備的這玩意,這把槍不能說不好用,但是它的口徑很奇特,是.303口徑的,子彈和其他子彈不通用,於是除了英聯邦之外,根本沒其他人用,這也是它的綽號“英七七”的來源,0.303英寸折算毫米,差不多就是7.7毫米,實際是7.6962毫米。

所以英國人在執行任務的時候,極為蛋疼,經常沒有子彈補給(實際上口徑不通用,在二戰時,算不上什麼大事。

二戰時,各國的步槍口徑都不太一樣,英(7.6962)法(7.5)美(7.62)俄(7.62)德(7.92),尤其是歐洲的主要參戰國,口徑完全錯開了,這本來不是什麼大事,但是這對於英國來說就蛋疼了。

英國孤懸海外,法國被推了之後,德國向非洲和東線進軍打架,俄國就不用說了。

莫辛納甘步槍是1891年設計的貨色,而且,為了適應俄國比較差的工業基礎,所以槍械比較復雜,不利於維護(那時候的俄國士兵的文化水平不高,經常拆了槍之後裝不回去,23333),用起來很笨拙(拉栓需要很大的力氣),但是皮實,耐操(發現沒有,俄國從這個時候開始,東西就是皮實耐操的了),所以在面對工業能力和槍械都比較佔優的德軍的時候,俄軍毫無勝算,列寧格勒被圍了900天(俄國人吃光了城裡的老鼠,鳥,以及所有能吃的東西,還餓死了至少60萬人),被打得滿頭是包,要不是嚴寒阻止了德軍的機械化部隊,蘇聯就掛了。

而在南線,德軍進入非洲的時候,都需要英國人去幫忙,但是英國人奇葩的步槍口徑造成了大麻煩,他們的彈藥不要說和德軍不通用,就是和法軍也不通用,偶爾能得到法國的軍火庫,也因為口徑問題而無法補給,只能等英國本土的補給。

但是英國被德國的潛艇戰術死死壓在國內,還整天被轟炸,自顧不暇,哪有那麼充沛的物資去支援非洲戰場。

英國的小股部隊登陸歐洲活動的時候,也是這麼一個鬼道理,法軍只和德國打了一個月就被幹趴了,德國繳獲的大量物資裡,彈藥是用不上的,就直接丟在那裡,等著回收處理,結果作為盟國的英國和法國的子彈不通用,去救人什麼的,都要靠什麼騙子之類的“高手”。

這就是英國特工出名的由來。

而且,英國的奇葩口徑也導致美國在援助他們的時候極為蛋疼。

老闆,口徑不一樣就意味著整條生產線都不一樣,美國要援助英國,彈藥的生產線都得另外開,不能直接小改一下自己的生產線,這大大遲緩了美國援助的速度。

所以德國在槍械上有非常大優勢,這個優勢是全方位的,而不僅僅是槍械的威力的差異,更多的是整個武器思想和工業能力的體現。

·····分割一下·····

然後就是火箭筒了。

火箭筒,但是在說火箭筒之前,我們要先說坦克。

二戰時,德軍的坦克絕對是佼佼者,3號和4號坦克把法國打得喊爹叫娘,而到了蘇德戰場上,蘇聯扛過一波RUSH之後(這一波RUSH是3年時間),開始爆發式得生產T34和KV1,於是德國開始生產豹式坦克和虎式坦克,再次把蘇聯幹得喊爹叫娘。

而蘇德戰場上派不上用場的3號和4號坦克就調往非洲戰場。

以此為背景,我們來說火箭筒。

由於3號和4號坦克大部分調往非洲戰場(什麼?你說為什麼不派往歐洲戰場?不好意思,這時候的歐洲基本都被德國推平了,雖然有反抗的,但是都是木有坦克的),所以支援過來的英軍和美國裝備了巴祖卡火箭筒,最早期的型號是M1,後續的改進型號是M1A1(美國的武器後面的什麼AXXXX,都是改進多少次的意思),這個型號還算不錯,殺傷力是夠了,這玩意垂直破甲有130MM,對付3號4號坦克是OK的,但是準頭很差,而且巨重,尼瑪的,一個打完就丟的東西,有8公斤重(炮彈重1.5公斤),一個現代士兵的戰鬥負重也不過是20公斤左右,一把火箭筒就要佔掉一半的負重(設計上是可以多次發射的,但實際上嘛,呵呵)。

再加上,操作起來很複雜,首先需要一系列動作,才能使火箭筒進入發射狀態,最熟練的士兵都需要10秒的時間,而且,這玩意的尾焰很嚇人,向後噴射的尾焰有十幾二十米遠,不能在防禦工事裡發射,不然自己就被高溫燒殘了。

尾焰大還有一個缺點,就是太容易暴露,而且無法及時轉移,盟軍在使用了巴祖卡之後,經常會被報復性攻擊造成慘重的傷亡。

以上的缺點加到一起就導致巴祖卡在設計的時候射程是100米,但實際上,必須要到離坦克至少50米之內的範圍才能射擊,實際使用中,經常都是30米,這尼瑪和德國人的鐵拳30有什麼區別?

而且巴祖卡的破甲能力實際上對付3號4號坦克還行,但是在朝鮮戰場上對付T34就不行了,T34的正面傾斜裝甲足足有60度,正面懟經常跳彈,側面?你當步坦協同是吃素的?

說回德軍。

一開始的時候,德軍沒料到盟軍有這一手,還損失了一些坦克,但是很快德軍就改變了戰術,巴祖卡就沒什麼辦法能有效威脅德軍的坦克了。

在盟軍玩火箭筒的同時,德國人也在玩火箭筒,因為德國人也在被蘇聯的坦克蹂躪(豹式坦克還沒完成裝備的時候),但是德國人的火箭筒的射擊思路比盟軍更好一些。

首先就開發了鐵拳30K,相比盟軍,德國的鐵拳一開始就少走了很多彎路,5公斤的總重量,打完就丟,破甲厚度200MM,而且是30度的傾角,並且,鐵拳的發射方式是拋物線,實際上命中的時候,基本不會達到或者超過30度角,發射速度也非常快,5秒就行,由於裝藥量少,鐵拳是可以在室內發射的,加上精度很不錯(30米左右),所以鐵拳在野外使用的時候,效果和巴祖卡差不多,但是還多一個能在工事內使用的好處。

後面的鐵拳30(30K的正式版),60,100,那都是蘇軍坦克部隊的噩夢,蘇聯為了應對3號和4號坦克而生產的T34和KV1都無法有效抗擊這種武器,要不是蘇聯的自然資源足夠多(蘇聯自己就有鐵礦,煤礦,石油這三種最主要的戰爭資源,而且儲量巨大,開採容易),玩數量優勢,還一邊死命往坦克上堆裝甲,不然還真搞不過德國佬。

由此,大家可以發現,德國人在武器的設計上,非常實用和簡潔,對戰爭的適應性和反應速度都很到位。

然後是作為壓制性槍械的衝鋒槍,德國人的衝鋒槍是MP40,這把槍看起來很簡單,完全不像是德國人的貨色,實際上也很簡單。

MP40的設計思想是城市巷戰清掃的時候用的,所以經常會需要用到壓制性射擊,它的射速和火力壓制能力當然不如蘇聯PPSH41波波沙,但是相比蘇聯的“波波沙”,MP40很容易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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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40整個槍拆掉都沒多少零件,而波波沙呢?要維護只能送回給後勤部門,這主要是蘇聯戰士的文化水平不夠,簡單的給他拆了,還是裝不回去,於是乾脆給他弄個效能好一些的,複雜的(對於蘇聯戰士來說,單論武器工藝,不會有人比蘇聯簡單的,嗯,也許兔子有話說),出了問題,交給專業人員來搞定,反正蘇聯資源多,浪費得起。

而蘇聯的波波沙衝鋒槍好用歸好用,但是消耗太快,扳機一扣,不到3秒鐘,一個71發的彈鼓就沒了,在實際中戰鬥中,軍事素養更高的德軍用MP40的32發彈夾,還能打出比蘇軍更長時間的壓制效果出來(衝鋒槍是作為火力壓制使用的,誰的壓制時間更長,就能給隊友爭取更多的戰術動作時間)。

而且,雖然MP40的生產工藝簡單,結構也簡單,但後坐力很小,精度非常高,在巷戰中,幾乎是人手一把,如果玩過使命召喚的同學就會發現,MP40很容易補充彈藥,當然,遊戲中,MP40的威力不怎麼夠,但是在現實戰鬥中,MP40打中人和波波沙打中人效果是沒什麼太大的區別的。

還是那句話,要不是蘇聯資源多,浪費得起,靠資源數量和人口優勢和德軍打消耗戰,不然蘇聯就沒了。

同比之下,美國的湯普森衝鋒槍比之MP40並不遜色,速射快,單發威力比波波沙和MP40都大,然而,湯普森的一個重大問題就是“貴”,老闆,戰爭打的就是錢,你一把槍200美元是什麼意思?

英國人買不起這玩意。(整個二戰期間,英國接受了美國300億的援助,這也不過能買1.5億把湯普森而已)

租借法案是租借,而不是不用還的,援助才是不用還的,礦產,資源,食品之類這些是不用還的,這個才叫援助,但是軍火技術之類的,都是要還錢的,其中還包括美國在1945年因為日本突然投降,英國的經濟因為戰爭結束而處於崩潰邊緣,借的43億美元,英國到2006年才還清了二戰的欠款(協議是50年,年利率2%),於是窮鬼“大嚶帝國”開發了斯登衝鋒槍,價格才10美元。

而且,湯普森還有一個對於士兵的戰鬥力來說更加嚴重的問題——重。

尼瑪,很多人都不知道,湯普森衝鋒槍不帶彈夾的情況下,就有差不多5公斤重,之後的型號雖然有瘦身,但也只是聊勝於無而已。

老闆們,當時的步槍才不到4公斤重,配彈一般都不超過50發,但是這是衝鋒槍啊,你要攜帶大量的子彈,30發的彈夾就有730G重,你總不能帶少於200發子彈吧?於是槍和子彈加起來就有10公斤重,要是帶彈鼓的話,更重,一個50發的彈鼓就有2公斤多,所以一般是不帶彈鼓的,而且帶彈鼓很容易被德軍識別這是基層指揮人員(因為太貴,一般來說,湯普森只會裝備給基層軍官)。

實際上,如果要用湯普森,攜彈是不能少於420發的(14個彈夾),湯普森的射速太快,幾乎沒辦法單發,扳機一扣就好幾枚子彈出去了,30發的彈夾就是點射都扣不了幾次扳機,一般來說,一個滿彈夾能扣十次扳機,就算是老手了。

相比之下,MP40空槍4公斤,32發彈夾滿彈才640G,如果美軍和德軍士兵的身體素質一樣,戰術素養一樣,都擔任近程火力壓制任務,都是背15公斤的槍支彈藥(不算手雷),MP40的火力持續性比湯普森高了至少25%,那麼任務時間和推進距離也都高25%,然而,你以為美國老爺兵能和德國的虎狼之師比麼?

美國老爺兵打日本鬼子,在兵力、科技和物資碾壓的情況下,都被日本打出了3比1的戰損比(硫磺島戰役),而在諾曼底登陸中,德軍和盟軍的交換比是1比2,一個德軍就能幹掉兩個盟軍,無論是陣亡比例還是受傷比例,基本都是這個比例左右。

德軍對蘇軍的戰損比也差不多是這個比例,這還只是算了蘇軍的正規軍,如果算上民兵,這個比例會被拉大到1比5,由此可見德軍的戰鬥力有多猛,現在很多軍迷依然是德棍(調侃性自稱),就是因為當年的德國只論戰爭中的戰術和軍事素養的表現,比其他國家猛太多了。

實際上,德國在二戰中失敗,主要的問題就是資源真的不夠了,奶不過美國這個超級奶媽,呃,多說一句,實際上,德國在一戰的時候,也是這麼敗的,德國在一戰結束的時候,優勢都還很大。

我們之所以能這麼驕傲,就是因為我們基本沒吃到什麼奶,資源量還不夠。

二戰中,美國一共援助了500億美元的物資,60%給了英國,20%給了蘇聯,兩家吃掉了500億中的410多億,給我們的,只不過區區15億,總援助中的3%。

我們就是靠這3%的援助,拖住了半個日本(日本陸軍的馬鹿基本都是中國在打,無論是中國本土戰場,還是緬甸,越南戰場,中國都是主力,只有印尼那邊不是)。

我們有理由驕傲,我們有能力驕傲,我們有資格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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