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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催更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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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納鐵巖喜歡在清晨散步。

他總是在早上六點四十分出門,踏著冷冽的晨光,牽著和自己一般高大的愛犬朝日,漫步在沃頓富有工業氣息的寬闊街道上。

今天萊納也是早早便出了門,他穿一身深褐色的毛絨斗篷和棉質馬褲,裹著圍巾,頭戴紳士禮帽,精緻的鑲金手杖敲在腳下的的石板上,發出清脆的響聲,在積雪上留下一道道圓形的印記。

作為人類的近親,矮人的壽命格外悠長。

萊納自然也不例外,他雖然並非群島本土人士,卻也在這個國家的首都生活了足足二百三十五年。

二百三十五年的歲月變遷,足夠讓萊納遊遍這座城市中的每一處標誌性建築,踏遍沃頓街道上的每一塊磚石,堪稱為沃頓城的活地圖。

毫不誇張地說,他甚至比當初沃頓的建造規劃者還要熟悉這座城市。

萊納還知曉這座城市的許多秘密,包括它光明的一面,和黑暗中的另一面。

比方說紅廠區,那裡是整座城市最混亂的灰色地帶,盤踞著託格幫和艾辛格黨這兩大幫派,每逢週一、週三、週五、週日四天,託里昂大澡堂就會舉辦鬥狗和拳擊賽。

除了賭博行當外,市場商人的保護費、地下妓院、古董買賣也給託格幫帶來了相當不菲的收入。

而艾辛格黨則注重走私交易,他們和遠洋貿易公司有所聯絡,能夠從北陸和東陸的殖民地弄來相當多的稀罕事物,可以說紅廠區所有的地下黑市都由艾辛格黨人掌控,他們售賣的商品中甚至還包括官方明令禁止的軍火武裝,以及一部分違禁藥物。

除此之外,在紅廠區最廣為流傳的便是“紅衣殺手”這一坊間奇談。

據說他們身穿皮革質地的紅色連體衣,手持足以刺穿鯨魚皮的利刃,能夠穿梭暗影與虛空之間,是掌握絕頂刺殺技藝的大師。

只要在紙條上寫下你政敵或仇家的名字,將其和十九枚金幣放進一個廣口瓶裡並留在紅廠區廢舊鯨油廠的大門口,紅衣殺手們就會接受委託,於其後的幾天之中殺死目標。

他們是群島街巷中揮之不去的陰影,是遊蕩在寂靜夜空的冷血獵手,是頑皮孩童在睡夢中最恐懼的怪物。

有一種說法是:若將殺手們了結之人的鮮血聚攏在一起,上面足以漂浮起一艘捕鯨船!

也正因此,除了要採買一些特殊草藥外,萊納很少會踏足紅廠區那被染成血紅色的街道。

就像現在,他選擇的散步路線特意繞過了紅廠區。以燈塔區的地下街為起點,沿著西城區的商業街直達學院區的第五大道,再途經皇宮區的國家大劇院和西塞爾音樂廳,最終重新繞回地下街。

至於工業區和舊城區,前者終日被濃煙和蒸汽機的噪音所籠罩;後者則大半被淹沒在海水下,時常有海洋生物傷人的案件發生,需要警員和晨星衛隊的甲冑騎士定期巡邏清掃,都委實不是什麼散步的好地方。

抬手扶正頭頂的禮帽,萊納牽著朝日登上一級臺階,來到一座寬闊的廣場上。

這裡是學院區第五大道的盡頭,因為臨近三所大學,四周能看到一些穿著打扮時髦的年輕人,有的在滑雪,也有的在駐足觀看街頭藝人演奏樂曲。

他們或許就是附近大學裡翹課外出的學生,正與同伴們一道放鬆遊玩哩。

“年輕就是好啊。”

萊納駐足觀看了一會,笑著搖搖頭,最終柱杖離開。

穿過廣場後,就是名流貴族們所居住的皇宮區了,首都中最有名的國家大劇院、西塞爾音樂廳、大鐘塔等等皆坐落於此。

萊納沿著街道旁邊的行人走道緩緩向前,視野中很快就出現了國家大劇院門口一排潔白的大理石柱,以及緊鄰大劇院的音樂廳側門。

大劇院門口停著許多馬車,還有不少正在排隊等候的市民。在街道旁的一處花壇邊,穿著碼頭工服的男孩正在寒風中瑟瑟發抖,卻還是竭力大聲吆喝,揮動著手裡的報紙。

萊納才想起,今日又到了國家大劇院每月一次的公演時間。他先是揚起眉毛,加快了腳步,但隨即想到自己還牽著朝日,又看到這冗長的隊伍,心裡又有些退縮。

今天人太多了,還是給那些沒錢買票的市民們一次欣賞話劇的機會吧。

矮人這樣寬慰自己,反正他有的是錢,以後大可再找時間買票來看表演。

想到這兒,他索性停下腳步,遞給身旁的報童十枚銅幣,“給我一份號角日報,剩下的錢是你的小費。”

“感謝你的慷慨,先生!”

男孩抽出一份報紙遞給他,“祝您今天過得愉快!”

萊納不以為意地點點頭,他緩步穿過街道,停在音樂廳前的一張長椅上,拍掉上面的積雪後才悠悠坐下。他翻開了報紙,在雪後揮灑的陽光下愜意地讀起上面的文章來。

朝日乖巧地蹲在一旁,用爪子撥弄地上的積雪,一隻狗玩得不亦樂乎。

萊納隨意掃了幾眼報紙正面的內容,隨即哼了一聲。上面不外乎又是些什麼“布拉格沃茲警員失蹤”、“礦洞中發掘出詛咒之物”、“沃頓夜行殺人狂魔”這種博人眼球的獵奇標題,並不能引起他的關注。

他真正想看的,是自己最近一直在關注的一部偵探懸疑小說《斯麥爾探案集》。

這部小說的主角是一名叫做斯麥爾的私家偵探,內容以發生在群島的各種奇詭懸案為主,講述了斯麥爾偵探調查這些案件的故事。

在萊納活過的漫長歲月中,閱是他為數不多的癖好。更何況這部小說筆力雄厚,構思精巧,一詞一句都正搔到他的癢處。

《斯麥爾探案集》的作者刊登作品的筆名叫做“fg”,沒有人知道是男是女,家在何處,姓甚名誰。但這並不妨礙成為當代文壇中頗負盛名的小說作家。

甚至有人猜測,從行文風格來看,這位大作家必定是一位學識豐富的成熟男士,有極其豐富的人生經歷,否則很難寫出那種飽含歲月積澱感,足以打動人心的精緻文章。

雖說沒有見過本人,但萊納對這本書的作者“fg”可謂是仰慕已久,他甚至還曾經以個人名義向號角日報捐款,來資助那名神秘的“fg”先生。

“fg”先生的小說很棒,唯獨有一點令讀者詬病,就是這個寫作的速度太慢了。

他常常會以外出取材、身體不適、缺乏靈感等等亂七八糟的名義暫停連載,等過個三五天後再刊登文章。

萊納常常暗自腹誹“fg”,號角報社的報紙是日報,大作家的文章卻是周更。這種等待後續情節的感受著實讓人渾身焦躁、寢食難安,更別提矮人還是一個閱讀癖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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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閱讀癖。長時間不進行閱讀,萊納就總覺得心裡空落落的,像是少了些什麼,需要用文字來填滿內心的這種空洞感。

最近不知怎的,“fg”進行了有史以來最長的一次停更,他已經足足十四天沒有連載了!

想到這點,萊納就格外煩躁。他最好趕快恢復連載,不然自己就要提著斧子上門去親自拜訪這位作家了,矮人恨恨地想道,視線向下掃去。

“敬各位親愛的讀者,因為未知原因,本報社仍未與fg先生取得聯系,所以這次我們選取了一篇艾倫先生的短篇小說刊載”

萊納無聲地笑笑,隨即合上報紙,將它輕輕放在一旁,沒有再看下去。

“半個月啦,這傢伙在搞什麼”

矮人雙手捂臉,靠在長椅上長長地嘆了一口氣,從長椅上跳下來,摸摸愛犬的腦袋,“走吧,朝日。”

他握緊了沉甸甸的手杖,神色變得有些陰沉,“我們去拜訪一下那位大作家,和他好好談談。”

說幹就幹。

萊納一向是個做事雷厲風行的行動派,打定主意要上門拜訪“fg”先生後,他便帶著朝日從音樂廳轉個彎,拐到了附近的國家銀行。

守門的警衛見他牽著一條大狗,正想阻攔,就見矮人亮出一枚純金打造的天平徽章。確認徽章的真偽後,警衛與大廳中的招待員立即就變了態度,恭敬地將他請進一間單獨置辦的會客室。

萊納怎麼說都在沃頓生活了兩百多年,他運氣好,來到群島時正趕上賢王蘇里爾統治的黃金時代,當時群島剛結束戰爭不久,百廢待興。政府鼓勵通商經營,扶持新興商人與工廠主,正是大展拳腳的好時機。

於是萊納就用自己早年做僱傭兵攢下的身家和家族遺產,購置了燈塔區的大半地產,後來還為國家銀行的成立投資了一大筆錢,如今也是一位名副其實的大富豪,同時還是國家銀行的三位股東之一。

憑著這層身份,他很快就用特權調來了號角日報的收支記錄,並找到了自己捐助給“fg”先生的那筆錢款的流向,發現這筆錢經由號角日報之手,最終被匯入一個叫做格林的賬戶名下。

而這個賬戶最近的一次支出時間是兩天前,因為數額巨大,所以採用了支票支付的方式,也因此得以被銀行記錄在案。備案上記錄了格林購買的東西。

清單上有雙帆特製豪華船模這等價格不菲的收藏品,還有《絕版藥理學手抄本》和醫用人體骨骼架構這等稀奇古怪的東西,萊納甚至還看到了一些實驗用的鍊金設施。

“什麼亂七八糟的”

他眼角微微抽動,跳過這一頁,快速翻動備案,不一會就找到了賬戶的詳細登記資訊,上面正寫有此人所居住的詳細地址。

西城區鯡魚巷第十三號

“終於要見面了。”

矮人放下備案錄,臉上露出一個陰惻惻的笑容。

“大作家”

約莫半個小時後,萊納來到了備案錄上所記載的地點。

鯡魚巷頭尾狹窄,中間寬闊。形狀如同它的名字一般,活像一條放大後的鯡魚。

此刻巷子裡也沒有多少行人。左邊是紅磚青瓦的單數號建築,右邊是白牆藍頂的雙數號房屋,一顆孤零零的橡樹立在巷子中間,算是這裡唯一的綠色。

萊納向前走了幾步,當經過一家緊鎖大門的書店時,朝日突然駐足觀望,直到萊納又牽了兩下繩子,才轉頭離開。

一人一狗來到巷尾,正看到一座二層小樓。門口上掛有牌子,上面寫著“格林偵探事務所”的字眼。

“沒想到啊,fg先生居然還是一名偵探。”

看到那頂招牌後,萊納先是有些意外,隨即又覺得正在情理之中。也只有經歷過豐富案件的偵探,才能寫出如此真實又驚險刺激的探案故事。

他站在原地躊躇片刻,下意識打理了幾下頭髮,又正正衣領,才上前按響了門鈴。

“叮鈴鈴叮鈴鈴”

四周很安靜,只有清脆的門鈴聲在迴響,許久不見有人開門。

“不在家?”

矮人皺起眉頭,抬手想要敲門,“f格林先生?在麼,我有案件想要委託”

出乎萊納的意料,他才剛敲上門,房門卻“吱呀”一聲開啟,露出裡面的光景來。

正對大門的玄關處立著衣帽架,後面的牆上掛有沃頓城的城市地圖,中央的茶几上擺有茶具和玻璃酒杯,看樣子似乎是主人用來接待客人的會客廳。

萊納眉頭擰得更緊,他並未立即進去,而是蹲在房門前細細一看,只見地板上落了層厚厚的浮灰,顯然是有段時間無人打掃才變成這樣的。

而在灰塵中,有一對格外清晰的腳印。

那腳印形狀怪異,上面還黏著一層淡黃色的透明膠狀物,像是來客腳掌上分泌出的汗液,散發出一種怪異的味道,令人聯想到醫院裡福爾馬林的氣息。

粘液上還帶著溫度,顯然腳印的主人剛來不久,甚至有可能還未離開,現在就藏在這間屋子裡的某個角落中。

事情變得有趣起來了。

萊納握緊手杖,放開朝日的繩子,壓低了聲音,“聞聞腳印的味道,乖孩子,這個客人還在這裡嗎?”

朝日低頭嗅嗅腳印,豁然抬頭轉向左側,那裡是通往二樓的樓梯間,牆上掛著幾幅油畫,其中一幅是肖像畫,上面畫著一名模樣富態的中年貴族,正微笑著注視屋子裡的一人一狗。

朝日瞪著畫裡的中年人,鼻尖聳動幾下,突然大叫出聲,向油畫撲了上去!

油畫有不對的地方?

目睹自家愛犬的舉動,萊納心裡冒出這個念頭,來不及細想,他抬腿便跟了上去,掄起手杖打向畫裡的胖子。

“吼!”

眼見一人一狗來勢洶洶,“畫中人”原本溫和的神情也顯得猙獰起來,眨眼間就扭曲成一張醜陋的怪物面龐,大叫一聲從畫裡竄了出來!

這怪物身形肥壯,頂著一個佈滿劃痕的豬頭腦袋。它從畫裡跳出來後,手裡鏽跡斑斑的菜刀揮砍而下,劈開萊納的手杖,卻沒有躲開朝日的大嘴,當場被咬住了小腿。

“啊!該死的畜生,滾開!”

怪物痛叫一聲,抬腿甩開朝日,閃身衝向客廳。也不知它使了什麼法子,體表濺射出大團濃黃色的油脂,身子變得油滑無比,哧溜一聲便從窗戶鑽了出去。

當萊納和朝日追出房屋時,只看到一坨蠕動的黃色肥肉竄上了遠處的樓頂,眨眼間便消失不見。

“跟上它!”

萊納一步跨在朝日背上,舉起手杖對愛犬下令。

“衝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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