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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酒吧好聲音【2章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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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了一中午加一下午,秦歌是真累了,他恨不能面前就是床,倒頭就能睡。

逛街是女人的天賦技能,別說一個中午加一個下午,就是逛到夜深人靜,徐潔都不會覺得累。

徐潔看出秦歌有些疲乏,主動提出回客棧休息。

“那個妞不錯。”不遠的地方,三個十七八歲的年輕人湊在一起,其中一人望向徐潔,眼睛爆發出兩道精光。

“不錯你上啊。”旁邊人慫恿。

年輕人搓搓手掌,說:“必須上。”

年輕人快步走上去,並排走在徐潔一旁,露出個人畜無害的笑容:“姑娘,認識一下,我叫任宇。”

徐潔看了一眼,順勢挽住秦歌胳膊:“徐潔,這是秦歌。”

徐潔雖然沒說她和秦歌的關係,但挽手的動作已經說明一切。

任宇臉上表情一僵,看著兩人手挽手走進客棧。

同伴上來,肩膀蹭了他一下:“怎麼著?名花有主了?”

任宇搓了下牙花子,不甘心的說:“這姑娘長得可真水靈。”

同伴說:“這麼水靈的大白菜,還能留到這兒等你?”

……

“魅力不小哦。”秦歌抽回手,對徐潔剛剛拉他做擋箭牌沒有生氣。

徐潔是個聰明的女孩,她不知道秦歌的底線在哪兒,所以不敢冒然給秦歌冠上男朋友的名頭,但如果只是挽挽手,應該不會有是什麼。

至於誤會?那就讓別人誤會好了。

徐潔笑眯眯的,似乎很喜歡聽秦歌說這樣的話,她說:“現在四點,我們五點半出來找吃的。”

回到房間,秦歌先拿出電腦,把明天的章節設定自動更新,又抽空看了眼微博,《悟空傳》遊戲改編的話題討論的火熱朝天。

《鬥破蒼穹》簡繁體出版也上了正軌,秦歌抽空在微博敲下一段話:“《鬥破蒼穹》實體書第一冊計劃本週三在各大書店上架,大家多多捧場!”

《悟空傳》投石問路,一舉開啟簡繁體出版的大門,讓所有人都感受到網絡小說恐怖的吸金能力。

各路出版社瘋狂的湧向創世界,希望能夠和網站其它的小說取得合作。

林海也清楚,只依賴一家出版社,對他們有弊無利。

只能說,重心適當的傾向長安出版社,畢竟人家當初可是雪中送炭來著。

當然,對於天海出版社,林海也沒有落井下石,雖說人家當初不肯出版《悟空傳》,但那也是人之常情。

短短的一個月內,創世界前後有十多位作家邁出實體出版這一行列。

他們心裡比誰都清楚,能實體出版,最該感謝的,是秦歌。

秦歌看著《鬥破蒼穹》恐怖的成績,也是暗暗咂嘴,他比誰都清楚這本書所能夠創造的奇蹟,但看著幾乎是以幾何形式上漲的恐怖資料,還是感到一陣陣的震撼。

關了電腦,秦歌剛要躺下睡會兒,老爸竟然打來了電話。

“喂,爸。”秦歌扭來扭去,尋了個舒適的姿勢。

老爸說:“金陵市作協上門找你來著,想讓你加入他們。”

秦歌發了會兒呆,自己前腳才拒絕國家作協,市作協緊跟著就上門來了。

市作協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拒絕國家作協的訊息,難道他們認為自己比國家作協還要牛逼?

秦歌說:“我沒那精力,你幫我拒了吧。”

作協這玩意兒,秦歌真不想加入,一來這種組織沒什麼福利,二來他也不缺名聲,或者說,他根本不需要依靠作協打名聲。

最關鍵的是,秦歌前幾天才拒絕國家作協,如果這會兒就加入市作協,指不定人國家作協會怎麼想。

哦,國家作協邀請你加入,你不加入,市作協邀請你,你就加入,你是不是瞧不起我?

作協相當於半個官場,該有的勾心鬥角一個不少,秦歌不想年紀輕輕,就把時間耗在那裡面。

掛了電話,秦歌忽然沒了睡意。

他忽然想起蘇瑾被抄襲的事件還沒解決,雖說蘇瑾在唱作人的舞臺上憑藉一首原創歌曲《暖暖》爆紅網路,但抄襲的名頭始終揹負在身上,沒有得到解決。

音樂協會不過就是一個私人協會,沒有半分公信力,這是誰都明白的,但音樂協會的成員都是圈子裡地位較高的前輩。

秦歌倒是不在意抄襲不抄襲,他是擔心蘇瑾被圈子裡的人排擠。

如果換做秦歌,管他娘的抄襲,至於圈子裡對自己的態度,他更不會關心。

可蘇瑾不行,蘇瑾是女生,抄襲這名頭太難聽。

而且這件事也是由他造成的,如果不能替蘇瑾洗掉,他心裡都覺得愧疚。

秦歌找到音樂協會的官博,那條證明李鈺沒有抄襲,繼而指責蘇瑾抄襲的微博依然高掛。

秦歌眼眉蹙了起來,手指輕輕敲著手機,一個想法漸漸成形。

五點半,秦歌和徐潔走出客棧。

七月的天黑的有些晚,兩人吃完飯已經是七點鐘,天色依舊微微亮。

夜間的西塘美不勝收,隨便一處都是風景。

但可玩的地方實在不多,似乎,只剩下酒吧可去。

西塘酒吧一條街挺有名氣,但這名氣也是依賴於西塘古鎮的名聲。

沒什麼與眾不同的地方,唯一的不同,大約就是駐唱歌手吧。

這裡隨便一間小酒吧裡,駐唱歌手都能唱出宋冬野的感覺,當然,這麼比喻有些誇張。

秦歌每次來都會去酒吧喝一杯,倒不是為了豔遇,僅僅是喝酒聽歌。

“去過酒吧嗎?”兩人站在橋上,秦歌下望歌聲喧鬧的酒吧一條街,隨口問道。

徐潔搖頭,眼睛裡閃爍著興奮:“沒有,但我想去。”

秦歌笑著說:“去清吧吧,酒吧太吵。”

徐潔點頭,只要秦歌在,去哪兒都一樣。

橋下的兩家酒吧都是有disco和伴舞的,這種酒吧太吵。

好在多數的酒吧店家為了迎合西塘古鎮的文化和靜謐氛圍,選擇開清吧。

小橋流水,靜聽音樂,這似乎更能讓人融入這座古鎮。

“就這家吧。”秦歌抬頭看看,這家酒吧的名字很有趣,叫貓咪的烏托邦。

這家清吧的規模在西塘都算得上大,秦歌看了一圈,屋子裡做了七八成,清吧能有這樣的上座率,算很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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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尋了一處靠邊的卡座,秦歌本想給徐潔點一杯飲品,結果這妞兒沒等他說話,開口就要了一杯失身酒。

秦歌驚詫看向她,說:“你喝過這酒嗎?”

“沒啊,不過總是聽她們說,一直想喝,現在終於有機會了,一定得嚐嚐。”徐潔伸出半截粉嫩舌頭,舔了舔嘴唇,小饞貓的樣子。

“一扎生啤。”點完酒水,付了錢,秦歌等酒保走了,才說:“一會兒少喝點,失身酒太烈,你這樣的一杯下去直接斷片兒。”

徐潔問:“你喝多嗎?”

秦歌張了張嘴,說:“沒喝過。”

“那你怎麼知道?”

秦歌抹抹額頭:“我聽別人說的。”

徐潔撇嘴:“道聽途說不足為信,你不是說的嗎,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

“……”

秦歌總算體會到自己挖坑埋自己的感覺了。

酒送了上來,徐潔盯著精緻玻璃杯裡的液體,送到鼻子前嗅了嗅,有些甜,有些刺激。

秦歌似笑非笑的看著她,徐潔一揚下巴,舉起酒杯:“乾杯。”

秦歌抓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提醒說:“容易醉,小口喝。”

徐潔用舌頭探了探,味道還行,甜甜的,酒味不濃,可一口下去,臉頰還是升起兩坨紅色。

舞臺上坐著一個長髮青年,穿著破洞牛仔帆布鞋,寬大的T恤上印著大大的骷髏頭,懷裡的吉他在青年手指撥動下,發出好聽的旋律。

這裡清吧的駐唱,唱的多是民謠,也有流行歌曲,但絕對沒有搖滾。

搖滾和民謠彷彿兩個極端,民謠會說:我喜歡你,你不喜歡我,我給你唱首歌吧。搖滾就會說:我喜歡你,你不喜歡我,我草泥馬你傻逼吧。

在通俗易懂一點就是,搖滾搞氛圍,民謠裝走心。

說白了都是裝逼,關鍵在於誰能裝的過誰?

秦歌喜歡民謠,也喜歡搖滾。

不喜歡民謠的,肯定沒有靜下心來仔細聽,不喜歡搖滾的,聽一兩遍肯定不排斥。

臺上這青年,唱的是秦歌沒聽過的歌,他閉上眼睛靜靜聽,副歌部分唱完,秦歌咂麼著嘴,覺得還成。

可當秦歌睜開眼睛時,忽然發現,對面不知道什麼時候多了個男人。

準確的說,是一個年輕的大男孩,而且看著還挺眼熟,心裡一尋思,不就是下午在客棧外面搭訕徐潔那大男孩嗎。

任宇沒想到這麼巧,在酒吧也能碰見,喜歡民謠的他覺得這就是緣分,必須上來再搭一次。

“你好,徐潔,我們又見面了。”任宇記性不錯,還記得徐潔的名字。

徐潔臉頰紅紅的,好像有些微醉,秦歌看見她面前的酒杯竟然少了一半,腮幫子抽了抽。

“你好。”徐潔還清醒著,打了聲招呼,視線轉向舞臺,咕嚷著:“怎麼不唱歌了?”

任宇自來熟,對秦歌笑了笑,看向徐潔,說:“今晚這家酒吧有個活動,剛剛那是在熱場呢。”

徐潔問:“活動?什麼活動?”

任宇指著舞臺兩邊,眼睛在秦歌和徐潔臉上掃過,最後落在秦歌臉上,問:“看見什麼沒有?”

“女人?”秦歌盯著舞臺兩邊站立的美女們。

任宇眼皮跳了跳,說:“她們手裡的玫瑰花。”

任宇繼續說:“今晚有一場活動,活動規則很簡單,但凡有興趣,對自己有信心的,可以上去一展歌喉,評委就是咱們這些客人。一會兒那些美女會把玫瑰花送過來,一人一支,可以投給喜歡的演唱者,最後誰累積的票數最高,就是今晚的第一名。”

秦歌倒上啤酒,說:“竟然是活動,總要有點獎勵,獎勵是什麼?”

任宇指著舞臺左邊牆上掛著的吉他,說:“一把不錯的吉他,市價差不多三千塊。”

徐潔眼睛頓時亮了,順著任宇手指看過去,一把紅色木吉他引入眼簾。

酒吧老闆上臺,把今晚的活動規則大致說了下就下去了,美女們給酒吧每人都發了一支玫瑰。

很快便有一個打扮誇張的女孩登臺,唱的是一首很勁爆的歐美歌,氣氛在爆炸般的金屬音樂聲中掀起了第一個高-潮。

陸陸續續又有幾個人上臺,唱什麼歌的都有。

原本安靜的清吧,此時比起那些喧鬧勁爆的酒吧有過之不及。

秦歌端著酒杯,不時的喝一口,饒有興趣的看著這些臨時起意上去唱一首的年輕人們。

徐潔一杯酒快喝到底了,她雙眼痴痴的望著牆上的大紅色吉他。

任宇早就注意到徐潔的眼神,此時湊上去,問:“想要那把吉他?”

徐潔點頭,眼神不曾移開。

任宇抓起酒杯一口幹掉,捋起袖子,說:“看我的。”

徐潔沒看他,而是看向秦歌。

秦歌假裝看不懂徐潔的眼神,說:“看他挺自信的,估計真有兩把刷子。”

任宇唱歌的確不賴,一首這個世界流傳度比較廣的民謠,唱的入木三分。

但在秦歌聽來,音準很好,可細節處理和感情投入上面差了太多。

不過即使如此,任宇這首歌在所有上臺的人裡面,是目前為止最好的。

任宇唱完後,微笑對著舞臺下面的觀眾鞠了一躬。

任宇走下來,坐在徐潔身邊,問:“我唱的怎麼樣?”

徐潔不理他。

任宇有些尷尬,秦歌說:“唱的挺不錯,不過你這年齡不適合唱這種歌,唱不出那種味道。”

任宇非但沒有生氣,反而點頭說:“是這麼回事,這首歌不太好唱。”

任宇細節上沒處理好,但相比之前那些人,他唱的絕對算是好的,沒意外的話,第一名肯定是他。

可偏偏的,意外就來了。

任宇下來後,有那麼幾分鐘,都沒人上臺。

實在是因為任宇唱的太好,讓其他人沒信心上去跟他爭。就算不爭,也會被觀眾自然比較。

酒吧老闆沒想到會出現這種情況,正尋思要不要找個人上去唱一首活躍活躍氣氛,就看見一個打扮時潮的年輕人走上去了。

任宇看見這個男人,臉色一下子暗了下去。(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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