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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的習俗_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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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司警署給三原警部補回了信。

三原警部補將那些神事照片的影印版寄給了門司警署,希望他們能查一查那究竟是不是昭和三十×年二月七日凌晨拍攝的。

門司警署經過調查後發現,那就是案發當晚的照片,千真萬確。下此判斷的理由如下:

照片拍到了三位挽起衣角下海的神官,一人手持鐮刀,一人抱著木桶,一人舉著火把。而舉著火把的那位神官,是今年新上任的。這是最有力的證據。

另一張照片拍到了擠在神社周圍的柵欄附近看熱鬧的人群。其中有一位遊客是門司警署的刑警,他身著便裝,協助完成警戒工作。而這位刑警,也是今年第一次去往神事的現場。

除此之外,還有其他證據證明那的確是昭和三十×年二月七日凌晨的照片。比如,神官的位置、姿勢、神社裝修過的地方等等。

照片的拍攝於當天凌晨的兩點四十分到三點之間。因為當天神官是從兩點三十五分開始下海割海帶的,整個過程持續了十分鐘。

三原紀一將門司警署的回信攤在桌上,吸了口煙。

峰岡週一的證詞看來天衣無縫。

當天晚上,他似乎的確身在門司的和布刈神社。不在場證明成立了。

然而,三原紀一不是個會輕易言棄的人,他不會因為一份證明書而放棄這條線索。

他的腦中又冒出了新的想法:那些照片真是峰岡週一自己拍的嗎?沒人能證明這一點。

峰岡週一信誓旦旦地說那是他拍的照片,但他完全可以拿別人拍的照片偽裝成自己的。

這時三原紀一忽然想起,峰岡週一到了大吉旅館之後,給那裡的女傭拍了幾張照片。

要是他用拍攝和布刈神事的膠捲拍了女傭,那麼膠捲中神事的照片和女傭的照片必須是連在一起的。

他也有可能在拍攝和布刈神事的時候用完了一卷膠捲,再用另一卷膠捲拍攝女傭。

三原紀一還有另一番考慮。

和布刈神事是夜間進行的。峰岡週一也說過,他拍照的時候使用了閃光燈。既然用了十分耗費電源的閃光燈,就不可能拍太多張。

之前他還向峰岡詢問過照相器材方面的問題。峰岡說自己用的是日本產的萊卡膠捲,一卷三十六張。

他不可能把這三十六張膠捲全用在和布刈神事上。他應該會用以前剩下的膠捲,或是把拍完神事剩下的膠捲用來拍大吉旅館的女傭。即便中途換過膠捲,神事的照片前理應有他以前拍攝的照片。

想到這兒,三原紀一趕忙提筆寫了封信:

感謝您的通力合作。

前些日子我將您的照片發給當地警方作了調查,正如您所說,那就是今年和布刈神事的照片。聽到這個訊息我們也深感欣慰。

然而猜疑是警察的秉性。為確保萬無一失,能否請您提供照片的原版,也就是膠捲呢?您要是感到不快那也可以理解。我們並沒有懷疑您的意思,只是近來事件的調查工作遲遲沒有進展,搜查本部的警官們都有些神經過敏,請您見諒,將膠捲暫借我們幾日吧。

多有失禮,請多多包涵。感謝您配合我們的工作。

三原紀一

三原警部補叫來一位刑警,讓他帶著這封信去找峰岡週一。

“他應該會把膠捲給你的。”他對刑警說道,“一定要好好道謝,而且必須謹慎小心,別給他留下不愉快的印象,明白了嗎?”

“好,我知道了。那個峰岡週一是本案的知情人嗎?”

“是,可我們也不能強迫他交出膠捲,所以求他幫忙的時候態度一定要誠懇……還有,要是對方說他已經把膠捲扔了或是弄丟了,你也不要深究,直接回來就是。”

“我知道了。”

“總之一定要小心,千萬別惹他不高興啊!”

三原紀一左叮嚀右囑咐,生怕惹怒了峰岡週一。一個不小心,調查就會陷入瓶頸。

其實,並沒有證據證明峰岡週一是犯罪嫌疑人。

只是三原想徹底查清楚,峰岡週一究竟有沒有去和布刈神社罷了。

刑警回來時,臉上居然帶著笑容。

“主任,他把膠捲給我了。”他將一個信封遞給三原。

“情況如何?對方沒有不高興吧?”

“我覺得沒有吧。他看了主任的信,就說‘好,我知道了’,立刻拉開抽屜,拿出膠捲遞給了我。”

“什麼?膠捲就在他身邊?”

“是啊,他的書桌有一列抽屜,膠捲就放在其中一個抽屜裡。對了,峰岡先生還寫了一封回信呢。”

“準備得可真周到啊……”三原紀一心想。

峰岡沒有把膠捲放在家裡,而是放在了辦公室裡,就好像等著警方上門一樣。不,可能只是自己多心了吧。說不定公司附近就有衝印店,他衝完照片之後,懶得把膠捲拿回家,就直接放在了辦公桌的抽屜裡。所以,刑警向他索要膠捲的時候,他能立刻拿出來,也並不反常。

三原紀一拆開信封:

您的信我已收到。作為偵辦案件的當局,在意這些細節也是天經地義的事。警方要求我提供和布刈神事照片的膠捲,我也會全力配合。您調查完畢之後,再歸還於我即可。

峰岡週一

三原又拿起放著膠

卷的紙袋。

衝印店衝完膠捲之後,會把膠捲切成幾段,每段六張底片,用蠟紙包起來。

他數了數,的確是三十六張沒錯。

他對著視窗的陽光看了看底片。

前十張照片拍攝的是司機和巴士乘務員等人物,都是以巴士、包車和計程車為背景的。他們有的勾肩搭背,有的蹲在地上,還有的從車窗裡探出頭來……總之都是很常見的人物照片。這些估計都是峰岡所在公司的員工吧。

和布刈神事的照片從第十五張開始,總共有八張。這些底片能和之前峰岡提供的照片一一對應起來。

三原把底片對著陽光看了看,沒有問題。

按底片的排列順序,神事的照片之後是一位女性的照片。她時而站立,時而蹲下,以小巧的假山為背景擺出各種姿勢。看來她就是那位大吉旅館的女傭吧。膠捲的最後還留有九張沒有拍過的底片。

由此來看,這卷膠片大致由以下內容構成:

三張拍壞了的,十一張公司員工,八張和布刈神事,五張旅館女傭,九張沒曝光的,總共三十六張。

這樣看來,拍攝和布刈神事的人確為峰岡週一本人。應該能排除由別人拍攝或拿別人拍攝的底片翻印的可能。

三原紀一一邊將底片塞回蠟紙袋,一邊思考著。

二月七日凌晨兩點半至三點,峰岡週一的確身處門司的和布刈神社。也就是說,他不可能出現在相模湖的殺人現場。

然而,三原依然執著於他的搜查方向。

他倒不是特別懷疑峰岡這個人,只是想試著做個假設:如果他是峰岡,他會使用什麼方法犯案呢?

倘若相模湖殺人案真是發生在六日晚上九點至十點,那峰岡無論如何都無法做到這一點。

這時一位刑警拿著大阪府警署本部的信走了進來。

兩三天前委託他們調查的事情,總算有了結果。

二月六日十五點,從羽田機場出發的日航311航班,於十六點五十五分準時到達大阪伊丹機場,並於十七點十分離開大阪,十九點十分準時到達福岡板付機場。

日航伊丹機場稱,飛機從東京出發的時候,機上六十四個座位全部坐滿,其中有三十八位客人在大阪下飛機,二十六人繼續坐到福岡。從伊丹上飛機前往福岡的也有三十八人,所以到達板付機場的時候,機上也座無虛席。

以上是機場方面的回覆。

隨著時間的流逝,有些細節上的事實會變得難以判別。而即便是看似無關緊要的事情,警方也希望能取得佐證。所以三原紀一才會請求大阪府警局的協助。

據此,三原紀一又構築起一系列假說。

峰岡乘坐十五點的飛機離開東京,前往福岡。但這架飛機十六點五十五分要在大阪著陸一次,十七點十分再次出發。

如果峰岡是真兇,他就必須在伊丹下飛機,折回東京。他可以選擇十八點零五分從大阪出發、十九點三十五分到達東京的132次航班。

如果能在十九點三十五分準時到達羽田機場,那麼坐車花上一個小時就能到新宿,再從新宿驅車約兩個小時前往相模湖,總共三小時。也就是說,會在二十二點三十五分左右到達目的地。

這並不能說明任何問題。土肥武夫的死亡時間是晚上九點至十點,這與推測的時間並不相符。但也不能輕易否認犯人乘坐132次航班折回東京的可能性。

峰岡週一肯定是預訂了前往福岡的機票。要是他在大阪下機並折回東京,那從大阪到福岡的航班上就會空出一個座位來。

所以飛機從大阪出發時機上是否有空位就成了問題的關鍵。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能證明峰岡週一從大阪折回了東京。

可大阪府警署的回答卻全盤否定了三原的假設——調查結果顯示,311次航班上沒有一個空位。

現在放棄還為時過早。

311次航班起飛後,還有兩班前往福岡的飛機,分別在十八點十分和十九點起飛。次日凌晨還有兩班紅眼航班,一班零點三十分出發,到達板付的時間為四點四十分;另一班一點三十分出發,五點十分到達板付。

要是犯人坐了紅眼航班呢?

這樣一來,他即使乘坐二月六日十八點零五分的132次航班從大阪返回東京,也能在七日凌晨五點左右到達福岡。

但這種情況下,他就趕不上和布刈神事了,只能在八點左右直接去小倉的大吉旅館。

日航的航班時刻表如下:

乘坐311次航班前往大阪,在大阪下機,接著坐十八點零五分的132次航班回東京,於十九點三十五分到達。這條路線三原早就考慮到了。只是到達東京之後,如果他是坐汽車去的相模湖,就只有可能在十點三十五分之後到達現場,與案發時間不符。

航空公司當然不止日航一家,還有全日空可供選擇。但三原檢視了峰岡離開公司之後可能乘坐的所有全日空班機,發現一共只有兩班(詳見下表)。而且那兩班都只到大阪,不去福岡。也就是說全日空壓根兒就沒有從大阪到福岡的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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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犯人可以坐全日空的班機從東京到大阪,再乘坐日航班機從大阪去福岡。但這樣做毫無意義。

如果從大阪折回東京,符合條件的班機就只有十八點十分、

十九點十分的兩班。然而這兩班飛機和日航班機的出發時間只差五分鐘,沒必要換航空公司。而且全日空也沒有紅眼班機。

綜合以上分析,完全可以排除峰岡乘坐全日空班機的可能。

至於他乘坐日航紅眼班機的可能性也基本可以排除。而他要是乘坐早上五點到達福岡的班機,就不可能趕上門司的和布刈神事。從福岡到門司,即便是快車也需要一個小時。況且從板付機場到博多站、從門司港站到和布刈海岬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就算他乘坐331次航班,也要四點四十分才能到達福岡,同樣趕不上和布刈神事。

而峰岡週一的照片拍到了凌晨兩點四十分舉行的和布刈神事,這又該如何解釋呢?從底片就能看出,他沒有借用別人拍攝的照片。

三原愁得直撓頭。

三原紀一走進了他常去的一家位於日比谷的咖啡廳。

他特別喜歡喝咖啡,一天不喝上三杯就渾身難受。尤其是調查陷入瓶頸,腦中一片混亂的時候,就更需要咖啡來提神醒腦。一杯咖啡下肚,說不定還會冒出新點子來。

去小城市出差的時候,往往喝不到美味的咖啡。所以他每次回到東京,最先去的並不是自己家裡,而是這家咖啡廳。

“歡迎光臨!”一位女服務生迎了過來。她在這兒幹了四年多,和三原是老相識了。

“您是累著了吧?”她望著三原的臉說道。

“是啊,最近的確有些累。”

店裡沒有多少客人。

“這麼冷的天,還麻煩您大老遠的過來,真是不好意思。”

“其實警局食堂裡就有三十日元一杯的咖啡,可我喝這邊的咖啡上癮了。你趕緊給我來一杯吧。”

“好,好,馬上就來。”

三原在椅子上坐定,立刻掏出一張地圖攤開在身前。能否不透過東京市區,從羽田機場直接前往相模湖呢?

可以!只要坐車從川崎沿著南武線往府中走。從府中穿過甲州街道,開到立川,再去八王子,最後只要翻過一座山就到了。

不對!如果他乘計程車或包車走那麼長一段路,很有可能被司機記住。縝密如峰岡,不會冒這種險。莫非他是坐汽車去的川崎,然後在那兒換乘了前往立川的南武線列車嗎?

這時女服務生正好端了咖啡過來。三原向她借了張時刻表。

南武線從川崎出發,途徑武藏中原、登戶、府中本町,最終到達立川。全程約一小時,每十二分鐘一班。從羽田坐汽車去川崎不消三十分鍾。之後再坐一小時的電車,到達終點站立川之後,換乘中央線。三原翻開時刻表——中央線從立川出發前往甲府的下行列車是二十一點零五分發車,乘坐這班車,就能在二十一點四十八分到達相模湖。

三原放下時刻表,嘬了一口咖啡,香味撲鼻。他只喝摩卡。

是的,這樣峰岡就能在十點之前到達相模湖畔了。

雖然並沒有證據證明他就是兇手,但三原並不想輕易放棄峰岡週一這條線索。事件發生之後,警方也在到處尋找嫌疑人,目標並不只有峰岡週一一個,其他嫌疑人也有各自的可疑之處。

其實,峰岡週一反而是最不引人注目的。他看上去既沒有殺害土肥武夫的動機,也不缺不在場證明。

硬要說他身上有什麼疑點,那就是他在案發後幾小時參觀了九州的古老神事。這個不在場證明太過完美,反而會令人起疑,所以三原才遲遲不肯放棄對峰岡的調查。

三原絞盡腦汁,還是沒能想出個所以然來。

不過,他忽然想起身在福岡的鳥飼老刑警曾說過的一段話來:“人的先入之見常在無意中發揮作用,使人容易對約定俗成之事熟視無睹,這是很可怕的。司空見慣的常識會產生盲點,是常有之事。即便該常識被認為是理所當然,在查案時也要從零開始加以檢討。”

那盲點究竟在哪兒呢?

和布刈神事與被害者的死亡時間成了兩座相對而立的山丘,赫然佇立在三原面前。

既然已經證明了峰岡可能在那時出現在相模湖,那就繼續解決其他問題吧。

首先,如果峰岡週一真的乘坐了日航的311次航班前往福岡,那當天的日航辦公室裡應該會登記有他的名字。

而他如果在大阪下了飛機,伊丹到板付之間的旅客名單裡就不會有他的名字。

好,先把這些查清楚吧。

接著就是紅眼班機。二月七日凌晨一點三十分從羽田機場出發的333次航班不經過大阪,直接到達福岡。假設峰岡就是犯人,那他應該會乘坐這班飛機,而不是凌晨零點三十分出發的331次航班。然而,旅客名單裡不可能出現峰岡週一的名字——他肯定會使用假名。

那就只能找到乘坐那班飛機的所有乘客,並對他們進行仔細排查,確認峰岡到底在沒在那架飛機上。

當天的紅眼航班上有數十名乘客,只能讓刑警們根據日航的旅客名單一一確認了。如果那些名字都是真名,且能與每位在飛機上的旅客相對應,那就反過來證明了峰岡沒有乘坐那架飛機。

二月六日十八點零五分的132次航班也是如此。要是上面的乘客都沒有使用假名,就說明峰岡週一並沒有折回東京。

“很好。姑且就先這麼調查下去吧。”三原自言自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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