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遠。”
“啊!”我目瞪口呆地看著黎花開動作穩健地從沙發上站起來,並且他似乎一點兒醉意也沒了:“你酒醒了?”我問。
“我沒喝醉,我剛才是要把瑞兒給支開。”他臉色沉鬱,目光決絕道:“任遠。你是我唯一信得過的朋友,我求你幫我一個忙。”
我懵了,因為黎花開對我用了“求”這個字。我這輩子能聽見黎花開求人?真是三生有幸。可為什麼,他對我講出這個字的時候,我的心卻有些壓抑呢?
“你怎麼了?”我故作疑惑。
“你先答應我,幫我一個忙。”他很有自信地盯著我的眼睛,認準了我一定會幫他忙一樣。
“我能幫你什麼忙啊!”我哈哈大笑,很快我覺得自己笑得太牽強了,便嚴肅道:“我幫。”
“我爸被人殺了。”他握緊拳頭:“屍體被發現的時候都……都腐爛了。”
“不會吧!你爸不是剛在上海談成了一筆生意?”
“是另一個。”他閉上眼睛,深吸一口氣,緩緩吐出,我看見他眼角流下兩行清亮的眼淚:“我不管警察能不能破案,我必須抓到那群混蛋,然後親手宰了他們!”
我一時不知怎麼回答。如果我原本不知道這件事,現在興許我會衝動,或保持冷靜;那樣我都會給黎花開一點至關重要的建議。
可我分明知道事情的前因後果,現在我滿腦子想的都是“其實我早就知道這件事。”根本騰不出其他地方位置去思考黎花開應該怎麼做。即使我對他說:你現在應該理智一點。我也會覺得我在敷衍他。因為我知道這件事的前因後果。操蛋的是我搞不清這其中的關聯在哪裡。
所以我只好聽梨花繼續說。
“我現在還沒想到具體的計劃,但有個忙你一定要幫!我現在就要去尋找那群混蛋,但我不想把你們捲入這場是非,我親爸和瑞兒那裡你都幫我應付著,隨便編個謊,反正就說我這段時間不會出現就對了。”
我繼續發懵。
黎花開回他房間大概收拾了行李,又出來把他的牙刷粉底什麼的都捲進了行李箱。
“我衣櫃裡面有錢,你不夠了自己拿。”說著黎花開又把他的牙刷拿了出來:“你又忘了買對吧?不嫌棄的話就接著用。”
“我知道你喜歡瑞兒,她告訴我的,她是聽你們同學於文鑫講的。你也別怪她什麼都對我講,她很可愛的。”黎花開笑了,他的眼淚又流了出來,我感覺我的眼睛也開始酸楚。
我就一直站在那裡,像一個鏡子一樣,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什麼都做不了。
“我不想讓我親爸和瑞兒擔心,至少現在不行,你能明白我的吧?”他笑著說:“如果我很長時間都沒有回來,瑞兒也等不及了,你就幫我照顧她。你知道什麼對我最重要,也知道我的性格吧?”
他好像說了再見。
這是我第二次純粹是因為黎花開而大哭。在一定程度的痛苦下,我控制不了我的眼淚。
第一次是黎花開和王瑞確定了戀愛關係的時候。那時我們認識還不滿三個月,但必須承認的是,這世界上真的有緣分那回事。
上天安排一個人出現在你的生命中,無論那個人是同性還是異性,無論你們彼此是否足夠瞭解;一切都只需要他出現在你面前,然後發生什麼事讓你們之間出現了瓜葛,這樣,三個月的時間足夠讓你覺得他已經成了你生命中的一部分。
你們彼此分享自己的過去、夢想,一同為某一個日落感傷,開對方粗俗不堪的玩笑。甚至有時候你覺得對方很令人討厭,但你每次出去買衣服都樂意讓他陪著,而你卻從不會信任他的眼光聽取他的意見。
然後在你和他已經不分彼此,早就習慣了擁有對方的生命的時候。他突然離開了,去做一件很危險的事,又給你拋下了一大堆責任。而你甚至沒有勇氣開口說一句再見,任大腦反覆回憶之前的事情。
我突然想通了一件我之前極納悶的事。
我第一次去酒吧時,黎花開遠遠走在我前面。我還記得那個夜晚的路燈似乎打著黃光,他放下蒐集狐朋狗友的那通電話,轉身一邊後退一邊對我講:“你快跟上啊,我帶你去酒吧又不是賣你當鴨子。”
“滾吧你!”我問:“酒吧的東西是不都特貴?”
“想喝什麼就點。”他拍拍胸脯:“我請得起。”
“聽說那地兒人員複雜。”
“你怕這個?”他哈哈大笑:“人販子不拐你這麼大的。”
那時候他就是一不拘小節的江湖混混,為人不壞,但也說不上好。甚至他自己也好奇麵館那回怎麼就幫我出了頭。總而言之你根本不能從他現在的樣子中看到他當初的影子。
據他所說,他那時剛認親爹不久。他親爹是一大公司老總,有了錢,黎花開就花個沒完。很長一段時間他都活得昏天黑地。
我也有心跟著他沉淪。
因為我堂姐在我初三那年失蹤在酒吧後,我輟學離家時我媽對我千叮嚀萬囑咐,千萬離酒吧遠一點。而每當我想起我堂姐的美麗模樣,腦子裡總會出現無數慘無人道的黑暗。所以我對酒吧有著很大的恐懼,那晚一半是一時興起為了克服恐懼,一半是想跟著黎花開浪蕩一番,就一直鬼使神差地跟在他身後。
一路上我都在想,如果我在酒吧惹到了黑社會怎麼辦?捱打?被殺?人間蒸發?
然後我真的莫名其妙惹到了一波人。
我記不清是我做錯了位子,還是不小心盯著一個女人晃了神。一群吊兒郎當的小青年圍上來要揍我。
酒吧裡吵得很,黎花開正在跟著他的人喝啤酒。我雙手抱頭準備捱打,黎花開及時出現,他一個人站在我前面,背影寬厚而健碩。
我們兩個在大約半個小時後被黎花開的那群朋友發現,他們送我們到醫院的時候問黎花開怎麼了,黎花開說沒事,挨了一頓打。他的朋友回到酒吧揍了那群小青年一頓。
我問黎花開:“出事前你在跟你朋友喝酒?”
他說:“好像是吧。”
我問:“那你怎麼一個人過來了?”
他說:“哦哦我想起來了,我看見你被人圍著的時候,剛從廁所裡出來。”
但是我記得很清楚,他過來前肯定在和他的那群朋友喝酒。我同樣可以肯定的是他們距離我很遠,黎花開注意到我了,其他人沒有。
我想了很久,想到過可能是他來得急,忘了叫人;但這不符合邏輯。想到過他向我過來時叫了他朋友,但那都是一群軟蛋,裝作沒聽見;這也不符合邏輯,如果都是軟蛋他們後來又怎麼會回去報復?
現在我大概明白了,無論黎花開變成什麼樣,他總會有一個變不了的標誌。
他是個剛愎自用的男人。無論什麼事,對還是錯,有沒有超出他的能力範圍,但如果這個責任屬於他自己,他就絕不準其他任何人插手幫忙。這是屬於他一個人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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