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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相見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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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混混嘴裡這樣說著,心裡還是有些忐忑不安。

一方面,他覺得昨晚狹路相逢的少年年紀雖小,卻不像是個言而無信之人,所以若無特殊事情耽擱,應該會過來找他。

另一方面,他又感覺少年與那四名五大三粗的屬下,言談舉止之間透著一股神秘,也許他們擔負著自己無法想象的重要事體。

若真是如此,少年能不能按時赴約就不好說了。

在這種忐忑的情緒中,小混混從恆星剛剛升起,一直等到了正午。

小二問他要不要先簡單吃些東西,他瞪了他一眼道:

“我朋友一定有什麼事情絆住了手腳,說不得轉眼就要到了,我不管不顧,先自吃飽了肚子,難道到時間讓他一個人吃飯嗎?”

“可是……萬一他過來太晚或者來不了呢?”小二道。

他是真心為小混混考慮。

他與小混混年紀相仿,身體發育正常,又有完整的家庭,這些都比小混混好得多,但他卻是少數不歧視小混混的人。

因見小混混常常有明玉幣在手,心底甚至對他有幾分羨慕。

“哎呀,你別瞎操心了,只管忙你的去,他如果不來,我今天便不吃飯。

再說,我又不是沒有捱過餓!”

小混混一邊說話,一邊出門轉悠去了。

他不願聽小二叨叨,又不敢離開大門附近,便爬上門口的一座小山包,順著山形斜斜躺倒,望著瓦藍瓦藍的天空和雪白雪白的雲彩出神。

肚子餓得“咕咕”亂叫的時候,他就把褲腰帶狠狠地繫緊一些。

這是小混混對付飢餓的一貫作法。

肚子空幾分,褲腰帶便緊幾分,一直這樣下去,最長時間,可以捱上三天三夜。

恆星西斜,已貼近背後的山樑,小混混索性不去看它,就當他還明晃晃掛在當頭。

光線漸漸暗了下來,露面最早的星星已經在東方開始眨巴眼睛。

一直像鷹一樣盯著大門外路面的小混混,感覺那段路正從自己的視線中慢慢消失。

簡易飯館的羊油燈已經亮起來了。

突然,小混混站了起來,連滾帶爬飛奔而下。

他不是看到了什麼,而是用心感覺到了。

似乎是一股風、似乎是一隻野物,從那條路上一掠而過。

他瘋了一般奔跑,從兩丈多高的土崖上直接跳下,打個滾再爬起來,弄得滿身塵土,甚至擦傷了肘部和膝蓋。

但他似乎全然沒有疼痛的感覺。

終於,在成鍾跑進院門,來到亮燈的房子門前,準備開口打聽的時候,一隻“土球”滾到了他的面前。

“小混混,是你嗎,為何弄成這般模樣?”

成鍾詫異地圓睜雙眼道。

“嘿嘿,我……我有事,怕大哥來了找不著,跑得……快了些,摔跤啦!”

小混混含糊不清地解釋道。

小二已經從飯館裡走出來,熱情地招呼二人進屋。

“對不起,小混混,怪我有事來遲,害你等我!”

成鍾望著小混混,滿臉歉意地說。

他一看這裡便是飯館,再一看小二和小混混的表情,已經明白了個大概。

他也是低估了從秘道到養馬場的距離,一路狂奔,天黑時才堪堪到達。

進屋之後,燈光之下,小混混才看清成鍾跑得滿頭大汗,成鍾也才看清小混混遍體擦傷,兩個人心中都大為不忍,淚花在眼眶中打轉。

小二看看這個,望望那個,眼中滿是疑惑不解。

只見他迅速進入裡間,端出一個大水盆,盆中是一條麻布毛巾。

成鍾先過去洗了一把臉,然後拿起溼毛巾,準備為小混混擦試身體。

“大哥不可,這……這如何……敢當,我自己來……自己來!”

小混混慌得神色大變,張口結舌,忙雙手接過毛巾,跑到屋外去了。

等小混混把自己弄乾淨,來到成鍾對面坐定,飯菜已經端了上來,外帶一陶壺的熱酒和兩隻粗糙的陶杯。

還擺上了兩份瓷碗和筷子。

“看來,隱秘部落不少方面都比外面草原部落發達啊,這麻布毛巾、碗筷、陶瓷制品便是明證。

若我不來狼域,‘飛龍幫’很快會兼併烏孫部落,拋開生靈塗炭不論,這也許是一種正常的社會進步呢。”

成鍾心裡忍不住這樣想。

其實成鍾不完全瞭解,哪一次深刻的社會變革和進步不是伴隨著生靈塗炭呢,這是大自然“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嚴酷法則在人類社會的集中體現。

“大哥,沒想到您……這麼看得起我,真的趕來了,這是……我長這麼大最高興的……一件事。

您這樣一路跑過來,一定累極餓極了,咱倆先吃飯再喝酒說話,好不好?”

小混混忍著腹中飢餓,禮貌地舉手讓著成鍾。

“好啊,請小二哥再加雙碗筷,咱們一起吃,今天心裡高興,這頓飯我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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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鍾答應著小混混,又含笑招呼小二道。

這是他的一貫作派,無論到了哪裡,對所有人一視同仁。

在他的眼中,人只有品行好壞之分,沒有高低貴賤之別。

他的這種觀念,甚至擴大到與動物打交道上。

這是他心胸開闊的具體體現,也可以說是一種少見的、極為可貴的觀念和品格,是他一路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正是這種胸懷氣度,讓他結識了雪裡紅,一出門便把趙英、張曉寧等人籠絡為好朋友,甚至籠絡住了徐守君,直到狼域中收伏了高歌行那樣的奸細。

就連小混混這樣卑微的人,他都誠心誠意交朋友。

當然,他也不會把小二只當作飯館的夥計。

小二見成鍾的目光十分誠懇,便不再推辭,破天荒地坐上桌子同客人一起吃飯。

桌上擺著幾個大盆,有肉有菜,還有少量的主食饅頭。

可能是,隱秘部落也像藏人部落一樣,偷偷種植了一些糧食作物。

開吃之後,才感覺強烈的飢餓感襲來,再沒有什麼生份和客氣,只顧“呼嚕呼嚕”地往嘴裡填東西,有時吞嚥不及,便不斷把腮幫子撐得鼓起來。

三人年紀相仿(當然地球年齡和狼域年齡需要折算),都是少年人,自然沒有成年人之間那種虛假和客套,只吃得盆底朝天、肚子溜圓才停了下來。

飯後,小二去後堂收拾碗筷,成鍾和小混混小口喝酒,小聲說話。

在徹底瞭解了小混混的身世經歷之後,成鍾也將自己的姓名和簡要情況實言相告。

成鍾不是個輕率的人,在講出實情之前,他已經斷定,就算是小混混幫不上忙,也絕對不會成為自己的敵人。

“嗯,成大哥,不瞞您說,其實您講的我早有預料,但是說實話,對於‘飛龍幫’的死活我一點都不關心。

憑大哥的為人,剷除‘飛龍幫’,是給隱秘部落的老百姓更大的自由空間,我舉雙手贊成。

能結識大哥,小混混三生有幸。

若是大哥不嫌棄,我願鞍前馬後追隨,並沾大哥的光,像模像樣地做一回人!”

聽成鍾講完,小混混當即毫不猶豫地亮明了自己的態度。

老實說,小混混並沒有多高的認識水平,也無法分辯成鍾的行為是否正義。

他之所以自一見面就想追隨成鍾,完全是出於對他的敬佩和信任。

換句話說,是由於成鍾出類拔萃的個人魅力,吸引了小混混,讓他堅信,跟著這樣的人絕對沒錯。

其實,回顧人類歷史,多數是像小混混這樣的人。

他們無力也懶得去分辯是非曲直,只是選擇自己信得過的人,跟著他走而已。

只要跟對了人,根本不用愁能不能飛黃騰達。

只要站在風口,“雞毛也能飛上天”,說得正是這個道理。

總之,成鍾和小混混相談甚歡,大有相見恨晚之意。

“小混混,以後要幹大事,常在人前行走,你這名字可不夠響亮啊!”

成鍾微笑著說。

“遇到大哥,是我的幸運和福氣,請大哥為我賜個名字如何?”

小混混雙手抱拳道。

“既如此,讓我想想啊。

《水滸傳》一百單八將中,有個鼓上蚤時遷,能飛簷走壁,善偷富濟貧,與你的長相本領最為相似,我想從他那裡取個‘鼓’字。

咱兄弟二人情投意合,我姓“成”,可借你一用,合起來便是‘成鼓’。

成鼓與成鍾,齊心協力,豈不是鐘鼓齊鳴,多麼喜慶啊。

哈哈,不知老弟意下如何?”

這成鍾真是不凡,就這樣邊想邊說,短短兩分鍾,已為小混混起了個響亮的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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