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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第五章狌狌·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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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殺人, 查資料, 實在查不出什麼也沒關係,人被殺光了也沒關係,活人的話我還不信呢,死人的話就可靠多了, 或者該說,靈魂的記憶比嘴巴真實多了。只是相對真實, 至少我的腦子裡有幾十種修改別人靈魂記憶的法子。

少凰曾說起的那個被洗腦以為是另一個身份的神人應該是被其中一種法子給改了記憶,不然沒法解釋一個神人怎麼會被洗腦,神人的記憶不全是靠腦子, 更多的是靠神魂。神魂裡的記憶被人給改了, 它才會以為自己是另一個人,只是, 這種洗腦顯然也不成功,它最後還是察覺到了不對勁, 然後用最令人刮目相看的方式證明了自己的自我懷疑並非虛妄。

話說,哪個神畫風這麼清奇, 簡直無敵。

不過, 修改別人靈魂裡的記憶這種事是實力強大的真神的能力, 凡人甚至仙人都沒這能力, 因此我在解剖這些東西的靈魂時一點都不擔心誰靈魂裡的記憶是有問題的, 哪個神會這麼閒得慌跑來修改幾個“凡人”靈魂裡的記憶?

解剖完了我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資訊,將倒黴的隨手丟掉自生自滅。

塵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支離破碎的靈魂, 欲言又止。

我說:“有事?”

“你剛才的狀態.....感覺一點人氣都沒有。”塵寰想了想,說:“感覺有點相信你曾是一個神。”

我愣了下,不由揉了揉額角,他不說還好,一說我才意識到,自己什麼時候變得如此冷酷了?

就算這些傢伙有罪,但被這麼解剖一番,永世不得超生是必然,解剖靈魂檢視靈魂的記憶對靈魂的傷害是極大的,輕則生生世世都是先天白痴,重則灰飛煙滅。而我決定解剖它們時一點遲疑都沒有,彷彿今天天氣如何,自己想吃什麼的心態。

這種心態,我不陌生,很久很久以前,久到大洪荒的時候我就是這樣的,對於非神類的生靈,都是這般的心態。沒有惡意,但也沒有善意,需要時選擇最省事的選擇,至於凡人的想法與意願,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自己需要與否。

背脊的冷汗刷刷的往外冒。

千萬世的輪迴,神魂的特質保留了我的本質,我仍舊是我,不論是靁還是君羽落都是我,只是我不同時期的身份罷了。這就好像十年前的你與十年後的你肯定不一樣一般,但隔著十年的自己再怎麼變,終究已經變了,變不回從前了。可從未有人告訴我,若是十年前自己的三觀太過堅挺,正在同化十年後的自己該怎麼辦?

十年的距離,沒人知道自己是會變得更好還是更壞,而我,我也說不清千萬年的距離,自己的變化究竟是好還是壞,從人的角度來看,這種變化是好事,我現在有人性多了,若是從神的角度來看,我現在....很危險很容易招來心魔。

人與神最大的差距不是力量,而是心境,凡人慾望太多,雜念太多,很容易為心魔所擾,不,準確說,心魔最喜愛的莫過於人族,太容易控制了。而神,幾百萬年苦修得以證道,心境早就淬鍊得百毒不侵,不過若是一不小心陰溝裡翻船被心魔給入侵了,後果也遠比凡人被心魔控制更恐怖。凡人頂破天也就禍害幾個人,而神.....我覺得少凰與三十六聯手差點滅絕人族足以說明很多事。

正常情況下,能夠修煉成神,想要入魔也很難。

還是拿三十六舉例子,它恨人族嗎?肯定是恨的,恨之入骨,不管是誰被那麼虐待,差點就死了,死因:虐殺。估計它在被虐待的時候就一個想法:你們人族怎麼就不去死呢?

懷抱著如此的恨意,它若成神,那麼它成神之日必然是人族滅絕之日。

但天道不會允許一個滿心仇恨的人登上神座,心魔更是最愛這種有著心理問題卻離神座只有一步之遙的修士。因此,等待三十六就兩個選擇:放下對人族的仇恨,登臨神座,永恆不滅;繼續恨下去,走火入魔,被心魔控制。

很多時候,人不是不知道怎麼做才對自己是最好的,但知道和做得到是兩回事,而原因?不過三個字:放不下。

三十六放下了,所以它成了神,而這樣的理智與心性是一個上神最基本的素質。不過,三十六放下仇恨並非出自對人族的原諒玉寬容,這對人族而言也是最危險的。

當一個神它不恨你也不怪你,只是單純的看你不順眼,發自內心的覺得你不順眼,你想化解都無從下手,因為它對你沒有恨也沒有怨,所謂解鈴人還需系鈴人的前提是有個鈴。最悚然的是神與人的一個區別就是,人會因為道德而約束自己,神卻不會,看你不順眼就讓你消失,神做這樣的事毫無心理障礙,甚至理所當然。

不過,天道不在乎這個,眾神也不在意,反正三十六看不順眼的又不是它們的族裔,因此人族只能眼淚往肚子裡吞。

寶寶心裡苦,但寶寶不說,說了也沒人在乎。

三十六能夠放下那樣刻骨的仇恨,心魔什麼的自然是它的手下敗將。

而我,老實說,我沒經過心魔,我活躍的那個時候心魔還不知道在哪旮沓呢。我只是厚積薄發,終於悟了,然後就證道成神了。不過,我被九兇獸輪番洗禮過,這個比心魔坑多了,認真說起來,我和媧靈只怕是這天地間唯二對兇獸的汙染能力產生了抗性的存在,藥吃多了會有墮藥性,毒/藥吃多了也同樣會產生抗體。

心魔什麼的,真找上我,誰更倒黴還真說不準,如果被兇獸給禍害出來的抗性對心魔也有用的話,我自然不用擔心什麼。但若是沒用,那悲劇的就該是我了。

一個沒有渡過心魔劫的神魂,再加上我如今的狀態....莫名的覺得自己好像一大盤香噴噴的叉燒肉。

塵寰的疑惑看著我:“怎麼了?”

我說:“沒事,就是我可能被心魔找上了。”

塵寰愣住。“什麼!?”

我掏了掏耳朵。“不用這麼大聲,我聽得清。”

“你怎麼會被心魔.....神還會被心魔給找上?”

“神不會被心魔給找上是因為證道成神的時候就把自己的心魔給斬了,但我那會證道成神還沒有成神前需先斬心魔的程式呢。”

塵寰也冒冷汗了。“那怎麼辦?”

“涼拌。”見塵寰眼睛裡冒火,我忙道:“心魔這東西我雖然不瞭解,但根據特性也能猜出一些,這種東西,你越怕,它就越厲害,可你要不怕,對它百無禁忌,它也奈何不了你。”

心魔也是魔,若是物理攻擊,就我現在的狀態還真不好說,但只是心理攻擊的話,我還真不怕,面對心理攻擊,只要你自己足夠堅定足夠清醒便不會有事——經驗之談,被九兇獸給活活逼出來的經驗。

塵寰無語的看著我。“你真淡定。”

我說:“心魔再厲害也不可能比九兇獸的心靈汙染更坑。”比起心魔,我更擔心自己會不會變成恐怖分子,而且還是那種全世界覺得我有病,我自己卻覺得很正常的型別。好吧,那也不算有病,只是恢復很多年前的思維邏輯而已,可我覺得自己現在的狀態挺好的,若是恢復了以前的價值觀,那我就不適合再在人間界呆下去了。

塵寰疑惑:“九兇獸?你與兇獸打過很多交道嗎?”

能不多嗎?鳳凰死後我跟瘋狗一樣追著九兇獸百萬年,能殺的我都殺過,自己殺不了的我也設計過,比如寧淵,論武力值我不如它,但那沒關係,一個神打不過,我設局讓眾神群毆它,硬是將它給弄死了一次,死得相當慘,被眾神活活打得連齏粉都不剩。

話說回來,這麼一回想,我最後死在兇獸的手裡真的是很理所當然的事。

這世間除了我還有誰會如此作死的與真正不死不滅的兇獸結下深仇大恨,並且一結就是九頭,整個兇獸一族總人口也不過九頭,被兇獸吞噬而亡的結局,早在我決心報復兇獸時便已註定。

我隨口說了一些。

塵寰默了兩秒。“你對鳳凰可真是真愛。”

我不置可否:“大洪荒時代,神人滿地走,但我最在意的就是它與媧靈,它被活活逼死,我自然要為它報仇。”

經過那麼多年,我也想明白了,鳳凰說得對,也不對。我愛它,但那並非愛情,不過也不差啊。

誰規定人活著就只能有愛情了?但就算對鳳凰不是愛情,也不代表我能對它的死無動於衷。

每個人的一生都會遇到很多的人,但能夠成為真心朋友的不多。而神類,凡人夢寐以求的長生不死是我們是與生俱來的東西,但這並不代表我們真的就不會死,我們也會死,只是不存在壽終正寢而已,要麼死於天劫,要麼死於神戰。求道之路何其漫長艱難,而這條路上的危險與人心莫測,不管會遇到多少人,你都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夠相信誰,又可以相信誰。

我很幸運,這世上誰都可能不可信任,但有兩個神是我永遠都可以信任的。

何其有幸,很多的神活了千萬年可是連一個可以完全放心的託付後背的人都沒有。

塵寰說:“我記得你最後是被兇獸給吃了的。”

“對啊,被吞吃的,寧淵吃東西真是不講究。”我吐槽道。“不過我也倒黴,我的本體龐大無比,它一口根本吞不下,最後是切段吞的。”

“被吃的時候你已經完全斷氣了嗎?”

我默了一秒。“氣是完全斷了,但神類的生命形態,軀體斷氣並不代表就死透了。”

塵寰顯而易見的呆了下。“對不起。”

“沒事,不過是被吃而已,軀體斷氣後我就沒了肉痛的感覺,而它吞噬我神魂的時候我也很快就失去了感覺,也沒吃多少苦頭。”我安慰的說,也不知是在安慰他還是安慰自己。

“後悔嗎?”

我不解:“後悔什麼?”

“跟兇獸借那麼大的樑子。”

我反問:“我為什麼要後悔?”

鳳凰死了,我給它報仇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

塵寰看了看我,最後換了個話題。“若是有一日我死了,你會像為鳳凰報仇一樣為我報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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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你不會死。”

塵寰哭笑不得。“誰都會死的,神都不例外,何況我。”

“只要你不被天劫給劈死,我就不允許你死。”頓了頓,我補充道:“不過你要實在倒黴被天劫給劈死了,那我也沒辦法,反正我不可能滅了天道為你報仇。”

天道是天地間所有法則的集合,與其說它是存在,不如說它只是一種概念,勉強可以說是概念存在,有點像科幻片裡的智腦,而天道這個智腦存世的任務就兩個:計算因果與守護盤古世界。

天道若是有生命,那麼它的生命比起兇獸只會更令人想嘔血,都是那種可以無限重新整理復活的變態。想要滅了天道就只有一個法子,毀滅它存在的意義,沒有存在的意義,天道也就不存在了,而要毀滅天道存在的意義——

毀滅盤古世界就可以了。

只是,說來簡單,但且不說誰幹得出這麼喪心病狂的事,便是神界的那群三觀跟人族有別的神類也不可能答應。

再怎麼三觀有別,有一點都是共同的,盤古世界是我們的家,敢拆老子家,老子滅了你(凡人)/屠你全族(神類)。

塵寰笑說:“你會這樣說,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已經有點喜歡我了?”

我愣住,這個問題.....沒想過。

不過想想的話,我討厭塵寰嗎?

當然不討厭,認真說起來,我對他還挺有好感的。

最初相識的時候是因為他那一身皮毛太好了,讓我忍不住救下了他帶回家養著,再後來,這麼多年過去,在我以為自己的過去再也找不到相關的聯絡時與他重逢了,當我想起雷澤界的記憶時說我對他的存在沒有什麼感覺那是謊話。我很高興,很高興還有這麼一個故人活著,很高興再見到他。

我不討厭他,但也挺喜歡他的,真的,可是——

“喜歡不是愛。”我說。

塵寰笑道:“聚少成多,我等它質變的一日。”

這回答.....我果斷選擇轉移話題。“我已經找到有用的資訊了,我們去下一站吧。”

塵寰笑得更開心了,但也沒追問什麼。“下一站是哪裡?”

“香港。”我回答。

作者有話要說:  如果讀者看到了這張短小的催稿君,必然是因為我又在加班,還是通宵的,湊合一下,明天放假會補上字數,這張和前一章肯定字數破五千,同時後天也就是31號雙更

ps:有興趣的可以猜猜少凰為什麼說數字弟子團中的小么是最適合跑人間界的,這個原因很重要,它承上啟下,承的是前面的很多篇幅涉及的內容,啟的是人間界即將到來的災難。

它被三十六坑到人間界時沒有任何人幫它說一句話,而它又為什麼故意將三十六拽下人間,是不知道三十六對人族戴著有色眼鏡還是別的,這些問題的答案是同一個

再ps:小么對人族沒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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