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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意亂情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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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院中的這三人是尉遲寶林的大兒子尉遲循毓,二兒子尉遲循寂,和女兒尉遲阿敏。

尉遲循毓是在皇宮北衙內任勳衛校尉。

北衙即元從禁軍,是當年追隨高祖在太原起兵的三萬精銳部隊。

太宗皇帝時,又從元從禁軍中挑選精銳衛士百人,宿衛玄武門,穿虎皮衣,騎御馬,號稱“百騎”。

百騎兵是朝庭一等一的勇士,個個都有萬夫不擋之勇,是皇宮內圍貼身衛兵。

尉遲循毓就是百騎兵中的一位,雖然只是個正六品勳衛校衛,但擔負著皇宮內的安全大任,平時多數在皇宮中當值,很少回家。

今日正當宮中換值,好容易回家一次,就帶著弟弟和妹妹到僅隔一個崇仁坊的東市去玩了。

三人在熱鬧的東市玩了一上午的時間,給尉遲循寂買了雙淡黃色的鹿皮靴,尉遲阿敏則要了一條白色的絲綢披肩。

趕到家時,三人正碰上安和在做法事。

尉遲阿敏看舉著桃木劍的少年身材修長,朗目如星,鼻如懸膽,靈透的氣質又似一方玉簡般晶瑩剔透,溫潤美潔。

哪來的如此俏兒郎?

尉遲阿敏芳心微跳,看到這麼英俊的少年郎直勾勾地正盯自己,不禁嫩頰一燙,頓時有些慍怒的感覺。

秀眉一剔,睨了一眼安和。

可安和並無反映,仍直勾勾盯著她,頓時心慌意亂,心中小鹿亂撞,連手腳都不知道該往哪兒擺了。

慌亂中又盯了兩眼安和,忙粉頸低垂,蓮步輕移,一陣春風似地飄進了自已的繡房裡。

“好一個俊俏的美人兒!”

安和心中不禁發出一聲感嘆,這女子竟和自己前世的女朋友張靜靜有幾分相似。

眾所周知,古代的女子不像現在結婚哪麼晚。

現代《婚姻法》明文規定:女滿二十周歲,男滿二十二週歲才可以申請結婚。

許多都市白骨精(白領、骨幹、精英)到三四十歲結婚也很正常。

在古代就不行了,要知道唐朝人的平均年齡只有三十八歲,唐朝以前的人壽命更短,要是都等到三四十歲再結婚,國家早滅亡了。

所以古代統治者大多提倡早婚早育,古代女子的結婚年齡通常在15歲至17歲之間。

常看到某人娶妻,女子“年方二八”“二八妙齡女”說法,這二八並不是二十八歲,而是兩個八相加,既十六歲,古代女子的出嫁年齡一般在十六歲左右。

春秋時期越王勾踐規定: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這裡,勾踐將本國女子最遲的結婚年齡定為十七歲。

女孩子到了十七歲還未出嫁,其父母要被治罪。可以猜想,為了不被國王治罪,那時的女孩子一般在十七歲以前就都出嫁了。

大唐是個開放的朝代,雖然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女子多大才可以結婚,不過基本上也沿襲古代的結婚年齡,十六歲上下就結婚了。

如果過了二十歲不結婚,會被人看不起的,認為這女子要麼長得奇醜沒人要,要麼就是作風不好,沒人敢娶。

安和穿越到大唐後,雖然生理上回到了十五六歲的年齡,但還是二十七歲的心理,仍對二十多歲的女子感興趣,認為這樣的女人才成熟,身材才飽滿,才最具女人味。

沒事一個人躺在床上時,自個也在哪想,將來即使找老婆,也要找個二十歲以上的女子。

問題是這個歲數的女人大多出嫁了,好多都是孩他媽了,想娶個這麼歲數的女人也是件相當難的事。

而尉遲阿敏將他父母的優點集於一身,秉承了他父親高大威猛的身材,他母親如花的面容。

雖然只有十六歲,但長得已比他母親還高了,身材發育的相當成熟。完全不像十六歲的樣子,而像二十多歲的少女一樣圓潤飽滿。

胸挺、腰細,豐碩圓潤的臀部……

安和乍一看到,不禁眼都直了。

幸好大家的目光都注意在安和高舉的桃木劍上,加上他剛才又是一陣瘋癲似的唸咒,大夥認為他發呆的原因是沒從做法事的狀態中走出來,所以都沒太注意。

只到舉著桃木劍的手有點酸了,安和才回過神來,忙收了桃木劍,剛才想對尉遲寶林說的哪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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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大功告成。”

竟鬼使神差般地變成了:

“今天......今天這法事已做完,不過........要想將你宅內的穢氣全部除清,還需.......改日再做幾次。不過,放心,小子定能破了您這血光之災。”

尉遲循毓乍一看到安和的眼睛也是一驚,心想:

父親說得不錯,這小子兩眼精光灼灼,一看就是練的內家功夫,而且已具相當的火候。

這尉遲家兄妹在爺爺與父親的薰陶下,都是自幼習武,尉遲大炮與尉遲寶林練的都是外家功夫,雖然力大無窮,有扛鼎之力,但他二人明白最高深的武功還是內家功夫。

於是遍請了長安城的內家功夫好手教幾個孩子。

十多年來,幾個孩子基本上都學得了一身內外兼修的本領,特別是尉遲循毓,平時不愛讀書,專功武學,一身功夫更是了得。

父親說安和武功這麼高,尉遲循毓心中好奇,笑著走前去,伸出他的右手,有心試試他功力如何。

安和一看,以為他找自己握手,心想:

“呀!這唐朝都有握手禮啊!”

為了表現自己的紳士風度,忙伸手迎了上去,沒想到,自己的一隻手竟被死死的握住,而且越握越緊,如同被鐵鉗夾住了一般,骨頭都要碎了。

安和大驚,雙臂用力,忙往後撤,竟不得脫。

心中一急,一股真氣從丹田處升氣起,迅速地遊竄到右手心。

此時尉遲循毓感覺安和柔若無骨的右手突然變得烙鐵一般,不但硬如石頭,而且灼熱如火。

忙撒手,吃驚地看著安和。

安和其實也不太明白他為什麼宊然就撒手了,心想:

這唐代的握手禮也太特別了,是不是非要使用吃奶的力氣握才算對人的尊重啊?

幸虧這小子人不錯,看我快受不了,就撒手了。要不然,老子這只手怕要報廢了。

他那裡知道,如果不鬆手,廢掉的不是他的手,而是尉遲循毓的。

尉遲循毓有點尬尷地向安和笑了笑,並由衷地向他豎起了大拇指。

安和咧了咧嘴,回以友好的一笑。

心裡卻在想著剛才消失不見做姑娘。

往院子裡四下一瞄,姑娘的身影竟尋不得見,只得提了桃木劍隨著尉遲大炮,尉遲寶林回到屋內。

雖然安和說,還需幾日再做幾次法事才得破解,但既已找到破解之法,尉遲大炮和尉遲寶林還是十分高興,讓劉福安排了一桌子的豐盛飯菜。

吃飯的時候安和心想:吃飯時,這女子肯定會出來吃飯吧?

想到就要再次再到這俏人兒,心裡便貓抓般的癢癢。

可一直到開席哪俏人兒也沒出來,頓感失望,雖然滿桌子的山珍海味,卻也沒了胃口。

原來在古代,能陪客人飲酒的除非是清樓之上的女子,要不然就是江湖中的女俠。

家中有客人的時候,普通人家的女子是不能上桌入席的。

別說尉遲阿敏了,就連尉遲夫人也不能出來陪客人飲酒。

尉遲寶林今天心情高興,與安和一連喝了幾大杯,只到尉遲大炮用眼瞪他,他才將端起的酒杯復又放下,要不然,非喝多不行。

尉遲循毓本人雖然是個心高氣傲,鼻子朝天的主,但已與安和暗中較量了一番,知道自己內功的修為根本與人家不在一個層次上,對安和倒是真心敬佩。

由於自己比安和年齡大,不便敬酒,就與安和同喝了幾杯。

接下來,尉遲循寂也不管他倆個誰大誰小,端起酒杯就來敬酒,安和只得喝了。由於沒能看到哪俏人兒,心情愰惚,不甚爽快,不知不覺竟有些醉意。(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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