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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註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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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將《鬼吹燈》交給唐思遠來後續創作以後,寫手的事情搞定了。

林楓一共給了唐思遠五個章節的大綱,讓他先試試,要是不行的話林楓再另找其他人。

他手裡的東西不能隨便給別人,得一點一點的拿。

除了唐思遠之外,其實林楓還有其他的後備的寫手,只不過那些寫手的文風沒有唐思遠的好。

拿到這五個章節的大綱之後,唐思遠立刻滿懷激情投入工作中。

林楓忙完這一切後,就先去睡覺了。

明天上午要去註冊傳媒公司,下午就得去準備錄節目的事情,所有事情都處於起步階段,他必須得親自盯著。

他要忙的事情太多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楓就出門了。

他先喝胖子去找了一家代理公司去註冊公司,註冊的名字選用了林楓之前敲定的“銀河”,只是胖子這貨還對“麻豆”念念不忘,走的路上一直嘀咕著麻豆有什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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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楓也不好解釋,就讓他繼續嘀咕吧,或許有一天他會知道自己的良苦用心的。

新公司,林楓佔股七成,胖子佔股三成,但是由胖子擔任法人。

林楓不喜歡站在臺前當老闆,他喜歡低調在幕後操控一切。

公司的法人不等於是公司老闆。

而且公司法人不是風風光光的位置,其背後還有未知的風險,一旦公司出問題,有關部門找的就是企業法人。

讓胖子當法人,當臺前的老闆,是林楓事先跟胖子商量好的。

合夥做生意,就算是再好的朋友兄弟,也得把醜話說在前頭。

林楓見過很多親兄弟合夥做生意,最後反目成仇的。

親兄弟都能為了利益反目成仇,更別說普通朋友了。

所以林楓也把其中的利害關係跟胖子說了,他不想坑胖子。

胖子就想了一會兒,便接受了。

他知道拿這三成股份是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的。

誰也沒有未卜先知的能力,胖子也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

他在賭。

賭林楓不會坑他。

開公司這件事就這樣辦下來了。

註冊公司又交了一筆錢,林楓手上的錢也剩下五六萬了。

這幾天真是花錢如流水,昨天這個時候還是百萬富翁,這才過了一天就剩這麼點錢。

幸運的是最近王陽生接了幾個商演,其中最貴的一個開價到了五十萬,對於一個新出道的歌手來說,這個價已經相當高了。

其實公司收到的商演邀請是挺多的,林楓很想多接幾個多賺點錢,王陽生一切剛起步,也缺錢改善生活。

但是王陽生最近要出首張專輯,還得去參加海城大學“瘋狂一夏”演唱會,還有國家電視臺CGTV的節目邀請。

這麼多工作加起來,有夠他忙的。

林楓也不想王陽生太累,畢竟身體是革命的本錢,以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所以,他大概接了八個商演,均價在三十萬一個,總價在兩百四十萬左右,剛好夠王陽生忙完這個月。

其實林楓收到的商演邀請很多,王陽生最近很火,各方面的商演邀請加起來幾十個都有,完全能夠排半年的。

林楓是故意只接一個月。

為什麼?

王陽生就要去參加國家電視臺CGTV的節目錄製了,這上過CGTV的節目的藝人,《那些花兒》再經過CGTV這大平臺一推廣。

王陽生的咖位肯定不一樣了,那商演的價格必然是水漲船高。

所以林楓打算等王陽生去參加完CGTV節目錄製,名氣大漲之後,再接新的商演。

王陽生全權聽林楓的安排,他現在最相信的人就是林楓了。

王陽生常說,林楓幫助他完成了夢想,對他而言有再造之恩。

最近他忙著錄專輯,林楓也剛好可以抽空出來做他的電視臺。

註冊公司的執照要一個星期才能下來,這還是交了一筆錢託關系的。

不過林楓的新公司,可以先開門做生意了。

林楓讓胖子租個地方弄個辦公室。

既然公司成立了,總要有個辦公地點吧,不然那些金主爸爸們想要投放廣告,總不能上電視臺找他胖子,也不可能去凡華娛樂公司找他林楓吧?

所以得弄個辦公室,還得招個人,有客人上門幫忙接待的。

胖子說這件事情包在他身上,他知道電視臺附近有一些不錯的辦公樓空置著,另外招人的話,他剛好有個女同事前不久因為不堪上司領導騷擾而辭職了,正好之前待廣告部的,而且對電視臺裡的情況清楚,為人也不錯。

林楓讓胖子安排到時候見一面,他也知知底。

胖子拍著胸脯說,人絕對可以。

林楓湊上去問是不是杜總看上人家了。

胖子這厚臉皮的貨,居然當場臉紅了。

林楓就知道胖子對他那位女同事有意思。

也罷,胖子願意出來當這個家公司的法人,一些小事林楓也不會太過計較,甚至樂意成人之美。

畢竟電視臺的這個專案在林楓看來只是小專案而已,比起賺錢,更重要的是讓林楓瞭解胖子的為人。

如果胖子為人正直講義氣,林楓肯定會帶著他發財。

林楓重生在這個世界上,身邊太缺信得過的人了。

他還有偉大的宏圖等著他實現,他需要同伴。

要是胖子是奸詐宵小無能之輩,那這筆生意之後,林楓就會跟胖子就各奔東西。

這對胖子而言,就是一場考驗。

同時,也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機遇。

...........

(作者語:我覺得合夥做生意,先小人後君子,醜話說在前頭很重要。林楓在賭胖子不是狡詐之人,胖子也在賭林楓不會坑他,朋友合夥做生意,不是稱兄道弟就可以萬事大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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