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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君子之交淡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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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九二年退伍的,回城轉業,進了鋼廠的車間,你嬸子就是在廠裡認識的。她是個好女人,給我生了個爭氣的兒子,比你大些,已經結婚了,但還沒孩子。”

“我這一輩子,苦日子過了不少,下崗潮那會兒,我掏過廁所,去豬廠喂過豬,蹬過三輪兒,什麼苦都吃過。沒辦法,你嬸子身體不好,家裡就指著我掙錢,我不累點兒,誰養孩子?”

“苦了大半輩子,臨了了,總算能過幾天好日子,沒想到卻檢查出來了腦癌。”

“醫生說能治,但只能做部分切除,需要長期治療。即便有保險,我那點家底子也經不起這麼耗。你嬸子和你哥都勸我治,但我知道,如果要治,就得賣房子。我苦了大半輩子,就掙了這麼套房子,賣了,你嬸子住哪兒去?而且,治也不一定治得好,只是延緩時間而已,我覺得沒必要。”

“我也看開了,這就是命。我就是個普通老百姓,一輩子沒出過省,從結婚到現在,就圍著家裡老婆孩子轉,最後這幾年,我想為自己活一回。”

“你別看我穿得挺像那麼回事兒,其實我從來就沒玩過什麼徒步,這已經是我做過最時髦的一件事兒了。”

“我走得慢,但我不急,哪怕最後我沒走到西藏,死在了半路上,我也值了。”

“不過如果能走到,還是走到的好,我就想死在那高原上,沒有墳墓,沒有墓碑,就讓野狼把我吃了,也算能有點用。”

“如果能被老鷹吃了,那就最好了,讓我長進它的肉裡,變成它的翅膀最尖端的羽毛,真正體會一把飛翔的感覺……”

大叔絮絮叨叨的說著,不知是說給自己聽,還是說給曹吾聽。

曹吾安靜的聽著,只是心中,卻有一種感覺在翻湧。

“讓你見笑了。”大叔哈哈笑道:“你是我碰到第一個主動捎我的人,我腳力不行,都走了半個月了,才走到這,不敢多坐車,得多練腳力。”

曹吾心中忽然湧起一股衝動,他起身道:“叔你等一下。”

說罷,他跑到車後備箱裡拿出了吉他,回到大叔跟前,笑道:“您請我吃東西,天高路遠,以後還不知道能不能再見面,無以為報,我就給您唱首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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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會唱歌呢?好啊!”

撥動琴絃,一段和絃伴著坡下的小溪流淌。

聽著樹叢間的鳥鳴,曹吾微笑開口。

“這是一首寫在路上的歌,”

“主角是一名背包客,”

“鳥兒歌唱綠色,”

“小徑百草遮,”

“生命的旅程,無畏的灑脫,”

“oh,你比寂寞更快樂,”

“比普通更獨特,”

“愛你的人吶,永遠記得,”

“oh,你是最美的焰火,”

“綻放璀璨花朵,”

“愛你的人吶,永遠在這。”

……

歌聲平淡卻真摯,大叔忽然紅了眼眶,低下頭去,但很快便抬起頭來,用最燦爛的笑容回應。

一曲唱罷,大叔鼓掌笑道:“好聽!你這首歌比那些大明星唱得還好聽!叫什麼名字?”

“沒有名字。”曹吾笑道:“這是專門為您寫的歌。”

“真的?”大叔有些驚喜,繼而有些猶豫,不好意思的開口問道:“那你能不能再唱一遍?我想錄下來,在路上聽。”

“當然可以。”曹吾重新唱了一遍,大叔舉著手機,將整首歌錄了下來。

“太謝謝你了,今天能夠碰到你,我真是幸運!”

大叔要繼續上路了,曹吾也將前行。

臨別前,大叔送了曹吾一瓶礦泉水。

“我沒文化,但常聽人家說,君子之交淡如水,咱們這輩子能碰到一次,是緣分。你送我一首歌,我沒什麼能還的,就送你一瓶水吧!如果有機會,下輩子我再請你喝酒!”

扶著方向盤,沿著小路繼續開著,大叔的身影早就看不到了,

那瓶普普通通的礦泉水,就放在檔杆後的儲物盒中,曹吾估計自己會將它一直保留下去。

哼著剛才唱的那首歌,曹吾指尖敲打著方向盤,那首歌是他剛才有感而發,隨手寫得。

正如他對大叔說的那樣,那是為大叔寫的歌,他不會將它拿來商用,最多是當做一段記憶,記錄下來。

死亡雖然讓人懼怕,但也會讓人看清許多東西。

大叔的話與他這兩年逐漸產生的想法不謀而合。

老天讓他重生一次,為什麼不去體驗更多不同精彩的人生呢?

於是,他才選擇了遙遠的新疆作為自己大學四年生活的地方。

人生在世,就是要嘗試不同的東西,才對得起自己呀!

前方,道路沒有盡頭,曹吾還在路上。

就這樣走走停停,已然是半個月過去了。

曹吾穿過了不同的城市,鄉村,終於進入了sx省境內。

中華廣袤的地理環境從飲食條件就能夠看得出,最近兩天曹吾已經吃了好幾頓麵食了。

不過他很喜歡麵食,加上一路走來,挑館子已經有了些經驗了,選的面都很好吃,即便頓頓吃,他還是覺得沒吃夠。

今天他打算直接開到長安市,領略十三朝古都的風土人情。

而且,從這裡開始,他就不打算一個人走了。

因為再往前的地理環境導致聚居地間的距離會大大增加,他需要上高速了。

長安市的美食很多,而且羊肉美食已經開始增多了,讓曹吾美美過了把癮。

他計劃在這裡停留兩天,一邊聯絡包車去gs省的人,一邊遊玩。

他在汽車站附近轉了一圈,和那些跑小車的司機混熟了,請他們吃了頓飯,讓他們介紹個靠譜的客戶,出錢多少不是問題,主要是得安全,還得有駕照。

那些司機都是地頭蛇,有自己的圈子和客戶群體,而且曹吾只是接順路的一單,不搶他們生意,辦事還上道,因此很上心,很快就幫他聯絡到了不少客戶。

根據給出的條件,曹吾選中了一個,是個女孩。

和他一樣,那女孩也是個將要報道的大學生,只不過她是去蘭州上大學。

見面那天,是女孩的媽媽送她過來的。

她媽媽的腿不太方便,走路一瘸一拐的,但眼神很是犀利,

她盯著曹吾上下打量了好久,將女兒拉到一邊,用她以為的小聲嘀咕著,但曹吾卻聽得一清二楚。

“丫頭,要不咱換個車吧?沃後生剃個光頭,看著不像個好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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