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網->都市->重生四合院,開局是八十年代->章節

196 這跟為他人做嫁衣,有啥區別?

熱門推薦: 諸天新時代 女配她天生好命 從嚮往開始制霸娛樂圈 劍仙三千萬 我真不是魔神 宇宙級寵愛 食物鏈頂端的猛獸 我有一座天地當鋪 特種兵之戰狼崛起 都市國術女神

“海外的法,怎麼能管到我們內陸的人?”

乍一聽對方說這話,曹志強好一個愣,然後順口就道:“前朝的劍,怎麼能斬本朝的官?”

趙守文也愣了下,然後點點頭:“意思差不多吧。”

曹志強摸了摸下巴:“如果我沒想錯的話,你是想說,海外的版權法,管不到我們內陸來,所以我們在內陸盜版他們的書,他們對我們無可奈何?”

“沒錯。”趙守文道。

“我們國內目前還沒有相關的版權法,所以互相借鑑的話,只要原作者的署名別弄錯了,別明目張膽的把別人的作品,說成是自己寫的,那就已經很好了。

就好比金庸先生吧,他是香江人,他的小說都是繁體字的海外版,根本就沒在內陸正式發行過。

我們把他的繁體小說改成簡體字,在內陸出版,只要作者名字還寫他,那就沒啥問題。

這總比那些改改書名改改作者名,內容完全一模一樣的好。

如此一來,我們還等於替金庸先生揚名,他要知道了,還得謝謝我們。

其實這種情況,跟我們翻譯外國名著,然後在國內出版差不多。

您要覺得過意不去,我們可以加個“譯本”,這不就行了?”

“譯本?”曹志強好笑道,“這不是自欺欺人嗎?”

“這怎麼能是自欺欺人呢?把繁體字翻譯成簡體字,本來就是譯本啊。”

趙守文道:“而且總經理,其實在南方,已經有很多大出版社都這麼做了。

只是北方這邊的出版社呢,暫時還心高氣傲,看不起武俠小說這種東西罷了。

不過我相信,他們遲早會學南方那些出版社的,遲早會出武俠小說的,畢竟這個是真賺錢。

換言之,出版香江的武俠小說這件事,我們不做,其他出版社也會做。

既然如此,我們為何不做?

至少,出版這些已經經過市場檢驗的作品,穩賺不賠,不比我們自己出內容好?”

聽完趙守文的話後,曹志強沒有立刻回話,而是摸著下巴陷入沉思。

倒不是曹志強同意了對方的說法,而是他忽然想起了關於金庸小說的問題。

的確,前世他就知道,金庸的小說不光是三個版本,其實版本無數。

只不過,金庸自己認可的版本,確實是三個,分別是連載版,修訂版以及新修版。

但其實呢,在八十年代的內陸,金庸小說的版本數不勝數,不過基本都是沒經過金庸授權的盜版。

然而有意思的是,在八十年代的內陸版本中,盜版金庸小說的出版社,並不是小作坊,而是正規出版社。

比如曹志強前世曾經在舊書網上,就看到過N多正規出版社出的金庸小說。

像福建人民出版社,吉林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鷺江出版社,五臺山出版社……好像至少幾十個正規出版社,都出版過金庸的小說。

不光是金庸的小說,其他像古龍梁羽生,還有臥龍生之類的小說,當時也有大量的內陸版本,也都是正規出版社出版的。

換言之,在整個八十年代,盜版港臺的武俠小說,確實不是個事兒,而且盜版這些作品的出版社,還都是正規出版社。

正規出版社的圖書質量更好,發行渠道更廣,關鍵價格還很優惠,你私人的黑心小作坊怎麼比?

因為曹志強記得,八十年代的各種版本的港臺武俠小說,價格很優惠,一套書的定價才三塊左右,就算金庸的射凋,也才五塊六塊一套。

當然了,那是八四年以後的價格。

因為在八四年十月的時候,國家出臺了《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放鬆了大量管制,全民經商浪潮開始掀起。

也就是那時候,出版社放開了更多管制,徹底改成自收自支政策,所以很多出版社為了賺錢,才開始放飛自我。

正因為這樣,一些八十年代的盜版書,仔細一看出版時間,大部分都是八四年十月以後出現的,原因就在於政策解綁的緣故。

而在八四年政策全面解綁之前,大部分出版社還是吃財政飯,賺多賺少一個樣,自己撈不到多少好處,名聲還不好,這才缺乏盜版港臺武俠小說的意識。

比如那個著名的《武林》雜誌社,這個雜誌社是最早在內陸連載金庸作品的雜誌社,早在八一年就開始連載射凋,並因此而名聲大噪,發行量瞬間就爆棚。

就因為連載射凋,《武林》從名不見經傳的小雜誌社,變成月銷過三百萬的大雜誌社。

可既然情況這麼好,後來為何不再連載射凋,還自己停更了?

並不是金庸老爺子對那家雜誌社發出版權警告。

而是當地有關部門的有關人士,覺得盜版港臺武俠小說太丟臉,或者說看不慣這種情況,對《武林》雜誌社發出“儒雅隨和”的勸告,所以《武林》才停更了射凋。

《武林》雜誌社可是廣州的,是一向比較開明的南方雜誌社。

連南方的雜誌社都這樣,北方的出版社雜誌社更是可想而知。

但《武林》畢竟開了一條口子,讓港臺武俠小說被廣大內陸百姓所知。

而有了市場,自然就有需求。

於是後來,一些比較開放的、正規的、南方的出版社,就開始偷偷出盜版的武俠小說,發行量卻不多。

正因為這樣,才物以稀為貴,一套射凋英雄傳,此時就敢買肆拾元。

一直要到八四年以後,到處都是盜版武俠小說的時候,價格才被瞬間打壓下來。

可也正因為這樣,八四年之前的盜版金庸小說,在後來的舊書市場上才價格很高,就因為數量少,還很有紀念意義,形成了稀缺屬性,跟猴票的性質差不多。

就是說,在整個八十年代,由於國內版權意識澹漠,所以國內正規出版社抄襲海外的文學作品,根本不受任何約束,這就跟印度彷製藥的情況差不多,甚至更直接粗暴。

這種現象,好像要進入九十年代以後,國內的著作權法正式公佈,局面才有所改觀。

到了那個時候,各大正規出版社因為法律跟政策所限,不再幹盜版了,這才有私人作坊的生存空間。

也正因為這樣,所以九十年代以後的盜版書,質量明顯不如八十年代的盜版書。

原因就在於,八十年代的盜版書,那都是正規出版社去做的。

想到這裡,曹志強才恍然大悟,明白為何這時期很少有三無劣質盜版書了。

原來,不是這時候的老百姓更有版權意識,只買正版書,而是因為正版書價格便宜質量好,導致私人書商爭不過正規出版社。

正規出版社的印刷裝置更好,排版更好,插圖更好,出的圖書質量更好,價格還特便宜。

除此之外,正規出版社還有正規的發行渠道,有更大的議價權,所以同等價格下,正規出版社的利潤更高。

反觀那些沒正式執照的三無出版商,他們沒有發行渠道,或者就算找到發行渠道,議價權也很低,所以為了賺錢,只能從圖書質量上下手。

圖書質量差,價格還不便宜,老百姓自然會用腳投票選正版。

同樣都盜版,私人盜版商,怎能鬥得過正規出版社?

等等,問題的關鍵好像不是這裡。

想到這裡,曹志強忽然靈光乍現。

沒錯,問題的關鍵,確實不是盜版海外小說對不對的問題,而是著作權的問題。

國內此時根本沒有著作權法,也根本沒有盜版有錯的意識,到處都是拿來主義。

關鍵這些玩拿來主義的,還是正規出版社!

這些出版社要搞盜版,可從來不理會原作者是什麼心情的,也不會只盜版海外作品,國內作品同樣可以抄襲盜版。

比如巴金的激流三部曲,他穿越後,至少看過八家出版社的八個版本,這些出版社,不能都跟巴金簽過約授過權吧?

想到這裡,曹志強忽然看向餘德利:“老餘,還記得我那本詩集麼?”

“詩集?”餘德利一愣,“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那本?”

“對。”曹志強點點頭。

“當然記得。”餘德利道,“怎麼了?”

曹志強道:“沒什麼,就是想問問你,我這本詩集是跟作家出版社簽約的,理論上只能作家出版社發行。

那要是別的出版社,比如我們這個出版社,在不跟我這個原作者,以及作家出版社洽談版權的情況下,直接盜版那本詩集的內容來發行,可以麼?”

餘德利笑了笑:“如果是盜版你那本詩集,然後自己拿去發行出版的話,理論上當然可行,不過一般來說,暫時不會。”

“為什麼啊?”曹志強問。

“因為人情世故啊。”餘德利笑了笑,“作家出版社可是大出版社,在國內屬於頂流一級的出版社,而且還是京城的出版社,天然就高人一等。

所以在這種大出版社出版的作品,按照規矩,其他出版社不能立刻跟風出版。

就算他們覺得你的詩集不錯,想要重新出版……”

“盜版!”曹志強立刻補充。

“對,盜版。”餘德利點點頭,“就算其他出版社想要盜版你的那本詩集,也得過一個月以後再說。

這屬於行規,是一種對大出版社的尊重。

也正因為這樣,作家出版社發行你那本書大火之後,才加快速度加大數量的再版發行,就是為了贏得更多的時間,好用數量來跟盜版書競爭。

因為一個月一過,其他出版社就可以隨意盜版你的那本詩集,而作家出版社就再也沒法壟斷這本書的利潤,沒法繼續吃獨食了。

不信的話,你過兩天可以去新華書店看看,肯定能看到其他出版社出的新版詩集。”

“其他出版社盜版我的詩集拿出來賣,我能去要版權費嗎?”曹志強問。

“這肯定是不能。”餘德利笑著搖頭。

曹志強點點頭,然後又問:“如果有出版社不講行規呢?

比如作家出版社吧,他們出版那本詩集不到一個月,就有其他出版社盜版我那本詩集呢?”

“那就是不講行規了。”餘德利道,“不講行規的話,理論上是沒法怎麼著人家的,不過這屬於不給作家出版社面子。

作家出版社是大社,人面很廣,尤其跟新華書店總店的關係很好。

所以,要是有其他出版社不講行規,不給作家出版社面子,他們可以透過別的方式,來找那家不講規矩的出版社的麻煩。

比如讓跟新華書店通通訊息,讓他們多收對方的發行費,哪怕多要一兩個折扣,就夠對方吃不了兜著走。

除此之外,還可以跟對方的上級管理部門,比如出版局打個招呼,讓他們去找那家出版社的麻煩,那花樣就更多了。

所以一般來講,不會有人敢不講行規,跟作家出版社這樣的大出版社作對的。”

曹志強眨眨眼:“那假設說,我用紅光出版社的名義,出版我自己的那本詩集……我是說,出版我那本還在一個月保護期內的詩集,會怎樣?”

“這恐怕很麻煩。”餘德利一皺眉。

“因為你這樣做,也屬於破壞行規,一般不會同意的。

不過嘛,你的情況特殊,非要再一個月保護期內再版,可以直接找作家出版社的社長一起出來吃個飯,在飯桌上把這事兒談一談。

只要你能跟作家出版社的社長談妥,讓他不追究這個事兒,應該是沒問題的。”

“明白了。”曹志強點點頭。

“也就是說,我自己寫出來的作品,如果我自己拿去出版發行,就算原創者是我,版權在我手裡,別人也可以不跟我談版權,隨便拿去盜版發行,我還拿那些盜版的出版社沒辦法,是這樣吧?”

餘德利點點頭:“目前來說,是這樣。

不過呢,按照行規,我們出版社首家發行的話,咱們可以有一個月的獨家發行保護期。

在這一個月內多賺錢就行,出了保護期就沒用了。”

“那還玩個蛋!”曹志強怒了。

“我辛苦寫出來的書,一個月後別人就能隨便拿去盜版發行賺錢錢,我還沒法告他們,這還有天理麼,還有王法麼?”

餘德利愣了愣,然後小聲道:“這個,您不是還有一個月的保護期嗎,這期間賺的錢也足夠了啊?”

“這怎麼能夠?”曹志氣繼續怒道,“這分明是掠奪!可恥的掠奪!”

說到這裡,曹志強氣呼呼的道:“有什麼辦法規避麼?老餘?“

餘德利想了想:“那恐怕就只有好好利用那一個月時間,加大發行量,爭取在一個月的保護期內,把圖書市場充滿,而且價格要低,低到讓別人無利可圖,這樣就不會盜版了。”

“這樣一來,我豈不是要虧不少?”曹志強皺眉。

餘德利點點頭:“是要虧一點,但沒辦法,只能這樣。”

“算了算了。”曹志強擺擺手,“既然如此,那我之前說的話都作廢!”

“作廢?”餘德利皺眉道,“您的意思是指……”

“我的意思是,我的書不在這出了!包括我那本《破碎虛空》,都不出了!”

“麻蛋,太坑人了!”

的確,曹志強突然想到,如果是這樣,那他辛苦搞出一個出版社的作用,就大打折扣了。

因為國內現在沒有版權法,誰都可以光明正大的盜版,那他辛苦創作出來的小說,到頭來只能吃一個月的獨食。

【鑑於大環境如此,本站可能隨時關閉,請大家儘快移步至永久運營的換源App,huanyuanapp.org 】

以後的話,別人就可以隨便拿去盜版出書。

然後呢,他一個堂堂的正版商,發書一個月後,還要跟盜版自己書的盜版商去競爭市場,關鍵你還拿那些出盜版書的正規出版社沒辦法,這想想都不爽。

這跟為他人做嫁衣,有啥區別?

畢竟他們玩盜版書的,根本不需要構思內容,直接複製過去就好了,不要太輕鬆。

想到這,曹志強氣不過的直接站起來:“好了,今天的會先到這!”

可緊接著,氣呼呼的曹志強又直接點名:“對了,老餘,還有你,楊守文,你倆跟我來一下,其他的人,該幹嘛幹嘛,散會!”

相關推薦:被前男友騙婚以後[穿書]貓娘向前衝三國之再續雄漢殺神白起開局召喚殺神白起詭道修仙我的丹田是地球女皇的奮鬥史[綜英美]那些年我買下的超級英雄無限之災厄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