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啊。要是名牌是這種貨色,他任川就得去撞牆。
“這種名牌的衣服,頂多也就400塊錢。600太多了哈!”
老王撇了任川一眼,滿滿的都是嫌棄,不再去理會他。這沒錢就算了,竟然還要裝大蔥。老王想想就覺得憋屈。
任川並不在意,不就一個冷眼。算個球啊!又不是沒有遇到過,做人就得學會不要臉。
如果一個叫花子臉皮薄,說不定早就餓死了。行善的人可不多,多的只是口水和辱罵。
這是社會常有的現象,任川一點都不覺得奇怪。
兩件陳舊的西裝下,藏有一件十分亮眼的運動服。走過一看,瞬間被黑色龍紋給迷住了。
任川剛要拿之時,老王趕忙假咳兩聲。頭都不看一眼,便把它收了起來。
你說你不賣就算了,竟然連看都不給看。這未免太欺負人了,換做是誰都受不了。更何況還是一直說顧客是上帝的老闆,緊握的拳頭差點就要送到他的下巴。
老王見任川不太友善,隨口打發道:“沒事,等你有錢再來拿吧。”
狗急了還跳牆,更何況還是個人。任川可咽不下這口氣,錢可以證明的事情自然要用錢解決。
走上前,指著那件衣服:“說吧!多少錢?我今天還真的買了。”
任川的一席話,像是給老王打了一針興奮劑。分分鐘就來神,半信半疑的問道:“真的?這可要八百塊錢,你有嗎?”
沒有你媽?
現在這個行頭,看起來是有點寒酸,自己身上的衣服的確太舊。可再怎麼說也是大哥的,被老王再次數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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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川懶得跟他廢話,拿出八百塊錢就扔到地下。拿起衣服,穿好便走了出去。
老王看著這放在地下的紅色鈔票,眼裡透露欲生欲死之色。
回頭看看四周,發現剛剛的年輕人不見了。管他的,反正衣服都被他穿走了。
下一秒,老王可就有點後悔了。一句話不說就拿出八百塊錢的人,肯定不是沒錢的主。那麼,剛剛只是為了裝窮?
“天吶!難道我是狗眼看人低?不對,我在說什麼?”
老王拍一下腦袋,便坐了下來。想起剛剛的事情,他整個人一點也不自在。
沒錢就得被人看不起,這是該有的定數,任川才沒有時間去理會那種鬼事情。
想來自己來這裡已經很久了,都有好幾天了。可現在又沒有什麼可以回去的辦法,再說他自己還受傷了。
要不是被這個易海棠海棠姐相救,估計現在都得死在大街上。可現實就是他媽的殘酷,即使可以找到工作。但還是會有人毫不留的情消磨你的一切,就像剛上別人的圈套一樣。
可任川又不因此善罷甘休,不就一次失敗嗎?算什麼,又不是小姑娘,有什麼了不起的。
從哪個地方跌倒,就得從哪個地方爬起。看著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任川可不想就此放棄。
“診所,我又來了。”任川想著,便走向了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