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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傻人有傻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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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趙甜甜接到於文樂發來的手機短信,告訴她合約已經傳送她郵箱。除此之外,答應書迷還有她,專門為碧瑤而寫的一首歌,也同樣發送到她的郵箱。

得知於文樂這麼快,就寫好了一首算是為小說主人公而創作的歌曲。趙甜甜自然很興奮,那怕正在上晚自習,也拉著劉思雅立刻衝回宿舍。

關於昨天網上與於文樂的交談,劉思雅同樣也是知道的。自從前次宣傳部回來之後,劉思雅跟於文樂的關係,似乎又恢復到以前那種同在一校卻不常見的地步。

不論是劉思雅還是於文樂,都沒給彼此發過一個簡訊。反倒是趙甜甜,不時會透過帝訊通,跟於文樂傳達一些書迷群的訊息,兩人偶爾還是有交流。

開啟郵箱之後,趙甜甜首先看的並非是發來的簽約合同,而是那張曲譜。要知道,對於籤不簽約事實她不太關心,最關心的還是這首於文樂為‘碧瑤’所寫的歌。

看到這首歌名,趙甜甜若有不解的道:“愛的時間?怎麼這種歌名呢?”

嘀咕一句之後,她還是很耐心的欣賞歌詞。至少跟於文樂接觸一段時間後,她知道於文樂在寫詞方面,確實很不一般。那這首歌,似乎依舊如此呢?

‘思緒在風中搖曳

回想不起曾有的一切

碧空的遙遠失落了以前

不記得誰在身邊

輕輕地睜開雙眼

你的笑容心跳的感覺

像分別很久卻一直依戀

像回到愛的時間

記憶畫面多想再重溫一遍

讓我能夠記起與你度過的每一天

未完愛戀讓心的回憶續接

美麗的青蓮花盛放在水邊’

跟著曲譜輕輕哼唱的趙甜甜,聯絡她對‘誅仙’這部小說的情節。在她看來,這首歌如果看過‘誅仙’的人,一定會為這首歌而感動。

那怕是一首為‘碧瑤’而創作的歌,但從這歌詞裡面,依舊能看到‘碧瑤’對‘張小凡’的一片痴心。想起最近的情節,趙甜甜也覺得兩人真的太可憐了。

彼此深愛著對方,卻只能孤獨待在洞中,期待著‘碧瑤’甦醒,兩人再續前緣。可經過前次於文樂的講述,很多書迷都知道‘碧瑤’只怕是活不過來了。

‘思雅,你說,為什麼那家夥要寫這樣的小說?兩人明明愛的銘心刻骨,卻要承受這種孤寂之苦呢?他是作者,為何不能成全兩人的愛情呢?’

看著表情有些哀傷的趙甜甜,同樣能感受到歌詞中,那份濃濃愛意的劉思雅。

卻直接道:“傻丫頭,這世上那有這麼多十全十美的事情呢?這只是一個小說人物,何必太較真呢?若是碧瑤醒來,那你覺得陸雪琪怎麼辦呢?”

‘怕什麼,如果張小凡喜歡的話,他兩個都可以娶啊!我最喜歡大團圓的結局了!’

聽著趙甜甜快速說出的話,劉思雅也不知道怎麼回答。在這種事情上,趙甜甜的想法,似乎永遠都超乎劉思雅的想象。跟她聊這個,越扯越令人無語。

‘行了,還是看看他給你的簽約合同吧!想要唱這首歌,你還是要先經過你父母那一關。若是他們不同意你跟他公司簽約,你或許只能唱這一首歌了!’

‘他們為什麼不同意?他們不是一直說,讓我學會怎麼賺錢嗎?既然有公司願意籤我,他們應該替我高興才對啊!為什麼要反對呢?這是我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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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傲嬌的趙甜甜,瞭解她父母情況的劉思雅,多少也有些羨慕她有一雙寵她的父母。那怕嘴裡一直希望她能自食其力,可事實卻是寵到骨子裡。

如果趙甜甜想要簽約於文樂的音樂公司,沒有她父母的許可,只怕這個合約根本就籤不下來。而劉思雅也相信,於文樂應該是知道了趙甜甜的家世。

那怕於文樂的能力,打探不到趙甜甜的家世,相信於文樂那位室友,想打聽趙甜甜的家世背景,應該不是什麼難事。畢竟,貴族圈在打探一些事情上,確實比普通人更厲害點。

隨著簽約的合同檔案被開啟,劉思雅相比趙甜甜看的更仔細。一番瀏覽下來,劉思雅也知道這個合同,還真有些特立獨行。

別的經紀公司簽約藝人,大多都需要藝人配合公司的行程安排。可在這份合約裡面,涉及到商演之類的演出,竟然會優先考慮趙甜甜的意見。

從這一條特別設定,便能看出這份合同,想必是於文樂經過深思熟慮的。涉及商演這樣的演出,分成上面以新人的標準而言,還是非常優厚的。

而在唱片收益分成上,於文樂也特別註明,這一條同樣按照行業內的規矩來。只是在這一條上面,於文樂沒寫的太詳細,似乎知道這兩年內幾乎不太可能。

如果發行唱片的話,就會涉及到一些演出跟採訪。以趙甜甜這種懼場的情況,無論是演出還是採訪,估計都不太可能成行。所以,這一條寫不寫還真不重要。

結果趙甜甜看到這裡,卻有些不滿意般道:“還開公司的呢!怎麼連這一條,都寫的這麼模糊呢?發唱片,不是每個歌手都擁有的機會嗎?聽說,這個也能賺不少呢!”

面對趙甜甜說出的話,劉思雅很直接的道:“那你覺得,發了唱片之後,你應該做什麼呢?是不是覺得,錄製了音樂唱片,就沒你什麼事情了?

人家公司灌注一張唱片,所需花的費用,肯定不是一點半點。就你的性格,你是能參加公眾商演還是電視臺邀請呢?你敢在公共場合下演唱嗎?”

被劉思雅毫不客氣說了一句,趙甜甜立刻嘟了嘟嘴道:“現在不敢,以後說不定就敢了呢!這一條,為什麼不寫清楚一點呢?”

‘人家在這一款後面,不是特別註明按新人標準分成來嗎?如果你真能發行唱片的話,據我所知道的情況,唱片收入你最多能拿一成。甚至根本沒有!’

‘不會吧?我聽說,那些歌手每出一張專輯,都能賺一大筆錢呢?’

對於趙甜甜的話,劉思雅苦笑道:“你聽說的那些歌手,那個不是成名的歌手呢?人家出唱片,都是有一定銷量保障的。而你呢?純粹的新人一個!

做為經紀公司,他們簽約藝人,都是希望賺錢的。如果給你發行唱片,最終卻沒有收益的話,人家公司是要賠錢的。更別說,你存在的問題,短時間能改善嗎?”

說完這些話,劉思雅根據合同一條條跟趙甜甜分析。至少在劉思雅看來,這是一份對趙甜甜而言,確實很優厚的簽約合同。

‘真的嗎?聽你這樣一說,我好象佔了他不少便宜嗎?’

‘你只要知道,將來別被他佔便宜就好。如果你真簽約當音樂主播,只怕你就要搬出宿舍了。那你想過沒有,到時候你去那裡居住呢?

據我所知,音樂主播都有專屬的主播室。如果你簽約的話,他肯定會給你租一個房間,做為你的主播音樂室。在那裡,算是你的專屬房間。

我現在突然覺得,也許他對你的性格分析很準確。換成現場舞臺,只怕你那種一上臺就緊張的毛病,肯定是無法正常發揮你的水平。

相反,如果是這種電腦前的音樂主播間,你反倒能夠一個人玩嗨。加上你的容貌跟氣質,還有他的原創作品。在網上,只怕你會快速獲得歌迷的喜愛。’

‘真的嗎?你也覺得,我能紅?’

看著一臉興奮的趙甜甜,對於這個閨蜜有時自信爆棚的情況,劉思雅也不知道說什麼好。只是她也覺得,若是趙甜甜搬出宿舍,到時她怎麼辦呢?

可很快劉思雅還是道:“傻甜妞,先別光顧著高興。關於簽約這樣的大事,你還需要跟趙叔趙嬸好好談談。若是他們不同意,只怕學弟也不會跟你簽約!”

‘為什麼?’

對劉思雅說出的話,趙甜甜顯得非常不解。做為成年人,涉及這種簽約合同,她完全有做主的權利。那為什麼,還要得到父母的同意呢?

對於趙甜甜的詢問,劉思雅又道:“別問為什麼!等雙休日,你把這份合約,帶回去跟趙叔趙嬸他們看了再說。還有,你必須說說你自己的主見。

合同一旦簽定,你也算是學弟公司的藝人。身為藝人,就必須要具備一個藝人應有的職業素質。這不是玩笑,你必須做好心理準備才對。明白嗎?”

其實看到這份合約的時候,劉思雅也有些替趙甜甜高興。經過幾次接觸下來,劉思雅也知道於文樂,是個值得信賴的人。

如果將趙甜甜簽約其它人,或許劉思雅會擔心這個傻甜妞吃虧上當。不過,若是簽到於文樂的公司,她也算是傻人有傻福吧!

當然,這些話劉思雅是不會說的。偶爾叫她‘傻甜妞’對方都會覺得非常不滿。真要說出這些心理話,估計趙甜甜會覺得更加不滿。

可很快趙甜甜一句‘後天你陪我一起回家幫我當說客’的話,令劉思雅頓時覺得有些無語。這說明,看似‘傻白甜’的趙甜甜,其實還是很聰明的。

至少知道,把她拉上的話,說服父母的可能性更大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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