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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千古第一權奸的下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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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公元1142年1月27日),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把岳飛父子及女婿張憲絞死(另一說法是毒死)在建康郊外的風波亭上。這一千古奇冤的《告首狀》和《判決書》在南宋著名史學家李心傳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中全文記錄,李心傳最後說:“考其獄詞所坐,皆一時鍛鍊文致之詞,然猶不過如此,則飛之冤可見矣!”在元朝人所編撰的《宋史》中,對於岳飛之死,只是連寫了兩遍“嗚呼冤哉!嗚呼冤哉!”其中所包含的感情更是極為沉痛。

四、用一生來詮釋奸臣

誰是製造岳飛冤案的主要責任人?為什麼要殺害岳飛?這個問題已經爭論了八百多年,應該說,宋高宗是製造了這起冤案的主要責任人,而秦檜則是執行者和頭號幫兇。風波亭冤獄既有金朝議和的壓力,也有歷史和現實的原因:南宋對武將的猜忌是根深蒂固的,趙構擔心如果一舉平定北方,岳飛、韓世忠等會擁兵自重,甚至重演黃袍加身的一幕。岳飛出於國之根本,曾勸高宗早立趙伯琮為太子(太祖後裔,高宗因為受金兵驚嚇失去了生育能力,於是以堂侄入繼,也就是後來的宋孝宗),而趙構對岳飛以武將身份過問繼承人之事非常不滿,並且岳飛一再聲稱“迎回徽、欽二帝”,更是觸動了趙構心頭之忌,徽欽二帝回來無疑將對趙構的權力產生威脅。岳飛性格剛直、坦率,出於公心仗義執言而觸動了趙構最忌諱之事,使其對岳飛產生猜忌、嫉恨,種下冤殺功臣的禍根。另一方面,中國封建官場當中,歷朝歷代一直都存在的景況,那就是嫉賢妒能、打擊異己的險惡氛圍。同為南宋四大將之一的張俊在這一過程中,扮演了極端齷齪、卑鄙的小人角色,他協助宋高宗、秦檜編造種種罪名,炮製《告首狀》,處心積慮摧毀岳家軍,因此也和秦檜、王氏、万俟卨一起化成了西湖嶽王廟前的銅像,永世跪在岳飛面前。

平心而論,在當時的局勢下,南宋初立,國力未穩,是否可以一舉滅金,值得商榷。議和並非投降,而是國力不足,如果能以議和換來忍辱負重、發奮圖強的機會,也非不可接受。但秦檜一意投降,殺害岳飛,排斥韓世忠,使軍無統帥,士無戰心。這樣一來,不但和議的阻力排除了,而且造成了非和不可的局面,高宗即使想反悔也不可能,在和議中想提出對等的條件更不可能。事實說明,南宋向金乞和,並接受屈辱條件,秦檜是主要的責任者。

秦檜不但一手製造了岳飛冤獄,更極力破壞抗戰派的事業。韓世忠在岳飛被害時十分氣憤,質問秦檜岳飛父子究竟犯了多大罪,事實如何,有什麼證據,秦檜說:“其事體莫須有(這是當時的口語,意思是可能有,也許有)。”韓世忠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莫須有”三字此後成為憑空捏造、陷人於罪的代名詞。這時韓世忠已罷樞密使之職,他雖滿腔憤懣,自身卻也受到秦檜威脅,此後只得騎驢載酒逍遙於西湖之上。審訊岳飛的大理寺丞何鑄等人認為岳飛無罪,均遭貶黜,上書為岳飛喊冤的則被捕殺於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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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岳飛遇害之前,宋金雙方於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十一月訂立和議:南宋正式向金朝稱臣,每年納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重劃宋、金兩國的邊界,東以淮水中流、西以大散關為界,中間的唐、鄧二州皆屬金國。達成和議之後,中書舍人呂本中、禮部侍郎張九成上疏,認為秦檜此舉是賣國,秦檜是天下罪人,但他們馬上就被秦檜貶出朝廷;樞密院編修胡詮上疏,要求斬秦檜以謝天下,被秦檜枷鎖貶於昭州;編修官陳剛中同日上疏支援胡詮,也被秦檜貶出朝廷,流放到充滿瘴氣的贛州安遠,陳剛中最後死在那裡。趙鼎在被罷官之後,秦檜一直視他為眼中釘,必欲除之而後快,趙鼎知道自己難逃厄運,為了不牽連親屬,在家中絕食而亡。

宋金和議中有一條規定:不許無故罷相,這給了秦檜專權以有力的依據。宋高宗自從南渡之後,丞相更迭頻繁,但自從秦檜二次入相一直到死,專權長達19年之久。在此期間,秦檜對持不同政見者屢興大獄。秦檜構陷別人的方法十分陰險,正如《宋史》中所說,秦檜陰險如懸崖陷阱,深危莫測,群臣討論政事,還沒有據理力辯,他用一兩句話就否定了。李光曾與秦檜爭論,稍微觸犯了秦檜,秦檜就等李光說完,然後慢慢地添上一句說:“李光沒有做大臣的禮法。”趙構聽後,對李光十分生氣。秦檜之毒更在於越到晚年越是兇殘,紹興二十二年(公元1152年),他興起王庶二子(王之奇、王之荀)、葉三省、楊煒、袁敏求四大獄,甚至直到臨死前,還想捏造事實,誣陷張俊、李光、胡寅等人“謀大逆”,株連賢士53人,試圖將所有曾經反對他的人一網打盡。幸虧秦檜早死一步,否則這又將是一起駭人聽聞的大冤獄。翻開《宋史·秦檜傳》,就是一部記錄他陷害別人的罪惡史。

秦檜不但迫害忠良,對自己的親信走狗也是兔死狗烹。万俟卨是製造岳飛冤獄的元兇之一,後來也被塑成鐵像跪在岳飛面前,本來為了秦檜出了大力,但因為某些問題得罪了秦檜,於是秦檜指使爪牙攻擊万俟卨貪汙納賄,將万俟卨趕出政治舞臺。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秦檜還多次用貪汙的罪名打擊已經沒有多大價值的走狗,如餘堯弼、巫伋等人都是他指使人用貪汙的罪名貶官。但秦檜自己就是一個大貪官,在他當政的19年間,他公開賣官鬻爵,以至富可敵國。其子秦熺,幾乎每天都要請人打造金、銀酒器,或蒐集古董字畫。這都是耗費巨資的事,秦熺當成日常功課,秦家生活之奢侈可想而知。秦檜還任用李椿年等推行經界法,丈量土地,復位兩稅等稅額,又密令各地暗增民稅十分之七八,使很多貧苦人家因橫徵暴斂而家破人亡。可以說,即便沒有岳飛冤獄,秦檜也絕對是歷史上少有的奸臣之一。

五、千秋萬代的恥辱

自知作惡多端的秦檜為了不讓自己留下千古罵名,下令禁止士人撰作史書,無恥文人們紛紛迎合。司馬光的不肖曾孫司馬攸上書,宣稱《涑水紀聞》一書不是他曾祖的著作。吏部尚書李光的子孫,將李光的藏書萬卷都燒了,以免惹禍。可是有一個名叫曹泳的人,還是告發李光的兒子李孟堅,說他讀過父親所做的私史,卻不自首坦白,於是李孟堅被充軍,朝中有8人受到牽累,曹泳卻升了官。許多文人學士紛紛撰文作詩,歌頌秦檜的功德,稱他為“聖相”;若是拿他來和前朝賢相相比,這還不夠,必須稱之為“元聖”。不管別人贊他如何偉大英明,秦檜都恬不知恥地坦然而受,視為當然。“一時忠臣良將,誅鋤略盡。其頑鈍無恥者率為檜用,爭以誣陷善類為功。”

宋高宗對秦檜的看法也經過了一個轉變過程,在和議之後,秦檜有了不許無故罷相的特權,權力之大,再也無人敢違抗。高宗為表彰秦檜,進封他為太師、魏國公,進而再封秦、魏兩國公,妻王氏為韓、魏國夫人,連襁褓中的孫子也穿起了三品朝服,真是權傾一時。高宗晚年,雖然逐漸對秦檜的貪婪奸猾有所察覺,但始終沒將他視為罪人。紹興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秦檜臨死前,高宗加封他為建康郡王,秦熺亦進位少師。秦檜死後,他被諡“忠獻”,追贈為“申王”。不過據史載,秦檜死後,趙構私下對親信說以後不用在膝褲中藏匕首了,可見他還是對秦檜不甚信任。趙構甚至說,對秦檜經歷了“初奇檜,繼惡檜,後愛檜,晚復畏檜”的過程。

紹興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二,66歲的秦檜終於在人們期待的目光中走完罪惡的一生,宋高宗為其神道碑題額,並將調子定得極高:“決策元功,精忠全德”。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雖然皇帝帶頭將神道碑文寫得這樣好,但底下卻沒有人願意或膽敢為其撰寫碑銘,結果碑文就這麼一直空著,形成了歷史上絕無僅有的有額無辭的奇特景觀。

早在人們聽到岳飛被害的時候,就已經是“天下冤之,聞者流涕”。下至三尺孩童,上至王公貴族,都對秦檜痛恨不已。群眾用麵粉捏成秦檜的形象,放入油鍋中煎炸,後來簡化製作過程,只剩兩條長腿,幾百年中人們一直叫它“油炸檜”,這就是後世“油條”的由來。南宋將軍孟珙在率軍路過秦檜墳墓時,故意駐軍於此,讓將士在秦檜墳上大小便,人們稱其墓為“穢冢”;有人在岳飛墓前植檜樹,舉刀一劈為二,號稱“分屍檜”;又鑄秦檜、王氏、張俊、万俟卨四人跪像於岳飛墓前。關於鞭笞秦檜的小說、筆記和民間傳說也特別多,比如著名的“東窗事發”,還有傳說京口人鄔某遊於杭州,見屠豬者把豬毛去後,豬腹有五字“秦檜十世身”云云,都反映了人們對於禍國殃民、殘害忠良的奸臣的切齒痛恨。

秦檜一心想抹去自己罪惡的歷史,以此來欺騙天下後世,但現實與他所料想的恰恰相反。一百多年後,南宋王朝終於在元軍的鐵蹄下化為歷史陳跡,新的王朝進入歷史中。儘管有華夷之辨的忌諱,但這個少數民族王朝主持編寫的《宋史》卻首先將秦檜列入了《奸臣傳》,將秦檜送到了他在歷史上應該去的地方。秦檜也從此永遠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即便後來有某些人不斷給秦檜翻案,然而史書如鐵,人民的口碑如鐵,正是“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

這,就是歷史。(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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