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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節 關於結婚的簡易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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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肯定是從小深受母權主義教育薰陶的緣故,小李晨那個死丫頭彪悍得要死,目中無夫君,人前人後都對夫君呼來喝去的,而我這個慫得一逼的妻管嚴也是配合得要死,被她稍稍瞪個杏子眼,我就立馬開啟奴媚模式了,從不知振夫綱為何物。

於是乎,這麼些天下來,我家那幾個深諳如何見風使舵的奴婢們都不大將我這個正經官人看在眼內了,有事兒就滾去請示小李晨,沒事兒還是滾去諂媚小李晨,弄得我頗有點透明人的感覺啊。

透明就透明吧,其實也沒有多大的所謂,反正我也沒興致搭理他們,現在聽不見自家那些雞毛蒜皮的小雜事也好,倒也算是落得清閒,只是娟兒這個小老婆比較叫我痛且快樂著。

娟兒的年紀有二十二了,生為一個服侍人的婢子,當然學過如何操持家務了,還自小就耳濡目染了不少討歡心的小技能。

而小李晨才十六歲罷了,還一直都被養在深閨裡頭當個混吃混喝的閒人,除了曉得種幾朵花兒之外,可謂是一無是處。

如此兩相比較之下,小李晨的心性自然是遠遠比不上娟兒的。

於是乎,幼稚的小李晨無可避免地被老成的娟兒籠絡住心肝兒了,幾乎事事都對娟兒言聽計從的,畢竟她那腦瓜還是太嫩了點,要她自己做決定還是有點不夠使啊。

既然這娟兒被主母大人倚重為左臂右膀了,那麼其地位自然也是水漲船高的了——主母大人對這娟兒的態度慢慢變了,由初先的輕慢變成了現在的敬重,真把她當成是自家親姐一般了。

這兩妞兒能夠交好,按理說應該是個好事兒來著,可惜我家壓根就不是一個講理的所在,晨主母是蠻不講理的大女人主義者,而寧官人卻是個慫得不講理的妻管嚴,於是沒啥好說的了,最終弄得連娟小妾都敢恃著晨主母的驕縱而騎到我頭上來耍威風了……嗯,是個人都看得出我這變態是個不折不扣的抖M,最愛吃小美妞們的虐了。

“小官人,咱們家太太問你話呢,今天幹嘛這麼晚才回來呀,是不是去哪兒風騷喇?”娟兒雖然是一臉笑盈盈的,可不會笑的小手板卻揪住我耳朵一扯一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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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女王家裡頭上班嘛,雖然早上的上班時間是夠遭操的了,不過其他方面卻是有人性得很,通常都是坐崗一個上午,到中午時蹭一頓女王家的午飯,蹭完就可以下班歸家。

那個女王家的工作餐呢,不止是一種皇恩浩湯的福利,還是一種歷史悠久的制度,愛吃吃,不愛吃也得吃,沒正當理由是不允許不吃的,否則即是藐視女王恩典,往大處說就是大不敬之罪。

而我呢,就比較蛋疼了,上班有工作餐,下班回家還有家庭餐,蠻不講理的小李晨什麼也不管,很是蠻不講理地強制要求我必須陪她吃午飯,撐壞肚子也得吃,否則就是藐視主母大人的恩典。

不過今天早上我故意遲到嘛,中午要滾去找小仙娘的板子吃嘛,那個好滋味吃得我流連忘返的,所以就遲了點回來——現在這個點數已經是吃下午茶的時間了。

所以、為了等我回來而一直餓著肚子的小李晨很自然就怒得變身瘋丫頭了,一見著我,就朝我撲上來又撕又咬的。

我嘛,哪兒料得到那丫頭居然會等到現在還不肯用飯,心下實在有點愧疚,哪兒還敢反抗,畢竟說到底、這破事兒的起因還是我這賤人為了吃別人家的小娘子的虐啊……

幸好娟小妾比較識大體,曉得心疼自家官人,好不容易才勸住了暴怒的瘋丫頭,然後換由她來蹂躪我……雖然擰耳朵也是蠻痛的,不過怎麼的也比瘋丫頭的“撕咬”要好上不少了。

“疼、疼啊、姐姐,輕手點唄。”我捉住她的手板苦笑道。

娟兒的手板果然放輕鬆了一些,“活該,知道疼、還惹太太生氣,以後還敢不敢啦?”

“不敢喇、不敢喇。”我連忙表忠心道。

“今天為什麼這麼晚歸?”

“今天早上上班遲到了,中午時被叫去教訓了一頓。”

“哦,這樣子也情有可原嘛。”然之後,娟兒便扯著我耳朵、將我的屁股按在小李晨身邊的凳子上,這才又說道:“好喇,小官人就跟咱們太太好好認個錯吧,保證以後不再犯就好啦。”

話說這個“太太”呢,也是個傳自中原地區的舶來詞,最早可以溯源至“太后”、“帝太太後”、“太皇太后”之類的皇家稱謂,後來傳到楚地之後,其含義就在日常生活之中被迅速擴大了,不論貧富貴賤,基本上已婚婦女都可以敬稱為“太太”。

“好晨兒,別生氣啦,小爹以後都不敢遲到喇。”我拿起筷子,夾起一塊羊肉,遞到小李晨的嘴邊,又說:“來,晨兒快吃,餓壞可不好。”

現在已經是初冬,今天剛好又有冷空氣侵襲,天色陰沉沉的,空氣冷颼颼的,桌上的飯菜早就涼冰冰的了——小李晨原本就還未消氣,這時一咬上我遞過來的這塊冷得扎嘴巴的小羊肉,估計又想起之前枯等了幾個大小時的小委屈了,於是又氣不打一處來了,先是一手拍掉我的筷子,然後是一手捏住我脖子上的皮肉,又扯又擰的,痛得我連連大喊“娘娘饒命啊”。

可惜這個娘娘是個患有間歇性失心瘋的娘娘,沒肯饒過我,最後還是心肝健在兼且曉得心疼人的娟兒姐姐從瘋丫頭的黑爪子之中救了我出來……他媽的我要被這娟兒感動壞了,以後還敢不對她好,我發誓我天打雷劈!

……

我現在是擁有食邑的“少火君”,大小也叫做是個貴族了,而且最近還當上了官,結婚自然要隆重一些,但寫起請柬來,才發現個叫人喪氣的問題——小李晨和我都沒幾個親朋好友啊,日!

嗯,為了名正言順地入主我家,天天欺負我這慫逼……天天陪在我身邊長相廝守啥的,小李晨很早就已經樂呵呵地為自己籌備結婚事宜了,比我還心急,早在剛來這兒的第二天,她就叫我派了兩個奴婢滾去她孃家提親了,還直接就送上了彩禮,其它手續都以距離過遠為由而能省的都省了。

先不說其它有的沒的習俗,只按照《戶婚副律》上的規定來說,只要她娘家人接受了我的彩禮、並且回《答婚書》一封,那麼她從此就算是我家這個父權家庭的正室妻子了,原則上需要如同中原女子那樣三從四德,再也沒有納夫娚穢亂春閨的權利了。

這天傍晚,那兩個派去壽春送彩禮的奴婢持著《答婚書》回來了——其實派兩個下賤奴婢去人家家裡提親,咋看都是個侮辱人的破事兒,估計小李晨的老媽、亦即是我的前妻、而現在卻成了我丈母孃的李汾是很不忿的,不過也沒法子不是,誰讓我有子夏那呆鳥撐腰呢,哦對了,還有我那大老闆昭明公主勉強也算是我的撐腰板。

小李晨見著她老媽的《答婚書》,悶悶了一個下午的臉蛋兒終於開雲轉晴了,笑嘻嘻地爬上我大腿,笑著一對閃熠熠的眼睛,雙臂摟上了我的脖頸,吧唧著嘴皮子親了我好幾下,“小爹,我倆什麼時候辦婚禮呀?“

“這事兒先不急,等到明年開春的。”我一邊嗅著她頭髮上的香味兒,一邊回道。

“明年開春?”這個小丫頭果然是個失心瘋的死丫頭啊,她愣了一愣,之後忽然又怒了,舉臂一巴掌拍在我的腦殼上,瞪眼罵道:“死小爹!等那麼久幹嘛!是不是不想和晨兒結婚喇?蛤!乾脆別結好了!”

丫的……我捂著腦袋,感覺蛋疼壞了,“好娘娘啊,我沒有那意思啊,麻煩聽我先說完好不?”

“說!”瘋丫頭的屁股兒已經滑下我大腿了,還怒氣衝衝地站在我面前,一手叉著自己的小腰,一手擰著我的耳朵,“說不清楚,立馬擰掉這只臭耳朵!”

“現在是冬天嘛,不適合結婚,詩經上說‘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其室家’,意思是說桃花盛開的時候才是結婚的好季節。”

“是麼?”

“是啊!還有啊,我們總得請上我們的親人朋友一起來熱鬧熱鬧一下吧,要是婚禮辦得太急,人家都還趕不及來我們家吃喜酒了,是不是?”

“啊……”

“所以呢,等到明年春天才辦婚禮就最好了。”

“嗯……”

“再說了,”我隨手從桌上拿起那封《答婚書》,朝她撣了一撣,又說:“有了這份結婚證,我們現在已經是名副其實的夫妻了,婚禮只是個習慣形式嘛,早點晚點都沒關係的。”

“蛤?”小李晨一*了去,一邊瞄著,一邊狐疑道:“晨兒和小爹已經是夫妻喇?”

“對唄,已經是夫妻了唄,官府已經承認我倆的婚姻關系了唄。”我笑著伸手抱她,抱在懷裡,“從今往後呢,小晨兒就是我的小妻子了,誰都不能分開我們了。”

小丫頭卻是朝我腆起了一副主母大人的嚴肅樣,還“咳咳”了兩聲以掩飾自己的笑意,罵我擠得那張寶貝的結婚證都打褶了,只不過被我說了一句“好娘娘至少要給我生二百個娃娃哦”之後,就再也忍不住樂了,樂得眉開眼笑的,那雙會笑的眼睛真的亮極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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