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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金克絲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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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克絲爬上一棵300年梧桐樹上,眯著眼睛享受這枝葉透出的陽光,找個粗大樹枝,舒服的姿勢趴下,打了個哈欠。

夏天的午後,陽光正好,適合午睡。金克絲如同波斯貓一樣躺在樹枝上。

金克絲以前不喜歡貓,甚至算得上討厭這種動物,她一直覺得,貓這個物種跟神經病一樣的身份。

如今,她覺貓是一中很可愛的生物。但貓肉並不好吃?

金克絲承認自己前世的作風不怎麼好,欺凌過弱小,放過幾場不怎麼大的火,勒索同學錢財。

是學校中的大姐大,曾經征服一個縣的高中,統一了一個地方的勢力。

比自己混賬的人多的是,但惡有惡報?不這是電影中才會出現的情節。

她始終接待那些人表情,不知所措?憤怒?絕望?她當然不會記得,她從未常識記住那些廢物。

對於曾經放縱的生活,金克絲只能用一個字形容,爽!

而現在,那根部無法用文字形容,金克絲倒掛在樹上,"管家一號,我要下午茶。"

地面上開啟一個圓形空洞,一個球星機器人飛了出來,上面已經被刷上了五彩的塗鴉。

機器人頂著一個托盤,上滿有這一份精緻的下午茶。

但本身的狂暴屬性,讓對她安逸生活很不耐煩,但趙公明散發誘惑,讓她限制自己呆在趙公明的身邊。

她粗暴的將這份精緻的下午茶賽到了嘴裡,但她嚼了幾口就吞了下去。

金克絲拿起那個盤子,把扔盤子扔到了樹下,正好砸中了正在睡覺的兀突骨。

兀突骨張開了嘴,他把那個盤子咬的稀碎,一點點的吞了吃了下去。

看的金克絲一陣倒牙,金克絲從腰包中拿出一個普通的手榴彈。

金克絲把手榴彈丟了下去,正好在兀突骨的嘴邊,兀突骨聞了聞然後就轉過了身子。

"怎麼回事?"金克絲想了一會,然後她拍了拍管家一號,"一號在拿出一個蛋糕。"

管家一號從體內拿出一個蛋糕,金克絲聞了聞,這個蛋糕的確美味。

她把手榴彈裝進蛋糕裡面,拉開了拉環就丟了過去,兀突骨直接崩了起來,一口咬住了蛋糕。

"碰!"

手榴彈在他的嘴裡炸了開來,一股黑煙從他的'嘴裡冒了出來,他整個人昏了過去。

看見兀突骨不如炸暈了,金克絲捂著肚子就開始大笑,"不愧是吃貨,哈哈哈,炸彈的味道如何。"

樂極生悲,她的笑太用力了,直接從樹上翻了下去,趙公明突然出現在下面抱住了金克絲。

趙公明看混過去的兀突骨,無奈的將她放了下來,"娘子你有給他喂了什麼,居然讓他變成了這樣。"

金克絲很隨意,"沒什麼,只是喂了他一顆草莓蛋糕。"

看著金克絲那真誠的眼神,趙公明也相信了金克絲,他用定海神珠來為兀突骨療傷。

"難道是過敏,聽說你會對東西過敏,沒想到會整嚴重。"

幾秒後

兀突骨睜開了眼睛,他感覺自己的嘴裡有什麼東西炸了,"頭,俺怎麼了,感覺俺剛才好像混過去了。"

"沒錯,朕綱醫好你,記住以後不要吃草莓蛋糕了,你對他好像過敏。"

趙公明拍了拍他的肩膀,而兀突骨則是一臉迷糊,難道俺的身體已經這麼差了嗎?

金克絲又悄悄的給他弄了一個"草莓蛋糕",金克絲笑盈盈的遞給兀突骨。

金克絲一臉關心的說到,"不信的話你可以試試,反正有你也不會有事。"

兀突骨看見又吃的,他二話沒說,一口就不去'整個蛋糕吃進嘴裡。

這會的炸彈是無聲的,只見兀突骨蹲了一下,然後就倒在了地上。

"果然是果然,朕猜的沒有錯。"趙公明一臉興奮的吼道。

他身邊的定海神珠自動的飛到他的身邊開始為他療傷。

兀突骨醒後就對這草莓蛋糕產生恐懼趕,趙公明有些失望,"你去廚房在吃一點東西吧,沒想到你的身體素質還是那麼差。"說完他就用定海神珠把他拖了起來。

兀突骨也一臉的堅定,"為了變強這次我要吃掉五十噸的食物。"然後他就雄赳赳氣昂昂的奔現廚房。

上菜他餓了,為力給他做飯足足有三臺做飯機器人超負荷運轉,導致金克絲核心被燒死機了。

真是一個殘酷的現實,不過好像沒有什麼關係,對於趙公明來說,除了金克絲,其他一切的東西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

而且這些機器人也不貴,他用的馬桶低壓二十四K純金鑲鑽馬桶。

看著走遠的兀突骨,金克絲就露出一個壞笑,突然趙公明走從後面走了過來,突然摟住了她的腰。

聞這那熟悉的氣味,金克絲自然知道是趙公明,"放心娘子,我知道你喜歡什麼,不用等太久,在過一陣子真正的戰陣就會降臨。"

"什麼戰爭?"

趙公明思考了一會,他說到,"就是你們人類互相殘殺的遊戲。"

這並不啊趙公明想壓迫裝酷,而且他是四代神,在他成神的時候,初代早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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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身也消失了大半,還有一部分隱藏了起來,他們的實力幾位強大,遠超三代的魔神。

三代系列出現的都是為純碎的邪惡,他們擁有眾多的手下,這也是他們和二代神對抗的資本。

而他是四代神,實力遠遠比前幾代神要弱,但他的時代是做輕鬆了的。

二代神隱藏了起來,三代神怕見到二代神,隨意他們都多了起來。

而在他還沒有被封神的時候,那是他們也是戰爭不斷,那時候沒有地獄,所以那些人的靈無處安放只能等待魂飛魄散。

在六道戰爭結束後,趙公明被冊封了財神。

他投資了很多修建了地獄,而用來安放那些死去的裡鬼魂,他是抱有私心。

他希望妹妹的魂魄會在哪裡出現,但是他當了五千年的財神,他每年都去一趟地獄,反每一年都麼沒有妹妹的蹤跡

神是不死之身,有的人不像當神了,想要做過原先的自己,但是他們真的是不死之身。

大魚出海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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