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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2]第六十一章 約會初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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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山第一次見到方塘時,方塘剛好滿十六歲,還沒有進入她的“荒唐”時代;第二次見到方塘時,她快要走出十八歲,剛好走進“放蕩”生活的尾聲。

一句話,湯山錯過了方塘的“荒唐”與“放蕩”的人生。

這一天,失意的湯山重遇失戀的方塘,前者要請後者吃飯,兩人走在大街上,原本是一前一後,走著走著,就成了並排前行。

在擁擠的人流中,兩人的肩膀偶爾相撞,雖沒牽手,看在別人眼中,這就是一對非常相配的戀人。惟一不合拍的地方,是湯山右肩背了個包。裡面裝著他的全部家當。

湯山長這麼大,其實沒在街頭的中高檔場所吃過飯。以前做學生時是沒錢,後來跟著陳瑜生去鄉下殺豬,有了點錢卻沒時間。

這是湯山有生以來第一次請一個姑娘吃飯。而且還是個非常漂亮的姑娘。無論如何,不能蹲在街邊吃碗米粉了事。

可他在這個小鎮上生活這麼久,卻對街頭餐飲的風格、好壞完全沒有一點概念,滿大街看得眼花繚亂,走著走著就有點不知所措。

不知該進哪一家才好。

進太差的場所怕丟自己的臉,進好一些的場所嘛,又怕不合方塘的口味。

別看湯山跟方塘說話時油嘴滑舌,實際上在照顧女生方面,沒有一點經驗。其實女生跟男生吃飯,並不在乎吃什麼,而在乎跟誰吃。

湯山當然並不明白這些,在街頭瞎轉良久,最後卻傻乎乎地問身邊的方塘:

“你喜歡吃什麼?”

方塘挨著他的肩,嫣然一笑:“隨便。”

這本是女孩子很常見的回答。通常她們遇事不願作主、或者乾脆不願思考時,就用這兩個字塞責,實際上就是把決斷的權力交給男生。這時男生就千萬不能客氣,否則便有照顧不周的罪過。

湯山卻對方塘的回答很是不滿,立即懟道:

“這滿大街什麼都有,就是沒有‘隨便’可吃。你能不能別給我出這麼一道無解的難題?”

要是換了一般的女孩子,聽著這麼一番搶白,可能立馬就要氣得掉頭走人。

可方塘偏偏不是一般的女孩子,她久經戀愛沙場,一看湯山的語言神態,就知道他嘴上油滑,實際上根本沒與女孩子相處過。

方塘笑了笑,有心要逗他,便立馬回懟過去:

“那我就給你出一道有解的題:你喜歡吃什麼?不妨介紹介紹?”

湯山一下就愣住了。他沒想到對方一下就把問題拋回來。按他平常的個性,很可能會這麼將話題進行下去:

是你餓了不是我餓了,我喜歡吃什麼跟你有什麼關係?

但湯山只不過是沒有與女孩相處的經驗,卻也不是個傻瓜,知道這麼一句一句搶白下去,很可能會惹女孩子不高興。而惹美女不高興,無論如何都是一件煞風景的事。

可湯山喜歡吃什麼呢?他平常上街吃得最多的是肉絲米粉,說這個有點太沒品味了吧?

這兩年跟著陳瑜生到處殺豬,湯山親手處理過太多的豬下水,他最愛吃鄉下娘們爆炒的豬大腸。還要加過多的辣椒和大蒜。

如果在一個難得一見的美女面前,說我喜歡吃辣椒大蒜炒豬大腸,人家會不會笑話他口味太重?

關鍵是,將一盤巨大的肥豬大腸,端到一位又高又瘦的漂亮姑娘面前,那情景看起來是不是也有點煞風景?

總之是,平常口齒伶俐的湯山,一瞬間沒詞了,紅著臉摸後腦勺:

“這個,這個,我愛吃的,你未必喜歡吃。咋辦呢?”

方塘捂嘴發笑。她就愛看湯山這副口吃的模樣。因為湯山油嘴滑舌的時候,她接起話來有點力不從心。現在終於有一種難以言說的復仇快感。

方塘後來將湯山帶進了一家很不起眼的港式茶餐廳。

這是一個在廣東打工的人回楓林鎮開的,口味並不怎麼正宗,生意當然並不太好。但它有個優點,就是場所安靜,適合閒聊。

方塘給自己點了一份三明治,又自作主張給湯山點了份超大的牛排。

湯山長這麼大,行為語言上看起來流裡流氣,實際也是個土包子,沒吃過西餐,沒用過刀叉。

這回初次面對牛排,操作起來就有點雞手鴨腳,把那塊三分熟的巨大牛肉,擺弄得像條游來游去的魚。從左邊滑到右邊,又從右邊滑到左邊,怎麼都擺不平。

好不容易切下一塊,愣是不敢放入嘴中。因為中間殘留著很多血絲。而湯山生平見血就暈。他算是反應快,趕緊將帶血的那一面,埋進黑椒汁中,才沒暈倒。

總之就是,就這麼一塊牛排,將他整治得比其屠夫生涯中,殺第一頭豬時還狼狽。

方塘在對面吃吃地笑。湯山倒也是個實在人,沒發現方塘是在故意作弄他,還傻乎乎地停下刀叉,關心起人家來:

“你不是餓了一中午嗎?就點這麼一小塊蛋糕?說好了千萬別跟我客氣嘛。”

方塘見他半天沒吃進一塊肉,還反過來關心自己,倒有點小感動。她平常不是個容易被感動的人,只因見過的男人太多,感動的門檻就比普通女孩高很多。

今天因為失戀在先,雖則面帶笑容,實則情緒低落,因此稍遇溫情,立即莫名地感動起來。也忘了要糾正對方,那不是蛋糕而是三明治。

方塘笑了笑:

“這麼一塊就夠了,我減肥。”

湯山放下刀叉,開始教訓她:

“減什麼肥呀?你看看你,雖然長得這麼高,可從下到下,將皮和骨去了,剩下的肉估計不到二十斤。再不多吃一點,就快營養不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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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典型的屠夫語言。因為殺豬的時候,才會去估計連皮帶骨去掉之後,剩下多少肥肉、瘦肉以及五花肉。

可這話聽在方塘耳中,卻覺得十分新鮮。以前雖然也有男生關心她的吃喝營養,但從沒人把幽默說得這麼接地氣的。於是她又笑得前仰後合。

方塘笑完才喘口氣反駁說:

“女孩子又不是豬,身上要那麼多肉乾嘛?”

湯山反正無法擺平那塊牛排,乾脆不再拿起刀叉忙活,改成不依不饒地鬥嘴:

“必須要有點肉啊。當然也不能太肥,要肥而不膩,才有手感。”

後半句是從陳瑜生那裡學來的詞句,湯山其實並不明白“肥而不膩”到底是個什麼手感。更不知道男女之間公開說出這種話,挑*逗的意味相當強。

方塘又笑,笑過一輪才壓低聲音道:

“這裡是公共場合,說話別這麼流氓好不好?”

湯山一愣,接著嘟嚷道:

“本來就是嘛。你想想,誰願意天天抱著個搓衣板睡覺?”

這麼一比喻,聽著就更流氓了。要是別的女孩聽到,私下尚可,但在公共場合,多少會覺得受到了侵犯,就算不會拂袖而去,也會紅臉低頭不言。

可方塘偏偏能夠理解湯山。她知道他不是故意耍流氓,而是沒經歷過女人,說話不知輕重。她聽在耳中,反而覺得湯山這個人挺有意思,至少能讓她心情放鬆一點。

但她一個女孩子,也不好將這個話題一直說下去,於是換了個話題問湯山:

“哎,聊聊你吧,兩年沒見,你幹什麼去了?”

湯山一本正經地答道:

“我是個殺手。這兩年下鄉從事犯罪活動去了,怕連累你,所以沒去找你。”

這才是湯山的真正語言模式。屠夫和殺豬都在美女面前難以啟齒,於是換個詞說出來。對方能理解就當是實話,不能理解,就當是幽默了。

方塘完全把此話當成逗她開心之語,笑得差點把剛喝到嘴裡的奶茶給吐了出來。

方塘邊笑邊問:

“那你現在金盆洗手了沒有?”

湯山一臉無奈:

“還沒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方塘笑道:

“那我得趕緊離你遠一點。跟一個殺手在一起,可不是什麼好事。”

湯山一臉焦急:

“千萬別。好不容易有個美女陪我吃飯,不能因為職業問題破壞了情調。所以,只要你不走,我可以立馬金盆洗手。”

方塘大笑:

“別瞎吹了。我看你背個包在街頭晃盪,哪像個殺手的樣子?根本就是個流浪漢。”

湯山一臉神秘:

“看看,外行了吧?到處流浪是殺手的職業使然。作為一個合格的殺手,必須打一槍換個地方,懂了沒?”

方塘笑道:

“我怎麼看都像是,你犯了桃色案,被女朋友趕出來了。無家可歸了吧?”

這話有試探的意思。她雖然感覺出湯山與女孩相處的經驗尚淺,但見他長得不賴,說話又這麼逗趣,似乎不太可能沒有女朋友。

湯山終於繃不住笑了,然後實話實說:

“我沒有女朋友。原本住在朋友家,今天跟他吵了幾句,我一氣之下就甩門而出。沒想到一上街就跟你偶遇,你說是不是天意?”

說話間,方塘早把那塊三明治吃完了,才發現湯山面的牛排一點都沒動。問道:

“你怎麼光說不吃,是不是不愛吃牛排?”

湯山不好意思說自己暈血,而那牛排只有三分熟,裡面全是血絲;而且他不太會用刀叉,牛排在他手下像條活魚一樣滑不溜丟。他笑道:

“我吃不下,因為看著你我就飽了。”

方塘一愣:

“啥意思?我還能填肚子?”

湯山盯著她的臉說:

“秀色可餐嘛。”

方塘大笑。這一天因失戀帶來的鬱悶情緒,至此消散無蹤。

結完賬,兩人走出餐廳門口,相互都有點依依不捨。湯山搜索枯腸,想不出個合適的理由,能跟方塘多待一會。

方塘到底大方一點,不像湯山般扭扭捏捏,倚著門框向他建議:

“你要是一時沒地方可去,不如還住我家吧。反正那間房空著也是空著。你住進去,不但添了人氣,我還能每個月收你租金,身上多點零花錢。”

湯山訕笑道:

“兩年前我欠租而逃,你說你媽罵了我兩年。這回再見到我,說不定一怒之下要把我剁成肉醬。”

方塘笑道:

“你放心,我媽罵歸罵,只是過個嘴癮,實際上嚴重臉盲,時隔兩年,她一定不記得你了。”

湯山見她如此盛情,內心便無法拒絕。接著兩人肩並肩,一起朝方塘家走去。

湯山並不知道的是,在他們兩人吃飯聊天期間,餐廳門外一直有個染紅毛的傢伙,鬼鬼祟祟地盯著他的一舉一動。此刻見他們一起離開,這人一邊在後面不遠處緊跟,一邊打電話請示:

“那小子出來了,要不要找個沒人的巷子,把他抓來見你?”

電話那一頭指示道:

“千萬不要打草驚蛇。跟著他,搞清楚他的落腳處。”(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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