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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創業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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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甄彪懷裡揣著賣牛的兩千塊錢,到楓林鎮的第一天,便是在城中村租了個便宜房子。兩百塊一個月。單間,沒有廚房,也沒有衛生間。

房子裡連床都沒有,一床破被子就鋪在水泥地板上。

由此可見,我們的阿彪做好了長期艱苦奮鬥的準備。

每天早上,阿彪從地上爬起來,也不刷牙洗臉,跑到公共廁所,半閉著眼睛,打著哈欠撒完尿,便披衣出門了。

為了省錢,阿彪不吃早餐。先去菜市場,並不買菜——因為買了也沒處炒——而是試菜。當然不能試生肉青菜。阿彪專門走幹貨攤和零食攤。一邊晃盪一邊問老闆:

“這花生米,多少錢一斤?”

或者:“紅棗甜不甜呀?”

人家還沒回答,他已往嘴裡扔了五六顆。快速嚼著,方步踱著,又逛到下一家攤位,再試幹蘿蔔。嚼過一陣,像個行家一樣發表意見:

“老闆,你這蘿蔔太鹹了。”

老闆見狀,滿心不爽:

“廢話,不鹹還叫幹蘿蔔嗎?這玩意又不是水果,可以拿來試嘴的。”

阿彪便不再搭理老闆,再走下一家。

如此一路走過去,攤位上能生吃的,他基本都試了一遍。有一次實在餓急了,還扔了塊鹹魚進嘴,倒看得老闆目瞪口呆。呆過之後不禁向他豎大拇指:

“我靠,這麼又鹹又腥的東西,你也能咽得下去?”

阿彪對其稱讚不屑一顧。但會勉強維持體面的造型,所以即便感覺有點反胃,這一刻也會盡力忍住不外吐。

就這樣,阿彪在幹貨攤和零食攤邊轉悠到十點左右,試嘴代替了早餐。搞得小販們紛紛側目,互相打聽:

“這個十三點加二百五,什麼都敢吃,哪兒冒出來的?”

幾年之後,小販們才晃然大悟:那位到處試嘴的二百六十三,居然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彪哥。不過小販們不知道當初彪哥是因為飢餓,還以為他有什麼特殊癖好。

那時候,小販們再見到彪哥於街頭現身,爭先恐後將大神往自己攤位上邀請,一邊手舞足蹈,一邊媚開眼笑:

“喲,彪哥,你看看我這醃帶魚,是不是很靚麗?要不要試試?您隨便拿。”

但彼時十分風光的彪哥,不願再提起那段傷心的歷史,於是勃然大怒,一腳踢翻攤位,罵道:

“塞你母,你當我是野貓啊?帶魚也能試?”

此是後話,暫且按下不表。

話說創業初期的阿彪哥,為了填飽肚子,在幹貨攤和零食攤一直轉悠到近中午,才離開菜市場。到處尋找無所事事的閒人。

凡是見到踢著拖鞋,兩手插在褲兜裡,頭上奇形怪狀,而又無年事事的年輕人,阿彪立馬迎上去,先是丟擲一個媚笑,然後開始廢話連篇:

“兄弟,尊姓大名?我看你骨胳清奇,日後必成貴人。”

“不如咱們交個朋友吧。江湖險惡,互相有個照應。您說是不是?”

人家當他神經病,白眼一翻,不搭理他。他就找下一個閒人。

功夫不負苦心人,每天總能找到那麼一兩個,窮極無聊,還他一個媚笑,聽他一段廢話連篇,言不由衷地回應:

“哥,我覺得你是個少有的熱心人,左右無事,不如坐下聊一聊吧?”

於是兩個十三點加二百五,就蹲在街邊閒扯蛋。聊國際形勢,聊國內大事,聊社會不公,聊街頭生活,聊男人,聊女人,最後說到自己身上,不禁悲從中來:

“哥,咱也就是沒錢,否則,這街上的女人,還不是想要誰就是誰?”

扯著扯著,浪費諸多口水,兩人同時餓了。這時阿彪不失時機地大手一揮:

“走,哥哥我請你吃飯去。”

對方一聽大喜過望,立馬屁顛屁顛地跟在阿彪身後。阿彪先在路邊小店買一瓶劣質燒酒,揣在懷裡,唱著小曲,將那位新收的小弟,帶進了街角米粉店,嚷道:

“來兩碗肉絲粉,再加兩個荷包蛋。”

小弟見吃的不過是碗米粉,大失所望,但既來之則安之,何況肉絲粉加荷包蛋,也算不錯的待遇。於是兩人扒著米粉,喝著劣酒,繼續扯蛋。

三口劣質燒酒下肚,兩人的情義又進了一層。

阿彪的言行,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都有點怪異。其實這是他江湖創業路的第一步:積累人脈。

阿彪此前在福建泉州打工幾年,沒賺到分文,但積累了不少江湖經驗,也聽過不少創業雞湯,其中最為印象深刻的,是上海灘杜月笙的故事。

據說當年杜月笙在上海灘威風八面,別人向其伸手借錢,從來不拒絕,最後他還一把火將所有的欠條都燒了,告誡後人:

“存錢不如存人脈。”

這個胡編亂造的故事,對阿彪的觸動極大;同時也對這位另一時空的大流氓,佩服得五體投地,因此他賣了家中的牛,在楓林鎮街頭踐行偶像的格言。

當然,他身上僅有一頭牛的錢,只能請人家吃米粉,喝劣質燒酒,積累下來的人脈,還全是一些奇形怪狀的街頭二貨。沒一個像樣的。

另外,阿彪根據自己的遭遇,再加上聽來的毒雞湯,還總結出一條人生經驗:

宣傳,對一個人的成功是很重要的。

所以,為了成功,除了請街頭二貨吃米粉,他還要努力宣傳自己。

他當然無法做到像所有的奸商一樣,花大錢在媒體上做廣告。

奸商們通常都敢於向全世界宣稱,自己的產品天下無敵,用之長生不老,百病不侵;自己的人品天下第一,隨時隨地都在捐錢拯救蒼生,走到哪兒都是個絕世大善人。

彪哥倒是想學奸商們的套路,惟不過心有餘而力不足,他雖然強賣了一頭牛,卻無論如何燒不起這個錢。

彪哥沒錢,卻有一張嘴。那張愛說廢話的嘴,也是當初在泉州泡妞時練出來的。他在街頭宣傳自己,就是全靠這張嘴說廢話。

靠一張嘴宣傳,當然也不能姿勢一擺,便站在街頭的太陽底下演講。那樣肯定沒人聽他的,畢竟他不是什麼大人物,更不能算是飽學之士。

他的宣傳辦法是,請人喝劣質燒酒時,強行給人講故事。故事通常是這樣開頭的:

“兄弟我當年在泉州時……”

然後就是信口胡柴,從晉江混到石獅,又從廈門殺到漳州,西到龍巖,東到南平,差不多整個福建省都留下了他闖江湖的足跡。

實際情況是,阿彪自始至終都沒離開過泉州晉江半步。

坐在桌子對面的聽眾,有時一個,有時兩三個,本來只圖一飽,對彪哥的故事,應該說興趣不大。但吃人嘴短,人家熱情地請你吃飯,你總不好意思粗暴地打斷人家的話頭。

所以,低頭大吃之餘,勉不了要當個稍微合格的聽眾。再喝上三杯劣質酒,臉紅耳熱之際,還得問幾個無關痛癢的問題,以回應彪哥的一片熱誠。比如:

“彪哥,聽說閩南的妞都長得黑,是不是?”

彪哥見人提問,回答就比較有耐心:

“黑是黑了點,但身材都不錯。比之非洲的黑珍珠,可就強多了。”

聽起來就專業了。不但知道女人以身材為上,而且比上了非洲的黑珍珠,在二貨們的耳中,這可不是普通人能說得出口的。

回答完畢,彪哥總不忘將話題繞回到自己身上。

我們的彪哥,當初在泉州晉江其實沒什麼曲折故事可言,偉大或英勇,就更談不上了。除了口味不加選擇地胡亂泡妞,就是挨了本地人一頓暴打。

但到了彪哥自己的嘴上,直接把自己說成了一個俠客或是勇士,幫工人出頭討薪,替朋友兩脅插刀,然後與不良老闆找來的黑社會火併。

說到關鍵處,便露出那顆缺了的門牙:

“瞧瞧,牙都被人打掉了。”

接著又不無憤怒的罵道:

“塞你母,兄弟我也不是吃素的,有幾個兔崽子被我打壞了腰子,捅破了脾臟。”

為了表明自己不是吹牛,彪哥說罷又擼起袖子,捲起褲管,讓人欣賞手腳上的傷疤。

那些傷疤歷歷在目,大小不一,多而且亂,觀之怵目驚心,實際上卻是真假難辨。

有些確實是在泉州被暴打時留下的,還有一些,是在回家後與老婆那場驚天動地之戰中,不小心碰傷的。

而更多的,則是在去泉州之前,拜他老婆李鐵牛所賜形成的。

對面的聽眾,本來對彪哥的故事,不過隨口附和,只想應付了事,早點吃完米粉各奔東西。但見他露出半顆牙,以及手腳上怵目驚心的傷疤,又不禁半信半疑起來。

再多講幾回,有人稀裡糊塗便對彪哥刮目相看了。

再加上,有從福建打工回來的老鄉,在街頭講起來外面的打工逸事,總會提到一個叫甄彪的,被泉州當地人打得在醫院躺了三個月。

說者無意,聽者有心。於是,彪哥在外面跟人打架之事,便由此得到了證實。至於打架其實是單方面的捱打,而且緣起是他泡了個本地妞,這些便沒人願意去追究了。

那些吃了他米粉、喝了他米酒的聽眾們,對他的敬仰,不由得又增加了幾分。

再後來,又有彪哥鄉下老家的農民進城,在菜市場或工地上,無聊之際,八卦出了彪哥在家與老婆女版李逵的那一戰。其聲勢之大,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十裡八鄉誰不認識彪哥?

至此,彪哥的豪勇形象,便在一些街頭二貨小流氓眼中逐漸豐滿起來。

要知道,在家與老婆都能打上三個小時,在外面還能遜色到哪裡去?

況且,離家千里,在福建泉州與本地人發生衝突,無論勝負如何,彪哥算是楓林鎮江湖史上第一人,目前為止,也是惟一一個。

就這樣,經過幾個月的口耳宣傳,彪哥身邊慢慢聚集了一批小弟。

人脈初具規模。下一步就是如何發揮人脈的作用,蠶食江湖。(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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