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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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看到林思敏我見猶憐的眼神,實在是很後悔。自己,不該對她那樣兇的。
眼光轉到那些流氓們身上時,他卻是厭惡的。
“媽的,小子給我滾,不然大爺有你好受的。”一個流氓看到高斯的眼神,實在是很不爽,不禁罵出口來。
高斯同學何許人也?豈會害怕這些傢伙。
他一步步地走近,對於這些傢伙幾近無視,他的眼裡只有林思敏:“思敏,來,我們回去吧!”他向林思敏伸出了雙手。
林思敏聽到他的話,下意識想要伸出手。但是,看到那些流氓們,她又把手縮回去了,“快走。”她想高斯喊道。
這句話,幾乎用出了她所有的力氣。此刻,她心繫高斯的安危。
聽到這句話,高斯多麼感動啊!臨危還不忘讓自己走,這個女孩,可以疼愛,好惜啊!
是的,愛是什麼?愛就是在危險時候仍然心繫著愛人的安危。
至少,在現在的林思敏心中就是如此。她不知道自己怎麼了,對高斯的感情突然間有了提升。可是,她又不希望他離去。
女人,就是這麼矛盾。不過,要是高斯離去了,也許,她不會恨他,但是也不可能再愛他了。畢竟,把女人拋下的男人是不值得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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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高斯沒有讓林思敏失望。
“逃走,那是什麼東西?你不是要做我的女朋友嗎?既然這樣,如果我連女朋友都保護不好的話,會被人笑話的。”高斯向林思敏笑了笑。
“媽的,兩人在這裡*,把老子們當成透明的了。”流氓們可不爽了。他們發出了一個個令人發毛的聲音。
不得不說,這些人實在是長得很猙獰。看了,會做噩夢的。真的,不騙你們。
可是,高斯渾然不怕,接近林思敏,轉過身,與他們對視。他,從來不會害怕任何人。當然,他也沒有所謂的王者之威,能夠嚇倒這些傢伙。有的只是勇氣和足夠的武力。他相信,這些傢伙對他來說不是威脅。
為了防止世界被破壞,為了守護可愛的女孩,貫徹愛與真。我們的高斯同學要發怒了。沒有任何表情,他站在那裡,看著他們,好像在看著死人一般。
惱了,這群流氓們可惱了。被一個小毛孩這麼看著,他們火了。他們是什麼人?是犯罪分子哎!怎麼能容忍這種事情?
既然這小子找扁,就不能饒了他了。而且,看來,他和眼前的小妮子有一腿。不如,在這小子面前XXOO了這女孩,看他們有什麼反應?
這群混蛋盡情地YY著。
什麼是YY?YY就是奪人貞*於千里之外。這是位很有名的大師說的。雖然物件近在眼前,可是同樣也可以YY。YY是不分距離,年齡的,YY是沒有界限的。
他們一會看看高斯,一會看看林思敏,滿眼*邪。
看也知道他們在想什麼了。高斯同學雖然懂得不多,可也不是以前一無所知的小孩了。經過姐姐的教導,他多多少少懂得了一些東西。世界上,總有一些人心地險惡,譬如眼前的這群人。
“小子,答應我們一個要求,那我們就放了你和你女朋友。”一個流氓代表所有的流氓們說道。
雖然知道他們九成九說的不是好話,但高斯還是抱著一絲希望。高斯同學是個很善良的人,他想化干戈為玉帛。他很喜歡和平,真的不想玩暴力,雖然眼前的人沒人能玩得過他。
“什麼要求?你說吧!”高斯儘量保持著平靜的語氣。
“那就是,把這個小妮子給我們降火。”流氓們說道。
“降火是什麼意思?”高斯很疑惑,很多新鮮詞語他還是不懂的。可是那些話也應該不是好話,因為它是從流氓嘴底出來的。
“降火就是……”林思敏在高斯耳邊說道。
啊!原來是這個,是可忍孰不可忍。竟然想出這麼的主意。是個男人就不可能接受的。高斯同學自然不會例外。
罵他,要他做什麼事情,可以。但是,罵他要保護的人,侮辱了她,就不行。高斯同學怒了。徹底地怒了。眼前這些傢伙,實在是該死。
高斯不想再和他們談些什麼了,再談也不可能有什麼好結果的。與其浪費時間,還不如用暴力解決一切。
高斯擺擺手:“別廢話了。你們若想對思敏做出不軌的事情,就先領教我的厲害吧!欲想犯思敏,必先踏我屍。”高斯同學此刻怒髮衝冠,終於有生以來說出了第一句讓林思敏感動的話。
這才是值得我愛的人。林思敏痴痴地想到。
緊接著,她便笑不出來了。因為,她看到那些流氓們都向著高斯走過來。“快跑。”此刻她已經忘記了自己的安危,眼裡只有高斯。
高斯轉過頭,投之以一笑,示意她不用擔心。接著,又去面對那些混蛋了。
小樣,還在我們面前逞英雄。流氓們的心裡想到。既然這樣,就徹底蹂躪這小子,讓他的女朋友看到,她的男人是多麼的差勁。
他們一步步走來。
高斯沒有後退,反而迎了上去。他不是懦夫,後退的事情,他辦不到。
雙方一步步地接近。
這時,一直沒有動的高斯動了,只見他瞬間便消失在了原地,出現在了一個流氓上方,漆黑的眸子泛著一絲不屑,一絲憤怒,揚起拳頭,砸向了他。
‘哐’的一聲,高斯的拳頭狠狠地打在他的身上。
“啊!”流氓整個人呈旋轉模式飛了出去,鮮血被拉成了長長的一條,在半空之中劃出了一道炫麗的弧線,令人賞心悅目。當然,這個人是身為被救者的林思敏。
另外的流氓見同伴被打,臉色陰沉。在他們看來,高斯只是速度有點快,再加上取巧罷了。他,怎麼可能打得過他們?人多力量大,在他們看來,他們完全不用擔心。
但他們錯了,人多是力量大。但在雙方力量相差懸殊的情況下。他們是不可能用人數來彌補差距的。
因此,他們的結局註定要很悲慘。
微風呼嘯而過,蕩起陣陣煙塵,高斯站於街道正中央,鋒芒畢露,所向披靡,氣息浩蕩八方,令圍著他的流氓不由再次後退一丈距離。
今天,對他們來說,是個難忘的日子。他們的圍攻,在眼前的男人看來是那麼的差勁。一拳一個,他們紛紛被揍飛了。這就是實力的差距。他們沒想到,那副瘦小的身軀竟然能夠發出這麼大的力量。等他們意識到,已經晚了,他們已經遭到教訓了。
一個個躺在地上,痛苦呻吟。他們知道,至少自己有幾根骨頭斷了。
所謂惡魔,那便是深藏不露。眼前的少年,便是如此。自己實在是太膽大了,殊不知,大千世界,奇人輩出。他們,現在算是見識到了。
林思敏也一直看著他們的打鬥。她不是那種膽小的女生,看到高斯血腥的一面,就會疏遠他。
“Oh!MyGod!”她的嘴巴張成了O型,顯然她對高斯的能耐很震驚。但是,取而代之的是狂喜,沒想到,自己喜歡的人,不是個繡花枕頭,他很行。
林思敏想到剛才她救自己的英勇,她便心頭有股甜甜的感覺。
她想,她是真的愛上高斯了。從以前的好奇,轉到了真正的愛。
從少年不忍拋下她,從他的英勇戰姿,從他說出那句話開始,她便已經心醉了。這就是高斯,她所愛的男人啊!
“你能把剛才那句話說一遍嗎?”林思敏羞答答地向扶著她的高斯問道。
“什麼話?”高斯問道,自己似乎沒有說過什麼。
“就是那句‘若想犯思敏,必先踏我屍’啊!”林思敏說道,她羞得低下了頭。
“你既然知道了,為什麼還要我說?”高斯實在不懂得她在想什麼,既然知道了,為什麼還要自己重複呢?
“你這個笨蛋。”林思敏惱羞成怒,這個傢伙,真不懂得理解風情。
高斯心裡大叫冤枉,自己怎麼無緣無故又被罵了?各位,你們能告訴我嗎?(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