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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天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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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士只能在月圓之夜見到死去丈夫的魂魄,於是到了下個月月圓之夜告訴丈夫趕緊去投胎,因為那個女子投河自盡以後因其孝心感天動地,已經投胎去了一個極好的人家,男的也趕緊投胎或可趕上兩個人來世之約。

後來,這個縣官將女子的事蹟上報朝廷,申請為她建一座貞節牌坊。朝廷也批准,於是,一座貞節牌坊建成,上面記述了這個女子的事蹟以供後人學習。

過去古代女子受教育機會很少,越是沒有文化的人越容易受到精神控制。特別是這種披著所謂故事的外衣。故事裡的女的符合封建思想所有的美德:從一而終、忍辱負重、吃苦耐勞、貞潔烈女等等。然後,在故事的結尾,告訴讀者這個女的不修今世修來世,這不就投胎到一個極好的人家,而且即使做過妓女,還可以讓朝廷給建了一座貞節牌坊,供後世瞻仰。

我之所以討厭央視的那個廣告,就是覺得那個母親和這個女的很相像,一個是公婆;一個是兒子。都是從一而終、吃苦耐勞、忍辱負重,可是人家古代還知道說說下輩子投胎到了好人家,這廣告可好,讓孫女說:“奶奶,等我長大了,就讓你享福了。”這空頭支票開的,等孫女長大了,接著給孫女看孩子。這輩子這是俯首甘為孺子牛,吃的是草,擠出來的是奶。連個下輩子都不給了。好像女人就應該這樣,這才是女子的行為楷模。記得王菲離婚不久,爆出她和謝霆鋒的緋聞,就有人說:王菲也不管孩子,光知道自己談戀愛。離了婚的女人就不能談戀愛了,別說人家王菲本身就已經財務自由了。能做一個優秀的歌手,一個教育好孩子的母親,能找人個彼此喜歡的愛人,享受生活有什麼不好嗎?一個女人如果自己都不會對自己好,也別指望別人能對你好。

作者:偷偷寫文日期:2016-01-28 11:05

@abwanyiwan 2016-01-28 10:25:07

有點像小說,因為出現一些常識性錯誤,比如週末,以前的確是單休,但休的是星期天,不是星期六。還有,市長的行政級別一般為正處級或者正廳級,我國只有15個省級直轄市的市長為副部級,這是1994年後才確立的,之前叫副省級,其他的叫市廳級或者縣處級。

----------------------------多謝指正

作者:偷偷寫文日期:2016-01-28 14:51

看到上面層主說的搶劫計程車的案子,想起來天津的一個案子。

有個女的出租司機,有一次在天津站趴活,來了個男的,

開始說了一個地方,也不遠。女司機就開車帶他去,可路上這人又說得接個朋友,於是又到了一個地方上來兩個男的,這時,車上就有三個大小夥子了。當時是上午11點多,街上人多車多,女司機也沒太在意。後來這幾個人要出市區,出租公司規定出市區車是要登記的,女的就準備去登記資訊,這時,坐在後邊的男的就掏出刀了,告訴女的按照他們說的地方老實開車,他們只要車,到了地方自然會放了她。

車就在公路上飛馳,女的一邊開車一邊大腦飛速旋轉想法子。這時已經出了市區,兩邊都是農村的菜地了。終於看見前面道邊有個廁所,女的說要上廁所。有個男的下車跟著這女的到了廁所門口,女司機就說:“我一個女的上廁所,你也得迴避啊。”那男的就說:“怕你耍花活,我就站那 跟前看著你上廁所。”那女的一聽也豁出去了:“那你現在就殺了我吧,死我也不受這份侮辱。”看女的態度很堅決,劫匪也猶豫了,看看左右也沒人,廁所裡也沒人,就站到一邊去了。

這女的蹲在那從兜裡掏出了筆(那時天津的計程車開票還是手寫票),還有一張空白的計程車票,寫上車牌號,被劫持,現在往什麼方向開,請看到報警救我。然後就放在廁所地上找了塊石頭壓在上面,臨出去時女的忽然想到,這樣一張紙條不會引起來上廁所人的注意,又從兜裡掏出50元現金壓在石頭下面,心裡想著:聽天由命吧!

車子走到一個收費站,站著幾個穿制服的人,那幾個綁匪有些緊張,就派一個同夥下車打聽,結果是查養路費欠繳的。幾個人就商量從下面走,不上高速。這時,領頭的就問女司機:你老實說,你這車養路費交齊了嗎?”女的就說: “我這是計程車,不交齊了人家不讓我上路。”那個人就說:

“到時候別跟我們玩心眼,我們說話算數,到地方就放了你。” 說完,後面那個人就把到刀遞到前面來了,副駕駛的那個人晃了晃手裡的刀:“開車吧。”

一會兒,來了個養路費徵稽站的人,女司機把車玻璃搖了下來,那個人看看車牌號就說:“都交齊了,可以走了。” 也就在同一時間,那女的都沒明白過來,人已經在車外面了,幾個劫匪一愣神的功夫,幾個槍口已經對準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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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才知道,那女司機從廁所走了以後,來了個女教師上廁所,一眼就看見那50元錢了。然後看見錢下面壓著的紙條,覺得不像開玩笑,就馬上報警了。警方根據女司機上面寫的行車路線開始布控,為了不引起劫匪的警覺,就以查養路費為由。

三個劫匪全部落網,這三個人誰都不會開車。想著把車開到河北銷贓,人嘛,抓住以後他們是堅決不承認會殺人滅口的。不過,誰會相信。那個女司機很機智,關鍵時刻,50 元錢成功吸引了別人的注意,救了自己一命。

作者:偷偷寫文日期:2016-01-28 16:47

@老虎不是貓007 2016-01-06 16:16:52

說道懸案,大家有沒有看去年《今日說法》提到的一個案件。應該是為了配合刑法修訂案吧,最後犯罪嫌疑人因為證據不足被無罪釋放了。一開始,我覺得肯定是那種屈打成招的冤案,但是,看到最後,和死者家屬的觀點一致了:一點沒冤枉他。

如果倒退20年,這個人就是“呼格案”第二。但是,一是趕上現在新刑法、二是這個犯罪嫌疑人身份特殊,不是呼格那種一介小布衣的草民。所以,他活了下來。

犯罪嫌疑人是雲南省航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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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baya 2016-01-26 23:01:05

這個案件讓我覺得奇怪的點就是 如果是老陳殺得 他為什麼要拋屍在自己別墅附近啊? 這樣不會引起懷疑麼還有那個關鍵點: 女方的家屬看到有個小土堆就去翻開來看 看到女方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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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裡的某一天 2016-01-28 16:23:52

那地方離男的別墅家不遠,所以哥哥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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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我覺得警方應該繼續偵查,如果找到真兇,也是還了老陳清白;如果有證據,還是應該殺人償命。如果真的象有位層主說的,是老陳女兒做的,他不過是在給女兒善後,那老陳的女兒也不簡單啊。鄰居們並沒有聽見他們家有動靜,女兒不喜歡這個女人,聽說父親要和她結婚,於是趁著女的熟睡,把她打死了。老陳知道以後,第二天還向往常一樣上班,然後在單位用小蔣的手機給自己手機發短信,中午回家把屍體處理好,晚上在把屍體埋到別墅的後面,也就在搬弄屍體的時候,指紋沾到了膠帶上。可是他為什麼要把屍體埋到自己別墅附近呢?那不是引火燒身嗎?他女兒不

過15、6歲,有膽量殺人?這是現實版的《全民目擊》嗎!作者:偷偷寫文日期:2016-01-29 09:34

@為那記憶上鎖 944樓 2016-01-29 08:18

@老虎不是貓007 2016-01-28 14:51:40.863

看到上面層主說的搶劫計程車的案子,想起來天津的一個案子。

有個女的出租司機,有一次在天津站趴活,來了個男的,

開始說了一個地方,也不遠。女司機就開車帶他去,可路上這人又說得接個朋友,於是又到了一個地方上來兩個男的,這時,車上就有三個大小夥子了。當時是上午11點多,街上人多車多,女司機也沒太在意。後來這幾個人要出市區,

出租公司規定出市區車是要登記的,女的就準備去登記資訊,這時,坐在後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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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故紙 2016-01-29 08:34:57 是啊!今天上班路上我還在想,如果是我,我怎麼辦,咬破手指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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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在天津生活過很多年,天津的計程車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機打票,都是司機手寫。有的人是單位報銷就找司機要空白票,回去自己寫。所以,一般司機的衣服兜裡都會隨時裝著一支筆。這個女司機是個很機智的人。

作者:偷偷寫文日期:2016-01-29 11:28

喜歡懸疑的朋友一定知道希區柯克這位大師。樓主看過他的很經典的《精神病患者》。

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有個精神病患者簡直就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我父親單位在80年代後期分來一個男的,姓邵。中專

畢業,在單位做個技術員。小邵個子中等,但人長得很帥氣,單位裡有一群喜歡保媒拉縴的大姐,就打聽小邵的個人情況,結果人家有女朋友。過了幾年,一同來單位的人陸續結婚生子了,只有小邵沒動靜,這時大家才知道他和女朋友分手了。不過那時小邵年紀也不是很大,單位很多人熱心幫他介紹,不過小邵擇偶標準說簡單又不簡單,兩個字:漂亮。

漂亮這個東西,不同年齡、不同經歷的人理解是不一樣的。我媽還給他介紹過一個女的,當時我媽說那女的聽漂亮的,一雙杏核眼,特別有明朝古典美。後來見完面,小邵和我父親說他不同意,原因是那女的長了一雙死魚眼。為了這件事,我父母回家倒是打了一架。我爸就嘲笑我媽死魚眼看成杏核眼,自己什麼眼神;我媽就急了,說杏核眼能說成死魚眼,這個小邵眼神才有問題。後來我想,可能是角度的問題,杏核眼是從眼睛的形狀上描述,死魚眼是從眼神的靈動性上形容,大家理解的方式不同罷了。

到了中秋節,單位工會給各個科室發點過節的福利。小邵代表他們科室去領東西。工會有個大姐就把他拉到一邊,想把自己親戚的孩子介紹給小邵,手裡拿著一張他們親戚聚會的合影,指著那個女孩給小邵介紹情況。結果小邵拿起照片看了片刻,忽然笑了,看著大姐就說:“這叫漂亮?這叫漂亮?您什麼眼神!管這樣叫漂亮?”他說話的聲音還越來越高,一旁來領東西的同事都聽見了。大姐就不高興了,說:

“你不願意就說不願意,幹什麼陰陽怪氣的?這不也是好心嗎!”說著就把照片給大家看,讓大家評評理到底這女孩漂不漂亮!同事們一看兩人要打起來,就連拉帶拽的給分開了。不過,從這以後,單位裡是再沒人給小邵介紹物件了。

轉眼小邵已經31了,他媽急得不行,到處託人給他兒

子介紹物件。後來也是人託人、人再託人,介紹了一個女的。在一家工廠的保健站工作,介紹人說,這個女的30歲,以前也是工人,後來自己進修學醫拿到了大專文憑,調進了現在這家單位,人很漂亮,也是挑的厲害,耽誤到現在了。兩個人見面,小邵發現對方介紹人沒說謊,這女的的確很漂亮,難得女的也看上小邵了,兩個人關係發展迅速,女方家也一直催著結婚,畢竟女方會更著急些。認識了不到三個月兩個人就結婚了。婚禮我爸也去了,說那女的確實挺漂亮的,有點象王祖賢,唯一的不足就是有些矮,也就158的身高。單位裡的男的很羨慕小邵,等了這麼久,還真等到了一個美人。結婚一年以後,女的生了一個女孩,人生大事基本都完成了,剩下的就是安安靜靜過日子了。

但是,就在坐月子期間,這女的有一天突然把家裡的東西往樓道扔,看見什麼扔什麼,嘴裡總喊一句話,可大家也聽不清她說的是什麼。那時女的孃家媽在這伺候月子,小邵家在一樓,他岳母就跟鄰居說女兒和她慪氣,說自己把孩子慣壞了,鄰居也聽聽就過去了。出了滿月,小邵的母親過來幫忙帶孫女,過了幾個月安生日子,那女的又開始往樓道扔東西,嘴裡念念叨叨也沒人聽得明白。鄰居以為這回是和婆婆打架,可婆婆一副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的表情。後來,小邵就去請岳母來,岳母說了半天也不管用,她女兒一直嘴裡說一句話,但誰都聽不清是什麼。岳母讓岳父帶著女兒出去了,這次她跟小邵說實話,之前瞞著小邵,她女兒有精神病。

但是,這個並不是家族遺傳,半路得的病。她女兒人很漂亮,追求的人也多。本來有個男朋友,後來女的上夜大進修認識了一個男的,家裡條件很好,那男的死追她女兒,後來追到手了,可談了一年多,男的家裡送男的出國,於是兩個人就分手了。漂亮的女孩總是很驕傲的,女孩有點承受不住失戀的打擊,一開始只是沉默寡言,後來就是一個人自言自語,家裡人覺得失戀也沒什麼,這麼漂亮,追求的人有的是,也沒在意。後來就發展到扔東西,她嘴裡總喊的一句話就是:“找小王去。”那個最後不要她的男的姓“王”。沒辦法,送到精神病院治療了一段,可這件事情街裡街坊、女兒單位就都知道了,原來有追求者都撤了。後來,他們搬了家,又託人給女兒換了單位,瞞天過海的總算把女兒嫁出去了,覺得結了婚、生了孩子應該就好了,可沒想到還是犯病了。

雖然覺得很對不住小邵,但是岳母還是希望兩個人能好好過日子,畢竟女兒那麼小。而且她也不是總犯病,有時有會的。如果鬧得太兇,就像今天這樣吵著“找小王去”,就騎車帶她到外面溜達一圈,哄孩子一樣哄哄就沒事了。

很多事情都是說說容易,做起來難。首先,小邵媳婦有精神病的事情迅速傳遍了單位,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人們對小邵的態度從羨慕轉為同情,當然也有幸災樂禍。他媳婦上班的單位同樣也是受害者,當初託人進去了,很多手續就是走個過場,結果保健站來了個精神病。所以,她媳婦上班與不上班單位根本不計較,工資照發。這女的要是正常情況呢,也是按時上班、按時下班,買菜做飯做家務很不錯。但是一旦犯病就壞了,整樓的人都跟著遭殃。因為她犯病也沒個預兆,有時扔東西還是好的,最壞的小邵不在家,公婆管不了她,她就拿把椅子坐在樓棟門口,無論男女老幼,誰進樓洞口就問人家:“你看見小王了嗎?”你要說看見了,她站起來拉著你往外走,讓你帶她找去;你要說沒看見,她就說:“那你回來幹什麼,出去找去。”沒辦法,人家只能打電話找小邵,好在單位離家不遠,小邵回來就騎車帶她出去溜一圈,回來再給她吃藥,如果太厲害了,就只能送醫院了。公婆覺得總這樣對孩子不好,結果公婆帶著孩子住回自己的房子了。

日子久了,小邵也扛不住了,提出離婚。可問題是他媳婦是個精神病,無民事行為能力,只能是監護人負責。岳母是她的監護人,岳母當然不同意小邵和女兒離婚,好不容易把有精神病的女兒嫁出去了,就開始勸小邵,還說將來他們老兩口沒了,這套房子也給他。看小邵態度很堅決,岳母就說上法院小邵未必贏得了官司,他們可以說小邵當初知道實情的。而這期間,這女的一直沒犯病,很賢惠,這女的吧,犯病和不犯病就是兩個人,如同現在韓劇那種“精分”。有時犯病砸東西,一會兒好了,看見屋裡一片狼藉知道是自己弄得,不停和小邵道歉,甚至抽自己嘴巴。然後正常的時候加倍對小邵好,算是彌補她犯病時犯下的錯。一想這些小邵的心又軟了,只得作罷。岳母後來也是為了安撫小邵,出錢給他買了一輛摩托車,說以後女兒再犯病騎腳踏車蹬車太辛苦,騎摩托不是更省力嘛。讓小邵真是哭不得笑不得。

日子基本上就是滾著過。談不上什麼生活質量。結婚五年多,還不到四十的小邵看上去和50的人沒什麼區別。10 月的一天夜裡,鄰居又聽見小邵媳婦鬧上了,時間長了,大家習以為常,照舊是單元門鎖門、而後摩托車發動。知道又帶著 媳婦找“小王”去了。

只是,這一去,女的再也沒回來。後來小邵自己說:媳婦犯病這麼久,他也摸出門道來了。“找小王”最好的地方是我們這的一個公園,因為以前這女的和小王談戀愛總到這個公園裡。不過深夜人家公園閉園了,但是,小邵發現公園大門往西走,圍牆有個破洞,雖然小,但是他們兩個人都瘦,可以鑽進去。這次也不例外,他先讓媳婦進去,他後面鑽進去。可與平時不同的是,媳婦鑽進去以後,就撒腿往前跑,嘴裡說:“來不及了,來不及了。”他後面緊跟著,但是天太黑,公園的路燈也不是很亮,一會兒就看不見人了。他也不敢大聲喊,怕公園巡邏的找來,就悄悄自己找,但是偌大的公園,又是深夜,實在找不到。後來他覺得是不是媳婦自己回家了,就出來騎車回家,家裡也沒人,又去了父母、嶽父母家都沒人。第二天天亮就和單位請假去了公園,先問了管理處的人,人家說夜裡巡邏沒見到他描述的女的,小邵就留了電話,又去別處找去。

又過了一天,還是沒訊息。小邵決定報警。這時,公園來電話了,他們工人在清理湖面垃圾的時候發現了一具女屍,讓他過來看看。去了一看,就是他媳婦。公園報了警,警方最後給出的結論是溺水身亡,排除他殺。

辦完了媳婦的後事,小邵跟單位提出辭職,說想換個環境。要去南方發展了。小邵走的很決絕,單位科室的人本來想送他,也被拒絕了。小邵走了以後,那房子就空著了。但是,一個流言開始傳開,說他媳婦不是意外,是小邵給推下水的。而後的一切都是他在演戲。這個流言缺乏證據支援,全部都是推測。人家女的孃家都沒說什麼。

單位有個同事和小邵住一個樓,後來大家閒聊,那個同事說,即便小邵真的是把媳婦推下水的,從法律角度講,精神病人也是有生存權利的;但從現實角度能理解他,真不是人過的日子,他媳婦要是再這樣活幾年,那死的人就是小邵了。於是,又開始說,如果小邵當初要是和誰誰誰成了,也不至於到今天。沒辦法,人生只能有一次,不像拍電影,這條不過,再來一條,那條好用哪條。假設本身就是很虛無的東西。如果人生真的可以像拍戲一樣拍很多條,可能到最後你發現,還是第一條讓你最滿意。

作者:偷偷寫文日期:2016-01-29 15:45

@老虎不是貓007 2016-01-29 11:28:52

喜歡懸疑的朋友一定知道希區柯克這位大師。樓主看過

他的很經典的《精神病患者》。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有個精神病患者簡直就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我父親單位在80年代後期分來一個男的,姓邵。中專

畢業,在單位做個技術員。小邵個子中等,但人長得很帥氣,單位裡有一群喜歡保媒拉縴的大姐,就打聽小邵的個人情況,

結果人家有女朋友。過了幾年,一同來單位的人陸續結婚生子了,只有小邵沒動靜,這時大家才知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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