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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76章 師父徒弟吃螞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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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76章 師父徒弟吃螞蚱

剛剛割過玉米的地裡,有一些倒伏的幹玉米杆,兩人很快揀了一堆,可是,到點火時,戈蘭蘭卻愣住了,哪裡有火種啊。

火種,對於仙人金童來說,實在不難,金童正想在戈蘭蘭面前露這一手,那邊有一個人過來了,嘴裡叼著自己用報紙卷的紙菸。

金童面熟,卻一下叫不出他的名字,戈蘭蘭先開口叫上了:“董叔叔,有火柴不?”

金童想起來了,面前這個粗壯如油桶、大約40來歲的男人,姓董,是村裡的鐵匠,也是王漢軍的打鐵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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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的外號叫“窩頭”。這個外號,卻是有來歷的。

村子裡傳說,他的父親和母親,結婚10年無子,有一天,兩口子在家裡貼餅子,丈夫燒火,老婆巴唧巴唧往鍋壁上貼餅子,貼了一圈,為了省火,老婆又在鍋裡放個箅子,鋪上粘布,往上面蒸窩頭。

老婆的左手握住一團和好的玉米麵,右手食指和中指插到麵糰裡,兩手一掂一掂,很快,一個上尖下圓、中間有圓孔的大窩頭就做成了基本形狀,但是看上去不很美觀,老婆便把兩根手指頭伸進窩頭的洞裡,來回抽動,想把窩頭做圓一些。

老婆的窩頭,越看越像她的那個東東,而手上的動作,卻像丈夫的那個動作。

老婆手上的這個動作,丈夫看著看著就來了火,而且這時,老婆胸前,兩個更大的窩頭也在顫顫悠悠地露出一小半來。

老婆又是彎著腰的,繃得緊緊的臀部也是顫顫悠悠,大腿根處的內彎,則顯露出誘人的曲線。

年輕的丈夫再也控制不住,也不管老婆正在忙活窩頭了,上去一把就把老婆抱住,一掀門簾就到了裡屋,把老婆的上半身按在炕上。

老婆大喊道:“該死的!這是什麼時候啊,竟然想幹這事,我的手上還有個大窩頭啊!”

丈夫道:“那我就把窩頭一起吃了吧!”說著,一把從老婆手中奪過那個玉米麵窩頭,啪!一下子捂在老婆的那個地方,黃黃的一個玉米麵大窩頭,把那個地方堵了個嚴嚴實實。

緊挨著,丈夫三下兩下脫了自己的褲子……

“哎呀――該死的!結婚那天,你也沒有沒有這麼大的勁頭啊!玉米麵進去了,你不會生病了啊!”

這兩口子,都覺得結婚十年,從未有過的酣暢淋漓,丈夫夫瘋狂,老婆也瘋狂,兩口子配合,猛烈撞擊,把自家炕沿上的磚頭撞下來三塊。

你說巧不巧,本來對生孩子已經灰心喪氣的夫妻倆,這次偏偏就有了,而且生了個大胖小子,便認為這是灶神利用窩頭來給自家賜了個兒子。

兩口子十分感恩灶神賜子,但是又不能取名灶神吧,便給兒子取名叫“窩頭”。

後來窩頭年齡大了,身體特別健壯,成了村裡的鐵匠。

此刻,董鐵匠看著戈蘭蘭俊俏的臉蛋,粗聲粗氣地道:“火柴?你真是胡鬧啊,在剛剛割過玉米的地裡點火燒螞蚱,難道不怕玉米地裡著火,引起火災!?”

金童想起來了,這個董鐵匠,是個愣頭青,上次戈把式和張老漢發生衝突時,董鐵匠和人打起仗來不要命。

正因為董鐵匠身體健壯,一身豪氣,所以村裡人便讓他負責玉米田的安全,就是看護成熟的玉米地,防止壞人來偷玉米,同時防止玉米地裡著火。

戈蘭蘭伸手在衣袋裡一掏,掏出個上午沒舍得吃的小甜瓜,小嘴甜甜地道:“窩頭大叔,來,我請你吃甜瓜!”

戈蘭蘭長得小模樣,本來就人見人愛,此刻又遞上個小甜瓜,窩頭的地煞臉便松馳下來了,不過依然粗聲粗氣地道:“你可要小心點啊,別給我惹事!對了,戈蘭蘭,以後不許叫我窩頭大叔,你要叫我董大叔!”

窩頭早就從王老二等人的嘴裡,知道自己的窩頭一名的來歷,所以不願意別人叫他窩頭。

窩頭為人傲慢,就是在全村人現在都刮目相看的大能妖人金童面前,也擺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姿態,似乎根本不把妖人的異能放在眼裡。

窩頭說著,從口袋裡掏出一盒火柴,遞給戈蘭蘭,眼睛盯著戈蘭蘭的俏臉狠看了一陣子,然後,邊咬著甜瓜,邊哼著鄉村小曲,漸漸地走遠了。

戈蘭蘭把柴禾抱到一棵大柳樹的蔭涼下,劃燃一根火柴,將柴禾堆點著了。

這時候,日頭正烈,整片玉米田裡,熱氣蒸騰,不過,大柳樹的蔭涼下,倒是涼快得很,一群小鳥,從東邊村子的樹稍上飛起,來到大柳樹上,停在樹上嘰嘰喳喳地叫著。

仲秋大平原的風吹著,一堆火焰,燃得旺旺的,火光映襯著一仙一凡兩個少年,卻是一幅極美的鄉村圖。

明火燒得差不多了,只剩下闇火了,金童和戈蘭蘭一起,操起從大柳樹上折下的木棍,把三串螞蚱埋入闇火之中。

不大一會兒,螞蚱的清香味就從火堆裡飄了出來。金童等不及,伸手就要去撥拉發黑的草灰,戈蘭蘭小手一伸,擋住了金童的手:“師父,當心燙著你啊!”

戈蘭蘭哪裡知道,這種火,根本不可能燙著金童的手。

戈蘭蘭說著,同時用一根小棍,把火堆撥開,裡面果然還有很多的火星子。

三串螞蚱,此時都被草火烤熟了,串螞蚱用的玉米葶早已不在,螞蚱散在了熱熱的火堆裡。

它們的翅膀也都烤沒了,只剩下焦黃焦黃的肉身子。

金童還是按耐不住,伸手就抓起一隻,用嘴吹吹上面的灰,一下便扔進嘴裡,齜牙咧嘴地大嚼一通,滿嘴在仙界也找不到的鄉村小野味的感覺,真是受用極了。

戈蘭蘭則歪著個小腦袋,睜著一雙亮閃閃的大眼睛,久久地看著師父的吃相,嘴裡禁不住吃吃地笑了。

“師父,好像你多少年沒有吃過螞蚱似的,來,給,這個螞蚱有籽,保準好吃。”

戈蘭蘭揀了一個肥肥的“螞蚱佔佔”,遞給金童。

此時,金童的整個身心,已經沉醉在鄉村野味的美好感覺之中了,彷彿自己的靈魂,完全和鄉村田野融合了,整個心理,心態,感受,感知,漸漸地鄉村化了。

現在的金童,已經把戈蘭蘭視作自己的人,在她面前,也不客氣,伸手把戈蘭蘭遞過來的螞蚱接過,一下扔進嘴裡,這個“螞蚱佔佔”,果然口感比剛才那個看上去很肥的大腦袋螞蚱,還要香得多。

好東西吃得快,金童只嚼了幾下,那香香的螞蚱就一下到了肚子裡。

“師父,哪有你這個吃法的,要慢慢嚼,螞蚱才更香,你這個吃法,螞蚱味全讓你吃沒了呀。”

戈蘭蘭說著,一雙小巧的手,把從火堆裡挑出來的又一個“螞蚱佔佔”,細心地分解開,頭是頭,腿是腿,身子是身子。

“師父,這一次,你可要分開來慢慢地吃呀,我娘說過,螞蚱身上各部分的味道,是不一樣的。”

金童以為戈蘭蘭把螞蚱分開後的幾部分,一次全部給他,哪知戈蘭蘭先把螞蚱的小腦袋遞過來:“你先嚐嚐螞蚱腦袋的味道。”

金童依她,接過這個被火烤得有點焦了的螞蚱腦袋,扔進嘴裡,見戈蘭蘭一對眼睛,監視他怎樣吃,便就細心地嚼起來,細心品味,果然,單吃這個螞蚱頭,味道確實不一樣。

接著,戈蘭蘭讓金童依次品螞蚱的腿、螞蚱的胸,最後,才準備讓金童吃螞蚱的肥肚子。

戈蘭蘭先把螞蚱的肚皮剝開來,讓金童看肚子裡面黃黃的螞蚱籽,最後,右手裡捏著這個花生米大小的螞蚱籽,這可是螞蚱的精華,當然口感最好了。

金童伸手,要接過這個黃黃的螞蚱籽,戈蘭蘭的小手,卻拐了個彎,直接把螞蚱籽送到金童的嘴唇邊上。

金童一愣,猶豫之中,不知不覺之間,嘴竟張開了,戈蘭蘭的兩個小手指,徑直進入金童的嘴裡,把螞蚱籽放到了金童的舌頭上。

還沒有咀嚼,一種香香的,面面的,還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一直湧上心頭,總之,妙極了。

金童真不知道,剛剛十二歲的戈蘭蘭,是怎麼懂得這種吃法的,也許是她媽媽教的?

品著香香的螞蚱,金童忽有了聯想,對戈蘭蘭道:“蘭蘭,看來,動物界,奧秘無窮,不光螞蚱,其他動物,不同的部位,味道也是不同的,比如雞吧,雞頭、雞脖子、雞胸脯、雞腿等等,味道有很大的區別。”

戈蘭蘭想想,過年的時候,媽媽燉雞,雞的每個部位,味道是不一樣,便點了點頭。

金童看著戈蘭蘭嬌美的小身子,笑道:“其實,人也一樣啊。”

戈蘭蘭眼睛一大,驚訝道:“人也一樣?!咱們又不吃人!”

金童道:“嗯,咱們不是惡魔,當然不吃人,我的意思是,當兩個人表示特別親密,進行身體接觸的時候,身上不同的部位接觸,感覺是不同的。”(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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