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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我愛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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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潘龍肯賺“小錢”,那班力特老闆自然不會攔著他。不僅不會,他還幫潘龍介紹了幾個工作。

第一個工作來自於住在旅館樓上的作家盎歇,這個矮人雖然是個牧師,有些實力,但其實卻相當的孱頭。在距離這裡不遠的路上,他讓一個食人魔給打劫了。有趣是,那食人魔沒有殺死他,而是只搶走了他的腰帶。

“簡直讓人無法相信!”潘龍找他瞭解任務詳情的時候,這個矮人吹胡子瞪眼睛地大吼,“他竟然對我寫的書毫無興趣,而只想要我的腰帶!太過分了!”

“相比被打劫,你更加憤怒的是,那食人魔對你寫的書毫無興趣?”潘龍饒有興趣地問。

“當然!寫作是我的生命!他竟然否定了我的作品,這僅次於要殺死我啊!”

“那麼……你希望我怎麼辦?”潘龍問,“把你的腰帶搶回來?”

“當然!最好還要狠狠地教訓它!讓它知道看不起一個作家,是何等嚴重的錯誤!”矮人大叫,“我會付你一筆錢的,雙倍於它腦袋的價錢,100金幣!”

潘龍想了一會兒,問:“如果我能夠做得更多呢?”

矮人疑惑地看著他:“什麼意思?”

“比方說,如果我能夠把它抓來,讓它當眾承認錯過了一本偉大的著作,並且誠懇地閱讀你的作品並感動到流淚……你能夠多給我一些報酬嗎?”

矮人用看智障的眼神看著他:“食人魔不識字。”

“唉?那你為什麼要生氣?它不識字,要搶你的書也沒用啊。”潘龍覺得自己有點無法理解這矮人的思維方式。

矮人用更加看智障的眼神看著他:“它識字不識字,跟我生氣不生氣,有什麼關係?”

潘龍閉上了嘴巴,他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弄錯了什麼。

等他來到樓下,看到正和酒客們相談甚歡的班力特老闆,他覺得,自己應該沒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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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他湊到班力特身邊,低聲問,“你那個同胞就是被搶了腰帶的那個。他的腦子是不是……”

班力特秒懂了他的意思,給了他一個很含蓄的笑容:“潘,你知道,盎歇他是個牧師。”

“牧師怎麼了?”

“牧師呢,只需要感知神就行,他們不需要思考太複雜的事情。”

潘龍仰面看天,默默無語。

(我特麼簡直在冒傻氣!)

他決定不急著去完成那個沒有腦子的混賬矮人的任務,而是回一趟昨天夜裡大戰的樹林。

那裡也許還有可以打掃一下的東西。

問班力特老闆借了一個很大的揹包,他趕回了樹林。

遺憾的是,之前戰鬥的痕跡雖然還能找到一些,但那些可以被拿走的戰利品卻已經都沒了大概無非是地精或者別的什麼東西,把它們都給拿走了。

樹林裡面,只有那輛空蕩蕩的馬車還停在路上。

他思考了很長時間,最後自己充當馱馬,把那輛馬車拉到了友善之臂旅館。

“你覺得我是應該賣掉這輛車呢?還是應該買一匹馬?”他問。

班力特老闆回答:“這種輕型馬車不值錢,你想要買的話,15個金幣左右就可以買輛新的。而買一匹馬需要75金幣,你還要買不少豆子,給馬在路上吃。”

潘龍愣了一下:“這輛車不值錢?”

“當然,值錢的是四輪馬車,雙輪的不值錢。”

“大小差很多嗎?”

“不僅僅是大小的問題,製造難度也不同。這個我也不是很懂,但價格我是知道的。四輪馬車一般一輛車加上兩匹馬,需要250金幣左右。而這種雙輪車,你如果買一匹稍稍好點的馬,比方說一百金幣左右的,讓人家送一輛車都可以。”

潘龍嘆了口氣:“這麼說,我這麼辛苦把它拖回來,就只賺了15金幣?”

班力特給他潑了盆冷水:“正確地說沒有15金幣,因為如果你要把它賣給我的話,我最多只能出5個金幣。”

潘龍被這誠懇的話氣樂了:“那我還不如買匹馬算了!反正我也需要馬車!”

“對啊,我也是這麼想的。”班力特笑了,“我這裡正好有幾匹矮馬,雖然樣子不夠威武,但是用來拉車肯定足夠了,而且它們還不挑飼料,一般吃草就可以了。有興趣嗎?一匹只要35金幣,附贈全套馬具。”

潘龍沉默了一下,問:“老闆,你是信仰財富女神的嗎?”

“不,我和我老婆都信仰知識之神。”

“那你真是入錯行了!”

雖然這樣批評,但潘龍最終還是買了一匹矮種馬,那匹又矮又壯其貌不揚的灰馬,連同一套馬具,再加上兩袋豆子,以及一張短弓和五袋箭,還有一頂帳篷,一些乾糧、水袋之類,再加上一套有些舊的開鎖套裝,總共一百金幣。

正好是兩顆食人魔的腦袋。

“總覺得我這筆生意做得有點虧。”潘龍坐在車伕的位置上,看著車廂裡面幾個裝著旅行必需品的箱子,不由得有些嘀咕。

“我明明是來冒險和賺錢的,為什麼似乎變成了商人?”

“如果你想要經商的話當然也可以。”班力特微笑著說,“不過我們這邊沒什麼出產,你可能要到那西凱去採購鐵礦石,然後賣到博德之門去,利潤挺高的。”

潘龍無奈地嘆了口氣,趕著馬車,離開了旅館。

兩天之後,他又回到了旅館,車子上堆了許多亂七八糟的東西不說,還有一隻被粗繩子捆得跟粽子一樣,被打得鼻青臉腫的食人魔。

整個友善之臂的人都被驚動了,大家紛紛趕來圍觀這個活捉了食人魔的年輕冒險者,潘龍則滿臉疲倦地請大家幫忙把那個腦子不大好使的矮人牧師給叫出來。

“盎歇牧師。”當寫作牧師讀作作家的矮人出現在他面前之後,他說,“就像之前約定的,我把搶了你腰帶的傢伙抓來了,現在你可以拿你的書給他讀,我保證他會認真閱讀的。”

“不可能!”矮人嘟囔,“食人魔根本不識字。”

“試試又沒損失。”酒客們紛紛慫恿他,“試試看啊!”

於是盎歇拿出一本書,遞給了潘龍。

潘龍解開了食人魔身上的繩子,這食人魔倒也沒逃跑,而是老老實實地接過那本書,認真閱讀起來。

一個臭烘烘的食人魔竟然會讀書?!這一幕震驚了所有人,這裡的人們很多都是知識之神的信徒,尤其是班力特老闆的妻子加拉娜,更是一位牧師。當她看到愚蠢野蠻的食人魔竟然也會讀書的時候,激動得流下了眼淚。

過了一會兒,食人魔放下書,深情地說:“這本書寫得太好了!我想要把它帶走,經常閱讀,將來留給我的子孫當傳家寶!”

“當然可以!”盎歇興奮得渾身發抖,這個矮人感覺自己已經到達了人生的巔峰,縱觀古今,那麼多偉大的作家,有誰能夠寫出連食人魔都為之感動的作品來?

沒有!除了他之外,一個人都沒有!

如果不是身體太胖肚子太肥,他覺得自己簡直可以用雙腳打著拍子飛起來了!

“今天我請客!”他大吼,“把麥酒都拿出來,給所有人都滿上,讓我們好好慶祝,為文學藝術的偉大成就而狂歡吧!”

當然,他並沒有忘記從潘龍這裡拿走那條花了大價錢買的魔法腰帶,也沒有忘了向潘龍付錢。

兩百金幣!

當所有人都進去慶祝之後,潘龍笑著拍了拍食人魔的腦袋。

“看到沒有,讀書還是很有用處的。”他說,“你的腦袋只值五十,可你會讀書的話,這件事本身就值兩百。”

食人魔畏畏縮縮地看著他,發出了他也聽不懂的聲音。

那是巨人語,食人魔都使用這種語言。

“閉嘴!”潘龍重重地拍了它一下,“你敢把戲演砸了,我就把你的腦袋擰下來去換賞金!”

食人魔縮了縮頭,將身體團成一團,蜷縮在車廂裡,並且把繩子放在自己的身上,裝出被捆住的模樣。

潘龍這才滿意地笑了,趕著馬車,又把它帶到了遠離旅館的地方。

“按規矩,我是應該一刀砍死你的。”雖然明知道對方聽不懂,他還是不急不慢地說,“但是呢,你的表現很好,完全符合了我的要求。所以按照約定,我饒你一命。”

食人魔從他的臉上看到了善意,露出了欣喜之色。

“但是我要警告你,如果被我發現你有傷人的行為,或者是被別的冒險者遇到,你依然會死。”潘龍冷冷地說,“你是怪物,我們是冒險者,在你能夠學會我們的語言,和我們正常交流之前,沒有誰會對你手下留情。”

“最後,帶著你僥倖撿回來的小命離開吧,最好永遠都別回到文明社會的疆域裡面來!”

食人魔遠遠地走了,帶著盎歇的那本書。

潘龍坐在馬車上,注視著它一路走遠,最終消失不見,點點頭,趕車離開。

“食人魔讀書?”他自嘲地笑了,“這貨連通用語都不會說,讀個屁的書!”

那食人魔不過是被他這幾天掄起拳頭硬逼著學了幾句話而已,實際上,它甚至連這幾句話是什麼意思都不明白。

如果將來它還會遇到別的人類,希望到時候它不會一邊說著“這本書寫得太好了”之類的話,一邊跟那些人類大打出手。

那樣的場面,一定會很滑稽……

【你完成了一場前所未有的騙局,你的陣營向著混亂中立的方向偏移了一些。】

【冥冥之中,你感覺到某個偉大的存在對你饒有興趣。】

潘龍默默關閉了日誌,不去理睬上面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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