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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熟悉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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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

歌莉婭的酣睡被打斷。

康斯旦丁放下報紙,抱起歌莉婭,走過去看看,是哪一位不速之客。

透過門鏡,外面站著一位抱著一捧玫瑰花的胖子。

這是拉爾夫斯。

他哆哆嗦嗦地顫抖著,不像一個有脂肪的肥人。

“吱。”

門甫開,一襲寒氣逼人。

“混蛋!真他·娘的凍死。”拉爾夫斯囔囔不住地叫道,又忙著喝了一口第八號威士忌暖暖身,繼續說:

“嘿!夥計,你終於開門了,想你難以入眠。”

“什麼事,拉爾夫斯,今天才第一天。”康斯旦丁不為所動地開口。

二月的第一次任務已經領取,暗殺一位天才詩人:葉惠·威廉。

一位窮困潦倒的落魄人。

詩人大都是窮光蛋,畢竟,世界這麼匆忙,誰有閒情雅緻讀一下詩,不匆忙就會餓死,比起死亡,詩與遠方就不足為道,所以,買詩集的人更是少之又少,除了讀書人有點閒時間。

“喂喂喂,夥計,這樣會很傷人心,我會很難過一天。”拉爾夫斯抱緊了一下玫瑰花,用一種哀傷的口吻說。

“隨你便,玫瑰花送給神父?”

康斯旦丁有意打趣拉爾夫斯。

拉爾夫斯一把遞上去,深情告白:

“是你的,情人節快樂,我的小康斯旦丁,我的愛人。”

“哦?是嗎?我不喜歡玫瑰花,拉爾夫斯,你不知道嗎?”

康斯旦丁說著,又接過這一捧熱情似火的玫瑰花,繼續說:“什麼事?拉爾夫斯,你不是這種浪漫的人。”

這種浪漫指的是上門找康斯旦丁這件事。

“噢,天啊!康斯旦丁,你這種人就該千死萬死,才拿了我的玫瑰花,又說不浪漫,去他狗娘養的。”拉爾夫斯彷彿氣極了地罵道,再言歸正傳:

“夥計,你答應我的事,該履行了,今夜不醉不歸。”

“僅僅這個?”康斯旦丁沒有否認。

這頓酒,遲早要來的。

欠拉爾夫斯的東西,從來沒有遺忘這回事,沒有無形地加利息都已經是幸運的事。

“呃呃!別這麼聰明,好嗎?夥計,留點神秘感,才浪漫。”

拉爾夫斯聳聳肩膀,攤著手,不滿地回答,然後,附在康斯旦丁耳邊輕輕地說道。

康斯旦丁一拳下去,不重不輕,程度是撓癢癢而已,順便遞過去玫瑰花,沉沉地警告:“老實點。”

“嗚嗚嗚!”拉爾夫斯順勢捂著肚子,逢場作戲,很真實地痛苦地叫道。

“咔!”

門忽然地關上。

康斯旦丁迅速地關了門,在門後留言:“等一下。”

“喂喂喂!”

“混蛋!!!”

“開門啊!狗娘養的康斯旦丁。”

拉爾夫斯愕然一愣,反應過來,遲了。

“咚咚咚!”

“咚咚咚!”

“真他狗娘養的。”

“真該死!”

混罵聲與敲門聲,糅合一起,撞擊著康斯旦丁的耳膜。

拉爾夫斯氣急敗壞,被丟在門外。

二十分鍾左右。

“吱。”

門再次開啟。

康斯旦丁換了一身黑色輕鬆裝,腳著長筒雨靴,手裡拿著一把長骨黑色雨傘。

歌莉婭跟在身後,搖晃著毛茸茸的黑色尾巴。

蹲在地上的拉爾夫斯,“譁”地站了起來,大聲喧譁:“夥計,如果不是認識你,我絕對一槍戳過你的腦袋。混蛋!!!”

“你樂意。”康斯旦丁無所謂地說道,又轉身,俯下身,溫柔地安慰歌莉婭:“親愛的,我走了,你先睡。”

說著,不由自主地輕輕地撫摸了歌莉婭。

歌莉婭“喵”地長長低鳴,依依不捨。

“嘿!它舍不得你,夥計。”拉爾夫斯破煞風景地喊道。

“閉嘴,拉爾夫斯。”

康斯旦丁伸直腰,再朝著拉爾夫斯說道。

以免嚇到歌莉婭。

“這是真事,夥計,不信,你問問歌莉婭。”拉爾夫斯沒有生氣,反而和氣地指著歌莉婭,說。

拉爾夫斯和康斯旦丁,就是這麼吵吵鬧鬧,說著粗俗的話,毫無介意。

…………

此時的凱撒裡德大陸,籠罩在黑夜的帷幕裡。

新裡徳城,飄著寒雨,雖然是春雨,但由於下雨,更寒冷,更潮溼,所以,現在它不太受人待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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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寒潮也在驅趕著馬車,望凱撒裡德大陸而來。

馬的鼻息喘在黑夜裡,被煤油燈照亮成一團白雪。

馬車上,是一位為歲月,生活摧殘的馬車伕。

馬車伕後的車廂裡,是給馬車伕不可惹的人物的感覺,兩位高貴的先生。

卑微與高貴,一直都存在,任何地方。

來自身份的貧賤高貴,更是壓抑著底層馬車伕本是無憂無慮的臉,麻木地如同一板落滿塵土的木板。

“夥計,你去了,一切都明白了。”

“拉爾夫斯,到底誰找我,除了李諾雅,我不認為我還有認識的女性。”

“鬼知道,你到底哪裡撒下的風流債。”

這兩位高貴的先生正是康斯旦丁與拉爾夫斯。

兩人在去拉爾夫斯家的路上。

那裡有一個人在等康斯旦丁。

拉爾夫斯說完,轉看著康斯旦丁,長長的睫毛,一下一上,不斷地打量著康斯旦丁,最後光明正大,嫉妒地嘲諷:

“混蛋,這副模樣,跟炸薯條一樣,怎麼可能,怎麼可能,絕對不可能,不可能,混蛋……”

此時。

康斯旦丁的胸膛探出一顆毛髮柔柔的腦袋。

是歌莉婭。

歌莉婭看了一下,又藏回去暖暖的胸膛內。

康斯旦丁沒有跟拉爾夫斯爭辯這種無聊的話題,無意間,又聯想到暴風雨酒吧,那位女孩,便問:

“是不是紅棕色長卷發?”

“藍眼睛?”

拉爾夫斯聽了之後,嘴巴張得足以塞進去一個超級漢堡,緩過來,極其不高興地答道:

“什麼時候的事?怎麼不帶上我?”

“阿道夫·亨森·金,暴風雨酒吧。”

康斯旦丁平靜地回答拉爾夫斯。

“我怎麼沒有看見?”

“你來晚了一步。”康斯旦丁難得一見地當了一次好人,不斷地滿足拉爾夫斯的好奇心。

“噢——不!”拉爾夫斯痛苦萬分地叫著豬一樣的吼叫。

拉爾夫斯痛苦極了。

女人,酒,是拉爾夫斯生命水。

與美人擦肩而過,這是要了拉爾夫斯的百無聊賴的生命。

康斯旦丁沉默地望著馬車伕,駕馭著與馬車伕一樣為人奴隸的生涯。

拉爾夫斯在一旁,悔恨交加,如同懺悔的教徒。

等拉爾夫斯咆哮完畢,康斯旦丁再慢慢地問:“拉爾夫斯,你說的,都是真的?”

“什麼真的?”

拉爾夫斯愣了一下,反應過來,再回答:“噢噢噢,絕對是真的,這可以對上帝發誓,這絕對是真的,我的可愛,我什麼時候騙過你。”

這件事,指的是阿道夫·亨森·金與他的毛猴子的故事。

拉爾夫斯說著,順勢靠過去康斯旦丁,還沒有倒在康斯旦丁的身上,即刻靜止不動。

一柄沉黑色的槍,頂在拉爾夫斯的白白胖胖的額頭,兩隻機靈的眼睛,無辜無邪地眨著。

拉爾夫斯不由自主地舉起手來。

一時之間。

馬車的車廂靜止下來。

馬蹄嘚嘚。

馬車如同時間流逝,絕不逗遛。

很快,康斯旦丁和拉爾夫斯下了馬車,在馬車伕的感激裡走去拉爾夫斯的家。

遠遠地,康斯旦丁便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

那道身影,似乎心有靈犀地回過身,她沒有驚訝。

康斯旦丁眼裡閃過一抹驚訝。

是她?

是的。

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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