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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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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炎黃部落的對於不同部落人的戀愛處理方式, 讓他們的小心思都活絡起來。

現在黑尖和羌已經決定豁出老臉, 不管怎麼樣,他們部落也得嫁一個到炎黃部落去!否則以後炎黃部落有好東西都讓南卡佔先,這絕對不行!

炎黃部落的男女在他們眼裡和現代的金龜婿/白富美就是一樣的。

黑尖和羌的內心不約而同:你們這些小家夥啊,可要爭氣啊, 我老臉都不要了,你們要是一個都沒成,對不起我!

注意到自家頭人殷切的期許, 兩個部落的男女們感覺到壓力很大。

炎黃部落有一塊空地, 這塊空地是摔跤比賽用的場地, 場地上不少小孩正在你來我往的學著部落戰士摔跤, 摔倒在地上就自己爬起來再來一次。

這些小孩身上穿的都是嶄新的獸皮衣服。

“這些小孩有些根本沒有父母,竟然也能穿獸皮!”

“我聽炎黃部落的人說這些小孩子都是炎黃部落再管, 裡面有些還是浪人呢!”

“這還算浪人啊?要是浪人都這樣,我要是只有十幾歲,我就直接到炎黃部落做小孩好了!”

“炎黃部落什麼都不卻才敢這樣養這些小孩, 要是換個別的部落,肯定不行。”

……

兩個部落的普通族人看著這些小孩, 忍不住羨慕起來,這些小孩經過一個旱季沒有瘦脫相,反而身體長得更結實, 顯然被炎黃部落照顧的很好,相對的,他們反而看上去更像是營養不良的浪人一樣。

“阿霄, 這些人……”雷不悅地皺著眉頭,顯然對於黑尖和羌的做法有些不滿。

拿著象棋的林霄笑笑,放下手中的棋子,道:“這樣也好,加上那些浪人部落裡不到兩百人,而且他們很多人相互之間還有血緣關係不能在一起,多點人多點選擇。”

“雖然這麼說,就覺得那些傢伙看著不舒服。”雷用手摸了摸鼻子,有些無奈地說道。

林霄抿嘴一笑,大概就是——雷看不慣的原因,肯定因為辣眼睛。

……

陽光從天空灑落,因為前幾天剛剛下過雨,本來枯黃的草地慢慢長出一些綠意,植物全都開始抽芽。

河道周圍偶爾有幾隻食人魚跳出水面,露出醜惡的面容。

橫河的水此時難得的清澈,因為水太多了,甚至向外流淌,在草原上留下一條透明的水帶。

雖然旱季已經過去,但草原上依然炎熱,周圍的溫度燙得驚人。

“沙沙。”

草地被碾壓過,離開炎黃部落的包括戈、雅、狄、野在內的十一人推著木板車走在草原上,野告別之前的那些同伴之後就和戈他們同行。

沿著河道走過最後一段路,他們就必須根據此前留下的標記走了。

“快到了。”戈對幾個沒有去過敖汗部落的同伴說道。

前方已經能看見敖汗部落了。

“那就是敖汗部落。”戈向幾個同伴介紹道。

“這個部落人真多,有上千人吧?”

“對,走進去吧,你們要是有什麼想要的東西可以換一些,”戈對幾個族人說道,“我走之前阿巫交代的,你們想要什麼就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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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汗部落巡邏的戰士也發現了炎黃部落隊伍,直接開門迎接。

“炎黃部落來了!”

“快點,炎黃部落的人來了!”

“阿媽,我想要一個陶壎,這次可以幫我換一個嗎?”

顯然敖汗部落的人等戈他們已經很久了。

“哇,敖汗部落的人很歡迎我們的樣子。”一個沒來過敖汗的族人說道。

戈笑了一下,“那是自然的。”

在敖汗部落內的圖南聽到訊息後,一準在走出自己的房子,走出門就見到戈他們,看見一車的陶器,嘴巴都要笑爛了。

“這東西是什麼?”圖南注意到盛放陶罐的木板車後,問道。

“這個是木板車,用來推東西的,省力氣,你們部落要是要的話,阿巫說可以把木板車一起賣給你們。”戈對圖南說道。

知道木板車的用法後,圖南當即就要了運貨用的這三個木板車。

“今天你們也累了,好好休息一天,明天一早我們就出發。”

“好!”圖南很著急,而戈他們一樣著急。

……

獵豹嗅了嗅空氣中的味道,聽見如雷的馬蹄聲,公獵豹下意識的抬起頭看了看河道周圍,遠處烏泱泱的一片,是角馬群回來了。

不過這只獵豹對於角馬回來並不感興趣,已經角馬不是它的主要食物,比起角馬黑斑羚的味道更好吃。

公獵豹無聊地甩了甩尾巴,這幾天小母豹怎麼都不來找它,難道是受傷了?

或許它應該去兩腳獸的領地看看小母豹。

聞著空氣裡的味道,獵豹追著豹妹的味道一路走到了炎黃部落附近,這裡它其實已經來過很多次,之前有時候擔心小母豹的時候,它會偷偷尾隨送那只小豹子回家。

周圍的草還沒有長得太高,獵豹一眼就看在正趴在草堆裡向雷撒嬌的豹妹。

豹妹:“喵!”

豹妹仰著脖子,此時雷的手正在幫它撓下巴,它舒服的眯起了眼睛,渾身都有點飄乎乎的感覺。

舒服了的豹妹向雷推了推自己今天捕捉到的獵物,它這幾天都有自己捕捉獵物,以後它可以養大兩腳獸了!

連續幾天的成功,豹妹感覺自己真的長大了,長大成和自己母親一樣厲害的母獵豹了。

此時,林霄走過來,豹妹聞到味道,張開眼睛就一個小跑就跑到林霄的面前伸出的自己的爪子,根據它的經驗,林霄很喜歡摸它的爪子。

果不其然,林霄握住了它的手掌,順手摸兩下。

雷看見林霄,立即轉身走到林霄的身側,低頭看了一眼獻媚的豹妹,看見林霄就把他丟一邊去,這只豹妹啊……他半蹲在地上摸了摸貓頭,隨口道:“戈他們應該已經到敖汗部落了吧。”

林霄估算了一下路程點頭道:“應該差不多了。”

這次戈他們出去尋找族人的同時宣傳炎黃部落,只要敖汗部落一出發,外面的人就會知道炎黃的陶器、以及炎黃部落的存在。

林霄之前說的事情,他心裡也略微擔心起來,為此他還找那兩個被圖南帶來的浪人詳細詢問了鐵器的事情。

和林霄的推測一樣,這個部落無意中發現鐵礦,他們部落的巫祝世世代代就研究這些東西,後來還真讓他們研究出如何熔鍊這些鐵礦製作鐵器的方法。

這個幾千人的部落很快就成為一個周圍最強大的部落,當然這種強大是相對的,但是隨著部落的鐵器向外流通,這個部落終於遇見另一個強悍的對手。

幾個部落聯合起來滅掉制鐵的部落,同時瓜分了部落中所有的鐵匠。

炎黃部落的陶器、以及製鹽法對於部落的武力值沒有任何的幫助,但是陶器對於其他部落的吸引力同樣恐怖。

一個強大的部落滅掉他們簡直太正常不過了。

“對了,昨天阿織說按照你的說法用細麻做了一些布出來,要去看看嗎?”雷想了想,這些事情就不需要讓林霄操心了,林霄是部落的巫祝要做的事情已經很多了,他作為這個部落的頭人,保護部落是他的責任,而他也一定會做到。

聽見雷提起麻布的事情,林霄立即來了精神。

此前炎黃部落向蘿部落學習麻布的制作方法,但是蘿部落製作的麻布都是粗麻,製作出來的布料穿在身上很不舒服,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製作麻布的材料是沒有經過處理的麻,他之前將製作細麻的任務交給了阿織,提出了一些意見之後就直接做甩手掌櫃。

“你昨天怎麼不告訴我!我跟你說我早就不想穿這些獸皮了。”

雷無奈搖頭,他們現在身上穿的是處理過斑羚羊獸皮,比起別的獸皮都要薄,穿在身上也挺舒服的,比起之前好多了,當然這些衣服不能和他第一次見到林霄的時候,林霄身上穿的衣服相比。

雖然現在的生活看著很不錯,可實際上阿霄更早之前的生活遠遠比現在好!

“其實獸皮穿著還是可以的。”雷有點底氣不足地說道。

“舒服是舒服,就是這個天氣穿,我看見衣服上的毛就覺得熱。”林霄無奈地說,其實這原理就和望梅止渴一樣,夏天本來就熱,再看見一個穿得很熱的人,不自覺的就會覺得自己身上更熱了。

雷:“會這樣?”

林霄:“會啊!”

……

兩人聊著天,雷聽見沙沙的兩聲細碎的響聲,放眼看過去,就看見躲在遠處角落偷窺的成年獵豹,這只獵豹他在部落附近見過好幾次,每次都跟著豹妹屁股後面。

林霄自然也看見了那只公獵豹,“呵,我們豹妹都有追求者了。”

林霄剛說完,他的腳被一條尾巴輕輕拍了一下,林霄低頭一看,才發現原來是豹妹拖著吃過的獵物推到他的腳邊。

“我不吃,你自己吃。”林霄對豹妹說。

被拒絕的豹妹有點鬱悶,為什麼兩腳獸都拒絕了它給的食物,其實這只胡狼的味道還不錯,而且這是它自己抓到的,為什麼不喜歡啊!

林霄嘿嘿笑了一聲,然後就往部落跑。

他跑得非常快,沒一會就跑進了部落內。

雷歪了歪頭,林霄的速度好像變快了不少,看來這段時間他的身體養得還不錯。

這麼想著雷又摸了一下豹妹的腦袋,這才跟過去。

見林霄和雷離開,遠處的公獵豹這才大著膽子,邁開腿走進已經能沒過它腳掌的草地裡,躥到豹妹的面前,看見地上的食物歪了歪頭。

公獵豹:“喵?”這些是給我吃的嗎?

豹妹:“喵。”你吃吧。

豹妹無精打采地趴在地上,嗚嗚嗚,一定是它狩獵的這只胡狼味道太差了,所以兩腳獸不喜歡!以後它再也不抓胡狼了,既然這只同類想要吃,就給它吃吧,反正它也不要了。

公獵豹勾著嘴角,好開心,小母豹請他吃東西,這肯定是喜歡它,而且旱季之後的日子剛好是生孩子的好日子!

公獵豹開心的吃著食物,一本滿足,心裡美滋滋的計劃著和豹妹生孩子的事,並不知道自己已經被豹妹貼上‘撿剩飯’這個標籤。

林霄走到阿織家附近的草棚前,一路上族人都在向他問好,林霄現在才算明白為什麼巴林巫祝每次在巴林部落裡面走路的時候都擺出一副死人臉,因為打招呼的人是在太多了,一一回應太累。

草棚內放著木頭製作而成的粗製織布機,製作十分簡陋,是林霄根據記憶弄的,其實林霄覺得用起來很差勁,但是阿織他們好像還很喜歡這些織布機。

這地方儼然就是炎黃部落的紡織廠、製衣廠。

見到林霄,正在製衣的幾個族人齊刷刷的站起來右手握拳放在心口對林霄深深的鞠躬。

“阿巫好。”

“你們忙你們的,”林霄招呼了一聲,然後轉頭看向阿織,“阿織,雷告訴我你做了一批細麻布出來,拿出來我看看。”

向蘿部落學習制麻之後,織因為以前就負責給部落的人做衣服,所以這件事自然而然的落在她的頭上,聽了林霄說的細麻布,她就立即動手做這東西。

阿織從一旁處取出一個獸皮包裹,當裡面的東西露出真容的時候,林霄愣了一下。

這細麻可真的太細了,比現代的毛線粗不了多少,這些麻經過一定的處理,變得很柔軟,而且因為製作的原料很細膩,摸起來手感很軟,也很舒服,手感比棉布還要軟一些,這塊細麻布大約有兩米寬三米長的樣子。

“你們就用這個織布機做的這個?”林霄在心裡順便給織布機貼上標籤’我弄的這個粗製濫造的玩意……

阿織點點頭,“阿巫你做的織布機特別好用!幫我們省了好多時間!”

“……”林霄看見手裡這東西,嘴角一抽,還真用那東西做的,接著問道,“你們做了多久?”

“只是織布的話用了兩個月,晾曬用來織布用的細麻陸陸續續每天都會做一些。”

這也太強了吧!

林霄噎了噎口水,這要他來,不可能的,他真做不了!

“阿巫,您太厲害了,我們按照阿巫說的方法就做出來這個,這寫麻布比獸皮薄,而且因為有孔,還能透氣!”

“阿巫你怎麼什麼都知道啊!”

“製陶阿巫也會!”

‘紡織廠’的男女們七嘴八舌,說得林霄無所不能。

林霄:……

林霄都被說得不好意思,他其實也就是嘴上功夫,製陶、織布這些他一個都不會,只是知道原理而已,他會的也就是編個草鞋、粗鹽提取這些技術含量不高的,他說起來是一套一套的,可真要他動手,他就不行了。

不會沒關係,族人會就好了!

“嗯,這個做得很好。”林霄只能硬著頭皮誇獎族人,同時控制住自己的面部表情,不能露出震驚的表情,免得自己太驚訝讓‘紡織廠’的族人們覺得他沒逼格。

被林霄誇獎的眾人興奮激動了一整天,打雞血一樣的,沒一會兒,就用那一塊軟麻布給林霄做了一身衣服。

衣服是短袖、短褲的標準設計,林霄換上之後,差點沒感動哭,這玩意穿起來不僅透氣,可能因選擇的植物原因,貼再皮膚上感覺還一種淡淡的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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