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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初次面對【作家】不知所措的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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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歷前106年,亞美利亞大陸南方。

利維坦王國立於大地。

為了增強號召力,並且得到足夠的勞工建設王國,雷德·金開始積極和賽吉雅人、亞利桑人通婚。

他們掠奪了整個瑪索文明的財富,即便是腦袋不好使的賽吉雅人也清楚,跟著克裔有肉吃,還有好玩的。

利維坦王國的首都定在亞美利亞大陸東南部沿海地區的索克齊思特——這個名字太長,被雷德改為達爾郡(City of Deal)。

王宮暫時建立在瑪索文明的白色金字塔王宮中,距離達爾郡中心十五公裡遠,雷德將其改名為鉑金宮,因為他的頭髮是鉑金宮的,不過私下裡,大家都喜歡叫白宮。

雷德按照貴族制度,對手下進行賞賜封爵,所有克裔都成為了有著自己船港、莊園的地主,在這個時代,雷德直接帶來了文藝復興期間的騎士領主制度,讓克裔作為最純粹的戰爭騎士,向他一人效忠。

愛德華被任命為宰相,畢竟識字的人真不多,他們還需要更多的知識分子和工匠。

不過在那之前,他們首先要做的,是把血淋淋的街道、城市、巷口,全部清掃乾淨,不然到處都是瑪索的屍體,遲早要鬧瘟疫。

雖然雷德給予了克裔榮耀和財富,但真正讓他們死心塌地臣服於雷德的,是他的實力。

雷德·金坐在瑪索股海堆砌的王座上,他把玩著女王的下頜酒樽。

現在的他,身高二百八十九公尺,巨劍搭在他膝蓋上,和單手劍沒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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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戮了大量的瑪姬神擁者後,烙印已經汲取了對方的神力,他體內近百分之七十的血液都被神化,皮膚隱隱浮現出和聖骸騎士相似的瓷質感。

神族一大特徵,便是瓷質的肌膚,血肉自成鎧甲。凡人的刀劍已經無法刺破他的皮膚,即便是獸人大弓,打在他身上連白痕都留不下來。

至於他屠戮了多少瑪索?記不清楚了,除了活埋坑殺,引河水倒灌城池淹沒的七八萬,親手殺掉的……三萬八?

沒那麼多,但三萬還是有的。

顎切寶劍浸透了鮮血,徹底變得漆黑無光,濃厚的鮮血味兒怎麼也散不掉。

“到了這一步,我的肉體力量,至少是力量型職業者的重鍛二次,按說,已經可以去挑戰瑪姬了,但這樣不太穩妥,神具有神性,不可被凡物殺死,必須得想些辦法。”

雷德·金敲著王座的扶手,開始計劃下一步的戰鬥:

“我已經消滅了整個瑪索文明,瑪姬肯定會對我實施報復。”

“比起來等到瑪姬派來大軍侵襲我,把王國的基業毀於一旦,在廢墟上重建,不如我帶點精兵,前去新海納斯挑戰瑪姬更為妥當。”

比起來在這椅子上坐著,雷德·金發現自己還是更喜歡親自去劫掠奪走寶物。

“不過,我的生命還有五條,選拔戰士也需要一點時間。”

雷德看向金字塔外的山脈,那一座座揚起鋒芒,稜角崢嶸的群山,彷佛是巨龍伸出的利爪。

“恐龍人如今也在我的麾下,其中不少人還都目擊過大地龍人現身。”

“已經是時候去狩獵龍人……完成我的實驗。”

他派出人去搜集情報,自己則在鉑金宮和愛德華等人商量如何將自己的意志傳遞到亞美利亞每一寸土地,包括地圖測繪等任務,都必須提上日程。

愛德華腦子不差,反正比其他克裔好得多,最關鍵是他和雷德關係最鐵,他提議一邊重用賽吉雅人,一邊努力將克裔和賽吉雅人、亞利桑人結合,融合成一個新的民族。

“依我看來,賽吉雅人比我們強壯,亞利桑人比我們更聰明,最關鍵是,與賽吉雅人結合誕下的後裔,只需要三年就能夠比成人更高更壯,我們最需要軍隊,更多的軍隊。”

愛德華的建議正中雷德下懷,倒不如說倆人的思維比較像。

“你這麼一說,我覺得確實可以去考慮迎娶幾位妻子,誕下不同的子嗣,看看他們之間有什麼區別。”雷德對於生殖慾望不高,但是他對於實驗很感興趣。

他某種程度上,如今也可以稱之為神裔,趁著繁育能力還沒有遺棄掉,他也想看看能不能得到一些很強大的子嗣。

在現實中,雷德就很喜歡做活體實驗,可能是受【植物學家】的影響,雷德很喜歡自己掌控生命的程序。

愛德華趁機也提了幾個合適人選,首先是海精靈尹歐娜,對方雖然因為自己的殺戮感到不適,但是如今已經殺光了,對於長生種來說,很快就會忘掉這些不愉快的事情。

其次則是賽吉雅幾個聚落不同的恐龍人女子,也是有幾個很是美麗健康的、地位頗高的女獵手的。

亞利桑人不是很願意外嫁,如今雷德手下也只有一位亞利桑人和克裔的混血嬰孩。

不過愛德華留了個心眼,他建議雷德最好還是娶一位地位能夠與自己匹配的女子為妻,比如說領主之女、大型部落的主母這些。

雷德對此興致缺缺,作為神擁者,他的壽命絕對不會短,愛德華跟他嘮叨的時候,雷德的注意力一直放在瑪索女王的遺物上。

瑪索有著很強的施法能力,靈感普遍強於凡人,他們能夠輕鬆利用靈感去操控、干涉現實,比如製造煙霧、釋放閃電、增幅體能、點燃物質、淨化水源還有一些占卜能力。

雷德·金本人沒有施法才能,他打算等以後成為職業者再瞭解。

雷德正在思索時,一位侍衛走到王座前,單膝跪地,向他報告:

“王,城裡來了個怪人。他聽說您在此建立了王國,非要嚷嚷著拜見您不可——”

“恕我直言,這可不能叫拜見。我願意稱之為‘取材’。”

一個高亢嘹亮的聲音響起,將侍衛的話語打斷,緊接著,愛德華和雷德便把目光自然落在了前方。

“來者何人?”愛德華嚴聲問道。

“謝謝,我不是人。”

軟鹿皮的靴子踏過金字塔的階梯,一個穿著散漫長袍,灰髮灰眼的青年男子來到鉑金宮前,他看向雷德,立刻眼前一亮,從腋下取出一隻筆記本,快速地記錄下來:

他身高十尺如凋塑,

目光如火如灼,

王者,便是坐在亡者的嵴樑上。

他彈指輕叩寶劍,

今晚月色殷紅。

“很好,很好!”

男子快活地拍著手,他這時才來到雷德面前,人們這才注意到,他是個盲人。

他背手撫胸,微微低頭行禮,笑吟吟道:

“人之子,也稱王,天下異族心慌慌,骷髏椅,劍血洗,誰人不識大皇帝。”

雷德抬眼看向這位青年,嘴角挑起笑容。

“你是一位【作家】。”他說道。

“如您所想,國王陛下。”

灰髮青年一抬手,隨口說道:

“我是隱秘議會的【作家】議員,瑞特·來博理(Writer Library)。幾天前,我聽聞這新大陸上有一群金髮碧眼的人族建立了國度,令我極為驚訝,要知道,睡也不會想到人類能夠和獸人一樣聰明、智慧、聯合起來建成國家。”

“歡迎來到利維坦王國。”

雷德說:

“那麼,【作家】,或者議員?你來這裡是為了什麼呢?”

“取材,陛下。”瑞特興致勃勃地說道:“或者說,你可以允許我記錄下來你的故事嗎?”

“如果佔用的時間不久,那我不會介意。”雷德澹澹說道。

“不會太久。”瑞特敲了敲筆尖。

雷德這才注意到,對方手中的筆分明是一根來自於工業時代的鋼筆。

他立刻給愛德華等人使眼色,壓低聲音道:

“捂住嘴!不要呼吸!”

“別緊張,陛下。”

瑞特觀察到雷德的小動作,笑呵呵道:

“我只想觀察你一千年而已,或者說……我已經觀察了一千年了。”

他灰色的眼眸中倒映著雷德面無表情的臉龐,趁雷德發火殺掉他之前,瑞特一聳肩,笑呵呵地道:

“你知道來爾·斯溫德勒嗎?”

雷德一怔,默不吭聲,只是盯著對方。

“我這裡有他的故事,嚴格意義上說,他的故事和你的一樣。”

瑞特翻過筆記本,彷佛翻閱了無數頁,才找到那篇文章,在雷德的示意下,周圍侍衛不敢輕舉妄動,而是靜靜呆在原地。

“準備好了嗎?我要開始【發行作品】了!”

雷德一怔,下一刻,他的身軀被從世界中剝離,當他回過神來時,自己已經置身於1174年的海納斯街頭。

他一抬頭,便看到了那個琥珀眼睛,面容俊美的青年。

“來爾·斯溫德勒,法利西亞人種,有四分之一的阿爾金血統,1174年的時候剛滿26歲,是一個【詐騙犯】。”

瑞特像是畫外音一樣,聲情並茂地朗誦著:

“來爾·斯溫德勒何許人也,出身不詳,父母不詳,只知道他早年混跡街頭,意外成為職業者後,便靠能力興風作浪,詐騙成性,但在遇到【白騎士】亞默·奈特後,似乎被對方的性格和理念打動,決定加入教會,安安心心度日。”

“讀者朋友們,對於隱秘,也許你們並不清楚一件事。”

“什麼人能成為什麼職業,是早已註定的。這和性格、經歷都有關係,一個性格懶惰而粗心的人,他必定不會成為【治安官】和【警察】,如果他被隱秘認可了,那麼他也只會成為【賭徒】或是【賢者】。”

“因此,我們可以理解,來爾·斯溫德勒,他生來就是個喜愛‘戲弄’的天生騙子。這也正是【詐騙犯】或者說【欺詐師】的品質。”

“瞭解到這一點,你們應該很清楚了——對於來爾·斯溫德勒來說,什麼被亞默·奈特感化只不過是扯澹罷了。他只是披著教會的皮,好繼續做私單,而且能夠以官方名義更方便地清掃後事。”

【作家】話鋒一轉:

“那麼,我們的【收藏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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