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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會掙錢的保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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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說保羅會掙錢,那就是接下來發生的事情。

老亞當斯付了醫院賬單之後,走出醫院大門之後才想起自己一直到處流浪,連個固定的住處都沒有。於是就坐在醫院大門外的路邊,考慮如何撫養孫子。

當時老亞當斯還沉浸在,突然多了個兒子還抱著孫子的悲喜交加之中,渾然忘了自己鬼混之時乍聽有兒子孫子匆忙乘飛機趕來,那鬼混過度的憔悴神色,和風塵僕僕的落魄的形象。

如果再仔細看看,還能發現他凌亂不堪的服裝,髒兮兮的鞋子,包括手腕上的手錶,都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標配。

現在這麼一個滿身成功人士標配的中年人,失魂落魄的抱著剛出生的嬰兒坐在路邊,不由讓人想象出一幕幕慘不忍睹讓人潸然淚下的人間悲劇。

等到老亞當斯想到去銀行的時候,他身前居然已經有了一大堆的零錢。

老亞當斯絲毫不以自己當了一次路邊流浪漢為恥,相反他認為這一堆零錢是一種象徵,是保羅生下來就能掙錢,以後會更加能掙錢的象徵。所以去銀行找到地契之後就給保羅開了個賬戶,把錢存了進去。

被老亞當斯抱著坐在路邊的時候,保羅還以為,自己即將迎來的將會是一段特別艱苦的日子。事實的確如此,只不過他經歷的艱苦,是來自老亞當斯照顧孩子的本領,和想象的貧困飢餓的艱苦不是一回事兒。

等老亞當斯從激動中回過神來,把保羅吊在胸前抱著去了一趟銀行,從保管箱的一大堆五顏六色的雜物裡,翻找出來一份牧場的地契——當時保羅就被那一堆五顏六色的‘雜物’閃花了眼。

後來老亞當斯又去過幾次,而不管他幹什麼,每次保羅都只盯著那些閃亮的東西,享受被閃花眼的感覺——從那會兒保羅就知道,自己這輩子都幹不成什麼大事兒的,眼皮子太淺。

很明顯,老亞當斯雖然敗家,但是父母給他留下的私藏還是有點的。這就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也是敗家了幾十年的老亞當斯的底氣,隨便拿出來點東西,照樣可以牛氣哄哄。

然後老亞當斯每年還定期往保羅的裡邊存上一筆錢,後來保羅才知道這是為什麼,因為當初老亞當斯父母去世的太突然,他繳了一大筆的遺產稅,吃過心痛終身的一次大虧。

同時往裡邊存錢的還有老亞當斯的兒子克里斯滕斯先生,以及保羅的奶奶。

和老亞當斯第一次見面的克里斯滕斯表現相當不堪,但是之後大概是受了刺激有了不小的改變。從大學讀到研究生,克里斯滕斯一直堅持打工,手頭寬裕之後,每個月都會往保羅的賬戶裡邊存一點錢。最近幾年工作之後,存的錢就更多了點。

保羅的奶奶在保羅幾歲的時候,才知道自己的兒子和他親爹,一起瞞著自己有這麼個孫子。可惜她和老亞當斯雙方彼此有些仇視,最後只好也都定期存錢給保羅,用來維繫彼此關係,以此做藉口每年來看望保羅一兩次。

說起保羅的奶奶也算是厲害的,發現自己懷孕之後,從當時還是小亞當斯的伊恩那裡,卷走了一筆錢走的幹脆利索——那時候的老亞當斯就是個散財的大財神,從他那裡弄點錢,比搶劫銀行容易得多。

而後她用這筆錢開了個小洗衣店養活自己和兒子,這麼多年下來,也發展成了一個小連鎖洗衣店。

只不過雙方的樑子就此結下,當時她懷孕離開的時候老亞當斯的父母還在世,老亞當斯覺得如果‘那個女人’告訴自己有兒子,會讓父母開心點,也許就能改變命運。

而‘那個女人’覺得,當時還是小亞當斯的‘那個花花公子’‘身上沒有哪怕一丁點能讓人覺得值得託付終身的優點’,告訴他自己懷孕只會坑了自己和兒子。

這也是雙方至今未能解開的結。

幸好有這麼三個人不停往賬戶存錢,不然靠保羅那點混吃等死的水平,賬戶怎麼可能有接近四十萬聯邦幣——在白頭鷹聯邦大部分人都沒存款的情況下,這個當童子軍擺小攤掙黑心錢的傢伙,其實能算得上是個有錢人。

現在買一輛高檔的家用車也不過幾萬聯邦幣,如果不考慮別墅,在大城市附近的社群買一套普通點的獨立住宅,十幾萬聯邦幣就能保證一大家子住得下。

和那些偷渡來的人想象的不同,聯邦是一個社會貧富差距比較明顯的地方,當前白頭鷹聯邦的平均工資,也不過是一年不到兩萬聯邦幣。

老亞當斯看上的房子會那麼貴自然有貴的理由,大部分人買不起那麼貴的房子,照樣生活的好好的。更別說聯邦還有大多數年輕人在離開父母後,只能靠租房來過日子。

這就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第二天保羅被汽車發動聲叫醒,從視窗看著老亞當斯開車離開之後,自己又躺了半天,才慢悠悠起床。

夜裡幾次因為胸口發燙醒來,睡眠質量有點差。

洗臉刷牙之後不知道從哪兒摸出來那把格洛克手槍,然後站在房後的簡易靶子前,砰砰啪啪打了四個彈夾價值十聯邦幣多點的子彈,算是晨練。

有錢人,不在乎這點小錢。

不過也不能打太多,有錢人,嬌貴,怕手麻。

當初撿到的槍不少,不過沒這把格洛克,這是後來老亞當斯知道了保羅的喜好,幫他弄來的。

弄這個字可以表達很多意思,比如一個人指著另一個人對另外一群人惡狠狠地說“弄死他”,和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嬌滴滴地說“你快弄死我了”或者“你弄死我吧”就是截然不同的意思。

在這裡的意思就沒那麼複雜,僅僅是表達了槍支來歷不那麼清白,至少沒有合法證件這個事實。

和威利那小子愛裝愛現不同,保羅的喜好就是,槍只要穩定性夠好,子彈能裝的越多越好。這個可能和他上輩子玩槍戰遊戲始終是菜鳥有關,那時候他只鍾愛加特林,每次人都掛了槍裡的子彈都還沒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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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他現在能做到三十米移動靶例無虛發,五十米靶也能百分之九十五上靶,這個愛好依然不變。

這把格洛克是改裝過的,能裝十九發子彈,想想都過癮。因為現實不是遊戲,也不是電影,大部分人都做不到中彈了還生龍活虎。

真遇到危險,任何一顆子彈都可能是致命的。

打完手槍把彈殼掃起來提著扔到旁邊的牛棚裡,吃完老亞當斯留下的早餐,簡單收拾了一下。

然後發現時間已經快中午,給威利打個電話,告訴他今天不打算出門。順便讓他去告訴狼人父女,今天自己沒空,讓他們繼續在鎮子上熟悉情況,慢慢考慮租房問題。

主要還是紋身出現異常狀況,他覺得在家比較安穩點。

結果就還真的出了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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