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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我們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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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市,南山小區。

魏國強拖著自己疲憊的身軀回到了家,妻子正在廚房裡炒菜,而兒子正在房間裡做作業。

他早已經年過四十,卻老來得子。在他三十二歲的時候,兒子才出生。現在他已經四十六歲了,兒子也十四歲了。

“飯快好了嗎?”他問了問廚房裡的妻子。

“快好了,你先去洗洗手,叫明明出來吃飯。”妻子對他道。

魏國強點了點頭,去衛生間洗了把臉後,就開啟了兒子的房門。

讓他氣憤的是,兒子居然沒在做作業,而是戴著耳機在玩手機!

他一把奪過兒子手中的手機道:“作業做好了沒有?”

明明看著自己的爸爸,忍不住縮了縮脖子。魏國強一向對他有求必應格外寵溺,畢竟是老來得子。但在學習這一塊卻格外嚴厲,像他現在這樣作業都沒寫完就玩手機,魏國強肯定會暴怒。

“還.....還沒!”明明輕聲道。

魏國強低頭看了眼手機,他發現手機裡正在播放一首歌,歌名叫《追夢赤子心》。

他的心情稍好些,至少兒子不是在玩手機遊戲,只是聽聽歌而已。他知道現在的學生作業壓力很大,偶爾聽歌放鬆放鬆,他還是可以理解的。更何況這首歌的名字看起來就很正能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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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面色稍微和緩了一些,把手機遞回去道:“可以吃飯了,先去洗洗手。下次要聽歌也先把作業做完!”

明明見魏國強沒有發火,立馬松了一口氣。

他平時和自己的爸爸關係很好,雖然二人年齡差距很大,但魏國強還是很理解年輕人的,所以二人間也沒太多代溝。

“爸,這首歌我是在學校的廣播裡聽來的,連我們班主任都說了,歌好聽,而且歌詞很正能量!”明明嬉皮笑臉的對魏國強道。他沒有告訴魏國強,這個歌手還有一首《晴天》,同學們都超級喜歡!

魏國強摸了摸他的腦袋,道:“喲,還是老師推薦的吶?那好吧,等會把你的手機連到音響上,吃飯的時候放給你聽。吃完飯後,立馬給我去寫作業!”

“好!謝謝老爸!”明明開心的就跑去洗手。

【充滿鮮花的世界到底在哪裡,

如果它真的存在那麼我一定會去......】

飯桌旁的音響裡,正放著歌。

魏國強給明明夾了一筷子青菜,叮囑道:“蔬菜也要多吃!”

突然,他愣住了。

音響裡,歌正放到了副歌部分。

【向前跑,迎著冷眼和嘲笑!

生命的廣闊不經歷磨難怎能感到?

命運它無法讓我們跪地求饒,

就算鮮血灑滿了懷抱!】

向前跑?向前跑?

魏國強只感覺自己的內心猛地一陣抽搐。

他已經四十多歲了,早就沒了年輕時候的那一股衝勁了。

在公司裡,他已經呆了八年,絕對是最老的那一批員工。和他同期進公司的,要麼升職到了高層,要麼老早跳槽到其他公司身居高位,只有他,只是一個中層小組長。

老婆會抱怨他,埋怨他不夠激靈,不會處理人際關係。看著兒子他也偶爾會感到慚愧,他知道學生間也有攀比,別的同學的爸爸都是開著寶馬賓士來接小孩放學的,他卻只有一輛舊桑塔納。

可是他真的老了,他已經四十六歲了,他真的跑不動了。

他真的想告訴妻子,他沒有那股衝勁了,他只想在公司再混幾年,然後光榮退休。他很想告訴兒子,爸爸很慚愧,但爸爸真的沒辦法。

隨著魏國強的念想,這首歌的副歌還在繼續。

【繼續跑!帶著赤子的驕傲!

生命的閃耀不堅持到底怎能看到!

與其苟延殘喘,不如縱情燃燒吧!

有一天會再發芽!】

繼續……繼續跑嗎?

苟延殘喘,不如盡情燃燒?

他猛然一激靈,手中的筷子掉在了桌子上。

“老爸你怎麼了?”明明問道。

草草吃了幾口後,鬼使神差的,他對妻子道:“碗先放著,我等會回來洗。我先去一趟公司。”

魏國強開著自己的舊桑塔納,在USB插口上連上了手機,播放起了這首《追夢赤子心》。

來到公司,他意外的發現,還有不少年輕人正在主動加班。他們充滿了幹勁,為了升職加薪,為了自己的未來,他們在不懈努力,他們就像是追夢的赤子。

是我老得跑不動了,還是我從沒跑過?

是運氣不好,還是我活該落到這種田地?

“魏組長,你怎麼來了?”

“來和你們一起加班!”

魏國強把公文包放在辦公桌上,立馬全神貫注的投入到了文案裡。

我還沒老!我才46歲!我還有14年才退休!還有14年!

只是……多少年沒聽過搖滾了?

十多年前那種熱血沸騰的感覺......久違了!

......

......

“喂!老何,出來吃個宵夜!”工地旁,忙了一天的包工頭打了個電話。

“好,我喝酒了,不能開車,你來接我吧。”

車上,放著歌。

“這什麼歌?搖滾吧?老歌嗎?”老何問道。

“不是,新歌,我無意聽到的,叫《私奔》。怎麼樣,有沒有那種年輕時候聽搖滾的感覺?”

“有啊!居然是新歌?我等會也下一首。真帶勁!和年輕時候一樣!”

“老咯老咯,沒年輕時候那股勁頭咯。”

老何瞪了一眼道:“放你娘的臭屁!去年二胎政策開放,你不是才剛生了個小兒子?老個屁的老!反正老子是不服老!”

說著說著,看向窗外的老何卻有些恍惚。

他想起了和包工頭一起開音像店的那幾年,雖然後來網路發達了,音像店基本上都倒閉了,但他永遠忘不了那段時光。

他們坐在店裡推銷著各種各樣的專輯,其間,搖滾專輯永遠是賣的最好的!

那個時候,他們熱愛搖滾!所有人都熱愛搖滾!

就算聽一千遍一萬遍,他們也永遠不會膩……

......

理髮店,一個中年男子正在染髮,和年輕人不同,他是把白頭發染黑。

“店裡放的是什麼歌?搖滾嗎?”中年男子問髮型師。

髮型師愣了一下,回道:“應該是搖滾吧,叫《盛夏光年》。我今天看微博的時候,一個叫“耳神”的博主推薦的。蠻好聽的,就在店裡放一下。”

中年男子沒有說話,他聽不懂什麼微博啊什麼博主啊,他只是在靜靜的聽歌。

【一萬首的mp3,一萬次瘋狂的愛

滅了不了一個渺小的孤單.....】

不由得,中年男子卻覺得自己想起來什麼。

鏡子裡的自己,黑髮裡面已經夾雜著大量的白髮了。是啊,歲月不饒人,我老了。

但他依舊記得年輕時候,他一有錢就會去買唱片,那個時候,他最愛的就是搖滾了。

在出租屋裡,他和當初的朋友們一起瘋狂吶喊,發了瘋一樣的跟著唱片一起唱。她則站在邊上,笑著給他們洗幾個蘋果。

那個時候是那麼的窮,卻又是那樣的快樂,彷彿只要有幾張唱片,就能愉快的度過整個夏天!

那個時候是那麼的窮,她生日都只能給她買個巴掌大的蛋糕。但她永遠都笑的那麼甜,永遠都那麼貼心。

摩托車上,他們高唱著搖滾歌,不顧旁人的指指點點,兩人相視一眼,瘋狂大笑。

他現在有錢了,他給了她最好的生活。但年輕時候那股幼稚的快樂,再也找不回來了.....

黃臉婆,多久沒有和你一起聽歌了?

.......

.......

一個人,一百個人,一千個人,一萬個人。

三首搖滾歌,無聲無息間,進入了大家的生活。

沒有宣傳,沒有廣告,沒有平臺的推薦。

但不知道為什麼,只要偶然聽見,這三首歌就能抓住任何人的耳朵!

搖滾死了嗎?

搖滾真的在十幾年前就死了嗎?

他們不信!

是啊,我們會老,我們的確已經老了。

但搖滾不會死!

我們熱愛的搖滾——永遠不會死!

這些可憐的年輕人,沒有經歷過那個時代,他們不懂搖滾的魅力!

這三首歌和其他歌不一樣,是和那個時代一樣的搖滾!一樣讓人瘋狂的搖滾!

那是屬於搖滾的時代!是屬於我們這批人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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