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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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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裡的最後半天,李哲硬是縮在林悠悠閨房裡沒出來。

若不是怕打攪了她休息,他甚至想直接待到凌晨。

吃過晚飯,李雷跟韓梅早早洗好澡、上床休息了,養足精神後,在午夜的一兩點準時出發。

冬天天氣冷,一衝起澡就不想停下,一鑽進被窩就不想出來。

尤其是對於李哲這種起床困難戶來說,讓他在寒冷的冬夜裡穿衣起床,簡直是比死還難受,所以他乾脆就不睡了,硬生生敲鍵盤敲到了一點半。

等聽到父母起身的動靜後,將電腦收進包裡,揉著眼睛跟他們一塊下了樓。

今年沒下雪,只是在夜裡稍微結了點霜,於路燈下映著白光。

李哲剛放下包,就聽到樓道裡又有電梯聲響起,緊接著是一陣踢踢踏踏的腳步聲。

小妮子裹著羽絨服踩著拖鞋,一路小跑著撲了過來,呼呼吐著白氣。

“你還沒睡覺嗎?”

幫她把毛茸茸的帽子帶上,李哲捏捏小臉,順便看了眼時間。

“我聽到動靜就起來了。”

小妮子臉蛋紅撲撲的,手裡還捧著她那個可可愛愛的粉色小保溫杯:“我給你倒了熱水,還有這個也給你。”

“這是啥?”

“拍立得。”提著一個小袋子,林悠悠將手手縮排袖子裡,只露出一點點提熘著:“相紙也在裡面,你可以給爺爺奶奶他們拍點照片。”

李哲錯愕了一下,鄭重的收下了:“謝謝。”

小丫頭彎著眼,路燈下像兩個小月牙:“記得幫我跟他們拜年。”

“到時候我給你打影片電話,你自己和他們說。”

聞言臉一紅,林悠悠有些忸怩,沒有作聲。

車裡的溫度漸漸被空調打了起來,夫妻倆坐在主副駕上,隔著玻璃窗看倆小孩輕輕擁在一起,眉來眼去的嘆個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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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小子,搞得跟個生離死別似的,又不是不回來了。”

“你懂什麼?我覺得現在這些年輕人就挺好的,喜歡就是要行動出來,扭扭捏捏有什麼好的?”韓梅剝著橘子,側頭目不轉睛:“趕緊找時間給他們婚禮辦了……還有你那個破店面,還留著做什麼?”

李雷忍不住都囔:“就你兒子的錢是錢,我的錢就不是錢了是吧?”

“你拉倒吧,給你錢有什麼用?買了個門面店,到現在連通脹都沒能跑過……哎喲喲!這是在幹嘛呢?”

“……”

路燈下,小兩口你一言我一語的閒聊了幾句,林悠悠忽然踮起腳,冰涼小手捧上了李哲的臉,仰面波唧一口:“路上小心,到了記得給我報平安。”

“知道了,快回去睡覺吧。”

“喜歡你……”

嘴唇翕動兩下,林悠悠踩著月色跑了回去,只留下李哲一個人在原地發愣,然後一步一回頭的朝車裡走去。

邊走還邊傻笑。

這妮子……最後是喊了一聲老公?

“小李子,你倆剛才在聊什麼呢?怎麼還給你帶這麼多東西。”

“沒什麼,就是讓我多喝點熱水。”

李哲捧著個嫩粉色的保溫杯,仰頭抿了兩口,暖呼呼的驅散寒氣。

韓梅看了直搖頭,給他遞倆橘子過去:“嘖嘖,我叫你喝熱水時候,就沒見你聽過”

“人家這都倒好了。”

“哦,還得我給你倒是吧?”

“……”

越描越黑,李哲索性閉嘴,掏出手機點了點:「你最後喊了句什麼?」

林悠悠縮在被窩裡,剛改完備注,見他發資訊過來,乾脆撥了個語音電話過去,決定讓這傢伙聽自己打呼嚕。

李哲將音量調至最輕,躺在車的後排,眯起眼也開始補覺。

……

跑高速是一個很無趣的事情。

沒有什麼速度感,也沒有什麼駕駛樂趣,如果一直都是直道,且沒遇到其他車輛的話,真的有可能讓人開到睡著。

所以為了安全起見,幾乎每年都是父子倆交替換著開。

韓梅雖然也有駕照,但她屬於慢車派,不怎麼敢開高速,更別提還是夜路,唯一能做的就是坐在副駕上偶爾說幾句話,防止這對父子睡著。

徹夜行車,天光破曉。

幾百公裡的路途行至大半,已然能夠聞到一絲家鄉的味道。

等到下了高速,這味道就變得更加濃厚了,李哲坐在後排左看看、右看看,雖然沒有怎麼在這裡生活過,但對故土的感情似乎總是會異於別處。

或許這就是所謂的鄉土情懷。

在一個開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早餐攤邊停了下來,李雷下去買了幾個老家特色的早點,坐在路邊幹啃。

韓梅則是點了一碗白粥,一口一口的喝著。

李哲躺在車裡吃三明治,在跟剛睡醒還有些迷湖的林悠悠聊著天。

“你們已經到家了嗎?”

“沒呢,估計還有一個小時吧,剛下高速。”

“哦……”小妮子打著哈欠,然後是一陣窸窸窣窣的翻身動靜:“我再眯一會兒。”

“你睡吧,一會兒我到家了也要睡一會。”

“……”

電話那頭呢喃幾句,已然是聽不清在說啥。

夫妻倆吃好早飯,帶了個包子上車,發動油門繼續向前駛去。

音箱裡響起旋律,還有李雷那蹩腳的歌聲:“我曾經跨過山河大海,也穿過人山人海……”

每年回家,李哲無波無瀾,韓梅覺得累煩,只有老李是真真正正熱衷於回來過年的。

按他自己的話來說,那是對這片土地愛得深沉。

汽車在狹窄土路上飛馳,兩旁樹影婆娑,從縣城跑到了小鎮,又從小鎮跑到了鄉野。

某種意義上來說,當年韓梅應該算是下嫁——她們家在一個集鎮邊上,而老李家卻還要再偏一些,住在幾里地外的一個小鄉村。

路過集鎮時,一家人先去跟外公外婆拜了個早年。

見面後推推搡搡的收了個紅包,李哲又把自己準備好的紅包給留了下來,結果遭到了兩位老人的一致反對:“哪能收你的錢哦,大孫子。”

“您就拿著吧,大過年的。”

一旁,韓梅也在幫腔:“他難得有這份心,你們收著就是了……這紅包上的福字還是他自己寫的嘞。”

“哦?我看看……那這紅包我是要收起來,錢你還是自己拿回去吧。”

鑑於倆老人態度強硬,李哲只得將錢收了回來,然後等臨走時,再偷偷塞進了他們枕頭底下。

“外婆沒再養只狗啊?”

“不養了……你外公覺得太麻煩。”

“我現在也在家裡養了個狗,給你看看照片。”

“行,我看看……嘿,這狗長得漂亮。”

老太太慈眉善目的,連連點頭,李哲望著牆上那張不知道掛了多少年的老照片,回車裡將拍立得取了出來,幫他們連拍了好幾張。

對於這種前腳剛拍完、後腳甩一甩就能出照片的機器,兩個被時代拋棄的老人嘖嘖稱奇。

雖然以他們現在這歲數、這略為昏花的老眼,這麼小的照片已經有些看不太清楚了,但還是很激動的將它們捏在手上,滿面紅光。

韓梅站在一旁,默不作聲地看著這兩代人,突然有些莫名的唏噓。

噓寒問暖的客套閒談,韓梅拿了兩件換洗衣物下來,打算在自己家裡先住一晚上,讓父子倆先回去,明天再來接人。

李雷踩著油門仍在哼歌,李哲靠在椅背上,靜靜地望著窗外。

老媽一年也就只能回家住這麼一天,小悠那麼一個愛想家的人,不知道以後又會如何。

事實上,他並不是一個愛為別人著想的人,但若是林悠悠的話,他就會忍不住去多想。

畢竟那是個受了委屈後,總愛悶在肚子裡自己消化的笨蛋。

開了十幾分鍾,李雷將車駛進了李家村——雖然是不一樣的村落,但這份安靜卻是如出一轍的。

每個地方的經濟都在發展,只是有快有慢。為了更好的生活,村子裡的年輕人基本上能出去的都已經出去了,只剩下幾個孤寡老人留守舊宅。

他們是舊時代的遺民,看不到新世紀的色彩,也不願意去看。

李哲覺得村裡無聊,他們還覺得城市喧鬧。

跟爺爺奶奶打了聲招呼,李哲跟著老爹一起搬行李。

見他們回來,兩位老人也是開心得很,當場殺了一隻雞助助興,打算晚上再燉個湯給大孫子補補。

李哲收拾完行李,給林悠悠報了個平安後,回自己房間躺著補覺,等他睡醒時,那妮子似乎也才醒沒多久。

“你今天一直在睡覺?”

螢幕那頭,小妮子還在打哈欠,聳了聳鼻子:“沒,我起來吃過飯。”

李哲想想也是,以叔叔阿姨的脾性,雖然沒有早飯主教那麼強硬,但也不會放任她在床上躺一整天。

“都說了讓你晚上好好睡覺,大晚上的還跑下來。”

林悠悠哼了一聲,衝著鏡頭吐了吐舌頭,略了兩下後將影片結束通話,跑去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李哲從房間裡伸著懶腰出來,後院廚房裡正生著煙。

這種好幾十年前建造的農村土房,用的還是添柴燒火的舊灶臺。

比起現在各式各樣的鍋具,這種土灶臺用起來要粗暴的多,不管是煮飯還是燒菜,統統都是那兩口大鐵鍋,堪稱萬能。

爺爺坐個小板凳,正拿著火鉗在往裡頭添雜草,臉上映著紅紅火光。

李哲記得小時候天氣冷了,自己最愛的就是往這灶邊上湊,一邊烤火一邊丟個地瓜進去烤烤。

現在長大了,倒是沒這種興致了,只擔心自己湊過去會不會弄髒衣服。

“大孫子醒啦?”

“嗯。”

“嘿嘿。”老爺子搓了搓手,笑的很憨實:“等等啊,爺爺給你燉個老母雞。”

李哲點點頭,隨意聊了兩句就出去了。

外頭天色尚早,有幾個叔叔輩的正在院門口閒聊,看到他便遠遠招呼了兩聲。

李大少爺上前給他們拜早年,看到屋裡又走出來一個人時,頓時迎了上去,興高采烈:“柱子哥!”

柱子哥是他幼時候的玩伴,全名叫李大柱,是他小爺爺家的兒子。

理論上來說,李大柱應該和他爸李雷是一個輩分的,但由於是老來得子的緣故,實際上只比李哲大了半歲。

小時候不懂輩分,便總是哥哥弟弟的叫著。後來長大了,再讓他衝一個只大半歲的童年玩伴叫叔叔,李哲實在是有些叫不出口,索性就延續了柱子哥的叫法。

李大柱到也不在乎,跟他各論各的,喊李雷哥哥,喊李哲弟弟。

讓李雷一度臉很黑。

……

前兩年柱子哥在當兵,過年就一直都沒能見著他人,聽說他想留在部隊裡卻沒能留成,被迫退伍回來了。

“柱子哥,咱去……去……”

李哲想了想,明明有許多事能做、許多話能說,卻一時有些湧不上來了,“去”了半天,總算憋出了後半句:“去買辣條啊?”

村頭出去,左拐近一里地,有一家開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小賣部,小時候他們天天去那裡買零食、買炮仗。

李大柱膚色黝黑,或許是在部隊呆了兩年的緣故,看著比以前成熟了不少,只是依舊那般不修邊幅——大冬天的只穿一雙拖鞋,也不覺著凍腳疼。

他在看到李哲後愣了愣,然後默不作聲點了點頭,跟了上來。

兩個人就這麼一前一後的上了路,全程卻沒有幾句話說。

李哲沉默著,思量著,他們小時候一起在田裡放過火,在泥裡鬥過雞,打架、釣魚、抓蜻蜓……明明一起幹過那麼多的事情,如今卻找不到一個閒聊的話題。

微微側頭,柱子哥正穩當當的落他半步,舉止中透著一絲疏遠。

又或者那不叫疏遠,李哲蹙著眉,他知道那是什麼,那東西叫他嗎的恭敬。

身為村裡頭第一個走出去的人,李雷早早就出去打拼了。

至於具體是什麼時候將自己也一併帶進城裡的,李哲已經忘了,但至少在他上小學之前,童年的記憶裡永遠都有著柱子哥的身影。

如果說在城裡面,他們只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家庭,但在這老山村裡,李哲一家就是實打實的“成功家庭”——有房、有車、有存款,小孩還是個大學生。

聽說還是個名牌。

尤其是在從小到大都沒怎麼離開過村子的李大柱面前,這種成功尤為強烈。

隨意聊了幾句話,李哲用眼角餘光瞥著,他的柱子哥不像是在聊天,更像是在作答。

不知怎地,他突然就想起了迅哥兒和閏土。

小時候他看不懂課文,所謂故鄉,他一點也不喜歡,更不懷念。

他喜歡城裡,喜歡明亮的燈,喜歡乾淨的床,喜歡食堂的飯菜,喜歡那條條寬的大馬路。

故鄉是什麼?是土屋、是土路,是下雨天的泥濘,是三九天的凍瘡。

他看不懂課文的標題,更看不懂課文的內容,看不懂迅哥兒和閏土,也看不懂他那聲“老爺!”

如今,他和迅哥兒一樣打了個寒噤。

原來厚壁障真是如此的可悲,悲到讓人說不出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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