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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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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之愛,是最純之愛。

愛得無欲無求,愛得真真切切。

燕簫梅要從他人手中奪回自己的妻子,錢芳雪央求爹爹求別人放了她剛拜的夫君。

兩雙少年的眼睛,清澈的像泉水。

甚至,雪兒哀求的眼底,已經溢位了珠淚。

總捕大人多看了雪兒幾眼,著實喜歡這個粉妝玉琢的小兒媳婦兒。

武人說話爽快,看到兩個孩子年紀相當,樣貌登對,總捕大人哈哈大笑,直問錢大人:“錢老弟,既然兩個娃娃相互喜歡,燕某的家世也說得過去,不知道錢大人肯不肯賞我這張老臉,讓我能登門提親?”

話音一落,眾人稱讚。

如果頑童間的一個遊戲,能促成一樁姻緣,也是不可求之美事。

眾人紛紛笑鬧著讓總捕大人再請提親酒。

錢大人幾分為難,卻又不好當著眾人的面駁了總捕大人的面子,只好微微笑談:“等我問過內子,一定給燕大人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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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誓娶錢芳雪,誰也不能攔我!”

燕簫梅還在總捕大人的脅下掙扎,他怕那個叫內子的不同意,叫嘯出心底的誓言。

少年示愛,又惹眾人大笑。

雪兒也笑了,低著紅紅的臉,躲在爹爹的後面。

宴席過後,在回去的路上,錢大人抱著雪兒。

雪兒揚起笑臉,稚嫩的問爹爹:“爹爹,什麼是提親呀?”

問得錢大人心底酸楚,沒有爹爹捨得女兒嫁人。

“提親就是有人喜歡你,想娶你做妻子。”

“哦。”雪兒懵懂的了頭,又問:“妻子都要做些什麼事呢?”

問熱了錢大人的臉,這些問題,本來是該女兒大一大,孃親去和女兒說的。

可是,雪兒問了,又不能不答。

“你要是做了人家的妻子,就要住到別人家裡去了,不能和爹爹孃親住在一起了。”

“啊?”雪兒彷彿受到了驚嚇,兩隻小手緊緊纏住爹爹的脖子:“我才不要住到別人家裡去,我要一輩子都和爹爹孃親住在一起。”

錢大人幾聲淺笑,雪兒,此時你說的,也正是我和你孃親想求的。

可是,你早晚都要嫁人,我與你孃親也總會先你而去。

一輩子,聽起來很長遠,也只是一瞬間。

為女兒訂下一門娃娃親,這是何等重要的大事?

錢大人打聽過了總捕大人的品行,才敢將這件事告訴夫人。

總捕大人身家清白,出身寒苦,能有今天的成就,全憑一腔熱血與過硬的本領。

他只娶一妻,沒有納妾。

足下三子,燕簫梅是最小的兒子。

可是,若只憑他大內府總捕的俸祿,並置不起這麼大的宅院與家當。

有些事,還是別問那麼清楚的好,否則,世上就沒有好人了。

錢夫人了頭,所以,燕大人來提了親。

聘禮裝滿了幾馬車,看來他是真心喜愛雪兒。

成親之時,約定在了雪兒十六歲之日。

一想到雪兒只能再陪伴自己十二年了,深夜時分,錢大人會暗自嘆氣,錢夫人會偷偷抹淚。

這種滋味,只有嫁過女兒的爹孃才會懂。

然而,他們卻沒能等到雪兒出嫁之日。

事情的起因,是錢大人的一支筆。

京府大人的筆,是決斷生死的筆。

文人手中的筆,是吟詩作對的筆。

錢大人的筆,決斷過生死,也寫過詩句。

一句隨筆,“黃葉思春花,潮汐戀月明。”

卻被奸人告到皇帝那裡去了,說他寫的是反詩。

京府大人管京都地面兒上的案子,如果京府大人犯了事,由督府來審。

督府問起這句隨筆的時候,錢大人無奈苦笑:“這是我寫給夫人的情詞,是說人至暮年,雖然容顏老去,一樣可以愛如初戀。”

“好辯解。”督府獰笑,喝問一聲:“你將這兩句的頭字念來聽聽。”

“黃、潮。”錢大人輕輕念過,微微搖頭:“似乎並無不妥。”

“牙尖嘴利!給我打!”督府甩下令牌。

衙差褪了錢大人的褲子,結結實實的打了三十殺威棒。

“你認不認?”督府趾高氣昂,揚起下巴。

錢大人冷汗如豆,聲若蚊蠅:“不認。”

“再打!”

再次甩下令牌,又是三十殺威棒。

“你認不認?”督府已經耐不住性子了,從官椅上站了起來。

六十殺威棒打在文人身上,幾乎能摘了他半條命去。

錢大人已經奄奄一息,氣絲遊離:“不認。”

“再打!”

第三次甩下令牌時,師爺輕輕提醒督府:“大人,再打就死人了,誰來畫押?”

“好,不說清楚,量爾不招!”督府砸響了驚堂木,細說原由:“黃潮,黃潮,寓意朝廷要黃。春乃首季,黃葉乃三季,三季之葉,思首季之花,你分明是思念前朝,潮汐始於月下,你分明在辱沒朝廷暗無天日。還敢說這不是反詩?”

黃葉思春花,潮汐戀月明。

如此淡雅的情詞,居然能被督府屈解出殺意。

“讓他畫押!”

督府不再質問錢大人的辯解,師爺急忙將寫好的狀紙遞到錢大人手邊。

提反詩,是要被判抄家問斬的極罪,一指印下去,全家沒有命。

錢大人不肯畫押,可是,強加之罪,由不得你不畫。

有衙差按住了錢大人的雙手,師爺在錢大人的手指上印了印油,再將狀紙按在錢大人的手指上。

這個押,就算畫成了。

“左右聽令,將他一家全部歸案,秋後問斬!”

督府大人又審成了一樁案子,冷笑兩聲,負袖而去。

一家歸案?

錢大人的家,不就是三個人嗎?

當夜,兵士們抄了錢大人的家,私下裡分了許多燕大人送來的聘禮金銀。

抓到了錢夫人,唯獨沒抓到雪兒。

一個四歲的小女孩兒,能興什麼風流?

跑了就跑了吧。

兵士們上報時,謊稱錢芳雪在逃跑時跌落谷底,到谷底尋過,沒找到屍體,怕是被狼群叼走了。

這套說法,真是可笑。

錢大人家的宅子在鬧市中,四歲的小女孩兒怎麼能逃到山谷邊?

就是這麼一套可笑的說話,居然有臉寫進了卷宗。

曾經剿了最大匪幫的錢大人,連跨五級,一躍成為京府大人。

那時,誰人不羨慕他?

事情僅僅過了不到半年的光景,錢大人和錢夫人就被雙雙問了斬。

人們都說,他不自量力,明明架不住這麼大的官運,居然還敢來京都做官,咎由自取。

唉,這就是人,從古至今,永遠是這個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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