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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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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低沉的號角聲在山坳中迴盪,一聲接著一聲,這個號角聲就像我們後世軍隊的起床號一樣,這個號角聲的出現,代表著突厥人忙碌一天的開始。吞噬小說 www.tsxsw.com果然隨著這聲號角的響起,山腳下開始喧鬧起來,隨著太陽的升起,霧氣漸漸變得稀薄,已經呈消散的狀態,已經可以很清楚看見山腳下突厥大營內的情形。對於林子軒和唐元恩這兩個目光敏銳的人來說,就算霧氣沒有完全消散,他們也可以看清楚,更何況現在四周沒有了任何障礙,他們位於七八丈高的懸崖之上,敵營內的一舉一動都可以看得很清楚,

一頂一頂的突厥穹帳密密麻麻排列,延綿十幾裡,至少有三四千頂,突厥士兵們紛紛出帳,一個個盔甲整齊,每人都拎著睡覺用的羊皮卷,馬匹就拴在大帳邊,他們直接將羊皮卷和其他物資搭在馬背上,看他們的樣子,是準備遷營了。唐元恩說的沒錯,突厥人很少在一個地方呆上三天,尤其是現在這個敏感的時刻。

而這個時候,正好是觀察敵軍的良機,“五十人!”章魚低聲道,他已經觀察五六頂營帳,每頂營帳裡基本上都是五十人左右,林子軒點點頭,他也細心的數過了,一隊百人住兩頂穹帳,那就是說,下面的突厥軍隊至少有十五萬人左右。

其次是察看敵軍裝備,這也是斥候最重要的一項任務,當然這一點他們已經知道,現在只是要確認。

前晚襲擊突厥巡哨時,從巡哨身上就可以看出突厥軍的裝備,作為突厥軍的精銳,巡哨必然是最好的裝備。

巡哨穿的都是皮甲,這可以理解,畢竟突厥沒有那麼強的國力,人人都披鐵鎧,但穿熟牛皮做成的皮甲卻是可以輕易辦到,連隋軍都不是人人明光鎧,起碼一半士兵都是用南北朝留下的筒袖鎧和兩襠鎧。

現在林子軒看到的,基本上都是皮甲,有的粗糙和有細膩,不過也有鐵鎧,那就是突厥可汗的親兵,在一頂豎有金**頭大旗的巨大穹帳四周,分佈有數以千計的鐵鎧士兵,都是清一色的兩襠鎧。

此時林子軒的注意力集中到了那頂巨大穹帳之上,那應該就是達頭可汗的大帳,和他相距是如此之近,不足三百步,林子軒扭頭看了一眼唐元恩,恰好唐元恩也在看他,兩人目光相觸,流露出的,都是一種決然的勇氣,幹掉達頭可汗。

願望是美好的,可是現實卻是殘酷的。因為他們已經沒有機會了,一名身穿金甲的突厥首領從大帳內走出,四周爆發出山呼海嘯般的喊聲,他翻身上馬,一揮手,數千鐵鎧騎士護衛著他向大帳深處走去,一路上都是無數士兵的跪拜呼喊,漸漸遠去。

林子軒又看了一眼唐元恩,這時他倆流露出了都是一種苦笑和遺憾,章魚貓腰奔了過來,“將軍,可以整理情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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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軒點點頭,取出一張薄薄的絹紙,用一種特製的蘆管細筆,蘸上淡墨,在薄薄的白絹紙寫情報,人數、裝備、士氣、主帥,現在的駐紮地,糧草就不用寫了,情報並不是林子軒一個人看到,需要大家交流,達成共識,如果有分歧,還要繼續探查,還好,他們的見解都一樣。

林子軒一揮而就,輕輕將墨水吹乾,這群士兵中,只有林子軒一個人識字,唐元恩也勉強認識幾個字。

“將軍,你的字好漂亮呀!”馬紹在身後低聲讚道。

林子軒回頭微微一笑,“想學嗎?我教你。”

馬紹這個五大三粗的漢子難得表情有些扭捏,他不好意思抓了抓頭笑道:“還是算了,我可沒有這麼強的信心學習寫字,更何況我一見這個東西我就想睡覺,還不如拿著我的大刀舒服呢?”

“朽木不可雕也?既然你不想學那就算了,不過我還是要勸你一句,以後要想升官的話,最好還是多學習學習,否則你連自己的名字都不寫,那得多丟人呀!”林子軒搖搖頭有些無語的說道。

“將軍!”章魚在一旁撓撓頭咧嘴笑道:“他不想學,那你能不能教教我,我琢磨著萬一有一天我當上了團主,要看軍令文書之類,不識字怎麼行,都時候被人坑了都不知道。”

林子軒哈哈一笑,“沒問題,等這次任務完成之後,回到軍營我給大家當先生。”

這時,他的絹紙已經幹,他小心地疊好捲起,塞進一個小小的細竹筒,用白蠟封口,遞給章魚道:“你現在馬上回去,讓人送給後面的宇文成都將軍,讓他趕到信上所說的地址。告訴他,我要收拾達頭了。”

說完之後,轉過頭來對著唐元恩道:“至於**那邊,還得你去一趟。告訴他們,我們已經履行約定出兵了,現在就看他們能不能也履行我們之間的約定了。告訴都藍可汗一句話,我用達頭可汗的人頭給他做下酒菜。”

說到這兒,將自己腰中別著的那把始畢可汗送給他的刀拿了下來,遞給唐元恩道:“當然,你此去肯定不會一帆風順的。如果事情不順利的話,你就拿著這把刀去找始畢可汗,他看到這把刀就知道你是我的人。然後將我們的一些事情告訴他,我相信他會做出正確選擇的。當然如果他們還是不同意的話,那你就趕緊回來。突厥人是不講信譽的,我怕他們忽然間翻臉不認人,將你給殺了。”

“將軍你放心吧!想殺我可沒有那麼容易,這次我無論如何也會說服他們出兵。”唐元恩拍著自己的胸脯說道。

“其實我根本就沒想著他們會出兵。我之所以告訴他們,是想告訴他們咱們已經按照約定出兵了,咱們是他們請來幫著他們打仗的,有這個名義在,他們即便不出兵也很難拖咱們的後腿。更重要的是我要讓他們產生懷疑,懷疑此次朝廷出動的人數不是咱們這一萬人。只要思維稍微正常一點兒的人就會知道一萬人是不可能打得過十五萬人的,尤其還是在人家的主場。這次我們不但出兵了,而且我還放出豪言用達頭可汗的人頭給他們做下酒菜,你說這個時候他們會怎麼想。他們會不會想我就是個口無擇言的瘋子,如果我是瘋子的話,那麼咱們朝廷上到皇上下到大臣那麼多人是不是都是瘋子,因為正常人是不會將一支軍隊交個一個瘋子的?可是很顯然他們都不是,既然他們不是,那麼我自然也就不是了。既然我不是瘋子,那麼我又憑什麼放出豪言壯語呢?很簡單,我們的背後還隱藏著一支他們無法知道的大軍。我這麼做還有一點兒就是拖住他們,咱們這麼點人馬要想對付西突厥本來就有點兒火中取栗的感覺,如果在緊要關頭**再趁火打劫的話,那咱們可就一點兒活的希望都沒有了,所以我必須用計拖住他們。”林子軒苦笑道。

“既然這樣,將軍你為什麼還要做出這個打的決定呢?要知道咱們雙方完全是不對稱的,所以對於這樣的戰事,軍中是沒有幾個人會支援的。”唐元恩將藏在心中很久的問題終於趁著這個機會問出來了。

“一比十五,我也知道力量懸殊很大,我也不想打這場仗,可是不打不行呀!”林子軒感嘆一聲道,“如果正面對抗的話,咱們是沒有任何機會的,可是如果伏擊呢?那機會可就大的多了。而且還必須是速戰速決,不能拖延下去。”

看著幾人還想在說什麼?林子軒伸手打斷了他們道:“好了,這件事就這麼定了,總之你們要相信我,我是不會讓你們陷入死地的。”

………

他們四人從山上下來返回山洞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喝了幾口水,吃點乾糧,又休息了片刻之後,章魚和唐元恩按著林子軒吩咐的走了。在他們走了之後,林子軒也吩咐剩餘的人收拾東西,準備轉移。

林子軒看著收拾東西的士兵們,心道:自己做出的這個決定不知道是不是很殘忍,用一萬人對抗十五萬人,任何一個正常人都不會下這個決心的。可是自己必須要趕在隋末亂世來臨之前儘快的發出自己的聲音,那麼怎麼樣才能發出自己的聲音呢?只有打一次實力懸殊的戰爭,而且還要取勝。可是這些義無反顧跟著自己出來的人或許可能都會戰死,為了自己那個不知道能不能取得勝利的目標,死這麼多人,是不是值得,而且自己是不是太殘忍了。

不。

身在這個時代,自己必須要這麼做,雖然這些人可能會死,但是他們的死卻成就了自己的威名,到時候自己會利用這個威名做很多事,救很多的人。也就是說他們用自己的死,拯救了很多的人。

雖然林子軒自己都覺得這個理由非常牽強,可是他現在也只能用這個牽強的理由來說服自己了。只是林子軒覺得隨著自己來到這個時代越久,自己的心腸變得就越硬。有時候他甚至會懷疑自己還是不是以前的那個自己,畢竟讓一個長在紅旗下的人,做出這麼殘酷的事情來,他的心裡終究是過不去那道坎。

當然,這個想法也只是一瞬間在他的腦子裡過了一遍,就被他統統的拋諸腦後了。因為他知道,自己想要在即將到來的隋末亂世中活下來,自己只能這麼做。畢竟人終究是自私的,就是聖人都免不了的事情,林子軒這個凡人又怎麼避免的了呢?

微微的苦笑了一下之後,林子軒走到粟特人羅密斯道:“你是跟我一起走,還是自己一個人走,要是你跟我一起的話,等回到大營,我免除你戰俘的身份。要是你自己的走的話,生死只能由天了。”

聽完林子軒的話,他二話沒說就選擇了跟著林子軒走,畢竟跟著他們走活的希望要大一點兒。

“那就去準備吧!”

羅密斯大喜,成為隋軍戰俘,他不知會有什麼結果,免除戰俘,就意味著他可以回家鄉了,他跪下給林子軒磕了個頭,翻身上馬,林子軒卻把他們從突厥人身上扒下來皮甲和兵器給他,“穿上吧!這樣安全一點兒。”

羅密斯此時對於林子軒是越來越感激了,他一個將軍能夠這麼細心的照顧自己感受,他怎麼能夠不感動呢?

林子軒率領剩餘的人一路南行,黃昏時分,他們走出了森林,前方是莽莽草原。

而林子軒將要帶領著他們,去往一個危機四伏的地方。

林子軒等人經過三天曉行夜宿,終於與大隊人馬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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