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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89章 我一定要爭氣(二合一大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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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馮郎君,正是。”

底下的小屁孩大聲地回答。

在被滅國之際,同時城裡大半人染上瘟疫的情況下,帶著幾千人還能把東吳打得叫爸爸的那個羅猛男?

連東吳後期名將陸抗,帶著近十倍的優勢兵力都剛不過這個猛男。

原來小時候長這模樣?

一身泥土看不出衣服原本的顏色,連臉上都沾滿了灰土,活脫脫的一個小泥猴。

還被自己的老爹單手拎著吊打,估計現在屁股蛋已經紅腫了。

想想他以後的牛逼模樣,再看看現在這可憐兮兮的模樣,馮永差點忍不住笑出聲來。

“羅縣丞,令郎這模樣,只怕不適合啟程了。”

馮永轉過頭看著羅蒙,說道,“不如先進去清洗一下,明日再說如何?”

“這……恐怕不太妥吧?”

羅蒙有些猶豫道。

“無妨,我自會派人去丞相府與向長史說一聲,就說我要與羅縣丞說一說南鄉的事,故要多留羅縣丞一天。”

馮永微微一笑,眼睛不經意地瞟了一下旁邊那個小泥猴。

羅蒙看向自己的兒子,終於長嘆一聲,“那就多謝馮郎君了。”

“應該的。畢竟此事也與我有關。”

馮永說著,又看向同樣是一身泥的傅僉,“回府洗乾淨後,去扎半個時辰的馬步。”

“是,先生。”

傅僉苦著臉,老老實實地低頭回答。

帶著兩個小泥娃回到府上,讓人帶下去清洗。

馮永和羅蒙又重回客廳坐下,羅蒙有點不好意思地說道,“馮郎君,下官來拜訪之前,吩咐了下人收拾好東西就到貴莊路口等著,如今也不知到了沒有,不知能否派一人去看看?”

“此事易耳。”馮永點點頭,問道,“但不知貴僕有幾人?”

“不多,兩人而已。”

馮永吩咐了下去之後,這才問道,“錦城去漢中,過了劍山,路不好走,羅縣丞還帶著令郎,只有兩個僕從,是不是有些少了?”

羅蒙苦笑一下,“府中寒酸了些,只有兩僕,讓馮郎君見笑了。”

馮永這才記起羅蒙的情況來,本是外來戶,沒什麼根基,又因為在漢中之戰時受了牽連,這幾年的日子怕是不太好過。

也就是劉備掛了,諸葛老妖又念荊州人士的舊情,這才把他重新啟用。

“有什麼見笑不見笑的?”

馮永淡然一笑,“當初我還是孤苦一人呢,不也一樣過來了?如今丞相讓羅縣丞去南鄉,正是要重用的打算,怎麼能如此自輕?”

“是,是下官失言了。”

“我看令郎頗是機靈,不知開蒙了沒?”

馮永裝作不經意地問道。

記得這羅憲是譙周的弟子,只是這譙周麼,雖然是一代學者,但卻是一個投降派。

“也算是開了。下官在家裡閒得無事時,平日裡倒也教上一些。”

嗯,還沒拜譙周為師就好。

馮永心裡暗暗道。

說到這裡,羅蒙又想起一事,看了一眼馮永,有些猶豫地問道,“下官有一私事,想問一下馮郎君,不知可否?”

“但說無妨。”

“是這樣,去年時,錦城裡曾傳出一本出,名叫《千字文》,說是專給孩童開蒙的書。其文淺顯易懂,字字不重樣,比其他開蒙之書好上許多。聽說是馮郎君所書,不知是也不是?”

“咳,算是吧,呃……閒來無事時所寫。”

馮永乾咳一聲道。

看著吞吞吐吐的羅蒙有些張不開嘴,馮永好奇地問道,“羅縣丞問此事作甚?”

“是這樣。”

羅蒙起身行了個大禮,“下官那個劣子,正值開蒙之際,不知馮郎君能否借上此寶書讓下官一觀?”

“原來是此事。”

馮永哈哈一笑,“此小事耳。”

說著,對著外頭喊了一聲,“來人。去,把叫阿梅過來。”

阿梅很快過來了,躬身行禮道,“主君,你叫婢子?”

“對。你去我的書房,把那本桑皮紙的《千字文》拿過來。”

隨著南鄉造紙業走上正規,馮永手頭的紙雖然不多,但幾本《千字文》,還是可以拿出手。

扦插的桑樹成型快,底肥施得足的話,一年半就勉勉強強能用了。

若是不著急用,最多也就是兩年。

也就是說,最遲不過明年年底,南鄉的優質紙將會大批量出產。

到那個時候,土鱉孵化池將初步成形。

若是印刷術技術能跟上,沖垮蜀中世家的知識壟斷那將是可以預見的事情。

但就如今來說,一本用好紙印出的好書,那是極其珍貴的。

所以當羅蒙從馮永手裡這本散發油墨香味的《千字文》時,神情有點激動,如同捧著一件珍品。

他迫不及待地翻開前面幾頁,映入眼簾的字讓他有些小驚愕。

因為書上每個字大小基本都是一模一樣不說,字型還有些和以往看到的不太一樣,方方正正的,筆畫要平直許多。

看上去總覺得有些古怪,但卻又說不出來。

馮永原本是想告訴羅蒙說南鄉那裡自有學堂,裡頭教的東西只怕要比他自己教羅憲還要好一些。

但一想他未必願意讓羅憲與那些工坊牧場礦場的職工子弟混一起,心裡暗自只得放棄作罷。

“這本書就送羅縣丞了。”

馮永大方道。

“不敢收此大禮。”

羅蒙連忙推辭道,“只待下官抄寫完畢,定會親自送回。”

“算不得什麼大禮。再說了,我看令郎也算是入眼。我那弟子叫虎頭,令郎又叫虎兒,這不是有緣是什麼?就當是我送令郎的見面禮了。”

馮永擺擺手,再不容羅蒙拒絕,“就這麼說定了。”

“多謝馮郎君!”

羅蒙連忙深深彎腰道謝。

“些許小事,何須道謝。眼看著到午食時間了,我叫庖房的人多做了兩樣菜,羅縣丞若是不嫌棄,就嘗一嘗馮府的菜餚如何?”

馮永熱情地招呼道。

“下官恭敬不如從命。”

馮府的美味吃食是出了名的,已經洗乾淨的羅憲端端正正地坐在案前,看著眼前不知名的菜餚一道道端上來,口水不知咽了多少回。

坐在他對面的傅僉昂著頭,眼中帶著鄙視,彷彿在看一個鄉巴佬。

雖然羅憲很想有點骨氣,可是那吃食實在是太香了,也太好吃了。

所以他根本沒有一點抵抗能力,剛開始的時候還矜持,越吃到後面,就越是忍不住。

這個好吃,那個也好吃,手上的箸筷根本停不下來。

魏容傅僉羅憲三人還沒長大,故在一個角落擺上案几,另派下人服侍,沒有讓他們和大人一起。

坐在上頭的羅蒙時不時地轉過頭去,看到兒子一點也不顧及是在別人家裡,直接在那裡狼吞虎嚥,心頭直嘆氣,這回當真是丟死人了。

先是在別人府上打架,如今又是這麼一副吃相,老羅家的臉都被這個逆子丟盡了。

回去得好好吊起來打一頓才行,不然不長記性。

“羅縣丞,孩子在那邊,自有人服侍,別去管他們,能吃是福。”

馮永大約能猜出羅蒙的幾分心思,笑著勸了一句,“來,我給你介紹兩人,這位是南中庲降都督家的公子,李郎君……”

羅蒙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就憑他如今這樣,馮郎君請他吃一頓飯那就是抬舉他了,更別說是席間還有李都督的公子相陪。

所以雖然案上的菜餚很美味,可他卻是食不知味,甚至有些心驚膽戰的,因為他根本不知道馮永為何會對他如此熱情。

禮下於人,必有所求,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他還是知道的。

再加上“巧言令色馮郎君,心狠手辣小文和”的稱號,而且他去的又是馮永一手經營起來的地盤,要說羅蒙心裡沒點嘀咕,那怎麼可能?

只是不管羅蒙怎麼樣的小心翼翼,直到第二日離開馮府時,馮永也沒有別的任何表示,這才讓略略他放下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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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飽了嗎?”

羅蒙臨走時,馮永摸了摸羅憲的小腦袋,笑問道。

羅憲點點頭,有些不捨道,“馮郎君,以後我回錦城了,還可以過來嗎?”

羅蒙聽到這話,當下就差點把這混小子再揍一頓!

馮永哈哈一笑,點頭道,“隨時歡迎。不過,下次過來的時候可不能再打架了。”

羅憲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頭,“對不住馮郎君,是憲錯了。憲昨夜裡已經和虎頭道過歉了。”

“哦,是嗎?”

馮永看向一邊傅僉,“有這回事?”

傅僉點點頭,“先生,此事弟子也有錯,昨夜裡也跟虎兒道歉了。”

小孩子脾氣來得快,去得更快。

兩個同歲的小屁孩昨晚就又玩到一起了。

“知錯能改,那就是好孩子,好孩子應當有獎勵。”

馮永笑道,說著伸手入懷,拿出一個玉做成的小馬兒,遞給羅憲,“給,拿著這個東西,到了南鄉後,有一個叫食堂的地方,裡面有很多好東西,到時候你拿這個出來,自有人給你好吃的。”

羅憲看了看羅蒙。

羅蒙本想推卻,可轉念一想,只是個換吃食的玩意,應該沒什麼,當下就點了點頭。

羅憲這才接過來,彎腰道謝道,“謝過馮郎君。”

“虎頭,去,跟虎兒說說這東西怎麼用。”

馮永又吩咐傅僉道。

傅僉此時兩眼放光地看著羅憲手裡的小玉馬,急急地把羅憲拉到一邊,先搶過來把玩一番。

這個東西對傅僉來說可珍貴啦,在南鄉的時候,平日裡若是有獎勵,先生才會拿出來,讓他去食堂大吃一頓。

想想食堂裡的吃食,傅僉就止不住地流口水。

“虎兒,我跟你講,這個東西你可要保管好了,千萬不能丟了。以後若是我回了南鄉,你去食堂時,莫要忘了把我也帶上。”

傅僉戀戀不捨地把小玉馬還給羅憲,嘴裡說道,“這東西,你拿去食堂裡,想吃什麼就吃什麼,裡頭什麼都有。”

“比剛才還好嗎?”

羅憲問道。

傅僉點點頭,“剛才如何比得過食堂裡?別的不說,就說那烤全羊,如今先生府上就沒有。那羊整隻烤得金黃金黃的,放在火上,那油滋滋地滴下來,一口下去,又香又好吃……”

話還沒說完,羅憲滋溜一聲,把口水吸了回去,兩眼放光,“整隻羊全烤了?”

“是啊,先生在南鄉養了好多羊……”

傅僉連比帶劃地向羅憲解釋起來。

李同跌跌撞撞地抱著一大把枯木扔進地上的那一大堆木柴裡,看看天色已經模糊得看不清周圍的東西。

他連忙掏出火石,“咔咔咔”地連打了幾下,只見火星四濺,卻是死活也點不燃那枯葉。

聽到遠遠傳來的一兩聲狼嚎聲,李同急得滿頭大汗,又急急忙忙狠命打了幾下,有一次還打到了手上,痛得他直接把火石扔到了地上,抱著手指猛吹氣。

手上的痛楚和心裡的痛苦齊齊襲擊著這個平日裡錦衣玉食的世家公子,讓他再也忍不住地流下淚來。

反正此時四周也沒人,不怕人看到,李同抹著眼淚,咬牙切齒地在詛咒道,“不得好死!田舍郎!巧言令色!心思惡毒!幸倡!夃老……”

正罵得過癮,這時只聽得狼嚎聲又傳了過來,李同吃了一驚,又慌里慌張地重新拿起火石,“咔咔”地打起火來。

看來老天爺也是看不慣那個心思惡毒的田舍郎,就這麼罵了一頓後,竟然把火點燃了!

李同蹶起屁股,小心翼翼地吹著,火越燒越旺,熊熊的火終於給他帶來了暖意,也給他帶來了些許的安全感。

拿過包裹,翻了翻裡頭,還剩下幾塊乾糧——只是這乾糧,卻還是那個卑鄙小人最先做出來的。

因為族裡經常派人從錦城運糧到南鄉,故南鄉的田莊裡,從那工坊裡買了一些乾糧存上備用。

如今誰都知道這東西是出門在外必備之物,所以李同出來時也順手拿了一些。

只是他剛剛罵完人,心裡賭氣,此時看到這個東西,哪裡還有心情吃?當下又把乾糧扔回包裹裡,抱著膝蓋呆坐著。

已經好幾天沒跟人說過一句話了,此時李同心裡感到極是孤寂,覺得世間再沒比自己更可憐的人。

也不知過了多久,肚子突然咕咕叫了起來。

李同強忍了又忍,終於咽了咽口水,伸手過去,從包裹裡拿出一塊乾糧,默默啃了一口,心裡說道,“我只是為了活著以後能出人頭地,不然不會吃這個東西。”

啃了兩口乾糧,嘴裡喉嚨發乾,想喝口水,拿過水囊,這才發現水囊沒有一滴水。

李同只得沮喪地把水囊扔到一邊,還用腳踩了幾下,咒罵道,”連你也欺負我!“

以前出門,都是有下人服侍,什麼都有人提前準備好,覺得出門除了累一些,也沒什麼大不了。

如今一個人跑出來,這才知道出門在外的艱難。

沒有經驗,錯過了食宿的地頭不說,現在連路都走岔了,也不知怎麼就走到這山裡來,走了兩天都沒走出去。

想想若是明後兩日再走不出去,到時吃什麼?

難不成我當真會死這裡?

李同一時間又有些害怕起來。

只是一想族裡的那些人,想起阿姊打的那幾巴掌,再想起那個恨不得讓其碎屍萬段的馮某人,李同血氣又湧了上來。

我李同,要爭氣,千萬不能讓人看扁了!一定要出人頭地!

想起許家二孃那溫柔可親的模樣,李同心裡終於升起一股暖意,二孃,等著我!

山裡的夜晚有些冷,李同往火邊靠了靠,正要伸出手想要取暖,忽然聽得身後“咔嚓”一聲響,他一個激靈,伸手就抓起身邊的佩劍。

哪知還沒等他轉過身,身後就有東西把他重重地撞倒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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