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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被遺棄的女人13.寂寥中的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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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棄的女人張寶同016.11.1

人是有依賴性的。當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呆在一起成了習慣,然後再突然離開,就會在心裡造成一種若有所失的失落感。一連幾天,蘭蘭都覺得好空虛好寂寥好孤單好無聊,甚至失去了生活的目的和意義。她是王作家的傭人和管家,要全心全意地照顧他的生活。可是,他現在不在屋裡了,她去照顧誰呢?

沒得人照顧,她就沒得事做了。所以,蘭蘭早上很晚才起床,起了床也沒得做飯,隨便吃了包泡麵,然後坐在屋裡發呆。王作家在屋裡,她一天要忙著給王作家和自己做飯,洗碗洗衣服,還要出去買菜買東西,有時為了改善生活,還要殺雞。實在沒得事做,她就過來給王作家按按摩。王作家整天坐在凳子上寫書,背部和肩部老是發酸發痛,所以,每當他寫上一兩個小時,她就來到他的背後,給他捶捶背揉揉肩。她甚至還學會了拔火罐。每次王作家感到勞累時,她就讓王作家在睡覺之前用熱水沖澡,然後給他在背部拔火罐。拔過火罐,王作家就會一連輕鬆好幾天。她喜歡為他做事,也喜歡在他面前做事,因為她曉得她每為他做一件事,就會在他心中增加一份感激。而且,她曉得他非常喜歡她。

只要他在屋裡,她就有一種安定感,可以一邊做著事,一邊看著他,時不時還能說上幾句話,聽到一些歡笑聲。即使他默不作聲地在埋頭寫作,也會讓她感到安心平靜。可是,他不在屋,就讓她老是有種空虛失落的感覺。好象他不在,這裡就不象是一個家了。

這時,她想起應該給他買把椅子,因為坐在凳子上寫作會對他的腰背不好。於是,她從沙發起身,開始換衣服。她已經習慣了,只要一出門就得換衣服,要梳妝打扮,這是王作家對她的要求,因為他不想讓別人瞧不起她。

實際上蘭蘭已經愛上了打扮,打扮能讓小丑鴨變成白天鵝。她換上了那件淡綠色的連衣裙。可是,連衣裙的領部敞露著,讓她胸前露出了一大片,甚至可以看到微微隆起的部分。於是,她就把那只紫色豔麗的絲巾系在脖子上。然後,又換上了那雙後跟很高的皮涼鞋,不穿襪子,因為這是城裡人的時尚。

她出門時,太陽已經升到了半天空。春季的陽光十分明媚,亮得讓人有些睜不開眼,但氣溫並不熱,還時不時地有涼風從山間吹過。

順著公路剛走上一會,一輛摩托車從後面開來,突然在她身邊停下,差點撞上她。她嚇了一跳,轉身一看是光華。光華差不多和她是同齡人,因為花心好色,老是招惹人家老公不在家的年輕堂客,所以,在四村八鄉的名聲很臭。但光華這人穿著講究,一身筆挺的西服,還扎著領帶,皮鞋一塵不染,頭髮啥時間都梳得光光溜溜,一點都不象別的鄉下農民,穿戴邋遢,還沒走近就能聞到一身的汗味。而且光華也不象鄉下人那樣粗糙,說話柔聲柔氣,見到別人不笑就不說話。所以,許多鄉下女人都在暗中喜歡他。

見光華用一臉壞笑在看著她,而且,一隻胳膊正摟在她的腰上,蘭蘭惱怒地罵道,“你這個死鬼,嚇死我了。”

光華說,“我還以為是哪裡來的妖女,穿得這麼漂亮,走起路來屁股一扭腰身一擺的,讓我都看花眼了。”

蘭蘭甩開光華的胳膊,說,“你看哪個女人不花眼?”

光華笑著說,“不是漂亮鮮秀的女人,我胥光華連看都不看。”

不一會,豫先也騎著摩托車從大坡上下來了,見到蘭蘭就問,“去鄉鎮吧,我帶你去。”

可光華卻對豫先說,“你莫要先來後到,蘭蘭已是名花有主。”

豫先一聽,便開車走了。

蘭蘭對光華說,“你胡說啥呢,讓人家聽著還以為我與你有麼子關係。”

光華說,“我怕他把你帶到哪個旅店,搞起你下不了地。”

蘭蘭不高興了,說,“你如何滿嘴噴糞,越說越離譜了。”

光華說,“這你就不曉得,豫先見到女人就沒得命。他在城裡找小姐,搞得人家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沒得下床。”

聽著這話,蘭蘭就說,“你把豫先當成了機器。”

光華一邊帶著蘭蘭在公路上行駛著,一邊對身後的蘭蘭說,“你聽我說就曉得了。豫先沒得多少文化,只上過小學三年級,差不多就是文盲。但他不怕花錢,他和村裡人一起在縣裡打工。過幾天就要找個小姐玩玩。可是,每次搞小姐都覺得不過癮。於是,有人要他到藥店去買一種藥,說吃了這種藥,和小姐玩上幾小時都沒事。豫先真地買了那藥。可是那藥上的說明他看不懂,就去問人。別人把三天吃一粒,說成是一天吃三粒。光華真是一天吃了三粒。然後請來一位小姐伺候他。小姐要價是一個小時一百元。豫先硬是一天二十四小時沒得下床,所以,那一天就給了人家小姐二千四百元。”

蘭蘭一聽,說,“沒得這種事吧?豫先就是有這大的勁,也不會有這多的錢。”

光華說,“你要不信,就去問豫先他本人。”

到了鄉鎮的街口,光華要去親戚家,問蘭蘭何時回去。蘭蘭說她只買把椅子。光華說一個小時再過來接她。

蘭蘭去了商店買了一支口紅和一把掛麵,然後去了傢俱門市部選了把比較結實舒適的椅子。因為椅子帶著不方便,蘭蘭不好再逛街,就來到了街口等著光華。沒過多久,光華騎著摩托車過來了。蘭蘭往後座上一坐,一手拎著椅子,一手摟著光華的腰。

車出了街頭不遠,要下一個一公里遠的大坡。光華對蘭蘭說,“要下大坡了,摟住我。”

蘭蘭用一隻胳膊緊緊地摟住光華的腰,說,“你開得慢一些,好嚇人呢。”

光華非但沒有放慢速度,反而開得更快了,並放肆地大笑著。

蘭蘭在背後喊道,“你這人好壞。”

光華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下了大坡,走了一段平路,又開始爬坡。這下,蘭蘭才算輕輕地舒了口氣。

下了車,為了感謝光華,蘭蘭讓光華進到了屋裡喝茶,還給他削著蘋果。可是,光華突然從背後摟住了她。蘭蘭嚇了一跳,因為門前路上隨時會有人走過。她喊道,“別這樣,快放手。”

光華卻厚著臉皮說,“你這般洋氣漂亮,把我的心都搞亂了。”

蘭蘭過去常常被人瞧不起,聽著光華的甜言蜜語,自然很容易被迷惑,但她還是害怕讓別人看到,說,“快放手,莫讓人家看到了。”

光華是玩女人的老手,對女人的言行舉止再熟悉不過。他見蘭蘭沒有對他發脾氣,而是在勸說他,就嘻皮笑臉地說,“怕啥,我就是愛你,誰見了我也不怕。”

蘭蘭急了,說,“你不怕,我還怕呢。”但她又不好跟他惱怒,畢竟光華對她不錯,幫過許多忙。她不能過河拆橋,翻臉不認人。

光華把她摟得更緊了,還說,“我真地好喜歡你。”

蘭蘭的心在突突地跳著,生怕有人突然進來,就用力推開光華,可是,光華還是不肯放手。蘭蘭真是害怕了,對光華說,“你放開,我有話對你說。”

光華問,“麼子話,你說。”

蘭蘭猶豫了一下,說,“要不,你晚上十點過來。”

光華這才鬆開了手,興奮地說,“好,我晚上十點鐘來。”說著,在蘭蘭的臉上親了一下,離開了。

光華離開後,蘭蘭的心還在慌慌地跳著,覺得實在不該對光華說那種話。說了那種話就等於答應了要跟他上床。這是多麼地荒唐和冒險!所以,她不停地在心裡責怪自己。可是話已經說出去了,她該如何?

她說這話,並不是喜歡光華,而是在空虛和寂寞中的一念之差。她覺得這也許是受到了秀蓮的影響,甚至受到了那種黃色碟片的毒害。但她還是覺得是王作家不在屋的原因。如果王作家在屋,她就不會有這種無聊的感覺,那樣,即使光華給她一萬元錢,她都不會對他說這種話。

可是,有些事就是這麼怪,當你正想著某人,某人就突如其來地出現在你的面前。這時,她的屋門突然開了,一片清亮的陽光灑了進來。陽光中一個熟悉可親的身影正朝她走來。是王作家回來了。

幾天不見,他好象有點胖了,也顯得年輕了。蘭蘭從床邊起身,趕忙接過他的揹包,說,“你怎麼不打個電話,我去接你?”

王作家說,“我本想再過兩天回來,可是,今天慶兒開車進城,所以,我就坐她的車回來了。”說著,坐在她的床邊,拉著她的手,顯出一副喜出望外的樣子,說,“幾天沒見,你怎麼瘦了?但更漂亮了。”

她也覺得自己比過去漂亮了。因為她開始喜歡化妝和打扮了,對穿衣和髮式也特別留意。她曉得女人只要讓別人喜歡就會感覺良好,感覺良好才會注重打扮。女人打扮就是想讓自己喜歡的男人喜歡。這就是王作家對她說過的那句話: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已者容。所以,當王作家把她拉到面前用欣賞的目光看著她時,她就有了一種非常異樣的興奮感。這種感覺象是被人親近和被人親愛。於是,她調皮地朝著他聳了聳身子,大著膽子說,“你那麼久也不回來,好象一點都不想我。”

王作家微然一笑,說,“怎麼不想?要不,我為何要急著回來?”

蘭蘭滿意地點了點頭,又問,“體檢如何?”

王作家說,“醫生說沒得大病,就是血糖有些低,抵抗力有點弱。”

蘭蘭說,“你太瘦了,每天還那麼辛勞,以後我要給你加強營養,補補身子。”

王作家這時從揹包裡掏出了一個非常精緻的紙盒送給她。她以為是化妝品,可是,開啟一看,是一部蘋果手機。

王作家說,“是送你的生日禮物。”

蘭蘭這才想起,再過幾天就是自己的生日。手機好漂亮好精緻,蘭蘭問,“好多錢?”

王作家說,“四千五。”

蘭蘭馬上把手機裝進紙盒包好,還給王作家,說,“我不要。”

王作家皺起眉來,說,“為何不要?”

蘭蘭說,“太貴了,我不能要。你自己的手機才只有幾百元錢。”

王作家說,“我整天很忙,又不玩手機,要那麼好的手機沒得用。”說著,把手機再次放在蘭蘭手裡。

蘭蘭接過手機,一時不知如何感激,就撲在王作家的懷裡,把臉貼在王作家的胸前,動情地說,“讓我如何感謝你?”

王作家撫摸著她的臉頰,又說,“那天我昏倒,你對我那樣好,讓我好感動。”

蘭蘭抬起頭來,久久地望著王作家,覺得他竟是那樣地可愛,比她認識的任何男人都可愛,於是,她用胳膊摟住他的脖子,輕輕地吻了他一下。

王作家還給蘭蘭帶來了幾件衣服,是瑩瑩讓王作家給蘭蘭帶過來了。有一條飄裙,是淺紫色的,還有兩條褲子和一件花格子呢子短大衣。這些衣服差不多有七層新,而且非常時尚。但因為瑩瑩身體發胖,有點穿不上了。

蘭蘭把衣服試了試,挺合身。然後,把衣服疊好,放在枕邊,開始給王作家做午飯。

吃過飯,她開始照說明書擺弄著手機。可是,看了半天說明書,還是有好多地方搞不懂,於是,王作家讓她去找慶兒。因為慶兒的手機也是蘋果牌。

於是,蘭蘭拿著手機去找慶兒。慶兒剛好在電腦前做帳,見蘭蘭拿著一款蘋果手機來找她,把手機看了看,說,“你這手機比我的還高階。”

蘭蘭說,“是嘛?”

慶兒說,“我的手機是蘋果四的,你的是蘋果六的。”然後問價錢。

蘭蘭說,“四千五,是王作家送我的生日禮物。”

慶兒說,“我這手機當時還買五千多呢。”說著,便教蘭蘭如何接打電話和收發資訊,如何地上網和發微信。可是,那些東西太複雜,蘭蘭一時學不會,就先練習著接打電話和收發資訊。經過反覆幾次練習,蘭蘭學會了接打電話和收發資訊。她首先給王作家打了個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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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家接過電話,問,“你好,你是哪位?”

蘭蘭笑了,說,“你猜。”

王作家想了好一會,說,“猜不出。”

蘭蘭說,“猜不出,晚上就不給你做飯。”

王作家一聽,笑了,說,“是蘭蘭。”

蘭蘭說,“晚上想吃啥飯?”

他說,“想吃你做的苦瓜炒辣椒和土豆炒蝦仁。”

她說,“那我去買菜。”

在去坡下商店買菜時,蘭蘭給光華打了個電話,說以後我們不要再來往了。可是,光華說她說話不算數,要讓她當面說清原因,否則,他就不甘心。蘭蘭想當面把話說清也好,省得以後再生是非,說她在坡下去商店的路上等他。

過了一會,光華騎著摩托車趕來了。車還沒停住,就問,“到底是怎麼回事?”

蘭蘭不冷不熱地說,“沒啥,咱倆以後別再來往了。”

光華喘著氣,說,“你變心了?愛上了別的男人?”

蘭蘭冷然一笑,說,“那又如何?”

光華追問,“那人是誰?”

蘭蘭搖著頭說,“沒必要告訴你。”

這時,光華看到蘭蘭手上拿著新手機,就說,“是他送你的?”

蘭蘭說,“他送我的生日禮物,是蘋果牌的,四千五。”

光華半天沒吭聲,顯得有些沮喪和無趣,過了好一會,才感慨地說,“還是有錢好啊!有錢能使鬼推磨。”

蘭蘭說,“你光是有錢還不行,還得要捨得給別人花。”她覺得一個人愛另一個人,不在他是否有錢,而在他是否真心愛你,如果他真心愛你,就不怕為你花錢。

光華惡恨恨地說,“現在我才明白,女人都是這樣,真正愛的是錢,不是人。”

蘭蘭一聽,惱了,說,“明白就好,你走吧。”說著,提著菜轉身朝回走去。走過一處拐彎處,她回過頭來,看到光華還靠在路邊的摩托車上吸著煙。她這才長長地舒了口氣:要不是王作家及時回來,她說不定真會鑄成大錯。(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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