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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入戈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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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昏之時,金色的陽光慢慢沒入在了大山之後,只還留下點點的餘輝。此時的春裝,幾乎變成了紅色,給人一種蕭瑟的氣息。風兒吹過,一陣黃沙漫天,遮蔽了天空。

只不過,此等景象卻沒有帶給村民任何的淒涼悲愴之感。相反,此刻他們個個都是面露欣喜之色,紅彤彤的臉上寫滿了喜悅。不為別的,只因為他們以後,再不用為這疫病而憂慮了。

小花也是忙活了一下午,累得是滿腦門子汗。他也沒了之前的矜持,挽著袖子就胡亂的抹了抹臉上的汗。他也很高興,不知為何,在看到那些村民喜悅的表情的時候,他也不由得心中竊喜。

此時,大鬍子與墨卿已經被圍了起來,村民們感謝的感謝,拜倒的拜倒。至於小花,卻沒有加入這場熱鬧的狂歡之中。因為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吳爭貌似還被捆綁在椅子上,動彈不得。

於是小花忙轉過身,看向椅子擺放的位置。此刻的吳爭,已經接近休克了。他的嘴唇不停的顫抖,有些乾癟的樣子,臉上毫無血色,很像是久病纏身的老頭子。

小花不禁動容了,他感覺吳爭好似在說些什麼,因為他分明看到了對方的嘴唇在不規則的動。接著小花湊到對方嘴邊,儘量使耳朵貼近了。

然後,小花就聽到吳爭在不停的唸叨著一句話:“小花你個挨千刀的。”

好吧,小花挑了一下眉毛,挨千刀就挨千刀吧,畢竟吳爭是這次的大功臣,暫且不與之計較了。

傍晚,幾人被安排了房間,雖然屋舍看起來還是破破爛爛的樣子,但這已經是村裡最好的待遇了。屋子很簡陋,但好在床還是夠用的,眾人於是點著蠟燭,就鑽進了屋子。

不得不說一下,吳爭這貨的恢復能力,吃過了飯,他就又變得活蹦亂跳了。只不過,小花總感覺吳爭在有意無意的跟自己保持距離。他也不甚在意,吳爭小孩子脾氣,過幾天可能也就忘了。

墨卿卻在此時,問了這麼一句:“吳爭的恢復能力,好似比普通人都要強啊?”

小花嘴角翹起一個弧度,他就知道墨卿會問這個問題。其實不只是墨卿,就連大鬍子心頭也是一直有著這個疑問。

話既然已經說了出來,小花也自然沒必要為吳爭再遮遮掩掩了。於是他就開口淡淡的道:“上次之後你們應該就已經知道了,吳爭他不是人。”

“不是人?”墨卿與大鬍子即便已經得知了這個秘密,但聽到小花的敘述還是不禁驚訝出聲。

然而,這不是人三個字,聽在吳爭的耳朵裡,卻變成了另外的意思。他為何會感覺,小花在罵他呢?難不成是錯覺?

“但是。”墨卿就在此時,又問出了他的疑問:“據我所知,就算不是人類,也不可能有此等恐怖的恢復能力吧。”

“沒錯”。小花點頭,繼續說道:“說起來,吳爭的身體比較特殊,他是一個半妖

。而且他的血液,有著一些特殊的功效。”

“哦?”墨卿不禁玩味的看了一眼角落裡,坐著不停揉捏肚子助消化的吳爭。原本他懟吳爭的看法,也就姑且把對方當成了一個貪生怕死的飯桶,可在聽到小花之後的敘述,他不由得對吳爭又刮目相看了。大隱隱於市,高手在民間啊!

其他關於吳爭的事,小花沒有再透露。一方面,那些也只是小花的一些猜想。另一方面,讓他們知道太多也不是什麼好事。

一夜無話,第二天,幾人沒有多在村子裡停留,騎著馬一溜煙就離開了。幾人走得無聲無息,以至於當他們都離開了村子好遠,村民們才發現。從此之後,村子裡就立起了一座雕像,刻得赫然就是小花的模樣。

已經耽誤可很多時間,小花四人便又加快了速度。連續騎馬行進了幾日,再沒發生任何的變故。按照大鬍子的說法,他們已經離極南之地不遠了。其實不用大鬍子說,周圍環境的變化已經很明顯了。

路旁的樹木,已經是鬱鬱蔥蔥。大片的青草生長在地上,滿上遍野一片綠色的海洋。

“這就是極南之地?”吳爭不禁疑惑道:“你們不是說極南之地幾乎寸草不生,是個不毛之地嗎?”

眾人沒有回答,而是接著騎馬行進。漸漸的,吳爭能夠感覺出來,這樹木開始變得稀疏起來,從最開始的遮天蔽日,逐漸變成了零零散散狀。

終於,在又是一陣快馬飛奔之後,樹叢終於到了盡頭。在樹叢的前方,變成了一大片的草地,只不過此處的草,也要比之前的要稀疏許多。

小花騎在馬上,眺望了一下遠方,隨後說道:“前面是一片戈壁,我們從這裡走應該能很容易繞過南耀國的追殺。”

墨卿與大鬍子聞言,都是點了點頭,沒有意見。只有吳爭這貨,心裡有些發虛,忍不住道:“要不咱們還是換條路吧,畢竟這裡連戶人家都沒有。”

然而,卻無人搭理吳爭,姑且權當吳爭放屁了。吳爭嘴角抽了抽,又吸了吸鼻子,沒有再說話。

小花如此計劃,實在是再保險不得了。經過上次的戰鬥,他深知了南耀的實力。他們既然能夠派出一個化形境界,就肯定會有第二個,第三個……

而這個戈壁灘,雖然看似危險,但卻是直通極南之地,無疑是最快的通道。更何況,戈壁與沙漠還不盡相同。所謂沙漠,那才真正是人類禁區,在裡面不僅要面臨時刻被渴死餓死的危險,還要時時刻刻防備著風沙與流沙。

而戈壁卻不同,雖然也同樣乾燥,但卻並不至於一點水也沒有。而且這種地形,地表並不全是流動的沙子,這樣也給騎馬帶來了極大的可能。

又檢查了一遍食物和水,小花才一聲令下。於是幾人坐好,馬兒便飛奔進了那無盡的隔壁。

四人帶了大概五天的糧食,考慮到戈壁的炎熱,水帶得則更多一些。據

說大鬍子之前來過此地,他當時也就僅僅騎馬行進了三天,便已經到達了那極南之地。因此,由他帶路,五天已經足夠了。

進了戈壁,吳爭便感覺皮膚像是燒起來了一般,周圍環境就像是大火爐,不停的在炙烤著他。馬兒也顯得有些疲憊,因為地形的緣故,踩下去總是深一腳淺一腳的。

說起來,這種地方最適合的代步工具還是駱駝,馬這種生物確實不適合。不過眼下也沒有駱駝,只得暫時將馬兒當做駱駝使用,並且在心裡不斷告訴自己,這就是駱駝。

行進了一整天,幾人已經算是深入戈壁深處了。在這裡,幾人找了個避風的位置就停了下來。傍晚的戈壁灘很是寒冷,好在這裡的陰涼處還有小草和老樹生長,柴火還可以找到。

當幾人準備吃晚餐的時候,小花突然一拍腦袋,感覺事情不妙了。他的反應引起了吳爭三人的警覺,還以為是有敵人來了,忙是起身做戰鬥狀。然而,他們卻見到小花搖頭嘆息,嘴裡說了一句:“我們忘記計算馬的消耗了。”

聽到小花此言,大鬍子也感覺不妙起來。這件事他也忘記了,他只是覺得四個人帶了五天的儲備,絕對足夠了,但他們都無一例外的忘記了一個事情,馬的消耗。

他們在戈壁中行進,靠的也只能是這四匹馬,而恰恰是如此重要的代步工具,他們竟然忘記了為他們儲備。

小花沉吟了一會,隨即丟擲了一個問題:“我們現在還有兩個選擇,其一,就是我們退回去,重新補給過後再進來。這樣做我們不至於冒太大的風險,只不過時間便會浪費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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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好,穩妥一點吧。”吳爭忙是贊同的擺手。

小花自然知道吳爭會如此選擇,不過他也沒說別的,又開口說了第二種選擇。“其二,我們便是繼續行進。雖然風險比較大,但是考慮到之前已經浪費了許多時間,這無疑就是最好的選擇了。”

小花分析完利害之後,卻仍舊是一片寂靜。這又是一個艱難的選擇,而且一旦選擇錯了,很有可能就是三條人命,和一條不是人的命。

“你們怎麼看?”小花又繼續問。

還是沉默,直到過去許久,才聽墨卿說了一句:“我沒意見,怎樣都可以。總之我也是後來加入的,所以跟著你們便是了。”

小花見墨卿這麼說,不禁皺起了眉頭,有看向一旁的大鬍子,問道:“你怎麼看?”

大鬍子捋須,咧嘴說:“灑家覺得,可以接著走。”

“哦?”小花倒是對於大鬍子的回答很吃驚。

卻聽大鬍子分析道:“你也沒必要驚訝,我們雖然沒有給馬準備補給,但是此地的枯草卻也數量不少。相信這些,已經足夠他們吃了。至於水,我們分出來一些給他們,我們少喝一些也未嘗不可。”

“更何況。”說到此處,大鬍子刻意的停頓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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