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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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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萬港幣在1973年算是一筆不小的錢。

70年代初,邵氏電影公司只願出5000美元叫李小龍拍戲。李小龍不願意,之後和嘉禾電影集團簽約,接了兩部電影,報酬是2.5萬美元,按照當時的匯率來算,連20萬港幣都不到。

香港社會底層的人的月薪只有幾百左右,稍好一點上千。

其實,李則天的父母要比很多窮人區的人賺的錢更多,李承志是編輯,蕭芷璇是初中音樂老師,兩人的工資都超過了1500港幣。但是要知道,他們能夠將李則天培養成一個哈佛大學音樂系的學生,花費也是巨大。眾所知周,學音樂十分花錢,各種樂器都瞭解,哪怕買不起,也得要租下來。誠然,李則天的母親是音樂老師,但公器私用,必遭人非議,何況蕭芷璇還是一個大陸人!

李則天離開寶麗金唱片公司之後,到了一家餐廳美美的吃了一頓好的。完了之後,他又去商場逛了一圈,替父親李承志買了一隻派克鋼筆,替母親蕭芷璇買了一雙高跟鞋,大抵花掉了三千港幣。

一轉眼,一萬港幣,十去其三,但是李則天一點也不心疼,如果有錢,他願意買更貴的!現在才8月3號,李則天非常自信,他在哈佛大學開學之前可以賺夠自己的學雜費!

傍晚,夕陽西下,金色的餘暉照耀在李則天的身上,如同披上了一件金紗。

母親蕭芷璇比李則天早回來一步,此刻正在廚房準備晚餐。

李則天一進門,蕭芷璇就注意到了他的手上拎著一個袋子。

“買東西了?”

“是的,媽。給你買了雙鞋!”

李則天說著,將裝鞋的盒子取了出來,然後擺在桌子上。

蕭芷璇看到包裝盒上的英文,不由一驚!

“Salvatamo,菲拉格慕!你怎麼買這麼貴的鞋子!!!”

菲拉格慕被譽為是義大利的女鞋王國,風格華貴典雅,實用性和款式並重,以傳統手工設計和款式新穎譽滿全球。每個女人都嚮往自己有一雙漂亮的高跟鞋,蕭芷璇雖然沒有買過這種鞋子,但她顯然對菲拉格慕品牌有所瞭解!

李則天將手裡頭的合同遞給她,一邊說:“這是我與寶麗金唱片公司簽署的合同,我寫了一首歌賣給他們,賺了一萬港幣,同時還有詞曲版稅。以往都是你們給我買東西,我現在賺錢了,當然要給你們買禮物!你的禮物是這雙菲拉格慕高跟鞋,爸的禮物是一支派克鋼筆。”

“可是,沒必要買這麼貴的啊!”蕭芷璇搖搖頭,有點心疼錢。

“你們辛辛苦苦將我養大,這點錢算得了什麼!!!我以後還會給你們買更好的東西,讓你們住大房子,開好車,有僕人伺候!”李則天的腦海中有著原先身體主人的記憶,當記憶與他融合,他們兩人根本不分彼此了,蕭芷璇和李承志就是他的親父母。李則天的話真情流露,沒有絲毫虛假。

蕭芷璇聞言,眼眶微紅,溼潤,心裡感動不已。

她小心翼翼的將鞋子放進了櫃子裡,珍藏好,這是兒子的禮物,一定要在重要的時候才穿。

“兒子,你休息,我去做飯。”

“我來幫你洗菜!”

……

李承志今晚加班,晚上9點鐘才回來。

“吃晚飯了嗎?”蕭芷璇一邊問,一邊幫丈夫脫掉西裝。

“在公司吃了。”李承志回答道,換上了一雙拖鞋。

“你怎麼了?工作不順心?”蕭芷璇問道。

“沒什麼……”

李承志搖搖頭,走進大廳,一屁股坐在沙發上。

“還沒什麼,你看你,心情不快全都寫在臉上了。說吧,到底怎麼了?”蕭芷璇微蹙眉頭,問道。

李承志微微一嘆,說道:“你知道的,我們是大陸人,來香港只有一年多,受人排擠很是正常。我們報社打算開通偵探小說專欄,吸引更多人來購買報紙。這事一開始是我負責的,為此,我花費了很多時間仔細研究了香港比較出色的偵探小說作家的資料,以便說服這些偵探小說作家和我們報社簽約!可是沒想到,今天下午,領導突然說要換人,由公司另一個人負責此事!”

“為什麼突然間換人啊?”

“因為這人跟好幾名非常出色的偵探小說作家比較熟……”

“那你之前所做的努力不都白費了嗎?!”蕭芷璇皺眉道。

李承志無奈的點點頭。

房間裡,李則天將他們的談話聽得一清二楚,心裡也為父親抱不平。

父親受辱,做兒子的也感同身受。

“我該為父親做些什麼?寫部偵探小說?”

李則天不由沉思起來,他看的小說並不多,因為喜歡邏輯性很強的數學,且本身天賦出眾,所以他恰巧非常愛看偵探小說。亞瑟·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全集》自不必說了,還有阿加莎·克裡斯蒂的《無人生還》《東方快車謀殺案》,東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獻身》《白夜行》,埃勒裡·奎因的《X的悲劇》等等。

李則天覺得,如果要讓自己完全一字不漏的照搬原先的小說,他肯定記不住。但如果仿照著寫,大概也能寫出一部不錯的偵探小說。或許還能在原作上進行一定的創新,使作品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李家是個書香門第,爺爺是個愛國文人,父親李承志是個編輯,早年從事文學作品翻譯,耳濡目染之下,這一世的李則天的寫作水平也差不到哪兒去。再加上前世今生記憶的融合,其寫作能力自然是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寫吧,萬事開頭難!也許,自己也能寫出一部非常出色的作品!書寫好了,不僅可以幫父親在報社站穩腳跟,而且還能賺錢,一舉兩得!”李則天眼睛一定,下定了決心。至於選什麼作品,他也想好了,東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獻身》,該書講述一個數學天才為了幫助一對母女隱藏殺害前夫的罪行,和警方展開了一連串的鬥智,製造整個騙局。李則天本身也是數學天才,所以,他對這部作品印象十分深刻!

大廳裡。

蕭芷璇安慰道:“別想這麼多了!我有一件好事情要告訴你!”

“什麼好事情!”

“咱們兒子寫的歌賣出去了!”

李承志一聽這話,臉上的不快立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激動、好奇和開心。只要兒子出息,那比什麼都重要!!!

“歌名叫什麼?和哪家唱片公司簽約的啊?”李承志連忙問道。

“歌名叫《男兒當自強》,和寶麗金唱片公司籤的約!”蕭芷璇說道。

李承志一聽歌名,不由愣了一下,“許冠傑新專輯的主打歌好像就叫《男兒當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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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咱們兒子寫的歌就是這首《男兒當自強》!!!”

“我記得好像是一個叫做吳什麼人寫的歌?”

“哼,他是個不知羞恥的小偷,剽竊我們兒子的歌!你是不知道啊,今天早上,兒子一個人去到寶麗金唱片公司討說法,不僅成功的揭穿了吳飛天剽竊行為,而且得到了賠償!”

李承志神色激動,沒想到自己的兒子居然這麼有本事,比自己這個當父親的可強多了!

蕭芷璇接著說道:“最終,兒子賺到了一萬港幣,並且獲得了《男兒當自強》這首歌的詞曲版稅。這不,還給你買了禮物,一支派克鋼筆!”說完,蕭芷璇將派克鋼筆拿給他。

李承志接過筆,感動的久久說不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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