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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不要亂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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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那天中午醒來, 朝曦一直以為是泡沫,每天都盯著他, 一定要看到他在身邊,亦或者他活動,在院裡的聲音, 幾乎從來沒讓他離開視線,一不小心觀察出另一個細節,這人好幾天沒上茅房。

雖然神似謫仙,溫文爾雅,如玉般的貴公子, 哪哪都完美,但畢竟不是真的神仙,正常人要做的事他都要做。

“快點。”朝曦催促,“外用和內服, 必須選一個。”

其實最好是外用和內服一起效果好,內服倒是簡單,外用的話這人自己不方便, 還是要朝曦動手。

也沒什麼好害羞的,反正他前前後後裡裡外外有哪裡朝曦沒看過?

知道他愛乾淨,原來給他擦澡, 每天都會擦到, 後來這人腰以下有了感覺,堅持不讓她碰,寧願去街上的澡堂子洗, 也不願意擱家裡擦洗,實在避不開便努力自己洗。

還是不方便,有一次滑了一跤,整個人摔在地上,椅子也被他碰倒,磕到了膝蓋,好半天沒爬起來,最後還是朝曦抱的。

“墨跡。”朝曦去掀他的被子,“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麼?”

沈斐很愛乾淨,全身的皮膚都是白皙透亮的那種,那裡也……

所以並不討厭。

說起來這人真的受到了女媧照顧,人長的好看倒也罷了,身上也好看,是每一處都完美無缺的那種,尋常男人有的缺點,他一個沒有。

沈斐死死捂住被子,“你看錯了,我沒有。”

分明就有,他雖然總在院裡,不過起來走動什麼的朝曦在前面都能聽到,她的藥館前庭是走廊式,有一面直通院子,沈斐在院子裡做了什麼她都知道,即便沒空看他,也能聽到聲音。

耳朵實在太靈,連他翻書的聲音都能聽到。

“那把藥喝了。”朝曦最後還是沒捅破那層紙,給他留個面子,“這藥有化瘀清腐的作用,喝了對你有好處。”

許是怕不喝朝曦亂來,沈斐幽幽嘆口氣,還是接了碗,對這種過度的關心拒絕不了,只能接受。

他喝完沒多久便坐不住,朝曦早就等著,當即將人抱走,虛脫後才抱回來。

晚上沈斐看她的眼神多了一絲怨念。

朝曦只當沒看見,沈斐的腿恢復的很好,已經能慢慢走幾步,朝曦又動了心思,想快點跟這人生米煮成熟飯。

東西早便買好,現在腰包裡也有錢了,可以隨意花,朝曦便想著辦好一點,知道這人沒以前那麼抗拒成親,乾脆跟他一起採買成親需要的東西,閒了一起佈置屋裡屋外。

紅燈籠,紅窗紙,和手牽,沈斐腿腳不利索,朝曦只讓他剪剪窗花,這人手很穩,耐心的跟她學習如何剪,一遍就會,還會自己搞新花樣,舉一反三比朝曦聰明多了。

朝曦將紅綢剪一段出來,縫成花,掛在門口,不知道的還以為她新店開張。

也有人知道內情,走過來熱情問她什麼時候成親?男人是誰?怎麼沒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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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曦便大大方方指了指沈斐,說相公是他。

沈斐是新來的,加上人長的俊美,衣裳隨便一穿便顯得貴氣,很受大娘大姐歡迎,明裡暗裡套他的話,想打聽他的底,沈斐每次回答的都模凌兩可,滴水不漏,久而久之這群人便也只能放棄。

朝曦心道她跟沈斐住一起快兩個月了,對他還是什麼都不瞭解,怎麼可能被你們打探出來。

沈斐只說是京城來的,家裡做些小生意,出來遊玩時不慎摔成這樣,被朝曦所救,日久生情,加上年齡到了,一合計便乾脆成親云云。

他說話時朝曦一直聽著,前面無動於衷,唯有這個‘日久生情’,不知不覺挺了挺腰板,更認真的聽著。

小心思不停的動著,猜測是說辭,還是真的日久生情?

還沒來得及想出個所以然,沈斐便說他想出去,實在是被時不時過來串門的人煩得沒邊,一直問一直問,不想待在家裡,想出去走走。

朝曦沒告訴他外面人更多,他平時宅的厲害,難得想出去,自然不可能拒絕他。

朝曦去準備出行的工具,被子,點心,還有水囊,裡面裝的是熱水,天冷了,塞進這人手裡,能暖一整天。

病人不能任性,朝曦把他捂成粽子才出門。

這個季節靠老天爺賞飯,農作物剛種好,幾天一次下雨,完全不用操心,閒了大家便聚在一起嗑瓜子聊天。

村裡就這麼大,別的事沒有,大家話題繞來繞去,又繞到沈斐和朝曦身上,瞧見朝曦推著輪椅走來,遠遠打聲招呼,“吆,包這麼嚴實是要去哪?”

“夫君說屋裡悶,帶夫君上街走走。”朝曦隨意回答,喊‘夫君’喊的順口。

沈斐頭扭去一邊,全當沒聽見,不過‘夫君’這個詞出現率很高,時不時冒出來,不斷提醒他已經是朝曦的夫君了。

“夫君,今天有風,你冷不冷?”朝曦叫的實在順口,對著沈斐也喊了聲‘夫君’ 。

沈斐沉默了很久,半響才憋出一句話,“……不冷。”

於是倆人又繼續趕起路來,還是擔心沈斐冷,把輪椅下籃子裡的毛氈拿出來,披在沈斐身上。

沈斐坐著輪椅,很容易成為眾人關注的物件,他平時不愛出門也是因為這個,總有人可憐他,看他的眼神帶著異樣,還有人惋惜道,好好的人怎麼就瘸了腿云云,很多聲音。

“沈斐,你長的太好看,老有人看你怎麼辦?”

上次出門是晚上,朝曦已經領教過了,這回還沒到地方,突然推開沈斐的肩膀,將被他壓在背後的披風帽子拉出來,陡然蓋在他腦袋上。

“這樣就不會有人看你了。”

帽子很大,能將沈斐嚴嚴實實包住,也遮住了視線,沈斐抬手扶了扶,不經意似的道,“謝謝你。”

朝曦給他蓋帽子,單純是不想讓別人討論他,其它都是她隨便找的藉口。

其實也確實有不想讓別人多看他的想法,心裡不舒服,朝曦不說而已。

倆人邊走邊聊,著實花了些時間才到街上,不是平常買菜那個,是更大的一條街,比村裡附近那個熱鬧許多,一到地方,驚喜的發現今天逢集,有人搭戲臺子,引來了不少人,有人自然有小販,那一條街上盡數都是吃吃喝喝玩的東西。

這種小吃,小玩意只有鄉下有,城裡不一定買得著,尤其是沈斐,生活的圈子太高,不特意去找,根本接觸不到。

朝曦還是擔心他會走,現在已經抱著隨緣的心態,不走最好,走也沒辦法,只在最後讓沈斐過一段不一樣的生活,留下些稍稍美好的回憶,別讓他每次想起她,都是看他身子,佔他便宜,將他虛弱一面盡收眼底的流氓。

朝曦很有自覺,有時候自己都覺得自己是個流氓,將流氓能做的都做了,說她是流氓一點也不為過。

好像大順還從來沒出過女流氓,看來她要做第一個了。

“沈斐你要不要吃棉花糖?”朝曦瞧沈斐眼睛落在棉花糖上,主動問道。

沈斐沒說話,她便乾脆買了兩個,又連續買了糖人,串燒,燒餅,和臭豆腐,最後喝了一碗豆花,撐的倆人吃不下才老實去戲臺,準備聽戲。

那戲臺搭的高,底下也有一些小販,掛了好些彩燈,底下串了塊牌子,牌子上有字。

“猜燈謎哎。”朝曦拉過一個看了看,“年終歲尾,不缺魚米……”

以為自己自己能猜到,實際上並不可能的朝曦站了很久,依舊沒明白什麼意思。

沈斐都看不下去,她那副認真,又無可奈何的表情,極是逗人。

“鱗。”

說的太快,朝曦腦子反應不過來,險些錯過,“你猜到了?”

她去拿花燈裡的謎底,展開一看,果然是個‘麟’字。

朝曦一喜,連忙將花燈提去給小販換禮品,換了塊手帕回來,那帕上繡了花,端是好看,這也算是沈斐第一次送給她禮物,朝曦很喜歡,來回瞅了幾眼。

沈斐似乎被她的情緒感染,難得來了興致,抬頭瞧了瞧掛了一排的花燈。

一柱香後,朝曦提著大包小包的東西跟在他身後,沈斐實在厲害,一個人包攬了整個燈會,將所有的燈謎都猜到了,猜的小販險些哭了。

朝曦知道他生意難做,給了些銀子,也沒全部拿走,只挑了幾樣好拿的,掛滿了整個輪椅。

沈斐懷裡抱了幾個,輪椅下的籃子,掛在後面的布袋裡,裝的盡是小禮品,沒拆過,還不知道裡面是什麼?

想一想晚上才禮品的畫面,登時笑開了花,一路心情都很好。

朝曦聽完戲,與沈斐一道回去,路上竟發現還有幾家店沒關,賣的恰好是成衣,沈斐給她贏來這麼多小禮品,她要禮尚往來,給沈斐買幾身衣裳。

沈斐對這個不挑,他比較沉穩,看中的不是黑色就是灰色,米色之類的,而且不喜歡有過多花紋陪襯,更喜歡簡單的。

古板,布料選的都很厚,以保暖為先,第二個選的才是美觀,跟年輕人思想完全背馳。

就朝曦這樣的如果有條件,也會以好看為先,她給沈斐買了衣裳,瞧著銀票還很多,沒忍住也想給自己買兩身。

總要配得上沈斐吧?要不然沈斐穿的光鮮亮麗,她穿的宛如乞丐,別人非但不會誇她節儉,反而會說她黃臉婆,老姑娘云云。

朝曦聽著會刺耳。

她還是買不著女裝,挑了些顏色鮮豔的男裝,“沈斐這件怎麼樣?隔壁二狗子說我很適合紅色。”

二狗子?

這名字一聽就知道是男的。

沈斐挑眉,“你穿紅色不好看,黑色好看,穿黑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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