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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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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捕頭向周遠良請示說:“大人,要不我去金蟒縣問問?跟金蟒縣的捕頭說清楚這事的重要性,然後向他保證不會聲張也不會追究此事,他應該能偷偷告訴我是誰讓他們晚兩天來、甚至還提供了情報。”

周遠良搖頭。“收受賄賂拖延辦案時間,雖然於盜竊案上並無實質影響,但卻導致臨縣一戶人家的鉅變。如果是你的話,你會不會心虛愧疚而不願承認呢?”

魏捕頭未答話,但略沮喪的表情證明他也不看好自己剛才的那個提議了。

周遠良繼續說:“縱然金蟒縣的捕頭最後能說出這個人是誰想必也要很耗費一番時間和精力,不划算。咱們現在完全可以判斷一下這人是誰。”

一直安坐在椅子上的安萍兒將頭微微向前傾,她對周遠良如何做這個判斷很感興趣。

周遠良眯著眼睛,想了一下,說:“賄賂捕快晚來、給捕快提供訊息,不可能是毫無意義的行為,這個人必定是要透過這件事達到某種目的,例如從中獲利。”

魏捕頭立刻就想到了因此事而獲利的兩個人。“荷花的那倆伯父。”

劉先生慢悠悠地補充說:“張伯桉也是獲利人。他不但低價買了人家的染坊,而且還白使喚人家閨女當丫鬟。”

“嗯,在咱們福陽縣內,這三個人是已知的最大獲利人。”周遠良話頭一轉,說:“但這三個人的情況又有不同。荷花的兩個伯父能霸佔到家宅是因為荷花的父母死了。但捕快晚到、被騙三百兩銀子、計算上利息後是三百五十兩銀子,這事並不一定會導致荷花的父親重病而亡,正常來講他應該只是大病一場而已。只要荷花的父親還在、用染坊抵掉張伯桉的債務後應該還能有點剩餘銀兩,那麼荷花的兩個伯父是根本沒法霸佔到這處宅院的。也就是說,荷花的伯父能霸佔宅院是件偶然的事……”

“但張伯桉能買到染坊是必然的事。”安萍兒說完後就立馬用手捂住了嘴,擔心自己因亂說話而被討厭。

周遠良沒有討厭她,而是點頭說:“正是這樣,只要捕快晚來福陽縣、竊賊揮霍掉那筆錢,那麼齊老闆就面臨著欠債還錢的艱難局面。三百五十兩紋銀不是小數目,齊家除了這個染坊以外估計也拿不出別的了。而且即使齊老闆還活著,對染坊的估價也高不了,張伯桉必定還是佔便宜。”

“大人,這事裡八成真是張伯桉在搗鬼。”魏捕頭的手指輕敲桌面,說:“借錢付利息這很正常,但借了三百兩銀子用幾天就要付五十兩銀子的利息,這個利息也太高了。齊老闆常年經商,不可能不知道這個。”

周遠良轉頭問長順:“他們的債務是口頭約定還是立了字據?”

“有字據的,不過……”

眾人看著長順,等他說下去。

“大人,是這樣,聽地保說當時張伯桉拿出的借據是兩張紙,兩張長條紙。有人……”長順回想了一下地保的話,說:“有人懷疑過為什麼是兩張長條紙而不是一整張紙,張伯桉說當時手邊只有這兩張紙,沒有整張的大紙了。”

周遠良問:“寫借條、立字據這種事不是要有證人在場嗎?證人怎麼說?”

長順輕哼了一聲,說:“兩個見證人,一個是看到酒就沒命的齊三叔公,張伯桉以感謝為名給他買了一罈好酒,這邊正在談具體條款時他就開始喝,等到正式開始寫借據時他早已酩酊大醉了。另外一個見證人是齊家老闆娘,這個女人……唉,除了掃地做飯帶孩子,她什麼都不懂。”

安萍兒很詫異地問:“只是讓她回憶一下當時用的是一整張紙還是兩張長條紙而已,這個也不需要懂什麼呀?”

“她不懂見證人是什麼意思,而且她很不習慣見陌生人,所以齊老闆跟張伯桉談條款時她說有個什麼事沒做、要出去一下,齊老闆讓她快去快回,結果直到張伯桉帶著借據離開了她都沒回來。”

“也就是說有見證人等於沒見證人,這兩個人都沒看到當初齊老闆簽下的借據究竟是什麼樣的。”周遠良微微皺眉,顯然對這種情況感覺有些棘手。

“是的,大人。這兩個見證人都是齊老闆的近親,他們不可能編瞎話、不可能向著張伯桉這個外人的。所以情況應該是真實的,真就沒人看到當時寫借據用的是一張紙還是兩條紙。”

劉先生看向長順,問:“齊老闆家還有別的紙嗎?比對一下不就知道了嘛。”

魏捕頭和長順一起搖頭。

長順說:“劉先生,福陽縣乃偏郊野地。除了那些想考取功名的學子以外,百姓中鮮有愛文之人。像齊老闆這樣的商家,家裡除了賬本以外很難找到寫字用的紙張。所以當時那些人只是稍稍質疑了一下,沒人費心去找他家裡到底有沒有這種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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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萍兒心中暗想:找了也沒用,不論找不找得到張伯桉都可以把話圓回來。

周遠良也沒再糾結這事,而是開始了下一話題。“長順,榮信紙鋪查得怎麼樣?”

“咦?”安萍兒對忽然冒出來的一家紙鋪感覺詫異,難道說他們家專門出售這種長條紙?

雖然安萍兒的那聲詫異很輕,但周遠良還是注意到了,給她簡單地解釋了一下:“你送張家老夫人回後堂時我詢問了張伯桉,知道他家賬本的用紙都買自城北一家名為榮信的紙鋪。”

“哦。”安萍兒小臉微紅地應了一聲,略微有些手足無措。她沒想到周遠良會專門針對自己的一個小疑惑而做出答覆,受寵若驚。

周遠良讀懂了安萍兒的心思但沒有做進一步的解釋,而是扭回頭去平靜地等待長順回答問題,但他那微微上揚的嘴角還是洩露了些許心情。

“回大人,榮信紙鋪是去年夏天才開張的店,老闆是一位從京畿府來的劉姓年輕人。聽說他是有錢人家的少爺,閒暇無事在全國各府縣溜達。也不知怎麼的到了咱們福陽縣轉一圈就不想走了,還開了這家鋪子賣些筆墨紙硯等物。這位劉老板吧……”長順咂了咂嘴,對接下來自己的話好像也沒把握的樣子。“地保告訴我他聽一位長輩說,這位劉老板的五官很像十年前離家出走的齊家長子,也就是荷花的哥哥,齊紅利。”

“齊家長子?”魏捕頭皺著眉頭努力回憶。他十年前就已經是福陽縣的捕頭了,對縣城中的人和事瞭解得比較清楚。但福陽縣人口眾多,要說每件事他都記得清的話也不現實,比如齊家還有一個兒子的事他就不記得了。

而周遠良的關注點跟魏捕頭不同,他更在意另外一件事:“離家出走?”

“是的,大人,是離家出走。據那位長輩講,十年前,齊老闆的一位遠親從京畿府到福陽縣來辦事,在齊家住了幾天。閒聊中,這位親戚誇獎了齊紅利幾句,說他天資聰穎、悉心栽培的話將來必定有好前程。齊老闆沒把親戚的客套話當真、只是一笑而過,但當時只有十二歲的齊紅利顯然是把這話當真了。等臨走時,那位親戚還很認真地跟齊老闆說一定要讓齊紅利讀書、不可埋沒了,如果有需要的話就到京畿府去找他云云。聽說當時齊紅利就想跟著親戚去京畿府,但齊老闆沒同意。親戚走後,他們父子倆為這事鬧了好幾天,然後有一天齊紅利留了封信就走了,自此音信全無。”

“京畿府雖然路途遙遠、無法經常回家探望,但託人送封信還是可以做到的。”周遠良覺得齊紅利此次投親的行為有些不同尋常。

長順搖了搖頭,說:“音信全無這事是齊老闆自己說的,但是不是真的就一封信都沒送回來,不確定。聽那位長輩說,齊家父子倆向來不和睦。齊紅利從懂事起就很看不起他這當染坊小老闆的爹,而齊老闆也很瞧不上兒子那種與生俱來且又莫名其妙的狂傲勁。聽說從齊紅利差不多十歲起齊老闆就想讓他學著染布、學著經營染坊,但齊紅利從來都不邁入染坊半步,這小子一直認為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十幾歲正是人特別執拗的時候,齊紅利因為跟齊老闆鬥氣而一封信都不寫也是有可能的。聽那位長輩說,有沒有書信往來,這個不確定,但很確定的是齊紅利走後就再也沒回來過。”

從十二歲的少年成長為二十二歲的青年男子,這是一個人外貌變化最為巨大的十年。長大十八變的可不止是女子,男子也一樣。安萍兒、魏捕頭和劉先生都認為,僅僅是眉眼之間有些像還不足以證明劉老板就是齊紅利。

但周遠良顯然跟他們的想法不同。“這位劉老板八成就是齊紅利或者是跟齊家有關的人。”

雖然安萍兒他們都跟周遠良相識不久,但都很清楚他向來說話謹慎的特點。能讓周遠良作出這樣的判斷,看來他是有什麼證據了。

“來,你們看一下這賬本有什麼蹊蹺。”周遠良將從張家帶回來的那個賬本遞給魏捕頭。

魏捕頭接過賬本後放在了中間位置,方便安萍兒和劉先生共同研究。魏捕頭在看正本的內容,劉先生在核對每一頁紙上的筆跡是否相同,而安萍兒則隨便揪著一頁紙不放。

準確地說,安萍兒是隨便揪著一頁寫了字的紙的邊角不放,又是湊到跟前仔細看、又是用指甲摳的,顯然是對紙張本身更感興趣。(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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