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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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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尖銳的輕響,被紅狼汽車裡的音響蓋過。

只是那一點火光,跟麻花辮子腦後飛濺出來的鮮血,提醒了發生的恐怖。

身後的幾個黑人驚叫了起來。口中喊著不止一邊上帝的名字,轉身開始逃竄。

紅狼沒有下車,就在車裡朝著其中一個黑人的腳踝,扣動了扳機。

"哦!"

黑人慘叫了一聲,整個人向前倒了下來,臉朝地鼻子嗑在地上,流出了一灘血。

紅狼受不了這個黑人的慘叫聲,他沒有完全瞄準他的腳踝,子彈只是擦過而已。

感覺身後有人走了過來,黑人轉過了身,害怕的伸手抗拒著,腳向後蹬著地,讓自己遠離那個開槍殺人,一臉寒霜的魔鬼。

一個箭步上前,紅狼迅猛的抓住了黑人的衣領,單手就將他整個人都提了起來。

黑人驚訝的感覺著自己的身子飄在了半空中,他的體重有一百八十磅。怎可能有人擁有這麼強大的力量,能夠單手提起他。

還沒等黑人驚訝完,紅狼就將他甩到了身後的車身上。

黑人的身體反彈了回來,就在彈起不到一釐米的時候,紅狼的手又狠狠的掐住了黑人的脖子上。

五指死死的扣住黑人的脖子,黑人只覺得自己是被堅硬的鐵鉗子鎖住了脖子。

紅狼的手指很緊,力道拿捏的很好。只留有一點點的空氣進入到黑人的肺裡,不至於窒息,又很能讓他清楚的感受到窒息的痛苦。

黑人的腳在地上亂蹬著,雙手死死的扣著紅狼的手指。

即使使出了全身的力氣,黑人也沒有辦法移動那鎖在他脖子上的五隻手指。

就這麼持續了大概兩分鍾,紅狼覺得差不多了,鬆開了手。

一鬆手,黑人就像倒空了的麻袋一樣,整個人癱倒在地上。

雙腿發軟,沒有辦法支撐自己任何一點體重。

紅狼開啟了後座的車門。

是你自己進去,還是我送你進去。

表明了自己的態度。

黑人總算明白了紅狼想做什麼,在地上猶豫了。

他的幾個兄弟都是徒步逃跑的,半個小時內,不會有任何人來救他。

警察每分鐘都會接到來自布魯克林的求救電話,這塊區域又是最常發生最糟糕事情的地方,幾乎每天晚上都有,每個小時都有。

酒吧裡,傳出了玻璃杯摔碎的聲音,跟打鬥爭吵的聲音。

正好對應了黑人內心的想法。

紅狼想要黑人帶他去屬於他們的地盤,不知道紅狼想要做什麼。

趴在地上的黑人還在考慮,暴露了地盤中心,他的下場會比現在要好多少呢?

紅狼轉動了一下消音器,金屬摩擦的聲音,刺耳又尖銳。

很輕微的聲音,足夠刺激一個在死亡邊緣徘徊的人。

黑人戰慄了。

抬頭看了看那個倒在地上,一動不動的麻花辮子。

他的眼睛瞪著老大,空洞無神,完全沒有了生氣。

眉心的那一個槍眼,黑血正不斷的從裡面冒出來。

他的腦後的黑血不斷的蔓延開來,整個腦袋都泡在了鮮血裡面。

活著總比死了好。

最差的結果也不過就是這樣了。

黑人自己爬了起來,剛才腳下的一頓亂蹬,他才意識到自己的腳踝只是一點擦傷而已。

將鼻血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擦,趔趄的走上了紅狼的車。

保時捷在街道傷暢通無阻。

紅狼開始喜歡紐約這個地方了,尤其是布魯克林區。

在接近曼哈頓的地方,他需要依靠高科技的手段才能偷到一輛車。而現在,他開槍殺死了一個人,卻沒有聽到一點警察的車鳴笛聲。

來自布魯克林的報案,就像是聽到教堂裡的鐘聲一樣。不會有多少人注意,就算來了警察,紅狼也早已經丟下這輛車,消失無蹤了。

紅狼可以像複述看過的電影情節一樣,說一說未來十幾個小時裡會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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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酒吧的對街,幾個黑人上來圍觀一輛顏色奪目的保時捷,開車的是一個亞洲面孔的白人。

沒有任何爭執,白人從車裡拿出了槍,朝著黑人射擊。正中眉心,槍法很準的一個白人。

目擊者會被去做一次人臉拼圖,紅狼的樣子會被還原的七八成像。

等警察找到紅狼的時候,紅狼會告訴他們,當時那個時間,他正在拉斯維加斯的**裡贏錢。

紅狼已經派出了自己手底下的一個嘍囉,易容成了自己的樣子,現在應該還在拉斯維加斯的**裡。

這麼說有點自私了,那其實是組長底下的人。專門負責製造不在場證明,有男有女,也可以隨時轉換成男女老少,高矮胖瘦的人都可以。因為這群人的人數不少,好像還有一個代稱,叫做變色龍。

沒記錯的話,就是這個稱呼。

紅狼很放心的開車,開啟了音響。

裡面滾石樂隊的歌曲高昂的唱著,整個車廂裡都是震動的感覺。

黑人不敢動的坐在後座,就坐在紅狼身後的位置。

把敵人留在身後是很危險的舉動,可是黑人還是不敢有絲毫的妄想。

他的口袋裡,有著一把五寸長的匕首,足夠劃開一個人的頸部動脈,從這個角度也可以從座位後面,隔著車墊靠背捅進紅狼的背部。

五寸不足以刺入很深的位置,但是至少可以讓紅狼受傷。

當手摸到褲腿的時候,黑人不由自主的戰慄了,寒意深入骨髓。

他別在褲腿的匕首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不見了。

一個厚重的東西從前方劃過一道拋物線,落在了身邊的坐位上。

赫然就是自己那把五寸長的匕首。

"不好意思,我想你買到假貨了,這不是真牌的瑞士軍刀。"

紅狼用中文說了一句,隨後又意識到身後坐著的是一個美國黑人,也許他連很多英文單詞都聽不懂,何必說中文呢。

用英文又複述了一遍。

黑人根本沒有聽紅狼在說什麼,他眼睜睜的看著那把匕首。

匕首就在身邊,只要他動動手指就可以將匕首拿起來。

只是他現在手指已經冰冷的動不了了,渾身就像灌了水泥一樣的僵硬。

腳踝上的還殘留著微微的疼痛。

一隻兔子要對付一隻野狼,就算給兔子一把匕首,又有什麼用呢。

黑人放棄了,他無力的垂下了腦袋,扭過頭看著窗外匆匆而過的商店跟樹木。

這也許會是他最後看的風景了。

臨死之前能坐在保時捷上,還算不錯的臨終禮物吧。

紅狼很明確的告訴黑人,要去的地方是他們黑鬼幫最大的據點。他要見的,是能在黑鬼幫說得上話的人。

黑人告訴紅狼,他從來沒有見過老大。所知道的據點也只有一個,他只能帶他去那裡,剩下的事情,他一點辦法也沒有。

紅狼點點頭,沒有失望。小混混終究是小混混,看這個黑人膽子小得很,怕死的心遠遠大於一顆拼搏的心,應該是剛入幫不久吧。

"doyouh**ekid?"

紅狼將音響的音量調低,試著跟黑人說話。

黑人已經無所謂了,無力的靠在身後墊子上,告訴紅狼他有三個孩子。

跟電影裡的黑人一樣,他從小備受歧視,家裡有五六個兄弟姐妹,非常貧窮,沒有一個人念得起書。

一家人都住在布魯克林貧民窟裡,他們家沒有房子,只有從垃圾堆裡撿回來的幾塊破布,勉強縫補之後,搭起來的一個帳篷。

在他十六歲的時候,一個醉酒的白人抽菸將菸頭扔進了他們的帳篷,最小的妹妹被燒死了。結果那個白人只被要求賠償而已,數目還不多。

父母接受了賠償,將妹妹的屍體火化了。他們都清楚,所有貧民窟裡的人也都清楚。即使再上訴也是沒有用的,結果不會比現在好多少,他們家也確實需要那筆數目不多的錢。

之後黑人對那個白人展開了報復,用一根鋼筋將白人打倒在地上,直到他動也動不了。

他被捕了,判了十五年的刑罰。

沒有資格獲得假釋,等他十五年刑滿出獄之後,就再也找不到他的家人了。

他認識了一個妓女,兩個人生下了三個孩子,有兩個已經死了。剩下的一個,正在布魯克林。

"我不能靠女人養活一家。"

黑人口氣硬了起來。

他沒有念過書,不認識一個字。所有的工廠都因為他曾經坐過牢而拒絕用他,有個好心的工地老總用了他,他曾經認為那是個好心人。等工程一個月結束的時候,他沒有發給黑人應得的工資,但是承諾他,工程結束之後會按雙倍工資給他。

三個月後,他因偷竊而再度入獄。

"我他媽沒有偷他那枚難看的要死的戒指。"

紅狼能感覺到後面聲波傳來。

是個令人同情的遭遇。

紅狼對黑人的過往,只是聽聽而已。

他們這樣的一家三口,就算不是在美國紐約布魯克林區,在哪個國家都一樣。就算死在街頭,也得等屍體發臭,才會有人來處理。

隨意的火化,然後被放到不知道什麼地方處理掉。

那些人處理屍體,就像菜市場的**切肉一樣的正常。

"dontkillme。Please。"

這個黑人居然會用客氣的敬語。

比起很多有學歷的白人,要好得多呢。

比如洪少威,一個披著羊皮的狼。在紅狼面前多低姿態,也從來沒有說過一句謝謝。在請求紅狼做保鏢的時候,也沒有說一句拜託或者懇求。

洪少威說的是。

多少錢都可以。

當人聽到多少錢都可以這句話的時候,為了儲存面子,都會說考慮一下。

說考慮的時候,其實就已經決定要答應了。

答應放下尊嚴,換取利益。

就憑這個please,紅狼決定留這個黑人一條命。

不是因為他心軟,而是他看不起洪少威,就用這個黑人,默默的在心裡給他一個耳光。

任務結束之後,再看心情怎樣樣。心情決定洪少威的命運,是好還是死。

保時捷停了下來,面前擺放了三四個木頭做的阻擋物,橫木欄上面一圈一圈的纏著鐵絲。

鐵絲上面隱隱約約的透著深黑色的光。

這些深黑色的光,不是油漆,也不是什麼老化的鐵鏽或是髒東西。而是血,鮮血染在上面,時間久了粘上灰塵就會變成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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