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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第六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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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著康熙用完了午膳,雍正便去接沈氏了。

因著一大早就打發了人去將軍府說了一聲,所以沈氏是早就收拾好了東西,在等著了。

在將軍府聽了整件案子之後,本就有些擔憂自家兒子的沈氏,更是心有戚戚然。

沈氏深覺自己實在不該再這麼縱著雍正了。

雍正本有兩個兄弟,一個包瑩,一個包穎,都是命薄的,早早便去了。所以,對著雍正,沈氏但凡是能力所及,必是有求必應的。

但……若是他早就成親生子了,便是真有個萬一,也有個血脈,不至於就這麼斷了包家的根。

想起自己丈夫死前給雍正定下的娃娃親,沈氏算了算,那董家小姐現在應該也有十六歲了,是該去董家提親的時候了。

當年雍正說要先立業,再成家。沈氏雖然頗有微詞,想著娶個兒媳婦過來幫襯著,可是還是從了雍正的意思。

而今業已成了,要讓雍正成家,卻也不會再推託了吧!

回了包府,沈氏也等不及了,便與雍正一說。

雍正雖然與胤i兩情相悅,可是男兒本就該傳宗接代,是以,並未有所牴觸。更何況這門親事還是包令儀生前為其定下的,只這一個孝字,雍正便要從之。

沈氏一見雍正答應了,也不願等明日,只叫包明趕緊去找汴京城內最有名的媒婆。

在等媒婆的這段時間,沈氏也不閒著。

好還要準備給媒婆的禮物,給董大人一家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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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侍郎董浩的家中,今日迎來了一樁大喜事。

正是那戶部尚書包家前來提親。

董浩,字致書,與包拯之父包令儀本是同鄉,又是同年,同朝為官多年,關係很好。也因為關係很好,董致書曾與包令儀口頭上為兩家的兒女定下了親事。

可惜的是,在兩家交換定親的信物之前,包令儀的母親去世,包令儀便請辭回鄉丁憂去了。只是那包令儀向來侍母至孝,包老夫人這一去,包令儀便因為哀毀過禮,得了急病。

包令儀這一病,董致書倒不好急著提這交換信物一事。本想著,待包令儀病好之後再行計較的,沒曾想這包令儀的病竟是來勢洶洶,纏綿病榻不過三五日,終究是去了。

這樣一來,董致書倒有些慶幸起董包兩家雖然口頭上應了,卻沒來得及交換信物。只有口頭承諾的話,無憑無據,就不能證明董致書同意了自家女兒嫁到包家去。

董致書在與包令儀說親之前,自然是見過包拯的。雖然那時候的包拯看著確實不錯,但是如今他生父已死,沒人教導,以後的前途尚未可知。

若包拯是個上進的倒也罷了,憑著自己這個做岳父的在官場上這麼多年,經營的關係,為其謀劃一二也是可以的。

可若包拯是個不思進取的,女兒嫁過去,那便是害了自家女兒。

董致書還是很喜歡自己這個嫡女的,但他也有自己的兒子,不可能為了一個女婿而費盡思量。即使那是他的嫡女。

而那包令儀的夫人沈氏,也不知是不知道自家夫君與董致書的口頭約定,為兩家孩子定親的事。或是因為沈氏是個聰明,不願讓董家為難,更不願自取其辱,便沒有與董家提及之前約定的交換信物一事,便帶著包拯,扶著包令儀的靈樞回了廬州老家。

因著包家唯一的男丁尚小,董致書也不可能與他通訊,更不能與沈氏通訊問安。畢竟瓜田李下的,有些事情很是說不清楚。

寡婦門前是非多啊!

但董致書還是與包令儀有份情誼在的,偶爾也會託人打聽一下那包家小公子的事情。

只聽說那包家小公子雖然性子冷了些,卻也是個厲害的。

隨後,包拯的種種被董致中聽在耳裡,便有了一點小心思。

那包拯年紀雖小,卻是個有主意的,還能從一干如同柴狼虎豹般的親戚的手上,守住包家的產業,實在是難得的!

既然包拯是個肯上進的,或許自家女兒嫁給他並不算委屈吃虧?

只是,董致書也不能無緣無故的便跑去廬州,跟包拯說:“我跟你父親當年給你和我女兒定了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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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十幾年沒有聯絡了,彼此之間又沒有信物,誰信呢。

董致書也不確定沈氏有沒有跟包拯說過這件事。

所以,即使董致書如今是吏部侍郎,也不能厚著臉皮開這個口啊!

董致書思前想後,終於決定先給包家一點小恩惠,然後再提出當年的婚約。

畢竟當年董致書就這麼眼睜睜的看著沈氏帶著兒子回家,對著這對孤兒寡母的,提都沒提兩孩子定親的事情。

這做法,無論在什麼時候來看,都有些不厚道的。

那包拯果然是個出息的,童生、秀才、舉人都是一考便中,董致中沒有操作的餘地。

董致書便決定,等包拯來京城考進士科時,為其走動一番,拉拉薩市人情,爭取以後讓包拯有個好的職位,這樣,總是有恩了吧。

董致書想來,那包拯雖然會考試,但人情走動對這個尚十八歲的年輕人來說,必是不夠圓滑的。

沒曾想,那包拯的運氣也好,在考進士之前,竟然破了高麗太子被殺一案,因此認識了八賢王,隨後又與飛星將軍龐統一見如故,在進京趕考之時,竟是直接就住進了將軍府。

董致書有些鬱悶了!

本來還想著,等包拯進京趕考的時候,邀其住在董府,也算是給女兒和她的未來夫君培養感情的,如今這打算卻是落空了。

該怎麼辦呢?

早知如此,當初就該點靠上去的。畢竟當時雍正還是前途未卜,沒什麼勢力可言,那時靠上去,還可以說是雪中送炭。

而現在靠過去,卻是有一種錦上添花的感覺,卻是說什麼都遲了。

世人總會記得雪中送炭的那個人,卻不會記得眾多錦上添花的人。

現在的包拯可是前途無量,得龐將軍和八賢王看重,又因為龐將軍的引薦的緣故,頗得官家的青眼,董致書已是望塵莫及。

隨後,包拯中了狀元,成了從二品的戶部尚書,比董致書這個從四品的吏部侍郎的官職還高。

這時,董致書可謂是徹底死了當包拯的老丈人的心了。

可就當董致書斷了念頭的時候,包家竟然找了媒婆來提親了!

這可當真是喜從天降!

董致書也不由得對當年一事,越發的羞愧起來。

自己當年嫌棄包拯沒有長輩扶持,前途未卜,便裝作定親一事沒有發生。

而如今,包拯已經是戶部尚書,比董致書的職位都高,又是個前程似錦的,很該有個位高權重的岳家。

可包拯沒有,反而還是遵從當年包令儀與董致書的口頭之約,來董家提親了。

要知道,沒有信物,沒有證人,便是包拯另娶別家,董致書也沒旁的話說的。

索性包拯有情有義,又重承諾。不然,女兒哪裡能高攀,嫁得到那麼好的人家。

雖然兩家口頭上早就約好了親事,可是信物未交換,八字也還沒合,那這些過程還是應該過一遍的。

董致書興沖沖的拿了自家女兒的八字,與媒婆送來的,雍正的八字給了算命先生一算,自然是極合的來的。

如此一來,董致書對著要交換的信物更是挑得越發慎重了起來。

董致書是朝庭命官,自然知道雍正頗得皇帝信任,宮中甚至常常賞些古董玩物之類的進包府。

董致書想著,平常的東西是肯定不行的,雍正但凡有些眼光,必是看不上眼那些尋常的物件,那……該送些什麼好呢?

董致書把玩著,與包令儀說親時,自己曾經想用來做信物的蝙蝠狀的藍田玉佩,感到深深的為難了!

董家小姐董欣蘭已經是二八芳齡了。

平常人家十六歲便是出嫁的年紀了,而董欣蘭卻連親都還未說。

董欣蘭是個姑娘家,自是不好問這些事情。雖然對此有些著急,但想著父母必不會害了自己,便只聽從父母的安排便是了。

直到今日,戶部尚書家的人來提親,董欣蘭方才從自家父親口中得知,自己小時候便被說親給了這包府的小公子了。

那包拯,董欣蘭雖然是個閨閣女子,卻也是對他的名聲略有耳聞的。

包拯不過才十八歲的年紀,便是常常的狀元郎了。曾經抓獲害死高麗太子的兇手,又得皇帝青眼有加,初做官便是那從二品的戶部尚書。

雖聽說那包拯長相略黑,但五官還算是端正。可董欣蘭卻是不在意的這些外表的。

便是那包拯長得不怎麼樣,董欣蘭也是會高高興興的嫁到包府。

畢竟,找夫君最重要的從來不是外貌,而是那一身的才華。

要不然,那古人怎麼會說郎才女貌,而不是女才郎貌呢。由這點便可知,世人在意並注重的男人的,從來都是才華。

董欣蘭一邊高興,另一邊卻是疑惑。

為何自己從來不知道自己竟然已經訂過親?畢竟這是自己的終身大事,自己又是董家唯一的嫡女,在此之前,父母不可能一絲口風都不露的。

董欣蘭忙讓自己的婢女們去打聽一下。雖然大家報過來的都是些一段段的,但董欣蘭是個聰明人,馬上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總結一下,便是父親嫌棄了這樁婚事,這才隻字不提。偏偏父親又沒壞到極點,這才不敢在包家公子成親之前,給自己說親。

而那包家公子是個仁義的,做了大官後卻不嫌棄自己,還是願意娶自己為妻。

董欣蘭對包拯的印象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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