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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宗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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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在面對未知之物的時候,都會感覺到“恐懼”。這種“超出自己意識理解”的狀態,其實意味著“危險”。

如果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懸而未決,如果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保證自己明天不會失去呼吸,如果存在一種事物可以讓自己接下來的狩獵血本無歸……

剛剛獲得思考能力的人類,便開始為這種事所恐懼。

原本用於辨識同類交流信息的腦迴路,會在這種驅動之下,嘗試著去辨識那些廣闊“未知”的“情緒”。

理所當然的,他們不會辨識成功。這本質上只是一種基因層面的bug而已。

但是,正如同人類會用想象補全視覺的不足一樣,他們會想象出一個原本不存在的、像人一樣思考的超自然存在,來解釋這一切,來對他們做出虛無縹緲的保證,以讓他們安心。

人類便想象出了“神”。

然後,正如同人與人之間會有“約定”一般,人類會嘗試與“神”定下“約定”。人按照“約定”的那樣生活,為神獻上祭禮,而神也按照“約定”,為人類解除未知的恐懼。

這裡面也少不了四氫大麻酚一類物質的作用。

天然致幻劑的煙氣升騰,與人類的想象力匯成一團。諸神在其中誕生。

尤基結合自己修習內功時順帶學習的認知科學知識,以及向山隨口的教誨,理解那本書的內容。這本成書於1999的作品,到底受到一些時代限制。那個時代,人類尚未完成人類基因組計劃,光遺傳尚未誕生,大腦對於人類來說相當於只撬開一角的黑箱,演化心理學剛剛萌芽,許多後世學者輕易接受的概念,對於這本書的寫作者來說尚屬於“未知”。

可結合一些後續的發現,卻可以更好的理解這本書的內容。

“也就是說,原始的宗教,是人類為了解釋這個世界而誕生的麼……”

尤基點了點頭,然後又搖了搖頭。

這應該不是六龍教。

自從二十一世紀開始,“科學”就成為了唯一具備偉力的巫術。

科學所闡釋的世界,或許不一定是最能讓人接受的,但一定是最有力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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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已經不需要其他手段,來解釋世界了。

況且這些六龍教信徒也沒有表露出什麼特別詭異的世界觀。他們認知中的世界,依舊是科學的。

不論是師父強讀六龍教信徒記憶得到的情報,還是自己交流得到的情報,都是這樣表示的。

尤基繼續翻閱下去。

“原始宗教的另一個特徵,是符合人類最直觀、最本能的價值觀……嗯,原來如此……”

原始的宗教,往往是一個部落信仰一個神。這個“神”,便是部落規模的保證。原始的人類想象出了這樣的超自然存在,來為彼此之間的約定做出保證,人們便願意相信,部落身邊的人是“自己”這一邊的。

而在原始時代,一個部落的人,通常又天然具備血緣上的聯絡。

“親相愛”是一切的基礎。“仁愛”便首先是有血緣關係之間的親人相愛,然後才能推廣到別人那邊。由於群居動物的本能,人會天然愛著自己的血親。

而書中作為例子的那個宗教也是如此。

由於這本書是“於千禧年之際,應書商邀約”才寫的,所以主要也是以紀年原點的那位宗教領袖為基礎桉例來分析的。

那位宗教領袖之前,他所信仰的教派就是如此。那個教派最開始,是“一個遊牧部落的保護神”,以“萬軍之主”為代表的軍事文化也滲透在這位神最原始的信仰之中。

而作為“部落的保護神”,這位神的信仰,所推崇的就是“部落成員之間的愛”。

“愛”,一群由血緣紐帶、家庭關係維繫在一起的人的愛,就是這個信仰的基礎。

那位神是“忌邪的神”——“嫉妒邪惡的神”。雖然破壞愛的“嫉妒”是這個信仰之內的罪,但神的嫉妒卻不一樣。神像丈夫愛著妻子那樣,帶有獨佔欲的愛著信眾。信眾去信仰別的事物,即“邪惡”,他便會“嫉妒”。

而這一信仰還天然提倡“愛鄰人”——因為對於遊牧部落來說,“鄰人”乃是關係稍微遠一點的家人、親人。

這支以“希伯來”為名的遊牧部落,即使到了後來的文明時代,居住在城市,也堅定的要與同族居住在一個社群,只與同族做“鄰人”。

這種類似於“宗族”的家族愛,便是如此根深蒂固。

這種信仰,是堅定的“不傳外邦”。對於這一支族裔而言,這份信仰是他們獨有的精神財富,是他們私有的瑰寶,不能贈給外人。

雖然有一些沒有希伯來血脈的人也為這種“愛”的教義所吸引,但是卻不能真正融入。

一直到那位“作為紀年原點”的宗教領袖出現。

這裡,這本書的作者寫道:“關於耶穌基督,學界歷來眾說紛紜。刨除那些荒誕不經、帶有超自然色彩的觀點,學界主要可以分為兩派。一派認為,公元一世紀確實有一位先知,進行了宗教改革。而另一派則認為,這是公元一世紀開始,幾百年集體創作中匯聚出的一個虛擬形象,耶穌基督並不存在,他本質上應該是一群一世紀神學家的幾何體。這裡,為了降低理解成本,我們姑且假定,公元一世紀確實存在這樣一位先知……”

這位先知重新定義了教義。

他為“鄰人”做出了額外的註釋。當一名信眾問他,“什麼是鄰人”的時候,他回答道“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信眾說:“是憐憫他的。”

那位宗教領袖便說:“你去照樣行吧。”

在這一句註釋之下,“鄰人”是一種宗教色彩的隱喻。它不再意味著“空間上住得近的人”,而是“會對你產生同情心的人”。

鄰舍概念恰是超越“圈子”的遠人之愛。撒瑪利亞人被猶太人認為是血統汙染的不潔群體,他們彼此互相歧視。

毫無疑問,他扭曲了教義,用自己的意志,替代了千年的傳統。

所謂“我注六經,六經注我”不外如是。

在宗教的信仰之內,這位領袖應驗了古老的預言,更新了最初的古代先知與神的契約,重新革新了信仰。從此,“不傳外邦”的規定也被打破。

而最初信仰這位神的遊牧民族後裔,也因此憎恨這位宗教領袖。在他們的視野之中,這位宗教領袖是打碎他們瑰寶、將自己家族財產贈予外人的背叛者。

因此,作為被羅馬帝國統治的民族,他們向帝國舉報,說這位宗教領袖自稱“猶太人的王”,要帶領自己的民族造反。

羅馬人的總督對這位領袖並無惡感,甚至給予了這位領袖公正的機會。

但這位宗教領袖或許是對同族失望,或許也有著“流血自我始”的念頭。

這便是那個著名宗教故事的去神秘化版本。

而在那之後,這位宗教領袖所改良的信仰,成為了帝國底層平民抱團的依據。

無所依靠的人按照這種信仰,組織起彼此的力量。

就算帝國一度對這些來自底層的教眾揮刀,甚至用上了極度殘忍的刑罰,也沒有嚇住那些底層。

因為帝國的統治……

已經足夠殘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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