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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 3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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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決定去見那個名為洪馨陽的女子,我想儘快弄清楚她到底是不是我要找的人,然後完成我來到這個時空的使命。

我感覺我將這件事拖太久了,一件事拖得越久,它所具有的意義就越發令人懷疑。我想意義這種東西說到底是跟完成這件事的慾望迫切程度相關,如果慾望長時間不被滿足,我毫不懷疑它會轉化成焦躁,而我如果焦躁,則對事情進展有百害而無一利。

我坐在馬路中央一塊圈出來的綠草地上,皺著眉毛啃一個名為紅薯植物莖塊,這種東西買自路邊,有個男人用鐵桶改造的爐子烘烤它們,空氣中散發著一股澱粉烘烤的濃郁甜香。我的本意並不是吃它,只是觀察這個爐子用什麼燃料燃燒而已。可是周圍的人一擁,我莫名其妙被推到那個爐子跟前,當對方問我“要幾個”時,我的肚子傳來響聲,我想那是飢餓的訊號,我於是掏錢買了一個。

咬下去又甜又軟,並沒有吃起來那麼香,可用來填飽肚子是合適的。我啃完它後掏出手帕去自來水開關那弄溼了仔細擦手,然後我決定再去買一個。

可到了掏錢的時候我發現我的錢幣不翼而飛。我很確定查理給我的一疊錢放在牛仔褲的後面褲帶裡,但是現在一摸卻不見了。

怎麼會不見了呢?我難道不小心掉了?我偏頭微微閉上眼回想了一遍最後一次看到錢的情形,忽然明白過來,我的錢被人偷走了。

偷竊和搶劫,這是自人類建立城邦以來最常見的兩種犯罪形式,在此之前我只在書裡見過有關它的描述,有法學家堅持對這種行為必須嚴懲,法國十八世紀也曾發生過因偷竊而處以絞刑的案例,但我不知道發生這種事,對被偷竊的人而言意味著什麼。

我的全部貨幣都不見了,三千九百八十二塊,我只用了兩次,一是在便利店,二是在烤紅薯的攤子前。

“喂,你要不要啊?”那個小販不耐煩地提醒我。

“沒錢了。”我說。

“媽的沒錢買什麼啊,一邊去一邊去,別擋著我做生意啊。”他不耐煩地揮手。

我默默地轉身站到一邊,觀察來這個攤子買紅薯塊莖的人們,他們大多行色匆匆,提著公文包或者小挎包,把包夾在胳膊下,掏錢後,一邊啃著這個東西,一邊小跑著奔向不遠處的公共汽車站。

看著看著,我漸漸明白紅薯的意義了,對這些人來說,它大概是在正餐之前填飽肚子的一道小食,因為它的香味太濃郁,而它的營養成分又太單一,只能構成對晚餐的一個前奏式序曲。

因為想到這個地方,我順帶想象了一下張家涵家裡現在可能有的晚餐內容。他跟我說過,晚餐是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餐,這個時候他會多做兩個菜,確保有肉有素,我喜歡吃肉,總將味道古怪的青椒和紅蘿蔔夾出來,他每回都邊嘆氣邊嘮叨邊把這些東西吃掉。

我幾乎能立即從腦子裡勾勒出他在飯桌上說個沒完的神情。

天色已晚,賣紅薯的已經開始收拾東西準備離開。我仍然在看著他,沒有意識地只是觀察,然後我發現他低罵一聲,丟下攤子,大踏步朝我走來。

他把一個熱乎乎的東西塞到我手裡罵罵咧咧說:“賣剩的,給你了,看你可憐。”

我低頭一看,是個形狀難看,烤焦了一片皮的紅薯。

“吃了就回家吧,站馬路中央等天上掉鈔票啊?我說這天也不早了,你再不回去家裡大人該著急了。”他哼哼唧唧地加了句,“看你就是欠收拾,不管你了,不想回就繼續呆著,等會警察不來管你,該有壞人來抓你。”

他說完就收拾東西推著車子走了,我在他走後又呆了一會,坐下來咬那個紅薯,我發現身體的飢餓程度已經達到一個高度,因為我的手因為低血糖而微微顫抖。我顧不得燙,剝開了皮就直接咬那甜爛的肉,正吃著,忽然有個男人的聲音在我頭頂響起:“小弟弟,一個人坐這幹嘛啊?你家大人呢?”

我抬起頭,是個長相醜陋身材瘦削的中年人,他盯著我的目光流露出明顯的貪婪之意,但臉上偏偏要堆出於此不符的親切笑容,使得整張臉扭曲變形,令人看了很不愉快。

但現在我忙著吃東西,於是沒理會他,低下頭繼續啃那個紅薯。

“小弟弟,真一個人啊?哎餓了是吧?這地瓜有什麼好吃的,來,叔叔帶你吃飯去好不好?別怕,叔叔是好人,你別一個人坐這了,走走,咱們吃飯去……”

我覺得他的聲音同樣難聽鼓譟,於是我說:“這是番薯。”

那個人一愣,問:“你說什麼?”

“這是番薯不叫地瓜。”我淡淡地說,“你說錯了,我吃了這個就不餓,不需要吃飯。”

他愣住,滿臉堆笑地說:“行吧,不吃飯就不吃飯,來,跟叔叔聊一下,為什麼一個人坐這啊?跟家裡鬧矛盾了?”

我沒回答。

“來這找工作沒找到?”他又問。

我抬頭瞥了他一眼,心想有些奇怪他為何還不閉嘴。

但他顯然誤會了我的意思,只見他眼睛一亮,笑呵呵地說:“真找不到工作?咳,不是我說,現在工作這麼難找,多少大學生都找不到,更別說你這樣的小孩了。不過也是巧,你今天出門遇到貴人,我正好有個親戚開酒店,他們那需要服務員,怎麼樣,你有興趣沒有啊?”

我聽著這些辨別起來毫無難度的謊話,興味索然地把最後一口紅薯塞進嘴裡。

“哎,你別不信啊,我真能給你介紹工作,不要你介紹費,不壓你的身份證,我不幹那種騙錢的缺德事。你要不信就跟我去一趟,看我說的是不是真的……”

“你說的當然不是真的啊,”我反問他,“難道你撒謊的同時能騙自己你在說真話嗎?這是,自我催眠的一種?”

他臉上顯出尷尬的神色,隨即惱怒罵:“別不識好歹啊小子,我是好心好意來幫你,你別狗咬呂洞賓!”

“呂洞賓是誰?你的名字嗎?你被狗咬了?”我四下看了看,奇怪地說,“可我沒見到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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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他的臉色瞬間由青轉紅。

我低頭看看表,時間還早,我很無聊,確切地說不是無聊,而是心裡有種奇異的空泛的感覺,自我離開張家涵那以後,這種感覺就一直跟著我,於是我決定給自己新增點娛樂,我看著他的眼睛,柔聲說:“你想帶我去哪?告訴我,你要把大街上一個陌生男孩帶去哪?”

“我家。”他老老實實地說。

“去那幹嘛?”

“給你吃藥,然後上你。”

我皺眉,不太理解這個動詞是什麼意思,但我猜想大概指同性性行為的某個動作,於是我問:“然後呢?”

“把你的事拍成光碟,要挾你去賣身。”

我好奇問:“我能賣多少錢?”

“你長得好,年紀又小,賣好十幾萬不成問題。”

我問:“如果我反抗呢?會怎麼處理?”

他稍稍猶豫了一下,老實回答:“大概是把你關起來,給你打□□,讓你上癮。”

我站了起來,忽然間感到心底壓抑的某種憤懣和怒氣正破繭而出,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問:“關在看不到太陽的地方嗎?”

“是。”

“那好,我們的談話就在這個假設的基礎上進行吧。”我語調平淡地說,“接下去的話,我必須對你做點什麼,這是在你要關起我這個假設上展開的必然結果,為了不讓你關起我這個意願成為現實,你現在走出去,站到馬路中央吧,記住,站定了不要動,沒問題吧?”

他渾濁的眼珠露出掙扎。

“你其實早就厭倦你的生活了不是嗎?不能說出口的對同性男孩的佔有慾望,毀掉別人的生活對你也未必帶來什麼成就感,就算你靠賣男孩賺到錢,但你仍然是這個城市猶如下水道老鼠一樣的存在,你到哪都沒人給予尊重,認識你的人都不會以認識你而感到光榮,男性該有的事業心和虛榮感你一樣都沒有,但你很懦弱,你無法憑藉內心意志給自己的生活做出任何改變,”我柔聲地誘導他,“即然這樣何不結束了它?這麼骯髒而沒有希望的生活,結束它吧,只需要站到馬路中央,閉上眼,一動不動就好。”

他臉上露出難得一見的痛苦,轉過身,慢慢地朝馬路中央走去。

我冷靜地看著他朝車水馬龍的嘈雜車流中緩步走去,我看見他還未站定,一輛飛馳而過的車在他跟前緊急剎住,這聲刺耳的剎車聲驚醒了他,他撲倒在地,舉手擋著車燈射過來的光,嚇得瑟瑟發抖。

車上下來一個彪形大漢對他破口大罵,連踹了幾腳,他茫茫然地扭過頭,無意識看向我這邊,我衝著他露出一絲微笑。

他臉色大變,恐懼異常地連滾帶爬逃走,姿勢狼狽不堪,很符合這種人慣有的形象,但很遺憾的是,他儘管摔了幾跤,但在穿過馬路的整個過程中,居然沒有一輛車撞上他。

我壓低帽子,轉過頭,慢慢走出這個地方,拐上人行天橋,繼續往前走。

我下了天橋,決定去一個地方,於是我招手叫了一輛計程車,給那個司機下了指令,我說:“帶我去維多利亞大酒店。”

我在便利店買的那本花花綠綠的雜誌上寫,明天晚上,名為名媛的那群生物會繼續在那玩一種“慈善舞會”的東西,我想洪馨陽也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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