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律師熟悉流程,而且跟裡面的人好像也都認識,也是提前就拿了號,所以我們沒有等多久,就辦完了公證手續。
因為看著陳涵好像是跟張律師還有話說,所以我主動去交公證費用。
在交費的時候,裡面的人問了一句,多加一份的話,要收一點工本費。
我下意識的問了一句,那是什麼意思?
裡面的人說,我們現在是三份,就是公證處留存一份,給我們兩份,如果我需要三份的話,就多加一點工本費。
我想著不過加那麼一點錢,多一份也好些,便點頭說多加一份。
裡面的人改了一下,將回執遞給了我。
我帶著回執回去的時候,張律師正跟陳涵說:“許大律師做的都是上市的案子,他……”
見到我回去,張律師便停住了話。
我手中拿著回執對陳涵道:“要下個星期五才能拿。”
陳涵估計人還沉浸在和張律師的對話裡,不在意的道:“那回執你先收好,到時候過來拿。”
我說了聲好,見他們兩個應該是還有話說,便道:“我先回辦公室了,你們聊。”
“好,記得把出差費填寫了,我回去簽字。”陳涵對我點點頭。
我又道了聲好,將回執收好便往外面走。
我走了兩步後聽得身後張律師笑道:“你小子眼光不錯啊,這妞長得不錯,性子還好,這麼善解人意。”
我腳步不停的往外面走,走到外面才輕籲了口氣。
我喊了個車回到了公司,然後去財務部領了報銷用的單據。
在我拿著單子,直接在財務部填寫一些空格,同時也和會計阿姨和出納阿姨聊幾句的時候,鄧小姐走了進來。
她的臉色非常不好,看著我的眼神就好像是看著仇人一樣。
我淡淡的看了她一眼,就低頭繼續填單子。
反正,從四川那事起,我們兩就不對付,義烏那事之後,我也當她是仇人了。
不過我們到底是兩個部門,只要她不故意挑事,我們也沒有什麼太多交集,所以我一般是懶得理她。
“出差?到底是抱上大腿了,有男人在後面撐著,這假公濟私的事都做的出,這是拿著公司的錢回家旅遊去了吧!”鄧小姐卻沒有打算走,站在我旁邊帶了冷譏的道。
我微愣了一下,然後將手上的筆放下,淡聲道:“再怎樣,都比不過鄧小姐啊,靠著男人,走到那都有人出房費。”
“你!”鄧小姐怒吼了一聲。
我抬起頭,冷冷的直視著她道:“怎麼了?我說錯了?要不要說說,你在義烏做的那事?”
鄧小姐的臉色頓時發白,陰冷的瞪了我一眼,扭身走了出去。
義烏那事,因為有張總在後面,陳經理他們並沒有再提起,我也從來沒有跟人說過。
可這並不等於我忘記了,也不等於我不知道她打著公司的名號開房,結果自己住在裡面接客。
當然,我想鄧小姐只怕是認為我絕對不敢說出這事的。
要是以前,考慮到張總,我也許真的也不會這麼直接說。
可是現在,我和陳涵快結婚了。
兩人結婚,再怎麼掩飾,也會被辦公室的人發覺。
所以,我是已經想好了,如果到時候公司拿規矩說話,我就辭職。
我看著鄧小姐走出財務室,才冷笑了一聲轉回頭。
然後就看到了會計阿姨和出納阿姨那帶著驚訝的臉色。
見我回頭,她們兩人也趕緊的收起了臉色的驚詫,又繼續說著閒話,好像壓根沒有聽見我們兩人的對話一樣。
我笑了笑,拿著單子出了財務室,回到了自己的辦公桌。
上班一年多,已經足夠讓我瞭解,辦公室裡的友情,只不過是浮在水面上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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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同事,聊聊天說些無關痛癢的事,看上去是一片融洽。
至於那些水面下的各種撕逼,大家都會當做沒有看見。
就連鄧小姐這樣的人,也只會衝著我欺負而已,別的人,她就算再有意見,也不會在辦公室裡多說一句。
我今天這樣回頂她,會計阿姨和出納阿姨覺得驚訝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剛開啟電腦,就見裡面有資訊閃動。
我點開,是吳剛發過來的:幹得好,這種人就沒有必要給她好臉色!
我抬頭往對面看去,吳剛正對我豎起大拇指。
我不覺笑了起來,心裡也似乎一下鬆快起來。
我想,我在海天,能認識吳剛,認識朱小姐,還有陳涵……
就比什麼都貴重了。
隨後的幾日,我將克魯斯那邊的單子重新對了下,跟克魯斯確定是下半年十一月交貨,然後再往幾家廠家發了傳真確定了貨物數量以及交貨時間,我也就沒有什麼事了。
而這段時間正好也是美國和歐洲部門的空閒時間,歐陽和陳思彤也不知道用什麼藉口,直接是出國出差去了,兩個部門其他的業務員也大多不在,單據的活自然也就沒有了。
週末的時候,陳涵又喊我去他家吃飯。
這次陳露不在,我用我帶過去的菜炒了幾個菜,我們三人吃好後,陳母就讓我去陳涵的房間,看看還需要什麼新增什麼東西不。
陳涵那臥室是兩室裡面的小間,能放的東西其實不多,也沒有什麼好看的。
我一進去,陳涵就拉著我往床上坐。
不過,沒等我們做什麼,陳涵的電話又響了,然後他很是歉然的說,他那些新認識的朋友喊他出去。
我讓他自己去忙,不用管我。
陳涵走了後,我便拿起拖把將房間都打掃了一遍,然後才跟陳母告辭回家。
我想著陳母看著我打掃的時候好像是隨口說的那些話,想著她說的,我們結婚雖然不擺酒,但是家裡還是要走下儀式,要換紅色的被褥,要走進門禮。
我扭頭往徐家彙走。
這次我沒有去老鳳祥,而是在徐家彙的金店裡買了一套總價兩萬八千八百八的金三樣。
然後我去買了幾套新被面什麼的,一起帶回了家。
星期五,我找了個藉口去公證處拿回了公證書,下班的時候,我將那公證書交給了陳涵。
當時我包裡的東西多,所以我是先拿出來的兩份,正準備去掏另外一份,想著跟陳涵說我這裡還有一份。
陳涵卻是將兩份都拿了過去,對包裡一塞之後,提都沒有提要給我一份。
我的手停在了包裡,有些呆的看著他。
他卻是笑道:“我媽算了日期,說七月二十九號日子好,我們去登記吧。”
登記……
我的臉一下紅了起來。
我的手從包裡拿了出來,也沒有心思再想別的事了,只覺得自己的臉頰都燒了起來一般。
陳涵笑了起來,又說他還有約,因為馬上要結婚了,所以他那些朋友都在找他玩。
我笑著說沒有關係,在和陳涵分手後,幾乎是腳踩在了棉花上一般的回了家。
回到家後,我一直抄到大半夜,才算將心定下來。
然後,是七月二十一號。
2005年的7月21號,出了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