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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你死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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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這是個關鍵詞。

李傑發現邊境這個殺手用詞還是非常嚴謹的,他不能確定正在逼近的具體是什麼東西,但他已經做出判斷,是生物。起碼不會是霸天虎,當然也不會是喪屍,不然他不會這麼說。

李傑的感官也非常的敏銳,不管是視覺,聽覺,還是嗅覺,他同樣有著強烈的對危險的預感和預判。在遇到邊境以前,他這方面的能力在身邊的人中是首屈一指的。

李傑和邊境的根本區別是在災難前,李傑是在麻將桌上,在夜店的燈紅酒綠中,在虛擬的網路世界中混吃等死。而邊境則是睡覺也從來不脫衣服,睡著了也半睜著眼睛,手永遠放在槍上。如果說李傑在災難後不管從身體狀態上還是從精神意識上都已經脫胎換骨,但這種改變再怎麼也就幾年,和邊境那種隨時都走在死亡邊緣的人是沒法比的。

殺手,那是一個很古老的職業。

經過這段時間的接觸,李傑覺得邊境還是靠得住的,災難改變了一切,對於殺手而言也是一樣。甚至可以說,如果他們曾經想過上普通人的生活而不得的話,至少現在他們可以實現這個夢想了。

邊境的頭髮很長。其實從“聖城”逃出來的奴隸頭髮都很長,不過和其他人的頭髮又長又亂相比,現在邊境的頭髮經過梳理和清洗,看起來很柔順,如果只看背影的話,會以為這是個女人。其實李傑認真觀察過邊境,他的長相不像林野那樣美得可以把女人都比下去,但是他的五官還是比較細緻的,臉型的線條也很漂亮,尤其是一個尖下巴,臉色看起來有些蒼白,這樣的人在大街上遇到的話,你會以為他是一個體弱而且氣質也比較偏女性的人。這樣的人在城市裡也很常見,而常見就是對殺手最好的偽裝。

這個時候,李傑和邊境一起站在山頭上,距離他大約有5米,從側後方看上去,如果邊境把耳朵拉尖一些,把背上背的88狙換成一張弓,那他就很有些精靈王子勒格拉斯的味道了。李傑還沒有完全見到邊境展現他的實力,但在這一瞬間,他隱約覺得這兒傢伙有幾分像哪個長得很像女人,卻被稱為最接近於神的黃金聖鬥士。甚至連他說話的那種腔調、音質以及氣質都有幾分像,尤其是氣質。李傑在遇到那個混血美女黎索的時候,就覺得她的戰鬥力相當具有當沙加的潛質,問題是,黎索比他想象的還要有愛心,而且在譚皎那裡那種低眉順眼像個小媳婦一樣的態度,讓她的氣質大大的打了折扣。

眼前這個邊境倒真讓李傑覺得有點處女座沙加的味道,果真如此,而這個傢伙又真心的接受他的話,那他就賺大了。

也許,他可以重建他的黃金小隊?雖然他從來就沒有湊齊十二個黃金果。

邊境大概並不知道李傑正在想什麼,但即使知道了,大概也不會跟他廢話。在李傑看來,很多厲害的傢伙其實都是很無趣的,就像李恩慧、魯斯,而有趣的傢伙好像陳重,胡歡,似乎又沒那麼大的本事。上天果然是公平的。

但是,生物?這個詞也用得相當的幽默啊。

同時,也用得相當的準確。

因為這個時候,李傑也已經覺察到了遠方山林中的異動,月光被雲層遮住,黎明之前的山林隱隱綽綽,沒有風,但李傑感覺到了一股不安的氣息。

雖然到目前為止,他們也沒有遇到過什麼喪屍類以外的怪異生物,但對於地球原先的生物,他們瞭解得也不多。在很長時間裡,除了人和人製造出來的東西,他們已經很久沒有關注過其他,即使想關注,那也是關注不到的。

當月亮穿過雲層,再次將如水的月光塗抹在樹木稀少,雜草叢生的山坡上的時候,李傑驟然看到對面的一個山頭上多了一個身影,那身影蹲坐在地,頭朝月亮,突然毫無徵兆的引吭高歌起來。

“嗷——嗷——嗷——嗚——”

那最後一聲尾音極長,也極有穿透力。

那是,狼。

曾經很常見,後來又已經在人們的視線裡消失了很久的動物。

至少,李傑在此之前就從來沒有在野地裡見過狼。

如果季憶在的話,應該會很興奮吧?那孩子對人很不以為然,對野生動物倒很親切。只是不知道,她現在在哪。

“季憶。”李傑和遠處對面山頭上的狼遙遙的對視著,嘴角掛著一點笑意,心裡卻滿滿的都是哀傷,李傑從來就不喜歡裝文藝,只是他心裡的哀傷像冰雪溶化後的湖,溢滿了他心靈的每一個角落,讓他無處可藏。

“季憶啊。”李傑心裡默默的念著那個女孩的名字,默默的在心裡說:“我信守了我們的諾言活下來了,你也不要失約啊。”

李傑和邊境與對面山頭上的那頭狼的距離,目測大約1公里的樣子,如果邊境把背上的88狙取下來,李傑相信以他的槍法,即使是用很被人詬病,尤其是在射程和精準度上差強人意的88狙,邊境也能很輕鬆的將那頭狼幹掉。不過邊境沒有這麼做,他甚至一點把槍從背上取下來的動作都沒有。而是遠遠的看著那頭狼,當那頭狼突然停止叫聲,低頭朝他們看來的時候,邊境輕輕的笑了一下。

李傑從側面看著邊境,只一個瞬間,他就讀懂了邊境的笑容——

對面那頭狼跳下山頂上落腳的石塊,緊跟著,那個山頭的後面,潮水一般的湧出了很多狼來。它們發出一種好像戰鼓一般的嗷嗷的叫聲,爭先恐後的從山頭那邊衝出來,那種聲音,既有一種發現獵物的興奮,又有一種面臨強敵的緊張。

在這個星球上,尤其是在城市遍佈,公路鐵路交通像血管一樣鋪展,各式各樣的交通工具滿世界跑的現代社會,人狼之間的戰爭,早已變成了遠古的傳說。

李傑拿起對講機來,說:“魯斯,讓大家都回到車裡,有狼群向我們逼來,儘量不要和它們糾纏,尤其不要開槍。”

李傑不是季憶,他想到的首先不是什麼保護野生動物,而是自己的隊伍的安全。誰都沒有和狼群戰鬥的經驗,如果展開近戰,也許他們會吃大虧,而如果開槍,又很容易把他們暴露出來。

不過,邊境卻沒有和李傑一起回到隊伍中去,比起狼群來,他更需要防範的,是來自同類的威脅。

當李傑揹著槍,從山頂上一路狂奔到山下的公路邊的時候,狼群的先頭部隊已經從把李傑的車隊堵住的泥石流堆積出來的土坡後面竄出來了。距離太近,李傑也沒有來得及跑回車上,只能拔出了和槍一起背在背上的砍刀。那種砍刀是從淨土教士兵身上繳獲的,長約60公分,刀身有一定的弧度,所用的材質十分優良,而且做工也很精細,是用現代的工藝製造出來的古典戰刀。

李傑將戰刀拔出來的時候,雪亮的刀身在月光下泛起一片耀眼的光芒。那光芒讓那幾頭撲面而來的狼遲疑了一下,它們對李傑身上的肉充滿了興趣,但是對李傑手裡的刀卻心懷疑懼。李傑笑了起來,小樣吧,幾年前,你們不就是關在動物園裡的嗎?雖然看起來你們很有氣勢,但是和你們的祖先比起來,你們的彪悍就差得太遠了。

這些狼對人的氣味並不陌生,或許它們有些就如李傑所說,是從動物園逃出去的狼繁殖的後代,當然也會有野生的狼加入,不然也不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發展出這麼大的狼群來。但是不管是從動物園裡逃出去的,還是遠離城市野生的,這些狼對人的氣味真的很熟悉。災難後,人似乎也是它們最容易捕食的獵物,所以即使眼前的人類有幾十個,它們也敢於圍上來。李傑相信只要他一開槍,這些對人類很熟悉的狼肯定知道那玩意是什麼,但是他更像讓這些傢伙知道,人不光有槍,刀也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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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頭年輕的公狼最先失去耐心,它發出一聲低沉的咆哮之後,猛然向李傑撲來。

李傑呵呵一笑,不但沒有轉身逃跑,反而迎著年輕公狼衝了上去。

好好見識一下吧!李傑心說,不要以為人類已經淪落到可以任你們獵食的地步了。不讓你們長長教訓,你們就不知道什麼叫天高地厚。

李傑現在連喪屍犬都敢硬抗,更不要說狼了。

記住,這是末世,人類社會崩潰了,世界湮沒了,但人類依然並不是可以隨意踐踏的!

當這兩個飛快移動的生物猛然間撞在一起的時候,那頭年輕的公狼發出了一陣淒厲的慘叫聲,它的整個身體倒著飛了回去,重重的摔在地上,而它掙扎著站起來的時候,被什麼東西絆了一下,又重重的摔倒下去,周圍的狼頓時炸了鍋一般的發出嗚嗚聲,情形顯然很震驚又很憤怒,因為那個把年輕公狼絆倒的東西,分明就是它自己的腸子。

李傑在大力把年輕公狼撞飛的時候,手裡的刀也沒有閒著,他故意沒有把年輕公狼一刀劈成兩段的目的,就是要對年輕公狼和它的同伴造成一種心理打擊——作為一個心理醫生,雖然是無照經營的,但李傑深知心理打擊的重要性。

不要說只有人類才有心理活動,這一點,李傑一向都是這麼認為的。

也許是這些狼確實不如它們的祖先彪悍,也許是李傑表現得太彪悍了,當那頭年輕的公狼拖著腸子哀嚎的時候,周圍那些狼明顯的畏怯了,它們猶豫不決,徘徊不前,直到山頂上和李傑對視過的那頭狼王的到來。那確實是頭狼王,論體格,它明顯比其他的狼大了的一號多,剛才隔得遠還沒有特別的覺得,當它出現在李傑的面前時,李傑就覺得這頭狼和小牛都差不多大的樣子,關鍵是,氣勢。

這頭狼王明顯的有股殺氣,它的眼睛上面有兩道醒目的刀疤,胸口上腿上也有刀疤,很顯然和人類有過激烈的交手,而它看向李傑的時候,眼睛裡也充滿了仇恨。

“哥們,”李傑對著狼王一笑,把刀橫在面前,說:“不管你是跟什麼人結下的樑子,我都給你了結了吧,不要太囂張,這世界還輪不到你們回來做主!”

狼王冷冷的看了李傑一眼,發出了一聲長嚎,在它身後,瞬間湧出了幾十頭體格都相當彪壯的公狼。和先前那幾隻狼組成的偵查小隊相比,這群狼顯然是他們的主力部隊。

如果李傑要獨自面對這麼多狼的話,要想不開槍就把對方擊退,即使是他,最後的結果可能也是被狼群撕爛。但是,李傑並不擔心這個問題,但兩頭兇悍的大狼向他撲來,更多的狼緊隨其後的時候,一個高大的身影出現在了他的身旁。李傑都不用去看那是誰,他只想對狼王說,不要以為,只有你才有夥伴。

儘量不要開槍,這是這場戰鬥的關鍵。

當李傑和魯斯被幾十頭大狼包圍的時候,李瑞克和海凌珈也加入了戰群。狼的數量雖然多,但是在這個靠山靠水的公路邊,它們的數量優勢並不能充分的展開,而李傑、魯斯以及李瑞克和海凌珈的四人團隊,從在李恩慧的基地訓練開始,就還是很有默契的。

那幾個孩子在加裝了防護網的大巴車裡目睹了這一場驚心動魄的戰鬥,為了避免更多的人受到傷害,為了給整個隊伍節省體力,為了避免被敵人發現,李傑和他的三個夥伴在這個時候挺身而出。只看見,月光下,刀如雪,對於那幾個孩子來說,這既是一場戰鬥,又是一場舞蹈,他們看到的不是血腥,而是戰鬥的美。而此時此刻,在他們心靈裡種下的,也不是恐懼,而是戰鬥的力量、勇氣,還有那幾個夥伴互相之間的默契與信任。

“小雅姐姐,”幾個孩子中年齡最小,只有7歲的男孩陳小龍對他們當中年齡最大的女孩小雅說:“我長大了,也要當李傑大叔那樣的人,你放心,我會保護你的。”

小雅是個生下來就不能說話的孩子,這時候,她聽到了陳小龍的話,帶著一個大姐姐的微笑,身後將小龍緊緊的摟在了懷裡。

他們都還是孩子,但是,他們不再是被父母祖父母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摔了,在地上不小心摔一跤就馬上會有大人抱起來的孩子。他們,是生存在末世裡的孩子,類似的場面對他們來說已經不是場面血腥,看了會做惡夢的事情,而是,隨時隨地都可能被捲入戰鬥中的問題。

小雅不能說話,即使能說,她也不會說那種希望你快樂成長,不用再面對這樣的事情之類的話,即使是陳小龍那樣小的孩子也知道,與其抱那些遙遠而不知所謂的希望,還不如希望自己變得更強。

即使是這個希望,也不知道有沒有機會實現。但至少可以可以希望。也許他們都沒有機會長大成人,他們的家長,曾經保護他們的大人都先後死了,失蹤了,躲在鋼繩廠的時候,他們每天都生活在極度的恐懼之中,他們現在也隨時可能會死,但至少可以有希望了。李傑最開始是極度不願帶上這些孩子的,但是他知道,海凌珈的堅持,對於這些孩子來說,有著什麼樣的意義。

狼王很聰明,它很快就發現它眼前的這些人,和它之前遇到的人類有很大的不同,他們很強悍。看起來那幾個人類也有受傷的,但問題是,它的子民損失得更大。如果需要,它還可以把另外的一些狼也投入戰鬥,但那些是母狼,還沒有長大的小狼,戰鬥的結果不得而知,但它顯然不想賭上自己部族的未來。

於是,眼看著戰鬥的態勢不對,狼王悲涼的長嚎了一聲,那些大狼得到指令,也不再戀戰,留下十幾具屍體,紛紛的撤出了戰鬥。

“我們有肉吃了!”李傑看著狼群遠去,滿臉是血的笑了起來。

飢餓的狼群沒有能夠吃掉他們,反而成了他們的食物。這其實,也是最簡單的叢林法則。

狼肉的味道怎麼樣,他們都沒有體驗過,但是曾經做過大廚的何震霆還是很有經驗的指揮幾個人把狼的屍體都剝了皮,去除內臟,砍掉沒有多少肉的部位,再把肉成塊成塊的用食鹽抹上,裝進了車裡。現在不是做飯的時間,安全是第一位的,在夜晚生火,會比白天更醒目。

但是,狼群的遠去並沒有給他們帶來真正的安全。或者說,真正的危險才剛剛來到。

之前為了避免和狼群大面積的接觸,大多數的人都是躲在車裡的。狼群退去後,他們下了車,但是都在興奮的討論著吃狼肉的事情。如果不是警覺的海凌珈發現一個剛剛佈置的哨位有動靜,他們將面對更大的危機。

海凌珈發現那個哨位有動靜後,給李傑揮了揮手,然後和她的搭檔李瑞克端著槍快速的靠近那個地方。

那是一個山坡的轉角,哨位是之前他們就偵查過的,視野很好,也不容易受到攻擊。但因為狼群的出現,他們派過去的人晚了一段時間,這是個致命的時間。當海凌珈剛剛靠近那個哨位的時候,山坡的轉角後面,一個巨大的身影猛然向她撲了出來。

這才是,戰鬥的開始。(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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