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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章光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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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海凌珈提供的資訊,李傑他們很快找到了一批他們繼續的物資。

首先是服裝。由於他們繳獲的神棍軍裝和頭套雖然有利於幫助他們在遇到淨土教部隊的時候矇混過關,但隨著他們漸漸遠離淨土教的“聖都”,繼續穿上這樣的服裝,只會增加被海凌珈誤傷這樣的事件的機率,而他們在村子裡搜到的便裝比較缺乏功能性,所以,李傑還是很看重他們在生產服裝的軍工廠找到的軍裝的。

就像海凌珈說的那樣,在他們所處的這一片區域,有很多數字編號的軍工廠。軍工廠並不就是生產坦克大炮的,比如他們找到服裝的這個工場主要就是為部隊提供作訓服和鞋襪。這些東西不能吃,所以災難爆發的最初並不是倖存者們喜歡光顧的地方,後來也就漸漸被遺忘了。時間雖然過去了幾年,但是庫房的儲存條件比較好,所以李傑他們從裡到外瞬間就都煥然一新了。

從“聖城”的地下工場逃出來的時候,李傑和起義奴隸們幾乎都是光屁股,在村子裡雖然找到了衣服,也就是隨便套在身上,別說什麼合身不合身,有塊布擋住要害就好。現在就不同了,他們就這麼幾十號人,面對著一個大工廠裡成千上萬套成品軍服,他們有的是挑的。而且每個人都很土豪的從內衣內褲到大衣靴子準備了幾套。

在末世裡,服裝雖然不如食物和武器重要,但絕對不是可有可無的。當然,倖存者們在有條件挑選服裝的時候,第一選擇也絕不是美觀,而是實用。所以,在倖存者中,絕大多數的人穿在身上的,都是軍裝,或者戶外運動裝,而軍裝裡,絕大多數也都是選的迷彩作訓服。而在末世裡,穿迷彩服的不一定是軍人,但一支著裝整齊的隊伍,即使不是正規的軍隊,也會是頗有實力的倖存者武裝。

不過,為了標明這支隊伍自己的特點,李傑讓人在服裝廠裡找到了一些紅布,用來製成頭帶和袖套。紅色代表鮮血,而他的隊伍,就是從無數人的鮮血中衝殺出來的。雖然那根紅色的頭帶看上去很像金三角的那些武裝份子,不過大家覺得這樣比較有殺氣,很好。那一刻,李傑還充滿豪氣的說,等以後我們有了自己的服裝廠,我們要生產自己的軍服。在未來,如果還有那樣的未來。

其實他們把服裝擺在首位,最重要的原因是服裝廠離他們最近。而沿著服裝廠過去,緊跟著就是一個汽車製造廠,準確的說,是一個重卡工廠。山寨是一種中國特色文化,比如在這個城市近些年來興建的重卡工廠,對外打的是自主智慧財產權品牌,實際上還是拼裝,用進口的發動機,國產的零部件,還剽竊了美國邁克卡車的外形設計,生產出了具有擎天柱風格的長頭卡車。

李傑的保安團順走的,是工廠展區裡的5輛樣品車,大家都知道,拿出來展示,並且用來吸引客戶的,必然是製作最精良的,至於批量生產的是不是也有這個水準,就不知道了。這5輛樣車功能不同,有輛是集裝箱車,是重卡,還有1輛加油車,1輛吊車,1輛救援車。集裝箱卡車用在裝載他們收集食物、服裝、生活物資,這些東西裝車的時候看起來很多,但即使是他們這幾十號人,很快也能消耗掉。加油車自然不必說了,吊車和救援車在路上,也會起著很大的作用。對於他們來說,車當然是很好的代步工具。不過這已經到了災後的第六年,油料早已是稀缺物資,他們也做好了隨時棄車的準備。而他們最大的希望是,在被迫棄車以前,能夠找到一個能夠安定下來的地方,哪怕是一個廢棄的村莊,一個荒蕪的礦區,一片茂密的森林,只要能遠離喪屍和淨土教這樣過於龐大的勢力就好。

而在海凌珈的指引下找到古裂為他的秘密部隊預先準備的武器之後,李傑覺得他的隊伍真正的是拉起來了。

李傑保安團(儘管他自己聲稱是末世黃金奪命保安團,但沒有人記得住他這個老沒正經的名字,除了他自己以外,所有人一概把這支隊伍稱為李傑保安團。“保安團”三個字也是為了他這個司令留給面子,不然的話,為了省事,大家會稱為李傑部隊,或簡稱李傑隊,但不管怎麼樣,李傑這兩個字卻是少不了的了)現在的人員裝備狀況如下:

經過幾次戰鬥,李傑保安團現有人數6人,包括起義奴隸人,路遇的倖存者4人,現在又加上客座隊員,也就是海凌珈小隊5人和6個孩子,總共達到了47人。李傑想起過去看《行屍走肉》的時候,那些美國人只有區區二三十個人就敢稱一個小鎮,小鎮的小BOSS敢自稱總督,他就覺得,美國人太不要臉,他這裡都快半百的人數了,他都只敢謙虛的稱為保安團。

作為司令,李傑現在的座駕就是從淨土教搜尋小隊那裡繳獲的改裝版福特F50皮卡車。因為沒有1。7毫米口徑的重機槍子彈,皮卡車後面貨箱上的重機槍已經拆除,李傑把貨箱空出來裝糧食,再蓋上一張帆布,於是整個車看起來低調和草根得多了。而為了剷除車門上的白手印標誌,他不得不把整個車門的漆都刮掉了,後來在那個重卡工廠他找到了一些塗料,在車門上塗上了“章光101”、“生髮大王”的字樣,他覺得這比淨土教的白手掌標識有創意多了。

和李傑一輛車的原本是劉征衣和胡歡,但是在遇到海凌珈小隊後,胡歡非常醒目的退出了司令的座駕,劉征衣受了傷也不得不退了出去,於是和李傑同坐一輛車的,變成了李斯特、海凌珈和她的隊友張玥。

而作為副司令的魯斯的座駕,則是在之前的鋼繩廠辦公樓前找到的一輛掛著當地市政府車牌的悍馬HT。魯斯一眼就相中了這輛車,因為他那龐大的身軀,等閒的車是坐不進去的。而不知道是不是物以類聚,海凌珈小隊裡唯一的老外,身高體壯的女漢子勞拉坐到了他的副駕駛座上。而坐在後排的,則是殺手邊境以及警察的血統非常純正的左半夏。要知道,左半夏的父母、伯父、堂兄以及一個表姐都是警察,而她也是唸完高中就考進警校,一條道走到黑當警察的。不知道如果她知道這時候坐在她旁邊的這個酷酷的年輕人是一個殺手的話,她又會是什麼樣的心情?

現在因為車還比較寬裕,李傑沒有再讓司馬青衫和別的兄弟們擠在卡車裡,而讓他和他的兩個保鏢洛維斯和夏維肖坐進了他們最開始繳獲的兩輛車之一的四開門牧馬人裡。但是,李傑在車裡安插了一個名字十分忠誠,對他也非常死心塌地的趙雲。

至於跟著四個女隊友一起出來,卻一看到別的女人就對自己的隊友視如不見的李瑞克,則和他曾經非常仰慕的少女組合主唱,電影明星楊婉婷坐進了一輛兩開門的路虎衛士。可是,明明是兩開門的車,後排座位進出都挺麻煩的,胡歡卻很不識時務的和他們擠在了一起。

在整個車隊中,李傑的福特皮卡打頭,緊隨其後的是李瑞克的路虎衛士,再隨後是趙雲開的吉普牧馬人,而魯斯的悍馬則押在最後。中間用來作為最主要的乘用車的,是鋼繩廠的職工上班車,一輛0座的沃爾沃中型客車,裡面坐著保安團的大部分士兵,包括那幾個孩子,另外一些人,則負責駕駛那些卡車。整個車隊一共有11輛車。

行動路線:李斯特制定的計劃是先南下H省,避開淨土教的核心區域“聖城”的勢力範圍,嘗試到H省最南邊的自然保護區建立基地。鑑於沿海地區都是人口密集的發達地區,中西部近幾十年來的發展也非常迅速,李斯特不認為有什麼地方是絕對安全的,而要到新疆的戈壁沙漠路程太遠,而且那裡也同樣不適宜生存,西藏同樣難以到達。相對來說,著名的H省自然保護區面積廣大,近年來除了盜獵者外較少受到人類的干擾,理論上,人少的地方,喪屍也就比較少。此外還有兩條備用方案,一條是冒險抵達海邊,想辦法乘船到離大陸較遠的海島上去,另一條則是直線往北,進入蒙古草原,或者直接北上到西伯利亞。不過這兩條路線和新疆西藏一樣可望不可即,他們根本無法保證足夠的燃油,更不知道那麼漫長的路途中會有什麼樣的兇險。

按照李斯特制定的行進路線,如果他們走高速公路的話,只需要從光陰市的邊緣掠過就可以直接往南到H省的邊緣地帶。但是從“聖城”到光陰市的高速公路是什麼狀況,他們是比較清楚的,所以,他們選擇的是那種年久失修的國道,省道,甚至是縣道。途中,還將經過兩個縣城,最後幾乎要從北到南穿越整個光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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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他們完成所有的準備工作開始上路的時候,聞風而來的喪屍,已經達到了上萬只之多,把一片工廠區域的道路塞得滿滿的。只不過這些工廠都有著中國特色的高牆大院,喪屍並不能輕易就進入他們落腳的地方。恍惚間,整個車隊的人,都覺得自己好像回到了災難爆發的最初,一樣的生死一線,一樣的前途渺茫,一樣的無從選擇……也許,唯一不同的是,當他們耳聽著圍牆外面的嘶吼聲的時候,他們依然能夠有條不紊的按照要求去彎成自己的事情。不是不會害怕了,只是更懂得,越是在這樣危險的時刻,越是需要鎮定和有效。

“老鬼!”李傑對季憶的老師李斯特似乎缺乏應有的尊敬,而他自己卻死不要臉的宣稱這麼稱呼很親切,“我帶幾個人去把喪屍引來,你指揮大家撤出去!”

外面的喪屍雖然多,但是,比起他們的同類來,其實還是要好對付一些的。

李傑把隊伍的指揮權暫時交給了李斯特,自己則帶上魯斯、勞拉、海凌珈、李瑞克和邊境、左半夏七個人去執行引怪的任務。而他挑的人,除了李斯特外,已經是整個隊伍裡最精銳的了。

“你不會是想趁機撇開大夥跑路吧?”李斯特對李傑的安排並無異議,反倒是海凌珈有些不太信任的追問了李傑一句,因為從李傑挑的人來看,他真的很有這樣的嫌疑,別的人也就算了,海凌珈最擔心的,就是那幾個孩子。他們如果被拋棄的話,原有的棲身之所又已經暴露,等待他們的,就只有死亡了。

“你這個主意不錯。”李傑毫無廉恥的笑了起來,然後理直氣壯的說:“不過之所以挑出這些人來,也是為了保證一個不落安全的追上大部隊,換其他人,我沒這個信心啊。我是在誇你呢誇你呢。”

說完,李傑揮了揮手,李斯特自帶著大部隊往南駛去,而在車隊消失之前,李傑開啟了工廠的鐵門,對著瞬間蜂擁而來的喪屍掃了一梭子,然後就往工廠的深處跑。隨著槍聲響起,引怪小隊的隊員們,也紛紛拿出自己的最佳狀態來,和喪屍進行一場以生命為賭注的賽跑。

災難第六年,很多事情都已經發生改變,就連喪屍,也和最開始的時候有著很大的區別。比如說,它們現在真的跑得很快,即使是李傑精心挑選的這幾個人,想要一邊奔跑,一邊回頭開槍避免喪屍尾隨車隊而去,也是要付出巨大的風險的,稍有不慎,他們就會被喪屍撲倒。

“****!”李傑回頭看到勞拉因為換彈夾跑得稍微慢了一點,一小群喪屍就迫近到離她只有十幾米的距離裡,不由得有種快要崩潰的感覺。這些喪屍,真******變態了,它們已經完全達到了人類跑動的動作和速度,雖然靈活度還是有所欠缺,但它們不知道疲倦。當然它們依舊不知道畏懼,即使被子彈打得支離破碎的,後面的喪屍照樣兇狂的吼叫著往前衝。李傑停下腳步,轉身,迎向正在往回跑的勞拉,端著一支95式自動步槍,兩隻腳像圓規一樣的釘在地上,並沒有盲目掃射,而是瞄準了,一顆子彈一顆子彈的打出去。而儘管是單發射擊,他的槍口噴射的火焰,卻也有掃射的光彩。

勞拉跑回到李傑旁邊,彈夾也也已經裝好,她也立即停下腳步,轉身,和李傑並排射擊。

一個人的防禦面積是有限的,兩個人加在一起,防禦的面積就擴大了。當海凌珈和李瑞克也回頭和他們並肩一起射擊的時候,很快的,喪屍就紛紛的倒在了一個小半圓裡。不過,圍繞著圓點,這個小半圓縮小的速度也很快。

“轟!轟轟!”

策應李傑他們的,是魯斯的槍榴彈,這時候,這個高大的金牛座黃金聖鬥士已經爬上了工廠的高架軌道,像一尊神一般的站在那離地面0多米高的地方端槍射擊。和他配合的幾乎天衣無縫的,則是邊境和左半夏,邊境拿的是********步槍,依然是一槍爆頭的節奏,左半夏拿的也是88式,一時間,還真有點看不出她和邊境的差距在哪裡。

在魯斯等人的掩護下,李傑揮了揮手,幾個人迅速的向魯斯他們落腳的高架軌道跑去。和李斯特計算的時間幾乎分秒不差的,車隊衝出了工廠的後門,那一帶,喪屍就少了很多。而爬上了高架軌道後,李傑他們依然停留在那裡,對著腳下越湧越多的喪屍進行著毫無樂趣的射擊。

車隊出發的時間是上午九點,而不知不覺的,他們已經爬到高架軌道上連續戰鬥了一個小時了。幾乎所有人的步槍機槍子彈都已近耗盡,現在留下他們手裡的,只剩下了手槍。臨近中午,太陽光也漸漸強烈,烙在他們因為連續戰鬥早已被汗水浸透的身體上,已經有一種盛夏的炙熱。

在他們腳下,被打爆頭的喪屍已經堆了厚厚的一層,如果他們的子彈夠多的話,這些喪屍說不定就靠著同伴的屍體不斷的堆高,直接爬到李傑他們的腳下來。

“暈!進化者!”

隨著李瑞克的一聲大喊,小分隊的隊員們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工廠的圍牆邊,只進化者拖著龐大的身軀擠了進來。進化者也是變異喪屍,但是和異化得更加兇殘和敏捷的捕食者相比,它們的優勢和缺點都在於它們那龐大的身軀。即使是魯斯和他們比起來,都顯得很纖秀了,看上去,它們就像《魔戒》裡的食人妖,又像是《冥王篇》裡冥界的大甲蟲冥鬥士。

那玩意用槍彈來爆頭的話,至少要幾十發步槍子彈,手槍彈即使打進它的腦袋裡,也只能使它憤怒的吼叫而已。雖然它們4米的身軀疊在一起,也還是夠不著李傑他們棲身的高架軌道,但是,這些看上去蠢笨無比,其實走得很快的變異人類,卻直接撲向了高架軌道的支撐架。儘管那是用鋼管澆築在水泥地裡的,但是,在它們的連續撞擊下,整個高架軌道都發出了顫抖。

“日啊!給條活路走行不行?”李傑悲憤的喊了一聲,揮了揮手,說:“撤!”(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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