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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4章 第三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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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佩珊又羞又氣,這傢伙在這方面簡直天下無敵,聽他的口氣,好像自己潔身自好都是裝出來的。

更讓人難以忍受的是,他居然叫自己“小甜甜”,世界上還有比這更噁心的稱呼麼?

“你敢再叫一聲……”林佩珊忍無可忍之下揚起了粉拳,她可不會打人,也從來沒打過人,全都是被逼出來的。

“這麼多人可都瞧著咱們呢,就算咱是假夫妻也得表現專業點兒吧。”葉承歡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另隻手居然鬼使神差握住了女人的腰肢,握住了一把。

簡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女人的臉漲得通紅,羞惱到了極點,可看到周圍那些怪異目光,偏偏又無法發作。

她狠狠的咬著銀牙,怒目盯著葉承歡:“你要是再欺負我,我就死給你看!”

葉承歡倒抽口涼氣,他知道自己這回玩大發了,這妞說得出就做得到,於是他乖乖的退開點兒,抓抓後腦勺笑嘻嘻的道:“你看看你,動不動就生氣,讓人心裡怪怕的。”

怕還敢做那種事,這傢伙典型的得了便宜賣乖。

林佩珊原本不願再搭理他,不過見他當著部下傭兵的面對自己百般討好,絲毫不顧及他的面子,這口氣也就漸漸消了些。

“看在我送你小禮物的份兒上,別生氣了啊。大不了回頭我叫謝禮亞爾找個最好的金銀匠,給你往那把迷你手槍上刻上柯南的圖案,一秒鐘變世界絕版,怎麼樣?”葉承歡哄哄道。

林佩珊終於掠過一絲笑意,隨即又回到了冷淡模式,“這可是你說的,說話要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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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這招果然奏效,這妞可不是好惹的,平時一句話得罪了她,她能一個星期不理你,最重要的是,林佩珊根本就不是那種幾句甜言蜜語就能哄開心的主兒。

所以,在兩人相處的日子裡,一旦有了點兒小摩擦,基本上都是葉承歡絞盡腦汁、費勁巴力的討好她,往往消耗掉幾億個腦細胞才能換來人家一個赦免。

這個女人真的不是那麼好摸的。

只不過他鬆口氣的同時,心裡又稍稍有點兒小妒忌,一提起柯南來,這妞兩眼就放光,可愛的一面展露無遺,有時候他真的恨不得幹掉那個叫柯南的傢伙,只是無從幹起。

“對了,你不是一向都討厭刀槍棍棒哪類東西麼,怎麼會忽然轉變了?”葉承歡納悶道。

“女人都會對精緻的東西感興趣,這把槍既可以做工藝品,又可以防身,沒理由不會喜歡。”

“嗯,的確如此,像你這麼漂亮的女孩子就該有個三防武器,防色狼,防暴力,防怪叔叔。”

林佩珊看了他一眼:“你錯了,我用它主要是為了防你。”

葉承歡一愣,無語的摸摸下巴,“別逗了,我有什麼好防的,真是可笑……”

“很可笑麼,我一點兒都不覺得。謝謝你送我的禮物,我很滿意。”說罷,林佩珊一笑傾城,只不過這傾城的一笑讓葉承歡打心底裡冒出一股寒氣。

她居然要用自己送她的禮物來對付自己?

林佩珊啊林佩珊,你能不能再狠點兒?

“看樣子你一定很有錢。”林佩珊若有所思的說道。

葉承歡沒有否認:“還好,不過我不像你,你的錢是靠你的智慧和手腕,我的錢是用命換來的。”

“既然你這麼有錢,為什麼還會回到神州,做一個小小的酒店保安?”

“聽起來的確有點兒不可思議是吧。”葉承歡苦笑一下,抬起頭來看了眼天邊的白雲,夾雜著幾分感慨道:“其實一點兒都不複雜,我是人不是魔鬼,也有厭倦的時候。一個人走累了就應該找個風平浪靜的地方歇歇腳。”

他停了下來,默默地點上一支煙,“其實我對錢沒什麼概念,說老實話,我自己有多少錢自己都不知道。或許那在我心裡只是一個符號吧,代表著能力、成就什麼的。究竟是什麼,我也說不清楚。”

林佩珊看到了他眼神裡的滄桑和複雜:“你想放棄曾經的生活,是嗎?”

“當然不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當初走上這條路時,是為了賺錢,賺錢是為了活著,只要能活著幹什麼都行,也什麼都幹了。後來,則是為了慾望,那種在戰場硝煙的味道就像毒品一樣誘惑著我,讓我根本停不下來。可是現在,麻木了,沒感覺了,也許你永遠不會知道,一個人對殺人都會麻木是種什麼滋味。可是,一旦你走了這條路,當你想要回頭的時候才會發現很難。我的朋友不允許,我的組織不允許,我的仇人同樣不允許,我已經停不下來了。”葉承歡的話更像是一個滄桑男人在歷經無數磨難後寫下的一份苦澀獨白。

林佩珊默默的被他的話打動著,這一次她下意識的握住了男人手,輕聲而篤定的道:“你能做到的,你一定能做到的,我幫你。”

葉承歡抬起頭來,臉上滿是錯愕,胸膛裡湧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溫情。

“林大總裁,有沒有興趣一起幹軍火生意,利潤很大的哦。”他邪魅的一笑道。

林佩珊微微一怔,忙又縮回了小手,整理了下不太自然的神色,冷冷的回答:“死了這條心吧。”

正走著,突然從後面衝過一個男人,跑得其快如飛,一陣風似的從旁飄過,一晃身的功夫,便消失在街道盡頭。

不可思議的是,林佩珊明明看到那家夥居然是個長了三隻手的怪人!

這種事過去也只在電視新聞裡看到過,此刻突然出現在眼前,讓人難免大吃一驚。

“混蛋,別跑,你敢偷我的東西……別跑……”隨著一聲聲喊叫,半晌才從後面跑來一個大胖子,一邊喊一邊氣喘如牛,跑的簡直比烏龜還慢,眼看上氣不接下氣,恨不得一口氣上不來當場累死。

以這種龜兔賽跑的速度,等他跑過來時,估計那個三隻手的竊賊早就甩出幾條街了。

都說小偷是三隻手,可誰也沒見過詮釋這麼徹底的人。

“你為什麼不攔住那個小偷?”林佩珊質問道。

“你沒看到麼,他比兔子跑的都快,我可追不上。”

“剛才他就從你身邊經過,你明明可以攔住他。”

“我說過,這條街上有各種各樣奇怪的人,各種各樣奇怪的事,可能你一輩子都再也看不到。那個小偷叫扎伊爾,打孃胎裡出來就是個長跑天才,如果不是因為長了坑爹的三隻手,他隨便拿個世界冠軍回來都不成問題。相反的,他的日子並不好過,處處都受人歧視,連工作都找不到,可人家也要生存對不對。也許他剛才偷來的東西讓他至少今天能填飽肚子。你告訴我,什麼叫公平?什麼叫對錯?”

林佩珊默然回味著他的話,靜靜的走開了。

這條街真是光怪陸離,剛走出不遠,就看到一個全身掛滿鐵環的街頭藝人在舞蛇。

她臉色變了變,對蛇這種東西從來都沒有好感,只看了一眼,便皺起眉頭。

那個街頭藝人渾身纏滿了色彩斑斕的毒蛇和蟒蛇,隨著他的笛聲全都昂起了頭,隨著節奏翩翩起舞。

他攜帶著一種類似神州笛子的獨特樂器,一邊吹奏,一邊繞著地上的一頭眼鏡蛇遊走,等到悠揚的樂曲讓蛇變得安靜,他用特製的金屬圈套住蛇的脖子,引誘它將嘴張大,然後以極快的速度將藏在蛇牙後面的毒囊取出。

圍觀的人群爆發出陣陣掌聲。

“喜歡嗎?是不是很有趣?”葉承歡來到她身後問道。

林佩珊凝眉搖了搖頭,“這裡的人很喜歡舞蛇表演嗎?”

“當然。蛇類在南亞文化中扮演著特殊的角色,這裡的人們不僅崇拜蛇,而且還把蛇視為神的化身,而眼鏡蛇尤其受到崇敬。

舞蛇在南亞已經有著上千年的歷史,這些藝人就是南亞次大陸上一個古老而奇特的群體:蛇人。

蛇人群體被稱為部落,是因為這種表演藝術的從業者數百年來已發展出許多獨特的習俗和儀式。

每當蛇人家族中有男孩出生,人們便在他身上滴幾滴有毒的蛇液。

蛇人們相信這會幫助他生來便具備辨別蛇性的能力,並增強嬰兒的免疫功能。”

他興致勃勃的講著,還以為對方會很感興趣,沒想到林佩珊沒等他說完便走開了。

他跟上去,這才發現女人的臉色發白,摸了摸她的手,是涼的,“你怎麼了?”

“我……我怕蛇。”她說話的時候聲帶都在發顫。

葉承歡一皺眉:“你怎麼不早說……”

他回頭對後面的傭兵吩咐:“給那個蛇人一筆錢讓他滾蛋,告訴他以後永遠不許回來。”

“是!”

林佩珊沒想到自己一句無心之言能讓他有如此極端的反應,忙拉住他胳膊,發出制止的眼神。

葉承歡這才擺了擺手:“算了吧。”

又走出不遠,斜刺裡冒出一個破衣爛衫的男孩子,約莫只有七八歲的樣子,一頭跪在林佩珊面前,嘴裡嘟嘟囔囔的不知在說什麼。

林佩珊聽不懂當地語言,只是看著這個孩子十分可憐,錯愕的看了葉承歡一眼。

葉承歡凝眉看著地上的孩子,臉上沒有一絲表情,也許看著這個孩子,一下子讓他想起了曾經的自己,那個時候的他甚至比這個孩子更慘,就因為從一個富人的狗嘴裡奪來一塊火腿,就差點兒沒被打死。

除此之外,還讓他想起一件曾經深深震撼過他的一件往事。(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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