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所長,別怪我們以這種方式請你來分局,因為,我們有些事情需要和你核對一下,也需要你毫無保留地解釋清楚。”
審訊室內,高橋派出所所長段勇盛雙手拷著銬子,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接受審訊。
“理解,理解,呵呵,你們問吧。”
段勇盛毫無不自然,也沒有任何抱怨,似乎自己被拷著銬子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件。
“那好。”
曲卿一一揭露事實,發動攻勢。
“14號的晚上,你有沒有出去過?”
“嗯,好像出去散了散步吧。”
“有沒有人看到你出去?”
“一個鄰居,我們還打了招呼。”
“那麼,那一晚,你有沒有在9點半以後,到過孟大軍,或者是焦辛梅家裡呢?”
“這……呃,沒有。”
“你確定嗎?”
“我確定。”
“你和孟大軍,焦辛梅,以及他們的兒子孟小龍,熟悉嗎?”
“算是認識吧,熟悉談不上。”
“孟大軍不是曾經為你擋過子彈嗎?”
這句像是個突然襲擊,段勇盛臉上笑容僵滯了下,下一秒放鬆了,笑說:“這我可不記得,或者說,就算有人給我擋過子彈,那也是很多年前了,也不代表,我十多年後還得記得,那個人是誰,住在哪裡啊。”
“呵呵,段所長,你這些話,滴水不漏啊,不過你怎麼知道我說的是十多年前的事呢?”
“因為我完全確定,我當所長的這十多年裡,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啊。”
曲卿和對方對望著,都有些皮笑肉不笑。
對面這個人,不單是個當過多年警察的派出所所長,也當過其他種類的警察,又不知面對過多少滑頭的各類治安事件製造者,論及應對非常事件的經驗,完全不亞於她這個刑警隊長。
“好,就換個話題,你15號開始,就一連請了好幾天的假,對所裡人模糊說是處理家裡的事情,可以告訴我們具體什麼事情,需要你一連幾天不回所裡嗎?而且雖說是處理家事,但那幾天你都不在家裡吧?”
“抱歉,這是我的私事。”
“你的私事,和家裡有關的,需要到隔壁的S市去處理嗎?那裡沒有你的家人吧?”
“曲隊長,我到底是不是去處理了家事,是不是去了S市,似乎和你們查的案子沒關聯吧。”
“有沒有關聯,不是你來判斷的,請回答吧。”
“好吧,我說,我長期資助S市裡的一名小女孩兒,我是去給她送錢的,我見她的事,那裡有人可以作證,我沒有告訴所裡人,也沒有告訴我的家人,是怕他們多想。”
“你是怕他們認為,那個小女孩兒是你的私生女?”驀然插話這麼問的,是方樂。
段勇盛沒回答,像是預設了。
“新的話題,我們來探討一些其他可能性。”曲卿再開“戰局”。
“段所長,你也知道,孟小龍襲擊了馬乘龍,我們根據他的口供,推測出他的父母隨後發現了被襲擊倒地的馬乘龍,為了填平兒子惹下的這樁禍事,他的父母有可能把馬乘龍帶走,偷偷藏起來,不論藏的是死人還是活人,事實也從側面證實了我們的猜想。”
“孟大軍15號之後,在凌晨一兩點的時候,向單位自己的徒弟倉促打過一個電話請假,之後就一直失去了蹤影。”
“而在17號的時候,焦辛梅接到了一個來自外地陌生手機號打來的電話,我們合理懷疑,這個外地來的聯絡,就是孟大軍,段所長,你從警多年,你說,這個邏輯沒問題吧?”
段勇盛似是完全搞不懂,曲卿這麼假設到底想表達什麼,但也沒法裝糊塗,點點頭說:“這的確很像是一般的犯罪分子的行為。”
曲卿繼續假設:“而在昨天晚上,也就是24號,孟大軍失聯將近10天的時候,那個陌生號碼再次突然聯絡焦辛梅,一個號碼,沒道理兩次都打錯,我們認為,這個號碼肯定就是失聯的孟大軍用的,這麼判斷,也沒問題吧?”
這次,段勇盛倒是果斷點頭,表示:“這麼猜測,完全合理,要是我的話,我也會這麼判斷。”
“很好。”
曲卿的表述越來越自信了。
“於是我們就根據這第二次的通訊的通訊位置,出動去捉捕孟大軍,孟大軍本人沒找到,卻發現了他疑似使用過的手機,手機裡就是那個可疑號碼,我們又在這個手機四周搜尋,發現了被關押很久的另一個失蹤者馬乘龍,段所長,根據你多年從警的經驗,你會得出什麼結論?”
段勇盛神色凝重起來,解讀:“我會認為,孟大軍以為自己使用這個號碼,不會被監控,或者是他使用以後,才想起來警方可能據此查他,於是在警方將他抓住前,刻意丟下手機,引警方上鉤,自己則金蟬脫殼,逃之夭夭。”
“段所長分析得不錯。”
曲卿隨意誇了一句,繼續說:
“除了發現了馬乘龍,在囚禁他的庫房裡,我們還發現了一個藥瓶,這藥瓶上有孟大軍的指紋,瓶子標籤也是他常服用的藥,而且在之前,我們推測出孟大軍從家裡帶走了一瓶藥,這瓶藥,加上上面的指紋,完全可以讓警方將囚禁馬乘龍的嫌疑人指向他,他為什麼出現這麼一個紕漏呢?”
段勇盛放鬆地笑笑,說:“犯罪嘛,再規劃嚴格,也會出紕漏的,誰能保證倉促間撤走不出問題呢,是吧,他是不小心將藥瓶忘在現場了吧。”
“那麼,將作為兇器的鐵棍留在現場不遠的地方,也是紕漏,或者遺忘了嗎?”
“這——”
段勇盛遲疑了下,說:“或許他在囚禁地外頭打電話,沒帶著棍子出來,臨時才發現你們來了,匆匆逃走,沒機會把兇器帶走吧。”
曲卿趁機做總結:“也就是說,孟大軍在兒子傷人後,一直躲了起來,囚禁並看守著那個受傷者,後頭又在被捉捕前,倉促逃走,現在已經逍遙法外了,是吧?”
“呃……要是抓不到他本人,曲隊長您這麼描述,也沒錯誤,怎麼樣,孟大軍是不是抓住了?”
段勇盛明顯有意將話題扯自己想要探討的方面。
曲卿卻不接茬,說:“可是段所長,其實這件事,也可以有另外的解讀。”
“我聽不明白。”
“意思是,當時處理被襲擊者屍體的,不是孟大軍,而是另外一個男人,這個男人隨後又在外地用失竊的號碼給焦辛梅電話聯絡,他估計出這個聯絡,必然會被警方查出,以判定孟大軍逃匿在外,於是又在24號的時候,再次啟用了這個號碼,使得警方發現了被囚禁的馬乘龍,加上遺落的藥瓶以及鐵棍,共同造成了孟大軍的犯罪事實,以及他的潛逃的假象。”
“而事實上,馬乘龍的確是被孟大軍襲擊並囚禁的,但是孟小龍所襲擊的,並不是馬乘龍,而是穿著馬乘龍衣服的孟大軍。”
“至於這另外一個男子,怎麼那麼巧參與了進來,要麼,是焦辛梅無助下臨時聯絡的他,要麼,是這個人本來就因為某類原因正巧就在孟家,而這種情況,是避開著孟大軍以及孟小龍的,父子倆都不知情。”
“孟大軍以犯罪者的身份逃匿,但他其實也是個受害者,他的加害事實隨著馬乘龍的出現,已經告破,但他的受害事實,隨著他的所謂逃匿,他的永久性失聯,將永遠被掩藏。”
“當然,孟大軍的綁架事實,並不能絕對會被警方查到,沒有犯罪,孟大軍就沒有逃匿失聯的理由,他的消失就得不到解釋,所以這個男人又協助警方,帶警方去往藍天娛樂城找到了馬乘風,去查出了馬乘龍的失蹤。”
“段所長,我所說的這另外一個男人,只能是你吧?”
段勇盛色變,又冤枉,又委屈的樣子,說:“曲隊長,您這就太誅心了吧?你們辦案不能這麼單憑猜測吧?”
“那麼,你就來看看這段影片吧。”
“這份影片來自於24號,也就是昨晚,雖然斷斷續續,但也拍到了你離開家以後的大部分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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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卿將桌面上的膝上型電腦掉個個兒,讓段勇盛看播放內容。
隨著影片的播放,段勇盛面色慢慢變了。
那上面,不但有他昨晚離開家的影片,開車去往東城的影片,下了車,來到了某地點打電話的影片,還有在警方抵達前,他丟下電話於某地的影片,此後就是徹底離開那裡的影片,一路回到家的影片。
雖然不少影片裡是夜色籠罩,但拍攝影片用的相機明顯是紅外功能的,稍稍技術鑑別,完全可以識別出來裡頭的人是誰。
這影片是誰偷拍的,並不重要,因為這完全已經是坐實了段勇盛才是一系列事件的策劃者的事實。
“段勇盛,孟大軍是不是已經被你和焦辛梅聯手殺害了,他的屍體在哪裡!”
曲卿猛然提聲,嚴厲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