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G市出一件震驚全城的大喜事,當然,之前已經有風聲了,不過,這一次,林家特意召開了記者招待會,非常官方地將其公之於眾。
場面盛世空前。
一場灰姑娘與王子的絕美童話。
據聞,林家繼承人林丹青在一次偶然的機會,對平民出身的酒吧老闆錦夜一見鍾情,並由此展開了瘋狂的追求,最後精誠所至、金石為開,錦夜終於答應了林丹青的求婚,成功嫁入G市首富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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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就是這位林先生的未婚妻,錦夜是也。
出院那天,有記者裝扮成護士混了進來,巴巴地問我現在的感想,我愣了半天,實話實話道,“不知道,感覺——像做夢吧。”
於是,第二天,報紙頭條呼啦啦地甩出一個標題,“新娘從小立志嫁入豪門,多年夢想終於成真。”
我眨眨眼,撓撓頭,端著報紙,抬頭看著面前的林丹青,“厄——那個——我小時候的夢想真是這個?”
林丹青拿過報紙,歪著頭看了一會,然後輕然一笑,“是不是你的夢想我不知道,反正我的夢想就是娶你。”
我又眨眼,繼續撓頭。
醒來後,許多事情都不記得了。
不對,應該說,所有的事情都忘記了。
我不知道我是誰,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不認得林丹青,甚至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躺入醫院。
然後,林丹青把我的證件找來,一項一項地幫我回憶。
結果,我還是什麼都沒想起來,不過是把林丹青的話全盤照收了。
我,叫錦夜。
女。
漢族。
今年二十五歲。
據說小時窮,九年義務教育都沒完成,屬於文盲學歷。
沒有政治面貌,但也沒什麼案底,家世清白,人品還成。
在G市海濱大道那邊經營一家小型酒吧,名曰:錦衣夜行。
薄有資產,但沒發什麼大財,賬戶餘額沒超過六位數,據‘錦衣夜行’的店員描述:老闆娘啊,除了貪財、好-色、小氣、濫-交、無責任心外,其他都還好啦。
我當時摸著下巴,看著調酒小妹笑眯眯的臉,想:這算是誇獎吧。
又據調酒小妹說,林丹青確實追過我。
許多人可以作證。
很多客人都記得那天免費送的花籃,他們把花籃抬回去後,細心一點的都在花心處都發現了‘給最愛’的字樣。
林丹青又說,我答應了他的求婚。
對此,公園的幾個老爺爺可以作證。
那天他們剛好躲在樹後,一邊捂嘴偷笑,一邊聽到了我們的對話。
於是乎——
好吧,雖然很悲慘地忘記了前事,但我的人生貌似還不賴。
而且……我將報紙從林丹青手中奪過來,隔著咖啡廳的小圓桌,雙手支頤,頗有興趣地望著他:而且,林丹青長得很英俊。
又有錢又帥,條件好得沒啥可說。
“想什麼呢?”見我傻樂,林丹青笑著問。
“在想——”我正要胡謅,瞥見落地窗外路過的人影,連忙站起身,喊了一聲,“喂,子情!”(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