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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近鄉情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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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4日。

早上七點多時,陳飛終於坐上了回家的中巴車。

近一百裡的路程,車票五元,走走停停的,起碼要兩個小時。看到深藏於記憶深處的司機和售票員這對夫妻在賣力吆喝著,一股別樣的滋味湧上心頭。

曾經老家通往縣城的幾班車他都經常坐,所以都很熟悉。不過隨著後來去了外地,加上自己有了車,這些人便接觸不到了,逐漸淡出了記憶。

此時重溫,別提有多親切。

……

中巴車終於開動起來。

雖然要走至少兩個小時,但天氣炎熱,車窗外驕陽似火,如此躲在開著空調的車子裡,倒也不覺得太難熬。

反正回家嘛,趕得上吃中午飯就行了。

……

“也許放棄才能靠近你

不再見你你才會把我記起

時間累積這盛夏的果實

回憶裡寂寞的香氣

我要試著離開你不要再想你

雖然這並不是我本意

你曾說過會永遠愛我

……”

【盛夏的果實】。

如今正是這首歌非常流行的時候。

經典的老歌的確如封存起來的美酒,時間越久便越醇香。當某一刻、在不經意間被人開封在面前時,光是那四溢的香味就能將人醉倒。

莫文蔚那略帶傷感的歌聲從喇叭裡傳了出來,與車廂中吱吱喳喳的鄉音混雜在一起,讓陳飛慢慢生出了一股難以言喻的情緒。

既有欣喜和渴望,又有抗拒和悵惘。

呵,近鄉情怯,就這麼猝不及防的來了。

鄉,故鄉。

人生可以去的地方很多,可以回的地方卻很少。

故鄉,永遠只有一個。

無論你走到哪裡,無論你願或不願,都甩不去她給你烙上的烙印。

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

富貴不回鄉,如錦衣夜行。

然而在這個波瀾壯闊的大時代,為了更美好的生活,人口流動成了再尋常不過之事,於是故鄉便只存在於無數人的記憶裡,用於酒後感慨以及舔舐傷口。

回家回家……

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或許是物非人也已非,又或許是故鄉其實沒那麼好。之所以我們懷念我們覺得好,不過是因為她是一個文化氣息太重、重到怎麼也不可能抹去的符號,是我們心中的聖土烏托邦。

一塊地一條河、一幢老屋一條狗、一排樹幾隻雞、一位蹣跚老人一座墳,荒涼淒涼悲涼但卻是吾心安處和歸處。

想來這便是……真正的故鄉吧?

……

“我以為不露痕跡思念卻滿溢

或許這代表了我的心

不要刻意說你還愛我

當看盡潮起潮落

只要你記得我

如果你會夢見我

請你再抱緊我。”

一曲終了,陳飛使勁抿了抿唇。

你好,故鄉。

是的,我回來了,與你闊別近二十年的遊子回來了,記得替我保密噢。

……

夠了夠了,這麼感傷這麼矯情幹啥呢?真是的,裝啥遭雷劈,裝純遭人啥。

睡吧睡吧,一覺睡醒就全正常了。

……

“新河村到了,有要下車的趕緊下車啊。”

只有在夢中被喊醒的陳飛一個人下車。

……

好熱,這鬼天氣。

他掏出手機看了看。

十點半。

雖然很熱,但這個點兒路上的人不少,基本上都是從農田裡趕回家的。

再在太陽底下呆下去可能會中暑,而且也到了吃中午飯的時間了。

陳飛陡然發現了一個極其嚴重的問題。

路過的很多人雖然似曾相識,但他已經忘了怎麼稱呼。

農村人有些地方很講究,比如打招呼方面,像陳飛這樣的晚輩,如果在路上碰到人而不客氣地問候上兩句,絕逼會被人詬病,會認為你不尊重人,然後某某家孩子不會做人的名聲便傳開了。

如果你恰好賺了點錢就會更嚴重,人家會不由分說指責你有了幾個臭錢看不起人。

在老媽的“教導”下,陳飛向來是很懂“禮貌”的。可現在,連怎麼稱呼都記不得……

含糊其詞地問候過幾位後,揹著包的他埋頭跑了起來。

趕緊溜。

就這麼一路小跑著,直到看到自家的房子。

三間加廚房的朝南磚瓦房,青磚紅瓦,記得是八十年代末蓋的,算起來有十幾年的房齡了。

在這時的村裡,還有不少像他家這樣的房子,不過後來漸漸少了,隨著收入的增加都拆掉蓋了樓房。不過他家的這房子始終未拆,直到他重生前,這三間磚瓦房依舊堅挺。

與錢無關,而是因為先是他後是弟弟,都在外地安了家,便把老媽給接了出去,沒人住自然沒必要重新起。

在老媽離開這裡後,他與故鄉的聯絡已僅限於回來祭拜先人,但這也是來也匆匆去也匆匆,祭拜完後不會多停留哪怕一分鐘。

帶著滿頭大汗從屋後的路上繞到門口,本想給老媽和弟弟一個超級大驚喜的他瞬間傻眼了。

仍是熟悉的佈局,仍是那扇斑駁的紅漆木門,仍是那只搖著尾巴迎上來的老黃狗。

可……

這些正在屋著換電線的電工是怎麼回事?

堂屋裡擺著的正有安裝工在拆封的董小姐家的空調又是怎麼回事?

他的眼睛瞪得極大。

這是我的家?

是啊,沒錯啊,你看那井那豬圈那木樁晾衣架,還有那門,上面還有我用小刀刻著的名字呢。

那這錢是哪來的?

難道我拿錯了劇本?

他正懵著忐忑著,正在身邊搖著尾巴的老黃狗陡然退了幾步,朝他大聲吠了起來,這讓他打了個激靈。

狗……難道這條老狗竟能感覺出來他已不是那個十九歲的主人?

“去,瞎眼了你,連我都不認識了,信不信我揍你!”

老黃狗嗚嗚哼哼著,似乎有些委屈的意味。圍著陳飛又繞了兩圈後,終於重新搖起了尾巴,親暱地在陳飛腿上拱著。

想來老黃狗是感覺到不對勁的,然而本就是同一個人,即便有差別又能有多大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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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聲音從廚房門口傳了過來。

“陳飛?怎麼就你一人?陳翔呢?你到底怎麼回事?”

是老媽的聲音,太熟悉太親切了。

陳飛轉過身,怔怔看著門口那位掂著鍋鏟繫著圍裙滿頭汗水且一臉疑惑的中年婦女。

李秀,他的老媽,今年四十二歲。

他老媽的皮膚既黑且紅,這是經年累月的風吹和陽光暴曬導致的;身體瘦弱且微有佝僂,這是被生活的重擔給壓的。

儘管才四十二歲,但看上去卻似已年過半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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