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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華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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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的時候我依然賴在家裡續寫我的文字。我想在這個情人節裡寫一篇關於情人之間的小故事。我提前幾天就構思好了。由於是短小的故事,所以我寫起來並不費勁。可以說是一氣呵成的。我給這個故事起了個非常符合情人節特徵的名字叫{情人節有約}在這個滿是塵埃,四處流浪的歲月裡。我們追逐著年華的腳步。在青春裡共同逐放這個粉色特別的紀念日。愛要死情人節。——寫在前面墨染塵、文還在上高三的晴嵐早在高一情人節的時候就拒絕了一個愛慕他的男生。其實連名字都不知道,但是那個男生怎麼就喜歡上自己了呢?這點讓晴嵐很想不通。所謂的情人,不都是從朋友過來的嗎?在晴嵐眼裡情人節必須是要下雪的,然後和一個喜歡的人一起走在雪裡。有個喜愛的人向自己表白,然後在向自己送血一樣的玫瑰花。最後,自己再把精心包裝好的巧克力拿出來送給對方。一起在某個安靜的環境裡守護一天。鑑於晴嵐對這樣的情人節的幻想,甌,不。是她也的確按自己的想法做了。因此,在高一和高二所有關於情人節的日子裡。晴嵐很堅強也很決絕的拒絕了所有人的邀請。一個人一下子就過了17年的單身情人節。但是,按現在來說,這的確也沒有什麼不可思議的。因為過單身情人節的人實在是不是少數。比如我,墨墨。和晴嵐一樣的一同過了17年的光棍節。如果你要不是我們的朋友,你是很難明白為什麼這麼受歡迎的兩個人為什麼就一直是單身呢?這個也是我一直想不通的問題呢?印象中的情人節好像沒什麼特別的吧!即沒有雪又沒有什麼的。當然這緊緊是我墨墨自己的印象。011年,在這個講究效率和快餐的時代。情人節似乎是做了一個大膽的顛覆。對於還在上高三懷舊的我是在是讓我不能接受的事。不管在城市裡的大街上還是在校園裡。女生早早的就捧起一朵朵鮮豔的血紅玫瑰花站在自己選好的地點來等待對方的出現。而男生要做的是“把自己精心包裝好的巧克力裝在口袋裡。然後走到自己等待的女生面前把它拿出來。然後,啊的一聲驚訝!就打斷了我的思緒。當然,這些如果不是站在我面前的好朋友秦明告訴我。我就真的以為那些拿著花的女孩是在情人節的前一天晚上收到得玫瑰花。我真的很驚訝於那些男生的效率。可以像聖誕老人那樣神不知鬼不覺得就爬上了窗臺丟下禮物就悄無聲息的離開。因為現在才早上7點鐘,我連早飯還沒吃呢!但是,在秦明給我說了一些後。我就開始用十分佩服的眼光去看待那些拿著花的女生了。要不然,我還真的就以為那些拿著花的女生是高興地一夜沒睡呢!不過,看著也挺像。總歸是激動地沒休息好吧!好吧!下面隆重的介紹我這個秦明朋友吧!秦明,不,確切的來說可以叫他情明了。因為幾乎在這個公立制高中的女生裡面幾乎是沒有人不知道他的名字的。傳說他身邊沒幾天就能看到不一樣的女生出現。抱歉,我用的是傳說。但是我發現似乎不應該的。因為太出乎我的所料了,所以我就把他和某些死去的神人聯絡在一起了。所以呢?只好用傳說了。秦明,啊不,情聖。怎麼沒見你女朋友呢?HI,墨墨,今天我陪你過情人節怎麼樣?切!去死吧!還是不希望被別人打攪吧!自己過,或者習慣了。不過,墨墨。我今天確實是約了人了。我看,你還是自己去吃早餐吧!恩!不過,你能不能告訴我今天是誰呀?你猜呀!是咱班上的,而且以前沒有談過的。晴嵐。啊!我說墨墨,你怎麼那麼聰明!拜託,咱班除了晴嵐之外,好像沒有其他女孩子沒和你好過吧!嗯?也對!呵呵!呵呵!不愧為情聖呢!玩的開心點,我由心的露出一個笑容。謝了,墨墨!我走了。我怎麼就從秦明的笑臉裡看出了不懷好意呢!(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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